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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深化,对于合同的认识也由最初的陌生逐渐变得熟悉起来。恪守合同不仅可以有效地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我在此真诚推荐给您阅读的“租赁合同”这篇文章,希望您会喜欢。感谢您一直以来的关注和喜爱,分享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行动,请帮忙宣传我们吧!

租赁合同【篇1】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赤峰市松山区康居家园8号楼4单元701室出租给乙方居住、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1年,甲方人员为__________________年至__________________年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出借或者转租的、

2、利用出租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支付期限

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时,乙方继续出租的,应提前一个月支付租金,乙方停止出租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第四条房屋租赁期间

1、甲方有冰箱一台、洗衣机一台、电视电视柜一台、电视锅一个、煤气灶勺和煤气罐一个、油烟机一个、床和床垫两张、地垫两张、餐桌和凳子八张、窗帘一张、衣柜和厨柜一个、鞋柜一个、洗手盆一个、卫生间一个,均由乙方免费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乙方不得修理或赔偿任何损坏或损失、(房屋及家具均为乙方免费使用)

2、租赁期内,水电由乙方支付,采暖费、物业费由甲方支付,租赁期满终止时,由乙方补足水电所欠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或通过当地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标的、位置、界限

第一条 甲方将以下标的租赁给乙方从事酒店以及关联经营项目的经营、使用:

1、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区路共 层。该楼房(实测/预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楼房用途为 ,结构为 。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为:

2、上述楼房、地段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楼房一并予以出租,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其中楼房占用 平方米,其它用地均已硬化。四至为:北至 ,南至 , 西至: ,东至: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

3、甲方所有的 该楼房、土地使用权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二 租赁用途

第二条 乙方租赁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场所,从事酒店以及关联项目的经营、使用,并遵守国家和临沂市有关房屋租赁和酒店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乙方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使用用途。

三 租赁期限

第四条 乙方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四 租赁费及交纳方式

第五条 乙方的租赁费为 元/年。

第六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采取以下第 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租赁费用:

1、乙方的装修、装饰期间为六个月,在此期间甲方不收取乙方的租赁费。

2、至乙方试营业之日,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五条之规定优惠20%收取乙方的租赁费。

3、至乙方正式开业之日,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五条之规定优惠10%收取乙方的租赁费。

第七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采取以下第

1、租赁费每半年交纳一次,先交款后使用,第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以内予以交纳;第二次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七个月的30日以前交纳,其它依此类推。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规定的情形加六个月依照本项规定执行。

2、租赁费每年交纳一次,先交款后使用,第一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以内交纳;第二年于次年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之前交纳。其它年度,依此类推。

3、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数额以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至乙方正式开业之前交纳第一年的租赁费;第二年的租赁费于次年的开业对应日之前交纳。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在乙方正式开业之前冲抵第一年的租赁费相应金额,不计息。

4、租赁费每年交纳一次,先使用后交款,第一年交纳租赁费于次年合同生效对应日之前交纳;其它年度,依此类推。

五 逾期交纳租赁费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乙方应当用现金足额交纳租赁费,甲方应当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使用等值财物抵付部分应交纳的租赁费。

第九条 乙方逾期交纳租赁费时,除按本合同规定足额补交所欠租赁费及其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息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乙方逾期交纳租赁费超过六个月时,除了依照本合同第九条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以外,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乙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迟交纳或者分期交纳租赁费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应当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足额予以交纳,否则应参照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六 租赁场所的交接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对租赁场所进行交接,交接应当签订书面交接手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条 交接的范围、项目应当包括:

1、租赁标的的建设、规划手续是否齐备;

2、租赁标的是否经竣工验收合格;

3、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否办理;土地出让金、配套费等国家规定的税费是否已经缴纳;

4、楼房隐蔽工程,包括楼层供水、供气、供电、消防、通风、下水道管线铺设、施工的技术资料,包括相应分页规划图、平面图,施工以及单项验收合格的手续;

5、楼房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施工的技术资料,包括电梯、中央空调系统、保安监控系统、餐厅和厨房设备等机电设备的生产厂家、产品生产合格证、保修、维修手续等附件,安装、施工图纸及单项验收合格的手续;

