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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励志的句子范文大全(编辑 悠游诗人)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饮水安全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饮水协会应急预案 篇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保障十字乡农村饮水安全,处置出现的突发事件,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保障和水质安全处于可控状态,实现全乡饮水安全不落一户,不掉一人,确保我乡农户能达到不缺水、饮用安全水,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各村、组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农村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燃气泄漏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因人为投毒、群体的事件等破坏导致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4.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5.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水源枯竭。

6.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四)等级划分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制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Ⅰ级(特大)饮水安全事件。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2万人以上供水不安全;因饮水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80人以上集体中毒,或疏散转移群众2万人以上。

2.Ⅱ级(重大)饮水安全事件。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供水不安全;因饮水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80人以下集体中毒,或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3.Ⅲ级(较大)饮水安全事件。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0.5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供水不安全;因饮水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体中毒,或疏散转移群众0.5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

4.Ⅳ级(一般)饮水安全事件。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0.1万人以上0.5万人以下供水不安全;因饮水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5人以上30人以下集体中毒,或疏散转移群众0.1万人以上0.5万人以下。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五)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实事求是,全面覆盖,全力抢修,保障供水。

二、农村水资源利用情况

全乡69个人饮工程配备消毒房,消毒器等设备,并明确专人管理,定期查看水池运转、消毒情况,每月建立消毒台账,常抓不懈,真正保障群众的饮水安全。同时,制定管护制度,科学管理,形成常态化机制,确保供水趋于稳定。截至目前,全乡11个行政村饮水保障实现全覆盖,覆盖人口36937人。

三、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加强对供水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乡成立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保障领导指挥部,各村成立村级供水保障指挥中心。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十字乡农业服务中心(水利办公室),桂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天权及水利站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1.乡级指挥部主要职责: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饮水安全供水保障工作;根据饮水安全供水保障出现的.突发情况,领导、指挥、部署、协调保障供水应急工作;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供水保障抢修工作落实情况。

2.村级指挥中心主要职责:根据本行政村的具体情况,组建村级保障供水抢修组和巡查组。巡查组对全村的所有用水农户供水情况进行全覆盖巡查,发现供水情况不足、工程运行不正常或缺水的情况及时向村指挥中心报告,村级指挥中心根据缺水情况的轻重,安排村级抢修组抢修或向镇指挥部报告进行抢修,及时消除缺水状态,保障正常供水。

四、主要措施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出现饮水不安全时,应急处置指挥部值班制度与乡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及时收集农村饮水安全信息。

2.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对农村出现饮水问题,各村能够解决的,应在当天上报处理结果;各村不能解决的,由应急处置指挥部出面调度,在发现问题半小时内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确定应急备用水源。以石朱桥水库为应急备用水源,对可能出现季节性缺水的村,由乡应急指挥所调度车辆输送水源。同时要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渠道畅通工作,保障应急所需。

五、应急措施

1.根据突发事件等级、性质划分,采取相应的措施有效应对,并对预警发布信息时时监测。

2.针对山洪、地质、暴雨灾害的采取补充维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进行处理。

3.针对水质污染的发布紧急通知,通知到户到人并组织运送应急用水,及时采取措施补充水源。

4.针对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补充水源、应急送水等多种措施予以解决。

5.针对水质不达标(集中供水、分散供水)采取絮凝、沉淀、消毒药物等措施进行处理。

6.预备应急车辆准备一台,应急人员20名(乡民兵预备役)。

六、应急响应

1.乡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村报告后,立即向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同志报告。

2.应急会商。应急处置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应急处置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会商,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3.启动应急预案。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传达有关单位执行。

4.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处置全过程进行管控,及时掌握十字乡供水情况,报告新出现的问题,确保指挥部有力有序指挥,确保应急达到预期目的。

七、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乡财政所编制应急工作经费,保证应急措施所需物资、监测、工程建设等费用。

(二)治安保障

乡派出所负责维护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秩序,打击盗窃水利抢修物资、破坏水利电力设施的犯罪分子,为饮水安全工程保障供水保驾护航。

(三)医疗保障

乡卫生院负责组织救护队伍,及时救护保水供水工作中出现的受伤人员。

(四)供电保障

十字供电所负责组织电力设施抢修及保障正常供电。

(五)通讯保障

保证应急信息报送所必需的通讯设备,做到渠道畅通、快捷,充分利用电话、网络、传真等现代通讯手段。

八、宣传动员

组织应急演习,并及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在应急事件期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助好群众,保持社会稳定,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农村供水制度和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向群众普及饮水安全常识。

九、附则

本预案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饮水协会应急预案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确保农村供水安全,结合我镇供水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1.3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工作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再生态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影响居民生产生活和产生其它危害。

1.4突发事件分类

免渡河镇水源地供水突发事件主要分为5类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种原因突然断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

(2)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农村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3)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4)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

(5)传染病疫情。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组成:

组长:刘宇慧(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光鲁(副镇长)

史俊峰(派出所所长)

成员:曹源媛(镇党政综合办负责人)

赵萌萌(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王奎(镇卫生院院长)

张通(镇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树军(镇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徐维义(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马玉英(镇团结村书记、主任)

陈雷(镇丰收村书记、主任)

郭启伟(镇胜利村书记、主任)

李功坤(镇先进村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电话:

2.2职责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农村供水应急处置工作。制定供水应急具体措施;进行灾区治安防范和保障社会稳定;组织抢险队伍和人员;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及救灾款物分发;做好居民思想政治工作及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实施供水设施的安装与防护,及时组织抢修遭受破坏的供水设施;及时恢复正常供水,维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防止流行疾病发生等。

3基本情况

3.1自然地理

免渡河镇地理位置处于东径120°42′—122°05′,北纬48°46′—49°27′之间,位于牙克石市中部,东接鄂伦春自治旗,南至乌奴尔镇,西与鄂温克族自治旗毗邻,北抵牧原、煤田两镇。镇域内地表水主河流为免渡河,发源于大兴安岭中段哈达岭西侧,河长194.2公里。地下水属第四系松散沉积物孔隙潜水,水埋藏深度一般小于5米,易打井。

免渡河镇所辖面积3969.85平方公里,下辖4个行政村,两所学校(即免渡河中学、免渡河小学),总人口为13622人。

3.2供水概况

免渡河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初建于2004年,位于镇区东南部林业局贮木场西侧,面积14000平方米,日供水量600立方米,供水人口1900人(约1000户),2006年竣工并投入使用,2010年10月初停止运营,2017年11月新建深度142米水源井一座,于2018年5月28日正式运营。

