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大全# #僵尸车清理通知四篇#】公告通知就像我们的“熟人”。 单位主体发出的公告通知更加具有官方性和权威性,公告通知从哪些角度来写好呢?我们听了一场关于“僵尸车清理通知”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僵尸车清理通知 篇1
尊敬的小区居民们:
大家好!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汽车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也要面对一个共同的问题,那就是小区内停放的僵尸车。这些废弃、损坏或无人使用的车辆不仅占用了宝贵的停车位,还对我们的环境和生活质量造成了不利影响。为了保持我们小区的整洁和宜居环境,小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展开一次集中清理僵尸车的行动。
一、行动目的和意义
保持小区的整洁和美观是我们每个居民的责任和义务。清理僵尸车旨在解决以下问题:
1. 停车位紧张:在小区内,停车位是最宝贵的资源之一。由于僵尸车的存在,很多居民无法找到合适的停车位,不得不把车停在附近的道路上,加剧了交通拥堵和交通安全问题。
2. 环境污染:废弃的车辆不仅给小区添乱,还会引发各种环境问题。例如,僵尸车可能会渗漏油污,对地面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停放时间过长的车辆则可能成为蚊蝇滋生的温床。
3. 安全隐患:僵尸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损坏的车辆可能存在漏电、爆炸等危险因素,给小区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
二、行动时间和范围
清理僵尸车的行动将于本月底开始进行,具体时间将在后续公告中通知。行动范围涵盖整个小区内的所有停车位和停车场,包括私人停车位、公共停车位以及小区周边的道路。
三、行动细则和要求
1. 僵尸车的定义:指长时间停放在小区内但无人使用的车辆,或者车辆废弃、报废、毁损严重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
2. 车主自发清理:所有车主朋友都是我们行动的参与者和执行者。我们鼓励车主自愿清理自家的僵尸车。如果您的车辆满足上述定义,请尽快联系小区物业服务部,提供您车辆的详细信息,我们将协助您处理。
3. 物业清理服务:对于没有车主自发清理的僵尸车,小区管理委员会将委托专业清理公司进行处理。清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车辆进行拖移、解体、回收等处理。
4. 公示期:为了确保公平和合法,我们将在清理行动开始前发布僵尸车清理名单,并公示三天。如果您的车辆出现在名单中,请及时联系小区物业服务部进行解决。
5. 合作配合:我们诚挚地希望所有居民积极参与到清理行动中来,共同维护我们的家园。请您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主动配合清理车辆或提供相关信息,以便我们顺利完成行动。
四、后续管理和制度建设
为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小区管理委员会将制定相关的停车管理制度和规定。我们将完善小区内的停车位分配机制、加强停车位管理和监督,以及建立长效的车辆处置机制,确保小区内停车秩序井然有序。
尊敬的居民们,清理僵尸车是一项重要的行动,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支持和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清除小区内的僵尸车,为我们的家园营造一个美好、宜居、安全的环境!
感谢您的支持和合作!
小区管理委员会 敬上
僵尸车清理通知 篇2
近年来,我市的交通拥堵问题越来越严重,其中一个显著的原因就是大量的僵尸车。僵尸车指的是那些长时间未使用、报废或被遗弃的汽车,这些车辆不仅占用了道路资源,还对城市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为了净化的城市环境,改善交通秩序,经过深思熟虑,市政府决定进行清理僵尸车行动。
为了确保清理行动的顺利进行,市政府计划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公开征集阶段,市民可以通过各个社区报名,提供僵尸车的相关信息。市政府将根据相关信息对每辆报名的僵尸车进行认定,并颁发清理通知书给车主。在这一阶段,市政府还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的车辆进行初步核查,以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性。
第二阶段是清理行动的实施阶段。市政府将组织专业的清理公司,对所有持清理通知书的报名车辆进行集中清理。这些清理公司将派遣工作人员使用专业设备对车辆进行清理,包括清理车身、引擎和车厢内部。在这一阶段,市政府将制定一套详细的操作流程,确保清理工作的高效进行,并严格按照环保标准进行处理垃圾和废弃物。同时,市政府还将联合交通部门对被清理的车辆进行登记注销,以确保这些车辆不会再次上路。
第三阶段是后续管理和处理阶段。市政府将建立一个数据库,记录所有被清理的僵尸车的相关信息,包括车主、车辆型号、车牌号码等。通过这个数据库,市政府将能够更好地管理和监控僵尸车问题,及时采取行动,防止新的僵尸车再次出现。同时,市政府还将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的意识,鼓励大家合理购车、及时报废和处理不用的车辆,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清理僵尸车行动的实施将带来许多好处。通过清理僵尸车,道路资源将被释放出来,缓解交通拥堵。清理僵尸车还将减少环境污染,特别是汽车废弃物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清理僵尸车还能提高市容市貌,使城市更美观宜居。最重要的是,这项行动符合节能减排的要求,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尽管清理僵尸车行动面临一些挑战,如行动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车主的抵抗,废弃车辆的安全问题等。但是,相信通过市政府的有力措施和广大市民的支持,这项行动一定会取得成功。为了的城市,为了的环境,让共同努力,清理僵尸车,为城市建设和交通改善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让每个人都成为环境保护的参与者,为下一代留下一个更美好的城市。