6、楼房抗震、避雷系统的设计、施工的技术资料及单项验收合格的手续。

7、变压器的生产厂家、负荷及其相应技术资料、安装手续。

甲方提供乙方租赁使用的财产、资料应当详细列表或制作清单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交接的资料还应当注明其性质和来源,提供的复制件应当加盖有确认与原件无误的相关单位的公章或相应签字。

第十四条 交接项目缺项时,应当按照以下原则予以处理:

1、甲方提供的手续、资料齐全,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的要求的,甲、乙双方应当在七日内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该项目视为符合合同要求。

2、甲方提供的手续、资料存在部分瑕疵,不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的要求,但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甲方能够补足、补办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要求的手续、资料,自甲方将该项目的手续、资料全部提供给乙方之日起七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该项目视为符合合同要求。

3、甲方提供的手续、资料存在严重瑕疵,不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的要求,在本合同生效后九十日内甲方未能够补足、补办本合同第十条规定项目要求的手续、资料,甲、乙双方不应办理该项目的交接手续,该项目视为存在质量问题且不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交接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第十四条第3项规定的情形时,乙方同意使用的,并不能视为该项目即符合合同要求,但不能因此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为此,甲方承诺:

1、赔偿因该项目存在质量问题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2、承担该项目修缮、维修、改造的费用;

3、酌情减少当年5%-15%的租赁费用。

七 租赁标的改造、修缮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有权对其进行相应改造,但就拟改造的、可能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位置、部位以及改造方式、施工单位均应当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并从技术、安全角度作出相应说明或者附有乙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评估、施工资料,以便于甲方查询、评估对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影响。

甲方收到乙方送达的书面通知及附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出具书面答复意见,并送达乙方;甲方逾期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

甲、乙双方根据本条第一、二款之规定送达对方的书面通知、附件、书面答复意见以及送达手续,各方均应当予以存档。

第十七条 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所进行的部分设备、设施的改造,就拟改造的位置、部位以及改造方式、方法,可以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收到乙方送达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给乙方出具书面答复意见或回执。

甲、乙双方根据本条第一、二款之规定送达对方的书面通知、附件、书面答复意见以及送达手续,各方均应当予以存档。

第十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承租范围内的楼房及其全部配套附属设施的修缮、增建,由乙方予以管理、维护并负担相应费用,但不包括对于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维护产生的费用。

乙方对于承租范围内的楼房及其全部配套附属设施的管理、维护费用应当以相关合同、记账凭证载明的金额为准。

第十九条 甲方对于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维护、修缮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且不得无故阻挠甲方的正常施工。具体的施工方法应当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八 装饰、装修,广告牌匾设置及管理

第二十条 乙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有权自主决定进行室内、外的装饰、装修,室内、外广告牌匾的设置、位置。室外广告牌匾的设置、位置应当符合国家以及临沂市关于广告设置、管理规范的要求,费用由乙方自负。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对外租赁、承包楼房、土地相关部位设置室内、外广告牌匾的取费,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对外租赁、承包设置的室内、外广告牌匾时间、范围,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承租的时间、范围。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满未续订,或双方协商提前解除合同,或法院生效判决、生效仲裁裁决解除、终止合同,或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相关免责条款解除、终止合同时,乙方进行的室内、外装饰、装修以及经乙方同意或授权设置的广告牌匾,均应当无条件予以拆除,所需费用由乙方予以负担,但经甲方同意留用或者继续使用的情形除外。

九 用电负荷、使用及增容

第二十三条 甲方提供的变压器及其用电负荷应当满足乙方经营的实际需要。

变压器的增容费用由甲方负担,所有权归甲方。变压器的增容费用由乙方负担时,所有权归乙方,原甲方提供的变压器所有权性质不变,由甲方在增容手续完成后三日内自行予以处理,否则乙方有权予以处理。

变压器增容手续的办理,甲、乙双方均应当互相予以配合,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时,责任方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变压器的增容费用由甲方予以负责的情况下,增容期间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并应当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二十五条 考虑到乙方经营期间财务处理的实际需要,在甲方变压器的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在供电单位办理变更用电单位户名的手续。

第二十六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经营需要而增置的电表及其配套设备、设施,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 税费负担

第二十七条 在乙方租赁经营期间,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证照,守法经营并依法负担各项税、费。

第二十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经营使用的水费、电费、供气以及供暖费用等,根据国家规定或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单位规定的计量方法、标准,由乙方自负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予以交纳。