4应急保障措施

4.1资金及物资保障

镇人民政府全力做好资金和有关物质的筹备工作,政府仓库作为存放物资仓库,保证农村供水应急救灾需要。

4.2应急队伍保障

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有关站、所、办工作人员组成抢险、抢修应急预备队,做好应急机械、物资、设备储备,负责整合人力、物力资源,采取抽水、运水、挑水等应对措施,确保农村居民能够应急饮水。

4.3应急处置

对于农村供水主管网突发性断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应急领导机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连续抢修,停水时间不得超过3天。

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镇应急领导机构统一指挥,积极采取其他相应的'办法恢复供水。

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发事件,由镇应急领导机构动员全社会相关力量予以处置,并及时关闭受污染水源,在2天内恢复正常供水,或根据需要组织人力物力寻找其它水源。

为确保在发生传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间的供水安全,医院的卫生防疫科要加强对水质的检测,确保供水安全。在大汛期间,要加强对前池的保护,防治地表水进入前池,一旦地表水污染前池,应立即关闭该前池,并在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因我镇水源地无应急备用水源,拟提议建一座备用井。

4.4宣传保障

采用广播、有线电视、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对预案进行宣传,让广大人们了解农村缺水的危害性,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自救意识,并能积极主动配合预案的实施。在紧急情况下,用有线电视等传媒告知广大人民,避免发生恐慌情绪,确保社会稳定。

5监督管理

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镇政府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应急事件重要情况的;

(二)在应急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三)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四)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饮水协会应急预案 篇3

一、编制背景、目的

由于我乡主要饮水工程基础较薄弱,农村群众供水方式主要以小型集中和分散供水为主,水源主要为地表水,水量受季节影响较大。季节性缺水主要集中在春冬两季。分布在全乡各村、社水源相对匮乏的地方,较为分散。农村饮水安全是“两不愁、三保障”“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关乎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健康,是脱贫退出的重要考核指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为助推全乡脱贫攻坚“整市摘帽”,保证农村群众饮水安全,结合溪口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强化领导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防为主、有备无患”的总体要求,乡村两级联动,分级负责,确保缺水农户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组织体系与职责

在党委政府统一指挥下,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乡长邹粟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领导陈小俊担任,成员由乡河长办和各村村主任担任,下设办公室在乡河长办,陈小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孟宇贤同志协助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电话:0818-8746001。

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全乡饮水基本情况,及时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重大问题,提出应急措施建议,具体指挥、调度、协调处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四、主要措施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出现饮水不安全时,应急处置指挥部值班制度与乡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实行乡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及时收集农村饮水安全信息。

2.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对农村出现饮水问题,各村能够解决的,应在当天内上报处理结果;

各村不能解决的,需要应急处置指挥部出面调度,应在发现问题半小时内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确定应急备用水源。对于可能出现季节性缺水的村社,要确定应急备用水源,以备急时所需。同时要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渠畅通工作,保障应急所需。(应急备用水源地分布情况:后坝沟村应急备用水源地:王家沟;

楼坝河村应急水源地:楼坝河;

向家岩村应急备用水源地:柏家沟,朱家沟;

喻家梁村应急水源地:杜家沟、王家沟;

双龙庙村应急备用水源地:党家沟、王家沟、许家沟;

4.应急措施

①针对少数偏远吊脚户存在季节性缺水,不能满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备有送水车辆,及时送水应急,确保群众生活用水不受影响。可利用附近区域水池或其它储水设施设备(水缸、水桶等)缓解季节性缺水。(适用村包括向家岩村)

②针对山洪、地质、暴雨灾害的采取补充维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进行处理。

③针对水质污染的发布紧急通知,通知到户到人并组织运送应急用水,及时采取措施补充水源。

④针对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补充水源、应急送水等多种措施予以解决。

⑤针对水质不达标(集中供水、分散供水)采取絮凝、沉淀、消毒药物等措施进行处理。

⑥预备应急车辆准备一台,应急人员20名(民兵预备役)。

5.应急信息和维稳工作由乡办公室统筹。

五、应急响应

1.乡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村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同志报告。

2.应急会商。应急处置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应急处置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会商,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3.启动应急预案。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传迅速达有关单位执行。

4.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处置全过程进行管控,及时掌握基层情况,报告新出现的`问题,确保指挥部有力有序指挥,确保应急达到预期目的。

六、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

乡财政应编制应急工作经费,保证应急措施所需的物资、监测、工程建设等费用。

2.通讯与信息

保证应急信息报送所必需的通讯设备,做到渠道畅通、快捷,充分利用电话、网络、传真等现代通讯手段。

3.宣传动员

组织应急演习,并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在应急事件期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助做好群众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

七、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农村供水管理制度和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饮水协会应急预案 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实施安全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市农村饮水安全是按照上级的具体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状制订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而产生的损害,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件》、《地质灾害防治条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件》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站在关注三农、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市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时科学地处理因污染、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社会安全等方面造成突发性农村饮水困难事件,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1.3.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的事故隐患。

1.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镇(街道)、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1.3.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市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1.3.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各级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4.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1.4.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1.4.3地震、洪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1.4.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1.4.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2.基本情况

2.1水资源概况

市有大小河流50余条,属潍河水系,共流经全市36.5公里。市内南有渠河,北有汶河,两河源于市西南端沂山山脉,皆为潍河重要支流。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4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2.83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为1.45亿立方米,重复计算量0.28亿立方米。我市的水资源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降水量和河川径流量地域分布不均匀;二是降水以及河川径流量的年际变化大,年内分配不均匀;三是水资源贫乏,人均占有量仅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6%。

2.2农村饮水安全现状

年底,我市共计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90处,包括联村供水工程11处,单村供水工程379处,自来水普及率98.7%。联村供水工程包括大型联村集中供水工程1处,为市50万人集中供水工程;中型联村集中供水工程1处,为市东部15万人集中供水工程;1万-5万人的小型联村供水工程9处,为官庄镇区集中供水工程、管公联村集中供水工程、石埠子镇区联村供水工程、庵上联村集中供水工程、辉渠联村集中供水工程、雹泉联村集中供水工程、临浯联村集中供水工程、大盛镇区集中供水工程、红沙沟集中供水工程。

3.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组织指挥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专家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各镇(街道)、供水管理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饮水安全应急工作。

3.1供水安全应急机构的'职责

3.1.1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镇、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审定全市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教育、公安、水利、环保、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3.1.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起草全市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2)负责镇(街道)、村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3)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

(4)负责协调教育、公安、水利、环保、卫生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

(5)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

(6)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市政府的各项决策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7)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工作。

3.1.3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市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需要,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市应急领导小组可采取向受灾各村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市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农村人畜饮水供应。