僵尸车清理通知 篇3
尊敬的小区居民们:
大家好!近日,我们小区管理委员会接到了一些居民关于小区内存在大量“僵尸车”的投诉。为了进一步改善小区环境和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我们决定开展一次清理小区僵尸车的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背景介绍
小区内的“僵尸车”是指长时间停放在小区内未使用或无法正常行驶的汽车。这些车辆不仅影响了小区美观,还导致停车位紧缺,给居民的日常停车带来极大的不便。在投诉居民的积极响应下,我们决定组织清理行动。
二、清理目标
本次清理行动的目标是清理小区内所有的僵尸车辆。通过清理,我们希望能够解决小区停车位紧缺的问题,提高小区环境的整洁度和美观度。
三、行动计划
1. 调查登记:管理委员会将提前派遣人员对小区内所有停放的车辆进行登记和调查,了解车辆的使用情况。对于停放超过三个月未使用的“僵尸车”,我们将与业主进行联系,沟通处理意见。
2. 通知整改:对于停放超过六个月未使用的“僵尸车”,我们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车主进行整改。要求车主尽快将车辆开走,或配合我们的行动进行车辆的处理。
3. 协助处理:对于无法联系到车主的车辆,我们将与有关部门合作,进行处理。比如,对于无车主的车辆可以进行车辆拖移,对于停放位置不当的车辆可以进行强制清理。我们会协调出动相关资源,确保整个清理行动有序进行。
四、业主配合
为了确保清理行动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每位业主的积极配合。具体配合事项如下:
1. 主动登记:如果您家有长时间未使用的车辆,请在指定时间内主动向管理委员会登记,以便我们能够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进行科学的组织清理。
2. 积极整改:如果您家有超过六个月未使用的“僵尸车”,请积极整改。可以将车辆清理,处理或者转让给需要的人,以免占用小区的停车资源。
3. 配合行动:在清理行动开展期间,请您积极配合,及时将车辆停放到指定的位置,以便我们的清理人员能够顺利进行工作。同时,对于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请您予以支持和配合。
五、行动时间
我们计划将清理行动安排在10月10日至10月15日之间。届时,我们将提前发布通知,告知具体的行动时间和地点。请您届时留意小区公告和短信通知。
希望每一位小区居民都能够积极响应,并配合我们的清理行动,共同打造一个美丽和谐的小区环境。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小区管理委员会
日期:2021年9月20日
僵尸车清理通知 篇4
尊敬的小区居民们:
大家好!我是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小李。在此,我向大家发出一则重要通知,关于清理小区内的僵尸车问题。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小区的居民们也不断增加着对汽车的需求,因此在小区内停放的汽车数量也呈现出逐渐增长的趋势。伴随而来的问题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汽车因为老化、损坏等原因而被废弃,变成了我们小区内的“僵尸车”。
所谓“僵尸车”,即指长时间停放在小区内的废弃车辆。它们不但占用了小区内有限的停车位资源,还对环境和社区形象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僵尸车不仅占据了停车位,而且往往缺乏维护和管理,给小区居民们的生活带来了不便。例如,僵尸车可能会占用正常居民的停车位,导致其他车辆无法停放。同时,它们可能会导致交通堵塞和安全隐患。废弃的汽车也容易成为雨水的积水地,滋生蚊蝇,对小区居民的身体健康构成威胁。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提高小区居民们的居住环境质量,我们决定开展一次全小区的僵尸车清理行动。具体清理计划如下:
1. 时间安排:本次行动将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进行。请居民们在规定时间内将自家的废弃车辆清理出小区。
2. 清理范围:我们将对小区内所有的僵尸车辆进行清理,包括停在停车位、花坛、草地、道路两侧等地方的所有废弃车辆。
3. 清理方式:我们将对小区内的废弃车辆进行核实,确认其是否属于僵尸车。确认后,我们将与相关部门合作,制定具体的清理方案。根据废弃车辆的情况,我们将进行车辆的搬运、处理或报废。
4. 协助指导:为了使清理工作更顺利,我们将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协助。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5. 奖励措施:为了鼓励居民们积极参与此次行动,我们将为协助清理废弃车辆的居民提供相应的奖励措施。具体奖励方案将在行动开始前另行公布。
我们希望广大居民们积极响应此次通知,共同参与到小区僵尸车清理行动中来。让我们携手为小区的整洁和居住环境的改善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相信通过大家的积极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清理出一个舒适、美观的小区环境,造福于每一位居民。
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祝愿大家生活愉快、幸福安康!