十一 消防、安全保卫、房屋设施修缮、计生管理

第二十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设备及系统;乙方进行的室内外装饰、装修均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消防方面的批准或备案手续,并符合国家消防规范的要求。

第三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安全用气、用电、用暖,确保各类机电设备、设施的有效运转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管理瑕疵而造成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自行负责酒店以及关联经营项目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工作,所需费用自负。 十二 产权变更

第三十二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转让乙方租赁标的的所有权时,应当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将乙方租赁标的转让给第三方时,或法院裁定将乙方租赁标的拍卖给第三方所有时,本合同对新的产权人继续有效。

十三 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财产处理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否则即构成违约。

第三十四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本合同当然解除或终止:

1、合同期满未续订;

2、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终止合同;

3、法院生效判决解除合同;

4、生效仲裁裁决解除、终止合同;

5、根据本合同有关免责条款之规定,通知对方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时。

本合同不得因作为合同一方的自然人的身故,或一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第2、3、4、5、6项之规定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十五日日内退还已经收取的乙方未使用期间的租赁费(不足一月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计息。

第三十六条 根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当然解除、终止合同时,自解除、终止合同之日起,乙方所有的和经营的商品、使用的机电设备等物品,设置的室内展台(架)、广告牌匾均应当在三十日内撤出、拆除,所撤出、拆除的物品归乙方所有;甲方同意折价留用的部分除外。如超过三十日乙方未自行予以撤出、拆除,甲方有权予以撤出、拆除,费用由乙方予以负担;所撤出、拆除的乙方的物品经甲方书面通知领取后,自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超过七日未予领取,甲方有权予以处理或者销毁。

乙方撤出、拆除其所有的和经营的商品、使用的机电设备等物品时,不应当包括甲方享有所有权的设备、物品,否则,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根据其实际价值予以赔偿。 第三十七条 根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当然解除、终止合同,交接乙方的租赁标的时,应参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接手续、财产列表或者清单,以楼房及其全部附属设施齐全,无主体以及结构安全隐患,甲方原有的水、电、气、暖气线路、设备、设施,包括门窗、玻璃、装饰、装修等完好且能够正常使用为原则,但因履行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之规定乙方在租赁期间已经改造、拆除、修缮并且已经发生变化的部分除外。

乙方违反前款之规定交接租赁标的时,应参照其实际价值给予甲方赔偿、补偿;协商不成时,以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并经依法评估的价值(价格)认定、评估报告为准。

第三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构成严重背信、违约,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终止合同,收回乙方的租赁标的,已收取的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租赁费甲方不再退回,未收取的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租赁费乙方应当双倍补足:

1、乙方擅自将承租的标的物整体或者全部转租、承包给第三方经营、使用的;

2、乙方拖欠租赁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交款期限十二个月未足额予以交纳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所租赁标的对外设定抵押等形式的担保,严重损害甲方财产权益、利益时。

第三十九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构成严重背信、违约,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终止合同,甲方已收取的乙方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租赁费本息均予以退回,未收取的乙方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租赁费,甲方不得再行收取:

1、甲方在签订本租赁合同时隐瞒了租赁标的已经设定有抵押等形式担保的事实;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以租赁标的对外设定抵押等形式的担保;

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充分证据证明甲方或受其指使、授意的人采取非法手段强行干涉、干扰或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并且已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自甲方的侵权行为开始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依法给予乙方相应的赔偿、补偿时。

十四 免责条件

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提前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送达对方。 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事由应当符合《合同法》以及本合同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免责条件为:

1、因地震、洪水、飓风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战争,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

2、乙方经法院依法裁定破产还债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因国家征用;

4、因地方政府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整体拆迁或者拆除乙方所承租的租赁标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

十五 违约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约金数额为年租赁费的 %,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六 甲、乙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 甲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将乙方承租的标的交付乙方时,不得有拖欠的税、费;不得有拖欠的水费、电费或供气、供暖费用等。

第四十四条 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未能续订租赁合同,乙方应当在三十日内无条件予以清场并返还甲方租赁标的;超过三十日即属于超期占用,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乙方超期占用的期间(不足一月按一月计),参照本合同规定的租赁费金额双倍计算月租赁费,由乙方负担超期占用期间的使用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涉。

