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股方案 篇1
一、股权激励原则
1、对入股前的公司经营不享受权益,不承担风险;入股后与公司股东的股份融合一起,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2、激励股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给公司股东和公司员工以外的人,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其所持股权可内部转让。
3、股权激励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不参与公司股东会,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不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力。
4、在工商登记中,并不进行注册资本和股东的变更登记,股权激励不影响股东结构改变,不影响公司注册资本改变。
二、股权激励方案
1、经员工认可,公司从现有的收入和业务中调剂部分现金以及挑选部分业务,合计1000万元。该部分业务和现金与激励对象的出资融合一起,从20xx年1月1日起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公司此前的融资款形成的业务一并划转过来,与激励对象的出资融合一起共同经营。
2、前款融合一起的资金,由财务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与未划转过来的业务和资金不发生法律关系。未划转过来的业务和资金由公司原有股东承担收益和风险。
3、公司分配给激励对象的股权暂定为300万股。经公司股东会
讨论通过,可以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增加激励股权。
4、激励对象在认购激励股权的同时,应按照公司规定向公司融资。融资款原则上不低于激励股权,融资款按照计付月利息。
三、股权激励对象
首先由公司员工自行申请认购股份,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后确定可以认购并明确认购数额的员工为激励对象。股东不属于激励对象。
经董事会同意的员工,自行申报认购股份数额。
四、股权激励条件
1、激励对象按照一元一股,自行出资购买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认购的.股权以一万股为起点,最高认购数额不超过50万股;
3、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即丧失激励条件,不享有股权激励权利,不承担激励股权产生的风险。
五、股权激励标准
1、每位员工可认购股权不超过五十万股(50万股),员工的认购股权数额由股东会决定;
2、经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增加员工激励股权的认购数额。
六、激励股权的风险承担和收益分配
1、入股后,激励对象的股份与公司股东的股份融合一起,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2、激励对象对入股前的公司经营、公司资产、公司负债不享受权益,不承担风险。
七、激励股权的收益分配
公司所有出资(含股东的出资和激励对象的出资)所产生的收益,每年度结算一次。每年的利润在扣除公司经营管理成本、5%的法定公积金、15%的呆坏账准备金之后按照出资比例(包含股东的出资以
及激励对象的出资)进行分配。
八、激励股权转让、退出
1、激励对象出现辞职、辞退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其所持激励股权只能转让给公司内部员工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员工比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结算股权受让费用。员工受让他人的股权后,其所持激励股权总额不能超过100万股。
2、激励对象劳动合同终止后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受让激励股权的股东的表决权仍按照公司章程办理。
3、公司股东和员工均不愿意受让劳动合同终止后的激励股权,激励对象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结算,公司应在劳动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与激励对象完成结算。结算按照本办法确定的原则进行。结算后公司分两次平均退还出资,第一次为结算后的第30天,第二次为结算后的第180天。期间不计息。
九、股权激励的规范化
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公司股东会可考虑激励股权实行股权代理或委托制,由激励对象委托他人代为持股,进入工商登记,真实行使股东权益。具体期限和实施细则由股东会决定。
员工入股方案 篇2
一、方案目的
本方案的目的是通过将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部分股权(以下简称为“激励股权”)奖励给部分员工的方式以激励员工为公司做出更大贡献。
二、取得激励股权的前提和资格
1、持股者应当是公司的员工(以下简称为“高管”)。
2、持股者承诺为公司服务满一定年限并遵守竞业限制等相关规定。
3、持股者必须经激励股权的授予方进行资格授予后,方具有持股资格。
4、被授予持股资格的员工在方案上签字并与公司签订《服务期协议》后方可获得激励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以下简称为“股东”)。
三、激励股权的来源
员工可取得的激励股权主要来源于公司股东xx先生(即“授予方”)实际持有的公司的股权,包括:
1、授予方经工商登记注册的股权;
2、虽未经工商登记注册,但根据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协议的约定,由授予方实际持有的股权;
3、授予方已授予员工的激励股权;
4、经授予方同意由持有激励股权的股东转让给其他股东或员工的'激励股权;
5、其他授予方认为可以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权。
四、激励股权的取得方式
员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激励股权:
1、授予方无偿赠送或以特定价格转让;
2、授予方指定其他公司股东无偿赠送或以特定价格转让;
3、经授予方同意,股东之间相互或向非公司股东赠送或以特定价格转让;
4、其他授予方认为合适的方式。
五、取得激励股权的股东享有的权利
1、可以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红利、按照持股比例参与决策等。本方案另有规定除外。
2、可以通过转让、质押等方式处置激励股权,但须经授予方同意。