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
日期:XX年XX月XX日
延伸阅读
代理商通知四篇
随處可見公告通知的身影。公告通知的效果在於增強人類的普遍福祉和共同價值觀念,寫好公告通知,借鑒優秀範文必不可少。感興趣於“代理商通知”的讀者一定不能錯過這篇小編精選的文章,為了方便閱讀請將本頁添加到書籤列表!
代理商通知【篇1】
尊敬的代理商:
为配合代理商睫毛膏品牌的进驻销售,本公司即日起对全系产品进行贴花促销,贴花促销数量按往日产品订单数量的50%予以配比。具体如下:
一、贴花种类1.黄色用于1-8号产品价值:3元/个2.粉色用于9-12号产品价值:6元/个
二、贴花兑换流程1.门店收集好贴花,并粘贴于本公司贴花专用信纸,由实领贴花奖励人员签字确认,并留联系方式,按时发到公司,公司予以核准后下次补货时报销。2.公司有权对贴花兑现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作假,公司将停止本政策支持。
三、执行时间1.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止补单均享受本政策全系贴花。
注:具体详情请咨询相关销售人员,本公司对本政策享有最终解释权。
代理商通知【篇2】
课程描述:
企业由于某种原因通过中间商把产品或服务销售给最终用户,中间商就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是目前很多企业运作市场的主要枢纽与网络支撑,其选择与管理至关重要,厂家可以借助代理商的资源、网络、资金迅速进入市场,迅速占领市场。
本课程将透过发展代理商的流程、方法学习和案例分享,帮您破解发展代理商过程中的难点与重点问题,让大家少走弯路,直达成功。
虽然不同厂家在发展代理商时,都会有自己的一套规范流程,但万变不离其宗。下面我们从实战经验中给大家总结一些方法流程,以便大家参考借鉴,少走弯路,直达成功。
发展代理商,首先要有一个备选名单。备选名单的来源渠道多种多样,大体分为主动式,被动式两种。
主动式是主要通过网络搜索,到当地的工商行政机关查阅一些企业名录,以及业务员扫街式拜访等等方式。
被动式主要是指通过广告和参加展会等一些商业手段来吸引客户主动。还有一些特殊的渠道,比如朋友介绍,制造事件吸引眼球等,
用好了这些非常规的手段往往可以收到奇效。
有了备选名单后一定要及时的进行评估和筛选,这一点相当的重要。
二是看代理商的经营理念;
三看代理商的资金实力;
四看产品在代理商公司的地位;
五看代理商的执行力。
筛选阶段主要要前期调查和互访两个阶段。
筛选出代理商后,还要进行沟通谈判,才能达成合作意向。在谈判前要做一些“内功”,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还要准备一套营销方案和应急预案,以消除谈判中的客户异议。客户异议一般集中在:产品价格过高、政策不灵活、要求独家代理权、要铺底、缺乏信心、
缺乏资金、与当年的.厂家合作许久产生了朋友关系、以及市场冲突等。洞察客户顾虑,消除客户异议,才能促使成交。
与代理商达成合作意向后,要马上签订协议。千万不能让煮熟的鸭子飞了。一定要及时跟进,并先发制人,事先拟好合同。
代理商成功开发后,并不是终结。还要做好后期的管理维护。后期的管理维护一般从价格、渠道、促销三方面来进行。
最后,我们将这几部分的思维导图串起来,就形成了“发展代理商”完整的方法流程。感谢大家的学习,我们下堂课再见!