出现应急事件后,市应急领导小组应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市水利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提供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预案、工作方案以及提出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负责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市发改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规划的报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

市财政局:安排下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经费,监督和管理经费使用情况。

市民政局:负责农村遭受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农村遭受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水质监测资料,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

市环保局:负责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做好境内水源地保护工作,及时提供水环境质量情况资料和水环境保护方案,并抓好方案的实施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市广播影视中心:负责应急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供电公司: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抢险期间的紧急供电和临时供电。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期间抢险物资运输车辆的落实工作,为全市抢险车辆提供方便。

市教育局:负责应急期间有关学校的饮水安全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与各自职能相关的应急救援工作。

3.1.4专家组职责领导小组专家组由农村供水规划、设计、施工、水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电力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领导小组的技术支持工作。其职责是: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领导小组的指派,对事故处理给予技术支持。

3.2镇、街道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镇、街道成立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内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镇、街道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镇、街道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镇、街道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3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全市抢险应急预案,供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4.预防和预警

4.1预防

4.1.1监控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安全事件信息的监测、收集、检查、预警工作,设立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4398891),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市政府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各成员单位和镇、街道要通力协作,多渠道获取本地区相关供水安全信息。

4.1.2信息监测及收集

(1)旱情信息。对辖区内旱情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及以上旱灾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政府报告。

(2)水污染信息。对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水污染事件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及以上水污染事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政府报告。

(3)供水工程信息。对辖区内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等事故进行全面监测,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4.1.3信息报告。各级应急领导机构是农村饮水安全日常监测信息、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险情。

4.1.4预防工作。增强群众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保护和节水意识,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单位要配备专管人员对工程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及维护,保证机泵、机房、管网等正常运行,保护好水源工程,防止污染、损毁等事件的发生,预防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

各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要建立健全重大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应对措施,为处理好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提供科学依据。

4.2预警

4.2.1预警。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认真组织讨论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预警级别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Ⅰ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的。

(2)Ⅱ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2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3)Ⅲ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5-1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4)Ⅳ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1-0.5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4.2.2预警。预警信息应标明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和机关等。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2.3预警控制

(1)在预警状态下,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饮水安全事件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市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2)当供水连续不足,供水单位缺乏更进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危及安全供水时,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水方案。

(3)在水源污染或有人为投毒行为发生时,供水单位值班调度人员应立即停止供水,同时告知所有用户停止使用,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将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卫生、防疫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水源水质、管网跟踪检测、消毒,防止污染面积扩大,并利用消防、洒水车等向所涉及的群众送水。

(4)在供水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污染已解除、管网已消毒、能达到正常供水标准时,经市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4.2.4指挥体系

(1)全市应急预案。水利局负责编制完成全市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2)镇、街道应急预案。各镇政府、街办负责编制完成本地区内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3)供水单位应急预案。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单位要制定本单位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市应急办公室备案。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在2小时内逐级向上级饮水安全应急办公室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对应全市饮水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市级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挥调度。镇、街道饮水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应随之自行启动。

5.2Ⅰ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特别严重饮水安全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时,应立即Ⅰ级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5.2.1工作会商。Ⅰ级响应工作会商由市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参加人员包括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5.2.2工作部署。市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在1小时内将突况上报市人民政府,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5.2.3部门联动。按照市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并按照具体任务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开展工作。

5.2.4方案启动

(1)抢险救灾。当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障受灾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2)医疗救护。卫生、环保部门及事发地应急机构要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事发地应急机构配合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应急事件后,各级应急机构应与当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5.2.5宣传动员。在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后,各级应急机构应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5.3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严重饮水安全突发事件,造成1-2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应立即Ⅱ级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Ⅱ级响应工作会商、工作部署、部门联动、方案启动、宣传动员程序同Ⅰ级响应。

5.4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重饮水安全事件,造成0.5-1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应立即Ⅲ级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Ⅲ级响应工作会商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参加人员包括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工作部署、部门联动、方案启动、宣传动员程序同Ⅰ级响应。

5.5Ⅳ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饮水安全事件,造成0.1-0.5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应立即Ⅳ级预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

Ⅳ级响应工作会商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参加人员包括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工作部署、部门联动、方案启动、宣传动员程序同Ⅰ级响应。

5.6响应结束

5.6.1应急响应结束的条件。当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灾区居民饮水恢复正常后,该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结束。

5.6.2应急响应结束的程序。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结束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后,由组长结束命令并在市电视台公布;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结束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审议后,由副组长结束命令并在新闻媒体上。

6.保障措施

6.1组织保障

各镇(街道)和各供水管理单位要成立饮水安全应急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饮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做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6.2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24小时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6.3资金保障

市级财政应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市政府申请动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6.4物资保障

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镇村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6.5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根据需要调配医疗卫生专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6.6交通运输保障

紧急情况下由市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性吃水困难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6.7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6.8技术保障

建立镇村供水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加强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加强对分散供水户的技术指导和宣传。

6.9应急抢修队伍保障

各供水单位分别成立抢险队伍,单位领导担任抢险队长。当农村饮水安全事件发生后,各抢险队伍在接到抢修命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待命。由村自主管理的工程,由镇、街道应急机构组织应急抢修队伍。

7.后期处置

7.1调查与评估

供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镇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上级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7.2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市水利局及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市政府援助的,由市水利局及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市政府对参加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8.附则

8.1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并收集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评审论证,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

饮水协会应急预案 篇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安阳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预案是按照上级的具体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农村供水工程现状而制订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而产生的损害,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以人为本,及时处理因污染、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社会安全等方面造成的突发性农村饮水困难事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以防为主。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乡镇、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

以县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结合安阳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他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乡镇、村均应设立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各供水单位应设立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

(一)县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与职责

县人民政府成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及专家组,统一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县长为副指挥长,县水利局、财政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气象局、安阳县供电公司及各乡镇政府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农村应急供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兼任。

1、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全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审定全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电力、交通、公安、水利、生态环境、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全县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电力、交通、公安、水利、生态环境、卫生防疫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3、领导小组专家组职责。

专家组由供水规划、设计、水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领导小组的技术支持工作。其职责是: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领导小组的指派,对事故处理给予技术支持。

(二)乡镇、村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乡镇、村成立相应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内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乡镇、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乡镇、村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乡镇、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抢险应急预案,供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

1、信息监测及收集。

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要设立并公开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本地区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2、信息报告。

供水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反映情况。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

3、预防工作

加强水源地保护,水源中单井半径100米范围内的废弃旧深井采取严格的封闭措施,同时在此范围内严禁审批建设任何用途的深井;清水池的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区和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不得修建污水渠道;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人员必须持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上岗,并建立健康档案。