3、经授予方同意,激励股权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4、服务期满后,股东即可根据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激励股权的所有股东权利。
六、持有激励股权的股东应遵守的义务
1、遵守服务期约定
股东应遵守与公司签订的《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应全职为公司服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以任何方式或手段损害公司利益,不从事任何兼职,服务期结束前不离开公司(因病、伤、亡、退休等原因不能工作或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外),从REFCO交易和成功风险管理中借力提升。
2、遵守竞业限制
(1)股东在服务期内以及自公司离职后两年内均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投资或经营活动,不在任何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或领取报酬,该限制同样适用于其直系亲属、近亲属等。
(2)股东在持股期间所享受到的股东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其依据激励股权所取得的股东红利)已包含公司对股东遵守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
3、股东将持有的激励股权经授予方同意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后,仍应遵守本条服务期及竞业限制的规定。
七、违反第六条约定义务的处置
1、返还股权,股东违反服务期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的,授予方有权立即将激励股权无偿收回。股东应积极协助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将该部分股权变更至授予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名下。
2、返还已取得股利并赔偿损失,如违规行为在授予方或公司发现之前已经发生的,股东还应将其自违规行为发生之年至被发现之年已经取得的股东红利返还给授予方,并足额赔偿因此所导致的公司的损失。
八、激励股权的回购
1、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股东或其合法继承人可提出书面请求,要求授予方对激励股权进行回购:
(1)股东服务期满后或因退休、生病等法定事由离开公司的,在继续持有激励股权两年后(经授予方同意,可以不受前述两年的限制);
(2)持有可继承股权的员工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不愿继承激励股权的;
(3)其他经股东申请、授予方同意的情形。
2、回购方式为股东与授予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激励股权转让给授予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价格应不高于回购时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中认定的净资产值乘以回购股权比例所得出的股权价值。回购价款可由授予方分两年向股东支付。
3、授予方如决定不回购激励股权的,应在股东或其合法继承人提出书面回购申请的一个月内作出不予回购的书面答复。股东或其合法继承人即可将激励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同等条件下,授予方仍享有优先受让权。
4、股东如在服务期内或因服务期满、因退休、生病等法定事由离开公司后两年内死亡的,其激励股权应由授予方无偿收回。经授予方同意可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的除外。
员工入股方案 篇3
为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公司特制定本方案,以便让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体内容如下:
一、名词释义
除非本方案明确指出,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东:指出资成立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股东享有股权。
2、股权:指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
3、虚拟股权:指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虚拟股权拥有者不是指公司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虚拟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4、分红:指公司按照《_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股权及性质
经过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决定授予员工 %或 万元的虚拟股权,每股为人民币一元整。
1、员工取得的 %的虚拟股权不变更公司章程,不记载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员工不得以此虚拟股权对外作为拥有公司资产的依据。
2、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3、员工可得分红为其持有的虚拟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
三、股权的执行
1、公司应在每年的' 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员工。
2、员工在每年度的 月份享受分红。公司应在确定员工可得分红后的 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的 50 %(暂定)支付给员工。
3、员工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员工同意,公司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员工可得分红的其他部分暂存公司账户并按同期银行利息计,按照下列规定支付或处理:
a.劳动合同期满时,公司与员工均同意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在合同期满后的三年内,由公司按每年5%(暂定)的额度支付给员工。
b.劳动合同期满时,公司要求续约而员工不同意的,员工未提取的可得分红的50%(暂定)由公司在合同期满后的五年内按分五期(暂定)支付;可得分红的剩余50%归属公司。