第四十六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文明、守法经营,并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形象,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

第四十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照合同规定对租赁标的进行相应改造时,不得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的安全。

第四十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整体转租或整体对外承包经营。乙方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期限,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租赁标的、期限。否则,即视为乙方违约,除承担违约责任以外,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对外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均由乙方自行管理并予以负责,但是应当将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有关事项在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与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第三方因履行合同产生的争议、责任,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和负责,与本合同甲方无关。

第五十条 乙方承租标的至公路路沿石均属于乙方使用、管理的范围。乙方应适当保持该范围的整洁、卫生和车辆合理有序的停放。

第五十一条 乙方承租期间根据经营需要而增建、增置的无法转移、拆除、移动否则将严重影响其使用、价值的设备、设施、系统,依照本合同第三十条之规定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应当经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价格(价值)认定、评估机构依法评估,并由甲方支付乙方相应价款的补偿以后,所有权归甲方。

十七 争议解决方式、管辖

第五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八 合同的生效、效力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四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工商登记注册事项的变更、公司法人资格的吊销、注销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由其权利、义务的继受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的效力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分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杭州市萧山区73051部南侧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厂房面共__________平方米,每月每平方______元。另有宿舍房五间,合计_____元。乙方对房屋已作充分了解,愿意承租上述房屋。

二、双方确定: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金一年一付,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乙方需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租金。房租必须提前一个月支付给甲方,先付后用,不含税。

四、甲方收取房屋外围保安/搞卫生等区块费用,及电梯修理维护费用,乙方按甲方的统一摊派支付。

五、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尚需向甲方支付水电费押金________元,房屋保证金期_________元。(水、电费及网络费)。

六、乙方如果需将装修房屋,则装修方案须经甲方的认可,并且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乙方如室内安装水、电管线,消防等设施时并向甲方说明情况后可施工。在租赁的房屋其楼顶外立面以场地(不在租赁范围之内)其使用权归甲方所有。若乙方在装修及使用期间,损坏了房屋的设施,影响乙方的质量问题,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自负。

七、乙方在开业前应办好工商、税务、治安等部门的相关手续并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在租赁甲方的附属房时,首先要了解甲方的手续是否齐全,甲方不具备手续的`情况下,有乙方自己承担相关手续,甲方不付责任。从事经营过程中必须按时发放工资,甲方享有监督的权利和措施,如拖欠职工工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八、乙方如需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或临时出租给第三人使用的,必须取得甲方的同意,否则终止合同。

九、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前_____天内把房屋交还给甲方。乙方因装修新增加的设施,由乙方负责自行拆除搬走,附属与墙体不能移动的装修物,乙方自行拆除,恢复原貌。若乙方未自行拆除搬走,由此产生的清理费用由乙方支付,同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对乙方的装修投入作任何补偿。如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两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定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在租赁期内,租用室内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自负,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助设施,到期恢复原样,如有损坏应给予赔偿。

十一、租用房屋后,防盗、防火、盗劫及人生安全,凡发生一切意外事故由

乙方承担,甲方不付任何责任。

十二、凡涉及本合同履行中的一切变更、解除事项,双方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在接到通知之同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否则视为默认。

十三、违约责任.存合同期内,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若有违约,违约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实际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供房屋。

(2)、未按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1)、从事违法经营和其它违法活动,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2)、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3)、逾期缴纳各项费用(包括水、电费等)在3天以上的,严禁通水、通电。

(4)、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致使房屋损坏的;

(5)、擅自出租、出借、转让或改变房屋用途的; 。

十四、在租赁期内,如遇到国家及地方政府拆迁征用,乙方无条件服从,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归乙方所有,其余归甲方所有。

十五、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房屋损坏或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六、本合同如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九、以上合同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篇4】

(一)合同前置部分

合同前置部分包括合同名称及当事人基本情况。

合同名称,即合同标题应具体地体现合同的交易性质,融资租赁交易中合同文本名称应标明为融资租赁合同。同时注明融资租赁当事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注明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

(二)合同中的名词解释与条款定义

合同中名词如:租赁物件、还租期限、租前息等,所含的意义、内容、范围,应当由当事人商定并在合同中加以阐明。为了阅读方便,有些合同将各种需要解释的名词集中在一起,逐一解释说明,将之写在合同前条或作为合同附件。除此之外,大多数合同则在有关条款加以阐明,而不是集中解释。