(二)预警

1、预警。

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认真组织讨论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预警级别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Ⅰ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的。

Ⅱ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至2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Ⅲ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5-1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Ⅳ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5万人以下饮水不安全的。

2、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应标明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预警控制

在预警状态下,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农村供水安全事件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在水源污染或有人为投毒行为发生时,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值班调度人员应立即停止供水,同时告知所有用户停止使用,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将情况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卫生、防疫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水源水质、管网跟踪检测、消毒,防止污染面积扩大,并合理调配消防、洒水车等车辆为偏远地区或其他需送水区域送水。

在供水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污染已解除、管网已消毒、能达到正常供水标准时,县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三)指挥体系

1、全县应急预案。

县水利局负责编制完成全县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2、乡镇、村应急预案。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完成本地区内乡镇、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供水单位应急预案。

供水单位要制定本单位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在2小时内逐级向上级供水安全应急办公室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对应全县供水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挥调度。乡镇、村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应随之自行启动。

(二)Ⅰ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特别严重供水安全事件(Ⅰ级)时,县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到达现场,布置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

1、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及市应急办公室。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乡镇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乡镇级应急机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县级工作组和村两委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3、村两委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乡两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事故处理完毕后,由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市政府及市应急办公室备案。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严重供水安全事件(Ⅱ级)时,县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到达现场,布置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乡镇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由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市应急办公室备案。

(四)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重供水安全事件(Ⅲ级)时,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到达现场,布置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同时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乡镇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农村供水单位应立即向县应急领导办公室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政府及县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办公室备案。

(五)Ⅳ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Ⅳ级)时,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到达现场,布置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

1、县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同时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农村供水单位应立即向县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办公室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县供水安全应急办公室备案。

(六)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事故发生地应急机构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应急事件后,应急机构应与当地政府部门一起发动群众参与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信息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县级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5、应急结束。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县级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乡镇、村应急机构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级水管部门要尽快成立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三)资金保障

乡镇要设立村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按照事故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请政府,调用村镇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四)物资保障

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五)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根据需要调配医疗卫生专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七)治安维护

当地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八)技术保障

要建立村镇供水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加强对分散供水户的技术指导和宣传。

六、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供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县、乡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上级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卫健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县级有关部门对参加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应急预案即行废止。

饮水协会应急预案 篇6

一、编制背景、目的

由于我镇主要饮水工程基础较薄弱,农村群众供水方式主要以集中供水供水为主,余下为联户井和单户井,水源主要为地表水,水量受季节影响较大。季节性缺水主要集中在春冬两季。分布在全镇、各村(居)、社水源相对匮乏的地方,较为分散。农村饮水安全是“两不愁、三保障”和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内容,是关乎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健康,是脱贫退出的重要考核指标。依据《四川省村镇供水应急预案》,为助推全镇脱贫攻坚,保证农村群众饮水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强化领导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防为主、有备无患”的总体要求,镇、村(居)两级联动,分级负责,确保缺水农户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组织体系与职责

在镇党委政府统一指挥下,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乡长xxx担任,副指挥长由党委副书记xxx担任,成员由xxx、xxx、xxx、xx、xxx、xx、各村(居)自来水管水干部组成,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服务中心,x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和xxx二同志协助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电话:xxx。

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全镇饮水基本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重大问题,提出应急措施建议,具体指挥、调度、协调处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四、主要措施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出现饮水不安全时,应急处置指挥部值班制度与镇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实行镇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及时收集农村饮水安全信息。

2.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对农村出现饮水问题,各村(居)能够解决的,应在当天内上报处理结果;各村(居)不能解决的,需要应急处置指挥部出面调度,应在发现问题半小时内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确定应急备用水源。对于可能出现季节性缺水的村社,要确定应急备用水源,以备急时所需。同时要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渠畅通工作,保障应急所需。

4.应急措施。

①对少数偏远吊脚户存在季节性缺水,不能满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备有送水车辆,及时送水应急,确保群众生活用水不受影响。可利用附近区域水池或其它储水设施设备(水缸、水桶等)缓解季节性缺水、因旱缺水。

②针对山洪、地质、暴雨灾害的,采取补充维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进行处理。

③针对水质污染的发布紧急通知,通知到户到人并组织运送应急用水,及时采取措施补充水源。

④针对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补充水源、应急送水等多种措施予以解决。

⑤针对水质不达标(集中供水、分散供水)的,采取絮凝、沉淀、消毒药物等措施进行处理。

⑥预备应急车辆准备2台,应急人员10名(民兵预备役)。

⑦做好水质达标送检及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5.应急信息和维稳工作由办公室统筹。

五、应急响应

1.应急处置。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村(居)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同志报告。

2.应急会商。应急处置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应急处置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会商,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及时向市水务局报告。

3.应急预案。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传达有关单位执行。

4.应急管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处置全过程进行管控,及时掌握基层情况,报告新出现的问题,确保指挥部有力有序指挥,确保应急达到预期目的。

六、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

镇政府应保障应急工作经费,保证应急措施所需的物资、监测、工程建设等费用。

2.通讯与信息

保证应急信息报送所必需的通讯设备,做到渠道畅通、快捷,充分利用电话、网络、传真等现代通讯手段。

3.宣传动员

组织应急演习,并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在应急事件期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助做好群众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

七、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农村供水管理制度和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根据明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状,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镇政府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1.2.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乡镇、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1.2.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镇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置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1.2.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1.3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件》、《地质灾害防治条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件》等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意见》等部门规章和文件地方性相关法规等并结合明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镇、村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4.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1.4.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1.4.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1.4.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1.4.5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1.4.6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2、应急机构职责

镇、村各级水利管护单位、公安、国土资源所等单位均应设立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有关供水单位应设立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

2.1镇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与职责设立明村镇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xx镇长担任,副组长由xxx副镇长担任,水利站站长xx为应急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纪委、财政所、经管站、国土资源所、卫生院、派出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及专家组。应急办公室设在水利站,联系电话xxx。

2.1.1 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村、镇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审定村镇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教育、公安、水利、环保、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1.2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镇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镇、村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教育、公安、水利、环保、卫生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镇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2.1.3 专家组职责领导小组专家组由供水规划、设计、水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领导小组的技术支持工作。其职责是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置提出咨询意见,受领导小组的指派,对事故处置给予技术支持。

2.2镇、村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镇、村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相应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内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镇、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镇、村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镇、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3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抢险应急预案,供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3、预防和预警

3.1预防

3.1.1信息监测及收集镇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镇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要设立并公开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本地区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政府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3.1.2信息报告供水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信息的报送和处置,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镇情。

3.2预警

3.2.1预警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认真组织讨论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2.1.1 Ⅰ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的。