c.员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解职的,员工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全部归属公司,员工无权再提取。
5.员工在获得公司授予的虚拟股权之后,仍可根据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公司给予的其他待遇。
四、方案的实施期限
1、员工在本方案实施期限内可享受此 %虚拟股权的分红权。
本方案实施期限为 年,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方案期限的续展:
本方案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公司于本方案到期日之前书面通知员工延续实施本方案。
五、注意事项
1、公司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员工对此享有知情权。
2、公司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可得分红。
3、员工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员工对本方案的内容承担严格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本方案中员工所得虚拟股及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公司书面许可。
5、若员工离开公司的,员工仍应遵守本条第3、4项约定。
6、公司可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将授予员工的 %虚拟股权部分或者全部转化为实际股权,但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7、若员工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公司有权书面通知员工终止本方案的实施。
8、公司解散、注销或者员工死亡的,本方案自行终止。
9、本方案于到期日终止;若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本方案也随之终止。
六、方案的修订及解释权
公司董事会对本方案的修订及实施享有最终解释权。
员工入股方案 篇4
一、背景介绍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和规模的扩大,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我们制定了一套全新的员工分红股权激励方案。该方案旨在将公司的长期发展与员工的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共同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
二、方案概述
1. 对象: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层、技术人员、销售人员等。
2. 条件:员工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获得股权激励:
工作时间: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
表现:过去一年内达到良好及以上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重大违规行为
3. 股份来源:公司预留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4. 股份分配:根据员工的职位、贡献、工作年限等因素进行分配。
5. 股份购买:被授予的股份,员工有义务按照约定价格购买。
6. 分红时间:每年度的净利润分配,一般在次年一季度完成分红。
三、激励效果
通过实施员工分红股权激励方案,我们预期能够达到以下效果:
1. 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员工将成为公司的所有者之一,共同分享公司的成长果实,从而激发他们更加努力工作,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2.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股权激励将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公司,同时也会留住现有的人才,降低人才流失率。
3. 提升公司凝聚力:员工将更加关注公司的长期发展,形成更加紧密的团队,共同为实现公司目标而努力。
4. 增强公司竞争力:通过激励员工,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和忠诚度,公司将具备更强的竞争力,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
四、操作细则
1. 授予时间:每年度末进行股权授予计划的审批,次年一季度完成股权的分配和授予。
2. 授予流程:员工填写股权激励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复核,总经理审批后,进行股份分配和股权授予。
3. 股份管理:被授予的股份登记在员工的个人名下,由公司统一管理,员工可享受分红权,但不能转让或出售股份。
4. 分红支付:分红资金来源为公司的净利润,支付方式根据员工的职务、级别和绩效等因素进行差异化分配。
5. 考核与调整:股权授予计划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以确保方案的激励效果。
6. 法律与合规:实施股权激励方案过程中,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方案的合法性。
五、风险控制
1. 法律风险:确保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导致的.法律风险。
2. 股份数量不足风险:预留股份不足以支持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时,公司应提前做好预案,如从市场上购买等。
3. 员工离职风险:员工离职时,其持有的股份应按照约定进行处理,避免引发纠纷。
4. 财务风险:确保公司有足够的净利润用于分红,避免因分红资金不足而引发的财务风险。
5. 业绩波动风险:在实施过程中关注公司业绩的波动情况,必要时应调整激励方案以应对可能的风险。
6. 加强合规监督与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以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我们致力于为员工提供一个公平、透明且充满激励的工作环境。
综上所述,公司员工分红股权激励方案不仅有利于员工的个人发展,更有助于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我们相信,通过实施该方案,我们将能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我们,共同为实现公司愿景而努力奋斗!