(三)租赁物件名称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是承租人自行选定并要求出租人出资购买的技术设备,它同时是一份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因此,当事人应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设备技术性能等作出明确规定。如果在融资租赁合同中详列租赁物名称及一系列物件清单,必定影响合同文本的简洁。在实践中往往只在合同文本中给出租赁物件的明确定义并注明详见合同附件,即买卖合同,如,可以写道:“租赁物件是乙方自行选定的以租用为目的,甲方融资购买的第×××号买卖合同项下的技术设备。”

(四)租赁物的数量、规格和技术性能

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是由承租人选定的,出租人只负责融资,对租赁物的选择无专业知识,因此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数量、规格和技术性能条款的订立要尽最大的职责,对租赁物的规格和技术性能条款,即租赁物的质量条款,写作时应尽量全面、明确。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此条款是承租人要求出卖人承担租赁物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的重要依据,故承租人必须对此条款尽最大程度的注意。

(五)租赁物的交付和验收

租赁物交付条款是指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应写明租赁物的交付地点,交付方式。从国外购买租赁物件应遵循国际贸易惯例。卖方(供货人)在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付于船上即完成交货,风险的转移以货物于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因此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当供货人完成交货之时,即视为出租人向承租人交货完毕,租赁物件所存在的一切风险,从此便转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需在指定的目的港从承运人处受领合同货物。这一点需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特别阐明。

出租人支付货款并取得租赁物件的提单后,应及时通知承租人到目的港从承运人处受领租赁物件。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受领租赁物件,如果因承租人不能及时缴纳进口关税或办理受领货物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负担。

承租人在受领租赁物件后,应根据买卖合同规定对租赁物件进行商检、验收,并将商检、验收结果迅速通知出租人。对租赁物的验收是针对出卖人(供货人)而非针对出租人。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的验收条款对承租人十分重要,一般说来,租赁物的验收方法,除了规定采取什么方式、手段进行检验外,还应当规定验收期限。承租人一旦检查出租赁物有质量问题,应当立即通知出租人,由出租人出面向出卖人索赔,或者出租人将索赔权转让给承租人,由承租人向出卖人追偿。

(六)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体现了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期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明确定出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可以约定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也可以约定某个事件的发生为合同生效、终止时间,例如,可约定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为自承租人接收到租赁物之日起到承租人交付完所有租金之日止。这主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需要来定。合同法规定了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而融资租赁合同无此限制。因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不适宜多次出租,一般出租人都希望从该项融资交易中收回全部成本和合理利润,租赁期限决定于出租人收回全部成本和合理利润的年限,有可能长于20年,有可能短于20年,不能一概而论。

(七)租金条款

所谓租金条款是指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对租金构成、租金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作出约定。此条款是融资租赁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租金由出租人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成本或者全部成本加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构成。合同中应当对租金加以明确的定义,是包括全部成本还是大部分成本,合理的利润如何确定等,都应当约定清楚。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由成本乘以租赁费率得出。成本的核算方法及租赁费率的高低反映了出租人的收费标准。一般说来,成本是指出租人为承租人购买租赁物所支付的货款、运费、保险费等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计入成本的费用以及上述费用到还租起算日止应计利息之和。租赁费率相当于贷款利率,租赁费率由融资成本利润、融资手续费率、风险费率及出租人的收益率几部分组成。国际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大多从国外银行或国际金融市场筹措而来,其筹资利率水平随国际金融市场的行情浮动。国际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及筹资手续费的高低主要决定了融资成本利率。租赁公司经营方法和收费标准也会影响租赁率的高低。所以,承租人在同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注意租赁费率水平的高低,更要注意收费标准和收费方法对租金总额和实际负担百分比的高低的影响。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是采取固定租赁费率,还是采取浮动租赁费率。采取浮动租赁费率方式时,一要确定浮动日期,间隔;二要确定浮动原则以及如何变更并通知每期调整的租金额。采取固定租赁费率方式时,一要确定固定期,二要确定固定值以及确定固定值期。

租金支付日期主要是在合同中明确还租起算日和还租期限。还租期限是指从还租起算日起,到最后一期租金应付日止。租金支付方式主要包括还租期内租金支付次数,每次需付租金金额,出租人开户银行帐户等。