或许如何发展代理商文字的话大家并不是很清楚,我们可以看下面的思维导图,能让你更加形象的理解和明白该如何发展代理商。
代理商通知【篇3】
尊敬的SONAX各地代理商伙伴:
您好,渐渐远去,我们迎来全新充满挑战的.20,为了加强与代理商之间更全面的沟通与了解,也为了SONAX年的发展征集更广泛的意见和建议。上海妙声科技有限公司定于2016年1月14日-16日,在上海召开2016年SONAX代理商伙伴会议。在此诚挚邀请您莅临本次盛会,与大家相互分享过去一年中的市场运营经验和成功方案,一起研讨2016年SONAX品牌推广和业务展开等计划,共瞻2016成长大计。我们期待您的莅临!
我们一起对20的工作进行回顾,在过去的一年,有哪些成功之处,有哪些不足的地方,一起探讨对不足之处的改进应对措施和安排。同时,对的品牌推广、市场拓展等进行规划。
出席对象:各地授权的SONAX省级代理商、地区代理商、4S店业务代理商。
会议日程:
另:1月14日、16日、17日妙声公司会提供接送客户机场服务。
联系方式:妙声公司周慧:021-5179725613661663344
虹桥高铁交通:
1、公共交通:虹桥枢纽西交通中心站乘坐虹桥枢纽5路,到七莘路华友路站下车,步行200米到上海富建酒店。
2、出租车:时间约20分钟,距离10公里,费用约35~40元。
虹桥机场交通:
1、公共交通:虹桥枢纽东交通中心站乘坐虹桥枢纽4路,到七莘路华友路站下车,步行200米到上海富建酒店。
2、出租车:时间约20分钟,距离10公里,费用约35~40元。
代理商通知【篇4】
各地区代理商,本公司各部门:
为了保证松风显示器在中国的领先地位,建立一个和谐顺畅而稳定坚固的销售渠道,给厂商、代理商和消费者带来更多的利益,本公司决定在重庆召开松风电子20xx年度显示器代理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总结各地区代理销售情况。
2、讨论并解决各地区存在的销售矛盾。
3、商讨如何建立一个和谐顺畅而稳定坚固的.销售渠道。
六、其他事项:
1、大会将为各与会人员免费提供食宿。
2、参加会议的代理商请按要求填写本通知所附的会议报名表,于4月20日前寄回会务组。需接车、接机及购买回程机票、车票的人员,务请在会议报名表中注明。
3、请华东、华北及华南各代理商报到时向我公司提交一份销售情况报表。
会务联系:XX市××路××号松风电子有限公司代理商工作会议会务组
僵尸企业调研报告系列
我们在撰写报告时需要从哪些方面考虑呢?每当我们结束一阶段的任务,我们会经常使用到报告。在写报告时要避免过多地带入主观情绪,要从客观角度看待事实,经过励志的句子小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我们最终完成了最新的“僵尸企业调研报告”,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僵尸企业调研报告 篇1
20**年2月24日至2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杭州召开全国部分法院依法处置僵尸企业调研及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介绍了下一步人民法院开展破产案件审理、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的六项重点工作。
一、建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近年来,普通民事商事诉讼案件数量激增,人民法院整体上面临案多人少困境。很多法院都将有限的审判力量全部投入到普通案件审判中,未建立专门的破产审判组织。所以在破产工作中就形成了由于没有专门的审判组织,所以法院不愿或不会处理破产案件;由于不处理破产案件,就更不需要专门的破产审判组织的不良循环。这种局面十分不利于开展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只有广东深圳中院、浙江温州中院等少数地方法院成立了专门的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实践证明,设立专门审判庭的法院,处理企业清算和破产事务的积极性高、效果好。专门审判庭是企业清算和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常态化的重要保障,也有助于破产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法院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设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根据中央要求加紧研究制定有关方案,并将与中央编办协调推动这项工作。这次会议结束后,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担负起职责,监督指导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开展相关工作。各中级人民法院要尽快行动起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启动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设工作。省会城市、较大的市和经济较发达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要率先将建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作为重点专项工作,立即协调地方编办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在地方编办未审批之前,要调剂使用现有编制,先把专门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成立起来,立即开展工作,不能因审批而耽误工作。
从目前开展企业清算与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需要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应承担以下11项职能:1.企业破产和企业强制清算案件的立案;2.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3.依法处理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的善后事宜;4.负责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的有关调研;5.对下级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和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6.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法院之间的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7.破产管理人的管理和培训;8.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内下级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9.最高人民法院对有关司法解释的制定与贯彻实施;10.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企业破产大要案审理的监督指导;11.破产档案的管理。上述11项职能是否科学全面,可以做进一步研究探讨。