员工入股方案 篇5
随着企业的不断扩大,股东权益的重要性也逐渐突显出来。为促进员工的参与度并增加其长期收益,公司可以考虑设立股权分配激励计划。这一计划的实施不仅有助于增强员工的归属感,还能为公司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
一、计划目标
股权分配员工激励计划的目标是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事务,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通过将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紧密相连,我们期望员工能更深入地理解并执行公司的战略目标。
二、股权分配方式
1.公司股票:向表现优秀的员工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这部分股票应在一段时间内分阶段解锁,如三年。这样可以使员工有机会获得回报的同时,也能促进他们对公司价值的贡献。
2.优先股:设定一个业绩标准,满足标准的员工将获得额外的`优先股。这种优先股享有优先清算权,即在公司破产清算时比普通股具有更高的优先受偿权。这既可以作为对员工长期服务的认可,又能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
3.股份奖励:为那些在特定时间内表现突出的员工设立股份奖励。股份奖励可以使员工感觉自己在公司的成功中有直接的贡献,也能促进他们的团队合作和创新精神。
4.授予数量: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职责、潜力等因素综合决定分配的数量。新的股权分配计划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以避免任何可能的利益冲突或偏见。
三、股权管理
1.披露与透明度:公司将定期公布股权的分配情况,包括股票数量、解锁时间、业绩标准等,以确保所有员工都了解这一计划的具体运作。
2.投资教育:公司可以提供投资教育和指导,帮助员工理解股票市场的基本知识,以便他们能更好地利用股权奖励。
3.股份流动性:为了使员工能够更好地管理他们的股权奖励,公司应提供股份流动性的机会,如允许员工在一定时间内出售他们的股份。
4.税务考虑:在制定股权分配计划时,公司应考虑税务因素。在符合法规的前提下,合理设计股权奖励以减少不必要的税务负担。
四、激励效果
通过实施股权分配员工激励计划,我们期望看到以下效果: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团队协作增强;员工对公司战略的认同度提高,更愿意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优秀人才留任率上升,人才流失率降低;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增加,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五、风险控制
虽然股权分配计划有许多优点,但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例如,如果公司业绩不佳,可能会导致股价下跌,这可能会对参与计划的员工造成经济损失。此外,市场变动、法规变化等都可能对计划的效果产生影响。因此,我们需要密切关注这些风险,并及时调整计划以适应变化。
为了控制这些风险,公司应定期评估计划的效果,并根据反馈进行调整。同时,公司应与法律顾问合作,确保计划的实施符合相关法规。
总的来说,股权分配员工激励计划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可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提高工作效率,并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通过合理的股权分配方式和管理策略,我们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这一计划的潜力,为公司和员工带来双赢的结果。
员工入股方案 篇6
一、实施办法
对教师工作的考核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1、教学业绩,考核占50%。
主要对教师所带班级的.考试成绩,参照教学绩效奖励方案分为三个等次,分别为10分、7分,4分,带多班取平均值。每一次考试算一次此项得分,最后取平均分。
2、教研成绩,考核占30%。
主要考查教师撰写教学论文及教学反思的获奖及发表情况、参加教学比武获奖情况、所带学生参加各种活动的获奖情况及参加学校集体备课情况等。
⑵鼓励教师参与教学比武活动。获省级一等奖加10分,省级二等奖加8分,市级一等奖加5分,市级二等奖或校级一等奖加3分,校级二等奖加1分。
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各组进行集体备课,有电子教案、听评课记载交教务处,中心发言人加1分;举行集体备课展示,人均加1分,中心发言人加2分。
⑷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学交流活动。在校际交流活动或教科院视导时主动讲课,获得好评,有电子教案、听评课记载交教务处,加2分。
⑸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校校本教材开发编写。凡获得立项,认真编写,按时完成任务,主持人加4分,参与编写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