币种的约定,也应算是租金条款,它对出租人关系较大,尤其是当出租人与出卖人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出租人得支付外币,如美元或者英镑,因此,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也应是同种外币。

罚息标准,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延迟支付租金,也不同意承租人提前偿还租金,在合同中往往都写明对承租人延迟支付租金加收罚息的规定,并明确罚息的计息标准。

(八)租赁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条款

合同期限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而承租人享有使用权。出租人占有租赁物件所有权行为实际上是拥有该物件处置权。为保障出租人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承租人除非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不得有转让、转租、抵押租赁物件或将其投资给第三者及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行为。也可以规定:在租赁期限,出租人有权定期检查租赁物件的完好程度和使用保养情况。

合同中也要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九)租赁物件瑕疵处理条款

我国所有的融资租赁合同都规定:关于租赁物件的质量品质、技术性能、适用与否,出租人对承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虽然出租人对租赁物件的技术质量问题不负责任,但出租人仍应根据承租人的书面要求和提供的有关证据、证明文件等,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及时向出卖人提出索赔、仲裁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承租人在索赔过程中应派员协助,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承担。但无论采取何种措施、有何结果,都不能因此免除承租人按期交纳租金的义务。

(十)保险条款

对租赁物件保险是让出租人和承租人避免损失的一种保障手段。投保范围,包括财产保险、盗窃综合险、机损险、安装险、对第三者损害事故责任险等,具体投保范围由出租人和承租人视租赁物的情况而商定。

具体的保险条款应有以下几点规定:

1.何人经办投保手续

可由承租人或出租人进行投保,无论谁投保,保险费都由承租人承担。

2.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自货到目的港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日止。

3.保险金额和投保币种

保险额是租赁物件的购买成本总额或租金总额,可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商订。投保币种应该与合同的租金币种一致。

4.保险金的受益人

在合同中规定,保险金的受益人为出租人。

(十一)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应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可以约定租赁物归出租人、续租或者归承租人所有。约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届满归承租人所有是融资租赁合同特点决定的,也是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租赁合同之处。

融资租赁合同除上述条款之外,还需约定下列条款:租赁保证金;担保;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性质,合同中还应有对某些事项必须作出约定的条款,即必约条款,如租赁物的购买条款,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出租人为承租人出资购买租赁物。”还可以注明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约定必约条款,有利于在实践中减少纠纷。

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与_________工厂(以下简称承租人)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进附件所列的设备;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租期为_________年,从承租人验收设备之日起算。

3.总租金为_________元,从承租人接受所租设备之日开始计租。在租赁期内,月租为_________元,应于每月_________号前交入_________银行的出租人账户。

双方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减租。如果承租人不准时交租,则应向出租人交付比该行长期贷款利率多_________%的利息作为处罚。

签约后_________个月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承租人按合同规定交租。

4.出租人必须按_________条件在附件规定的时间内把所租设备运交承租人。

5.出租人应于装船后把合同号码、品名规格、件数、毛重、净重、发票总值、载货船名、预计到达时间和目的港以电传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货。同时还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单据:

a.提单正本_________份

b.发票_________份

c.装船单_________份

d.出租人的厂家出具的关于所租设备的品质、数量检验证_________份。

6.货到_________港后,承租人要委托_________检验机构检验所租货物。如有品质、规格、数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承租人有权在货到_________天内凭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向出租人提出索赔;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费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或机器。

7.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必须办理必要的保险;保险应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使在事故中,遭受损失和伤亡的其他有关方也可受益。

8.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应免费提供租后服务,包括所租设备的安装、运转、修理和保养。承担人必须妥善爱护所租设备,保持经久耐用。如果由于承租人员的错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修理费应由承租人承担。

9.出租人应按优惠价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设备到达厂房_________个月内,出租人要派出_________名技术员到_________指导所租设备的安装,然后培训承租人的技术员和工人,使他们能达到掌握有关操作、修理和保养所租设备的技术。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同意付给每人月薪_________元;其他一切费用则由出租人承担。