在建立专业化审判机构过程中,人民法院要同步推进破产审判法官队伍和司法辅助人员的专业化建设。已有专门破产审判法官的法院,要加强对在任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业务素质;要将纪律意识强、业务素质好、综合能力强的同志配备到破产审判岗位,实现破产审判新生力量补充常态化;要结合破产审判工作特点,做好传帮带工作,组建成熟的破产审判团队,切实避免一人离岗、工作皆停的情形。目前尚无破产审判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法院,要加紧发掘、培养专门人才,确保专门审判人员及时到位。同时,在当前司法改革推进法官员额制过程中,各地人民法院必须将专门审判庭作为一项内容特别考虑,要在各方面为下一步工作预留空间。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将当地专门审判庭、破产审判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专业队伍建设情况,在今年8月1日前报告最高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立后,企业清算、破产案件的管辖会相应发生变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已着手研究,并将适时予以明确。
二、做好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工作。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13条至515条规定了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原则,解决了法院内部执行转破产的程序启动问题,拓宽了破产案件受理渠道。对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庆、深圳、温州等地部分中级法院已开始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具体规定。当前,在适用上述规则时需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一是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执行信息平台和信息资源,及时发现、整合分散在不同法院的针对同一僵尸企业的多起执行案件信息。执行法院及其上级法院要依法尽力创造集中管辖、集中执行等有利条件,促进僵尸企业及时、顺畅转入破产程序。
二是判断当事人同意移送破产的时间点,既可以是执行不能时,也可以是当事人申请执行时。同时,不仅要考虑债权人的同意,也要关注债务人的申请,尤其要充分考虑债务人对企业重整的申请。在同意的形式上,应采取书面形式。
三是要注意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执行法院对依法应当移送破产的执行案件要及时移送,不得故意拖延。破产法院要克服对破产案件的畏难情绪,应当依法受理的破产案件要及时受理,切实避免在受理破产案件上踢皮球。
四是执行法院将案件移送破产时,应当中止执行程序。企业破产法第19条已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也作了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还有相当一些地方法院未严格遵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在破产程序启动后继续对被执行人进行执行和保全。这种情况要坚决予以禁止,严格依法办事。
三、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指导和管理。破产管理人队伍素质直接决定着企业破产工作的质效。人民法院要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指导和管理,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素质。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既要严格依法也要解放思想,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对适应企业重整需要的破产管理人才的吸收,把破产重整的需要作为主要的考量因素,充分发挥企业家、经营者、管理者,乃至科技工作人员的作用,不断加大破产管理人工作程序规范化建设。当前,应当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要强化破产管理人队伍人才的积聚。人民法院要引导担任破产管理人的传统中介机构吸收擅长企业管理、熟悉科学技术的专门人才,确保对企业破产重整、破产清算能作出准确有效评估。同时,对破产管理人如何管理,各地法院可以以有利于工作开展为原则积极进行探索。
二是要试行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破产案件个案之间差异较大。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破产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事务繁重,而有的小微企业破产则相对简单。从近年破产审判实践情况看,对管理人分级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破产案件从不同级别、资质的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管理人,既有利于确保破产案件质量的提高和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又有利于管理人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提升。管理人的分级管理应是当前人民法院在破产管理人管理方面的工作重点。
三是要试行管理人的淘汰、增补和升降级制度。从多数地区情况看,管理人名册自20xx年建立后就一直未发生变化,既未增加一些符合条件并具有一定破产管理水平的中介机构入册,也未对一些不符合条件的管理人予以除名。这种状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改变。尤其是在实行管理人分级管理之后,要根据业绩和水平采取管理人的增补、除名、升降级措施。