3.2.1.2 Ⅱ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至2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3.2.1.3 Ⅲ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5-1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3.2.1.4Ⅳ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1-0.5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3.2.2预警发布预警信息应标明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3指挥体系

3.2.3.1全镇应急预案水利站负责编制完成全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3.2.3.2镇、村应急预案镇级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完成本地区内镇、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3.2.3.3供水单位应急预案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单位要制定本单位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市应急办公室备案。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在2小时内逐级向上级饮水安全应急办公室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置。对应全镇饮水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三级。市级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镇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挥调度。镇、村级饮水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应随之自行启动。

4.2 Ⅰ级应急响应当发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级时,担任镇应急小组组长的镇长到达现场,布置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

1市级饮水安全应急领到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及市应急办公室。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镇、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镇级应急机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市级工作组和村委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3村双委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市、镇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事故处置完毕后,由市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市政府及市应急办公室备案。

4.3 Ⅱ级应急响应当发生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级时,担任我市应急小组副组长到达现场,布置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市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镇政府。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镇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市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置完毕后由市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市应急办公室备案。

4.4Ⅲ级应急响应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级时担任我市应急小组办公室主任到达现场,布置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市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镇政府。同时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镇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农村供水单位应立即向市应急领导办公室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市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置完毕,由市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镇政府及市饮水安全应急办公室备案。

4.5Ⅳ级应急响应,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Ⅳ级时,担任我市应急小组办公室主任到达现场,布置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

1市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镇政府。同时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镇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农村供水单位应立即向市应急领导办公室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市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置完毕,由市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市饮水安全应急办公室备案。

4.6应急处置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事故发生地应急机构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应急事件后,应急机构应与当地政府部门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信息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市级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5应急结束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市级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镇、村应急机构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

5、应急保障

5.1组织保障各级水管部门要尽快成立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5.2通信与信息保障各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5.3资金保障镇政府要设立村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按照事故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请政府调用村镇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5.4物资保障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

发生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5.5医疗卫生保障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5.6交通运输保障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5.7治安维护当地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5.8技术保障要建立村镇供水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加强对分散供水户的技术指导和宣传。

6、后期处置

6.1调查与评估供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市、镇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上级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6.2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市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6.3奖励与责任追究市级有关部门对参加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附则

7.1预案的管理和更新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饮水协会应急预案 篇7

根据沐川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沐环函12号)的文件要求,为有效防止和应对我镇突发饮用水水源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黄丹镇刑行政区内发生的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在县环保局和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黄丹镇突发饮用水水源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显平;

副组长:曾建宏、陈一友、吴良锐;

成员:张群芳、吴林芳、何卫、高佳、罗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由吴林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一)镇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辖区内发生的较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2、贯彻执行国家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环保部门的及镇政府关于应急工作的指示要求。

3、组织制定与修改应急预案

4、负责应急工作的决策、指挥与协调各部门合作。

5、部署辖区内应急工作的公共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应急工作信息

(二)办公室职责

1、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信息,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将重大事件的发生情况上报镇政府和县环保局。

2、负责将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得情况及时向镇有关部门通报,并协助领导小组做好与镇有关部门之间的联运工作。

3、负责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期间本镇内部各部门的组织、协调及后勤工作。

三、应急工作程序

(一)迅速报告

(二)快速出动

(三)现场控制

(四)现场调查

(五)情况上报

(六)污染警戒区域的'划定及消息的发布

(七)污染跟踪

(八)调查取证

四、终止应急

(一)终止应急的的条件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达到下列情形之一时,即可终止应急程序:

1、本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产生的条件已经完全消除,污染情况得到完全控制,发生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质得到恢复。

2、采取了有效应急措施和防护措施,保证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水平。

3、本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对供水系统的影响已消除,供水系统已全面恢复正常。

(二)应急终止程序

确认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请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终止,必要时,由镇政府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公告。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至印发之日起实施。

饮水协会应急预案 篇8

—、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而产生的损害,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稳定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秩序,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上级的具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状,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件》《地质灾害防治条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件》等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意见》《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等部门规章、地方性相关法规等。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的事故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乡镇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供水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县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在供水事故处理和控制中,以保证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为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围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县、乡镇、村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二、基本情况

(一)自然地理情况。商水县位于北纬33°18-34°45,东经114°15-114°53之间,地处豫东平原,属淮河流域,总面积1270平方公里。商水县地势平坦,地面高程一般在52-42米之间,地面坡降1/7000-1/8000,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商水县位于中纬度地带,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4.6℃,多年平均降雨量815.9毫米,年平均日照1909小时,多年平均无霜日221天。各季降雨分配不均,七、八、九三个月占全年降雨量的60%,水量由南向北递减,多年平均蒸发量1300毫米。

(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商水县总面积127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42万亩,全县辖20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595个行政村(社区),总人口125.36万人,常住人口89.21万人,从城乡结构看,城镇常住人口31.81万人,农村常住人口57.40万人。商水县是典型的平原农业县,土地资源较好,适合各种农作物种植,主要作物有小麦、棉花、玉米、大豆、花生、西瓜、甜瓜、各种蔬菜等。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我县水资源多年平均总量为3.14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为1.66亿立方米,地下水为2.01亿立方米。经测算,2008年全县地表水的供水能力为6631.5万立方米,地下水为13082万立方米;总供水能力为19713.5万立方米。由于水资源可利用量受降水、地形、地质、工程设施、管理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地区分布差异明显,目前地表水利用率较低,随着水利建设事业的发展,地表水水资源可利用率将会不断提高。

(四)农村饮水安全现状。目前,全县已建成千吨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19处,打饮水安全井108眼,配套潜水泵、变频设备、增压泵、自动化控制及监控设备19套。共解决全县574个行政村122.94万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实现了村村通自来水,自来水普及率100%,供水保证率99%,日供水能力3.8万立方米。

三、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政府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应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各乡镇成立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乡镇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有关供水单位应设立供水安全应急机构,负责本单位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

(一)县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与职责。设立商水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水利的副县长担任,县发改、财政、水利、应急、民政、卫健、公安、交通、电力、教体、生态环境、融媒体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及专家组,应急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联系电话:0394-5441612,办公室主任由水利局局长兼任。

1.领导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村、镇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审定全县乡镇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公安、交通、水利、教育、生态环境、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领导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起草全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组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交通、教育、公安、水利、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发改委: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规划的报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提供农村饮水安全重大事故信息、预案以及工作方案,负责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县财政局: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经费及时安排下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县民政局:负责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县卫健委和疾控中心:负责农村遭受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饮用水源的卫生保障。