11.为达到第十条所述的目的,有关安装、调试、检查、修理、操作和保养的技术资料应由出租人免费提供承租人。

12.出租人的技术人员每季至少要对所租设备检验一次以确保设备正常开动。承租人则要给予他们必要的协助。

13.如果承租人涉及第三者的专利权纠纷,出租人应对其后果负责。

14.没有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设备转租给第三方。

15.当合同期满时,承租人可以采用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a.继续再租_________年;

b.改签融资租赁合同租用更长的时间;

c.按照双方同意的优惠价格直接购买设备。

16.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挡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执行合同的时限应作相应的延长。

17.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的一条条款并在_________天内未作时,另一方可提前_________天向违约方提交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违约的一方应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18.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该按照国际商会的调解和仲裁规则由一个或几个按该规则指定的仲裁员最终仲裁解决。

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 承租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出租人同意把下列设备租给承租人:_________

货物名称: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装船日期:_________

月租金额:_________

制造厂名: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元

租金总额:_________元

租金支付条款:_________.

租赁合同【篇5】

甲方(出租方):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电话:

身份证号: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主(次)卧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望共同遵照履行。

一、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少于三月按三月支付房屋租金)。合租期满后,如出租房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二、租金及支付:租金为____元/月(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房屋租金按____支付,本合同签订时支付____个月租金,共计____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乙方应在本期房租到期前支付下期房租,每逾期一天,需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对房屋租期不足满月部分租金,甲乙双方按天结算,即最后一月房租计算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算。

三、押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租房押金____元/月(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押金与第一期房租同时支付,退租时,乙方需将房屋打扫干净并结清有关费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回房门钥匙等物品,所付押金原数退还。

四、承租人员:乙方承租房屋限____人居住,若乙方临时带人入住,应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带人长期居住,甲乙双方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五、水、电费用的支付:水费、电费、燃气费由甲乙双方按人分摊,有线电视费、网费由甲乙双方按使用房间分摊,采暖费、物业费由甲方支付。

六、合同解除及违约:合同期满后承租方不再续租或出租房不再出租次房屋时,应提前________否则应缴纳房租的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七、不可抗力: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遇不可抗力,甲方将剩余的租金全部返还给乙方,双方解除合同。

八、其他:乙方在租赁房屋期间不得大声吵闹,影响周边邻居和群众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应保持好承租区域和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在房屋使用期间应遵纪守法。甲方应做好房屋内部的秩序维护工作,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租赁合同【篇6】

出租方(甲方):

租方(乙方):

一,甲方在合同签订地点将租赁物交给乙方,甲方开机实地实物验收并核实损伤状况。乙方签订本合同表示对租赁物已验收。

二,本合同标的物不能转租他人。中途退租或还租时不足24小时按24小时计算。承租方不能拆卸或改变租赁物的性能。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享受标的物的使用权并享有所选择的服务,租赁期届满并完好归还设备时,承租人须带上租赁合同与押金收据到甲方,归还租赁物并支付实际租金然后退还押金。

四,实际租金等于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与租赁物交付承租人时之间的时间间隔。

五,租赁物损伤或丢失,除支付租金外,还要按以下原则进行赔偿:

1,租赁物外观有划、擦、磕碰(未破裂并且能正常使用),须按价值的5%~10%赔偿;有较严重擦花、进少量水或沙,按价值的10%~30%支付赔偿金(能正常使用)。(原本就有的划、擦、磕碰痕迹须做标记,与承租人无关)

2,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破裂,或者新的损伤并影响租赁物使用或导致使用品质下降,则按价值的100%赔偿。承租物归承租方所有。

3,承租人如将租赁物丢失,按价值的100%赔偿;只丢失配件,按上述价赔偿。

六,甲方义务:

1,承租人归还租赁物时,验收合格后,退还押金。2,告知租赁物的相关情况:对租赁物已有的划、擦、磕碰痕迹作标记。3,提供最基本的标的物使用常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合同未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 年 月 日

签约: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篇7】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的甲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租房合同协议。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押金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即第二年为_________元,第三年为_________元,第四年为_________元)。

3、租金按月缴交。本的乙方须每月――日前将当月租金交给甲方。甲方收取租金后,只开具普通收款收据给乙方作为凭证,甲方不负责提供任何税金发票(税金由乙方支付)

4、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本的甲方给予乙方_________天的宽限期,从第_________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_________%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门市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本的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乙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本的乙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乙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乙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本的甲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本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本的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3、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本的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本的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本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本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的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的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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