生态环境商水分局:负责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做好县内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制止向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县公安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抢险物资车辆和突发事故受灾群众救护车辆的道路通行。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事故处理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对全县学校师生饮用水情况的收集,做好学校师生应对供水突发性事故的相关工作。

县电力公司:负责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和永久性供电,确保供电畅通。

4.专家组职责。专家组由供水规划、设计、水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生态环境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领导组的技术支持工作。参加领导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领导组的指派,对事故处理给予技术支持。

(二)乡镇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乡镇成立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内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拟定乡镇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乡镇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乡镇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供水单位要按照本预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

1.监控机构。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饮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0394-5441612),多渠道获取饮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领导机构报告。

2.信息监测及收集

(1)旱情信息:对县域范围内旱情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向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及以上旱灾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办公室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2)水污染信息:对县域范围内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水污染事故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向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及以上水污染事故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办公室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3)供水工程信息:对县域范围内地震、洪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等事故进行全面监测,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3、信息报告。农村饮水安全组织机构是农村饮水安全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二)预警

1.预警。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认真组织讨论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Ⅲ级(较重)、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Ⅰ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的。

(2)Ⅱ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至2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3)Ⅲ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5-1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4)Ⅳ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1-0.5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2.预警发布。预警信息应标明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釆取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指挥体系。

(1)全县应急预案。县水利局负责编制完成全县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2)乡镇应急预案。乡镇政府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县政府备案。

(3)供水单位应急预案。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单位要制定本单位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县应急办公室备案。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立即向上级饮水安全应急办公室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置。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获取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对应全县饮水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县级饮水安全应急领导组负责全县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挥调度。乡镇饮水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应随之自行启动。

(二)应急响应的分类

1.Ⅰ级应急响应:当发生特大饮水安全事件,造成20000人以上饮水不安全时,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到达现场,布置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

(1)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及市应急办公室。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乡镇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乡镇应急机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县级工作组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市政府和市应急办公室备案。

2.Ⅱ级应急响应:当发生重大饮水安全事件,造成10000人以上20000人以下饮水不安全时,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到达现场,布置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县级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乡镇相应机构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由县级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市应急办公室备案。

3.Ⅲ级应急响应:当发生较大饮水安全事件,造成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饮水不安全时,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到达现场,布置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同时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乡镇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相关供水单位应立即向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政府及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4.Ⅳ级应急响应: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造成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饮水不安全时,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到达现场,布置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

(1)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同时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乡镇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农村供水单位应立即向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会商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县发改、水利、财政、民政、卫健(疾控中心)、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融媒体等部门参加。邀请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和有关专家到会指导,进行工作会商。宣布进入特大饮水安全事件紧急状态后应实施临时性措施和行政命令,调动县有关职能部门启用备用水源应急送水。

(四)工作部署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农村饮水安全紧急通知,召开农村饮水安全紧急会议,动员组织县有关部门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减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应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安排好群众生活,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五)部门联动

按照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需要,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当饮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县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农村饮水供应。

县公安部门组织力量维护供水用水秩序,保护主要供水水源,防止偷水、抢水等事件的发生。

县发改委负责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处置工作计划编制督导与上报。

县水利局派出工作组,按照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提出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计划,参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并负责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县民政局牵头深入缺水区,核实灾情,提出救灾方案,并向市民政局申请救灾资金。

县财政局及时筹措下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经费,用于临时水源工程建设和调水费用。协同水利局向市财政局申请农村饮水安全应急资金。

县级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要按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负责事故发生地人员的救护。事故发生地应急机构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抢险物资车辆和突发事故受灾群众救护车辆的道路通行。

(六)方案启动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动用后备水源,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恢复建设。

(七)宣传动员

县融媒体中心除适时报道有关进展情况和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中的典型经验、事迹外,要重点做好特别严重缺水紧急状态的工作实施、水资源统一管制和配给及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

(八)响应结束

1、应急响应结束的条件。当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灾区居民饮水恢复正常后,该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结束。

2、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程序。Ⅰ级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经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后,由组长发布结束命令并在县电视台公布;Ⅱ级、Ⅲ级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经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副组长后,由副组长发布结束命令并在县电视台公布;Ⅳ级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由乡镇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结束命令。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级水管部门要尽快成立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饮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各级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三)资金保障。县财政部门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本级政府,申请动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四)物资保障。发生事故时,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由县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供水规模在20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五)医疗卫生保障。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根据需要调配医疗卫生专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运输保障。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七)技术保障。建立县级饮水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加强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

(八)治安维护。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抢险救灾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七、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供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县、乡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上级领导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工作由县水利局负责。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卫生健康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县政府对参加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饮水协会应急预案 篇9

一、编制背景、目的

由于我乡主要饮水工程基础较薄弱,农村群众供水方式主要以小型集中和分散供水为主,水源主要为地表水,水量受季节影响较大。季节性缺水主要集中在春冬两季。分布在全乡各村、社水源相对匮乏的地方,较为分散。农村饮水安全是“两不愁、三保障”“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关乎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健康,是脱贫退出的重要考核指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为助推全乡脱贫攻坚“整市摘帽”,保证农村群众饮水安全,结合溪口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强化领导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防为主、有备无患”的总体要求,乡村两级联动,分级负责,确保缺水农户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组织体系与职责

在党委政府统一指挥下,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乡长邹粟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领导陈小俊担任,成员由乡河长办和各村村主任担任,下设办公室在乡河长办,陈小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孟宇贤同志协助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全乡饮水基本情况,及时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重大问题,提出应急措施建议,具体指挥、调度、协调处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四、主要措施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出现饮水不安全时,应急处置指挥部值班制度与乡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实行乡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及时收集农村饮水安全信息。

2、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对农村出现饮水问题,各村能够解决的,应在当天内上报处理结果;

各村不能解决的,需要应急处置指挥部出面调度,应在发现问题半小时内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确定应急备用水源。对于可能出现季节性缺水的村社,要确定应急备用水源,以备急时所需。同时要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渠畅通工作,保障应急所需。(应急备用水源地分布情况:后坝沟村应急备用水源地:王家沟;

楼坝河村应急水源地:楼坝河;

向家岩村应急备用水源地:柏家沟,朱家沟;

喻家梁村应急水源地:杜家沟、王家沟;

双龙庙村应急备用水源地:党家沟、王家沟、许家沟;

4、应急措施

①针对少数偏远吊脚户存在季节性缺水,不能满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备有送水车辆,及时送水应急,确保群众生活用水不受影响。可利用附近区域水池或其它储水设施设备(水缸、水桶等)缓解季节性缺水。(适用村包括向家岩村)

②针对山洪、地质、暴雨灾害的采取补充维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进行处理。

③针对水质污染的发布紧急通知,通知到户到人并组织运送应急用水,及时采取措施补充水源。

④针对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补充水源、应急送水等多种措施予以解决。

⑤针对水质不达标(集中供水、分散供水)采取絮凝、沉淀、消毒药物等措施进行处理。

⑥预备应急车辆准备一台,应急人员20名(民兵预备役)。

5、应急信息和维稳工作由乡办公室统筹。

五、应急响应

1、乡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村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同志报告。

2、应急会商。应急处置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应急处置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会商,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3、启动应急预案。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传迅速达有关单位执行。

4、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处置全过程进行管控,及时掌握基层情况,报告新出现的问题,确保指挥部有力有序指挥,确保应急达到预期目的。

六、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

乡财政应编制应急工作经费,保证应急措施所需的物资、监测、工程建设等费用。

2、通讯与信息

保证应急信息报送所必需的通讯设备,做到渠道畅通、快捷,充分利用电话、网络、传真等现代通讯手段。

3、宣传动员

组织应急演习,并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在应急事件期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助做好群众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

七、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农村供水管理制度和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饮水协会应急预案 篇10

一、目的

为了切实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充分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定,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成立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负其责,各尽其能。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虹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2、组长主要职责: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学校内部之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组员主要职责:主要接受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负责组织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救援及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开展的各项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

三、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学校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师生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师生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饮水协会应急预案 篇1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应对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信息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一领导,分级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机构,制订当地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作的关系。各有关部门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村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冈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二、基本情况

我乡供水方式以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为主,水源主要为地表水和地下水,现有规模千人以上万人以下供水1处;规模千人以下供水36处。

三、应急机构设立与职责

乡、村均应设立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内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各供水单位应设立供水安全应急机构,负责本单位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

(一)乡级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设立东泗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乡政府分管水利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水利站站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乡政府党政办、安办、派出所、财政所、自然资源所、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城建中队、工业办、卫生院、环保站、河长办、水利站、农村农业报务中心、供电所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地点设在东泗水利工作站,办公室主任由水利站副负责人担任,联系电话:XX

1.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全乡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审定全乡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教育、派出所、水利、生态环境、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修订全乡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乡、村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教育、派出所、水利、环保站、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市、党委政府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信息发布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1)乡党政办:参与抢险救援方案研究,协调乡有关部门及相关村做好抢险、救助和技术指导工作;

(2) 乡经发办:落实后期处置恢复重建项目的立项、计划安排和上级补助资金使用管理;

(3) 乡派出所:负责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交通秩序、消防、危险品保护及指导危险地区人员撤离工作;

(4)乡财政所:落实乡级供水工程抢险、灾后恢复等经费保障工作;

(5)乡自然资源所: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地质勘查,为打水源井提供技术支撑;

(6)乡公路站:负责供水工程事故抢险救援物资及人员的运输车辆征用保障工作;

(7)乡水利站:负责统计核查农村饮水工程的受损情况;组织本系统技术人员研究抢险救援方案;负责指导落实事发后供水工程的抢修和维护;应急结束后,组织相关单位做好事故的调查评估工作,应急保障所需资金按规定程序上报乡政府审批列入财政预算。

(8)乡卫生院:负责相应的医疗救治和防疫工作;

(9)乡应急办(安办):负责全乡抗旱工作、协调做好抢险救援工作,调用消防车辆为供水困难区域紧急供水,监督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参与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

(10)乡环保站:监督指导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参与水源地污染事故的调查;

(11)供电所:负责灾区抢险用电保障工作。

(二)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村级成立相应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区域内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村级饮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抢修队伍;掌握本辖区饮水安全信息,及时向东泗乡人民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辖区饮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应急预案,供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

1.信息监测及收集、水利站、卫生院、环保站共同对全乡范围的饮水安全事故进行监测、检查、预警,多渠道获取本地区相关饮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

2.信息报告。各级饮水安全组织机构是饮水安全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险情。

(二)预警

1.预警分级。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认真组织讨论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并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和发展事态等因素,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 Ⅰ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的。

(2)Ⅱ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至2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3)Ⅲ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5至1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4) Ⅳ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1至0.5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2.预警发布。预警信息应标明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3.指挥体系。

(1)全乡应急预案。水利站负责编制、调整全乡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并报党委政府批准。

(2)村级应急预案。各村负责编制完成本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报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供水单位应急抢险预案。供水单位要制定本单位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党委政府、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预警控制

1.在预警状态下,乡、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饮水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2.当供水存在连续不足,供水单位缺乏更进一步的有效手段,并有可能危及供水安全时,应及时向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水方案。

3.在水源污染或有人为投毒行为发生时,供水单位值班调度人员应立即停止供水,并告知所有用户停止使用,防上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将情况报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卫生、防疫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水源水质、管网跟踪检测、消毒,防止污染面积扩大,并利用消防、洒水车向所涉及的群众送水。

4.在供水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污染已解除、管网已消毒、能达到正常供水标准时,经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組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出现饮水安全事故时,事故供水单位或村委会应首先启动应急预案,在半小时内向所在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置;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向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事故处理完毕,相关调查结果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 Ⅰ级应急响应

当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分析确定为特别严重饮水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组长,由组长宣布启动Ⅰ级应急啊应预案、并赶赴现场指挥。

1.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位,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乡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和村委会或供水单位应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市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协助配合市工作组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相关调查结果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分析确定为严重饮水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组长,由组长宣布启动Ⅱ应急响应预案,由副组长赶赴现场指挥。

1.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

核实,指导事故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和村委会或供水单位应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市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里和抢险救援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相关调查结果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四)Ⅲ级应急响应

当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分析确定为较重饮水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组长,由组长宣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由副组长带领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

1.所在村委会和供水单位应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市工作组、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派出工作组,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和先期处置工作,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事故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相关调查结果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五) Ⅳ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Ⅳ级)时,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布置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领工作组到场指挥。

1.所在村委会和供水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并在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由副组长统一指挥,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査、核实,指导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相关调查结果由村级或供水单位报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在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卫生院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防疫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宣传动员。出现应急事件后,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应与党委政府部门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尽早恢复供水。乡政府除适时报道有关进展情况和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中的'典型经验、事迹外,要重点做好严重缺水紧急状态的工作实施、水资源统一管制和配给及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

4.信息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5.应急结束。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村级或供水单位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

六、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各级要尽快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三)资金保障

乡政府要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按照事故等级划分及实际需要,由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请党委政府,调用饮水安全应急保障资金。

(四)物资保障

各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要制定抢险、救援物资储备、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五)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要在党委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七)治安维护

派出所要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八)技术保障

建立饮水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加强对分散供水户的技术指导和宣传。

(九)应急抢修队伍保障

乡区域内供水(舍管网延伸)抢修队伍由供水单位负责组建;乡抢修队伍由乡政府牵头组建;村级抢修队伍由村委会牵头组建。当饮水安全事发生后,各抢修队伍要互相支援,服从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参与抢修任务。

七、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饮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村级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上级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党委政府负责,需要市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卫生院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参加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饮水协会应急预案 篇12

学校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是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学校常规管理中,加强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就是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当发生师生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责任事故时,能及时正确地应对,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切实保障全校师生教职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总指挥:xxx、xxx、xxx

当学校发生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指挥。

一般情况下由第一总指挥张富强负责,如果第一总指挥不在校,则由第二总指挥祝华军负责;如果第一及第二总指挥都不在则由第三总指挥陈兴全负责。(三位总指挥不能都不在校)

(二)联络员:xxx、xxx

胡邦志负责向区急救中心、区防疫站和区教育局联系。报告中毒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蒋智群负责通知班主任老师和家长。

(三)秩序维护:xxx、xxx

1、保护事故现场,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饮用水、留样食品以及病人的呕吐物和大便立即封存,既为防疫站调查事故原因做准备,又避免传染和扩散。

2、疏散人群,为救护车进场做准备。

3、食物中毒发生后,应注意保持学校的稳定,要严格控制消息发布渠道,避免师生、家长不必要的恐慌。

(四)现场医护处理人员:xxx

1、当学校教师发现有师生因食品、饮用水中毒现象时,及时通知医护处理人员到场进行进一步的确认。

2、医护处理人员进行及时的医护处理后,视其中毒程度选择送往医院,并先由学校派人到医院守护病人。

①轻、中度中毒,及时将中毒的学生送通平卫生院救治。

②严重中毒,及时作现场医护处置或及时联系通平镇卫生院医生到现场作临时医护处置后,等待区防疫站或区急救中心的急救。

(注: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

二、救护措施

1、值班人员或任课教师每天坚持晨检、课检,如果发现有食品中毒现象的师生,及时通知现场总指挥。

2、现场总指挥到场后,及时安排值班人员调查了解中毒范围和人数以及初步了解中毒原因,同时,及时通知联络小组、医护小组、秩序维护小组的相关人员到场,各施其职,实施救护工作。

3、医护小组及时了解中毒师生的中毒程度情况后首先对中毒感染者实施催吐,并及时作出送往急救地点或请医生临时医护急救等决策。

4、联络小组及时报告区防疫站、区教育局和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师及学生家长。

三、常规管理

1、加强安全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通过集会、班队活动、晨会和板报、宣传画及手抄报、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教育。同时加强对学校食品销售人员的教育培训及管理,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不卖三无食品食品。

2、建立健全学生家庭联系的档案资料,以便在应急状态下使用。

3、建立学生到校情况报告制度,以便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

4、教会学生及学校食品销售人员正确识别食品的有关知识,如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商标等食品知识。

5、教育学生养成不乱吃零食的好习惯。不吃不卫生的食品,不吃过期的食品,不吃无生产日期、商标、厂家及保质期的食品等。

6、保持食品库房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7、学校食堂要按照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食品试尝和留样制度

8、建立健全门卫登记制度,严禁校外人员无故进入校内。

饮水协会应急预案 篇13

农村饮水安全是脱贫出列考核的“硬指标”之一,是脱贫攻坚“3+1保障”的重要内容。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事关脱贫攻坚进程、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实现同步小康目标。根据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松脱总指办发〔20xx〕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松桃苗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和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切实维护农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性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松桃苗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街道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或水源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因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遭到严重破坏;

4.因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或其它原因严重影响农村饮水安全的。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成立街道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张文飞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主任王再涛担任,蓼皋片区水务服务中心、街道综合办、财政分局、卫生院、供电所、派出所、武装部、民政办等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街道综合办,由王再涛担任办公室主任,李明周负责办公室日常相关工作。

(一)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制定全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领导和协调全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开展供水设施抢险、排险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全街道供水单位(村、社区)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信息发布工作;对潜在隐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报告执行情况;其他有关农村安全供水应急的重要事项。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全街道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蓼皋片区水务服务中心: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管理、指挥部办公室人员调配及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提供雨情、水情、灾情、水源调度方案及受灾应急措施,供领导指挥决策。

2.街道综合办: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确保应急工作有序地进行;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事宜。

3.街道财政分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恢复经费的安排、下拨和管理;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应急措施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4.街道卫生院:负责疫病的防治和医治工作,组织应急队伍赴灾区进行医疗救护;负责事发地周边环境卫生防疫、水源水质监督监测等工作。

5.街道供电所:负责输、变电工程设施的运行安全,加强输、变电工程设施的运行和检修管理。保障救援现场应急用电。

6.街道派出所:严厉打击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通讯线路的违法活动,保证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抢险现场秩序。

7.街道武装部:负责组织并领导民兵执勤和急、险、重任务,负责拟制事发地的动员,并做好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完成防汛等任务。

8.街道民政办:负责受灾农村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做好受灾农村群众的生产救灾工作。

三、应急响应

全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响应按照供水突发事件抢修,恢复时间划分为Ⅰ级响应(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严重事件)、Ⅱ级响应(农村饮水安全突发较大事件)和Ⅲ级响应(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一般事件),由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约应急供水,抢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一)Ⅰ级响应

因发生特大早情,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污染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5000人以上饮水不安全的事件为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严重事件,由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报镇政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一方面组织技术人员对农村饮水工程进行抢修,另一方面协调有关村启用应急备用水源临时供水,或向停水村组派送水车送水,必要时请求县级部门支援,保证当地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二)Ⅱ级响应

因发生旱情、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1000-5000人饮水不安全的事件为农村饮水安全突发较大事件。由镇人民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组织人员对损坏的工程进行抢修,启用应急备用水源临时供水,或向停水村组派送水车送水,必要时请求县级部门支援,保证当地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三)Ⅲ级响应

因干旱、自然灾害、供水设备损坏和供水管网遭受人为破坏,导致1000人以下饮水不安全的事件为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一般事件。由镇政府统一协调指导有关村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启用应急备用水源临时供水,或向停水村组派送水车送水,保证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

四、应急措施

五、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街道级财政应设立镇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街道办事处也可通过水费提留等方式筹集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二)物资保障

应急指挥部要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时,应急指挥部要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三)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人员,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四)交通运输保障

当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应急指挥部应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群众解决临时性吃水困难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五)治安维护

当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应急指挥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六)技术保障

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置培训和用水户的技术指导。

六、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收集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评审论证,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镇政府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

(二)预案的解释与生效时间

本预案由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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