四、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很多僵尸企业停工停产多年,因无力支付破产费用而无法进入破产程序。破产费用中的诉讼费部分虽可减免,但律师等破产管理人的报酬部分应当支付。目前,务必要克服僵尸企业因无力支付破产费用而无法进入破产程序的问题。建议财政部门拨出资金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人民法院要抓住机遇,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补充企业破产案件中的破产费用缺口,要保证管理人能够按劳取酬,激发破产管理人工作积极性。已经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的人民法院,要依法依规妥善利用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要在使用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的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开源节流,适时推动建立政府财政援助的常规机制,同时逐步探索企业正常经营中自行提取破产费用资金等措施。
五、慎重适用重整计划强制批准权。在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相当一批企业会采取破产重整方式实现提质增效。在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时,应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由重整中的市场参与者协商和谈判,最终重整计划力求由当事人表决通过。僵尸企业重整一般应包括债务重组和营业整合两方面内容。如果僵尸企业重整计划草案只规定债务重组的有关内容,而不涉及营业整合和资产重组,人民法院在批准这类重整计划时应当谨慎。因为这类重整计划草案可能并未解决导致企业破产的深层次矛盾,企业经营前景和市场空间并不明朗,重整的目的和作用可能只是削减债务,不能真正实现重整让企业提档升级、更加适应市场的目的。因此,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应当坚持重整计划由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按照企业破产法第87条第2款的规定,通过自由表决决定。如果重整计划未经利害关系人表决通过,人民法院不宜行使强制批准权。
六、积极探索破产案件快审快结程序。破产案件尤其是破产清算案件,要注意快审快结。快审快结包括两个方面要求:第一,对于有挽救希望的企业进行重整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既不能一味图快,也不能久拖不决;第二,对于没有挽救希望,不需要进入重整的企业,要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尽快结案。浙江法院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了很多有益经验,如简化审理程序,当事人之间对财产评估已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再鉴定等,其他法院可以学习借鉴。
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涉及的问题面宽、政策性强,各级人民法院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依法积极稳妥开展各项工作。上级法院要针对企业清算破产工作特点,依法依规采取审级监督、审判管理、组织监督、纪律监督等综合手段,加强对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保障有关工作顺利进行。目前破产案件审判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各地法院要克服畏难情绪,抓住工作机遇,把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抓实抓好,开创破产审判工作新局面,力争相关各项工作都取得丰硕成果。
僵尸企业调研报告 篇2
3月25日下午,《改革内参》僵尸企业治理之道内部研讨会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大会议室召开。本次研讨会由我国经济学家何帆教授担任主报告人。研讨会邀请了中央财经大学公共财政研究院王雍君院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周放生副会长,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都阳教授,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高波,国家统计局就业大数据小组组长李志龙,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陶然等学者担任点评和发言嘉宾。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总编辑史克毅、编辑部主任刘学军、调研部主任贾存斗、财新智库宏观经济研究员朱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樊轶侠、上海钢炼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竹倩,以及来自中央财经大学、民生银行等相关研究机构的学者共同参与研讨。
何帆教授研究团队的主报告《中国僵尸企业:现状、成因及政策建议》是在长期跟踪、研究僵尸企业,多次深入企业进行调研的基础上编写而成。报告提出处置僵尸企业不能紧靠企业自身之力,需要银行、政府和企业之间相互配合,共同发力,形成企业自救、银行辅助、政府托底的分工格局,这是成功处置僵尸企业的重要保障。何帆教授认为在经济低迷的时期去产能以及解决僵尸企业,难度会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去产能的主体是市场而非政府,但现在是政府在主导去产能,比如让各省拿出一个去僵尸企业的数量名单,这种方法有可能会导致激励机制的扭曲。从国际经验来看,真正解决问题的是企业本身,政府要做的是在配套政策上去支持,在社会政策上要托底。
王雍君院长从财政治理的的角度来剖析僵尸企业,认为讨论僵尸企业的对策必须关切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僵尸企业的制定标准,二是僵尸企业应该正确分类,三是财政压力和可承受性的测试,四是政府的职能边界,五是财政支持的方式。
都阳教授和李志龙博士均从就业角度来分析僵尸企业的治理。都教授认为如果把去产能过程中的就业问题判断成很严重,会阻碍这个进程的推进。应采取保护工人,不保护岗位的原则来解决就业问题。李博士认为去产能带来的冲击可能不是那么大,保就业,可能还是要把目光放的更宽一点。对员工的安置问题,他认为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分享经济可能是下一个淘宝式的就业发动机;二是健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更加有针对性的做好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
高波总经理建议由国家部委牵头成立高级别巡视组,摸清现有僵尸企业和即将成为僵尸企业的数量及产能,立即停止求助、补贴及银行贷款,对各类钢铁企业压缩产能的奖补一视同仁,优先解决从业人员分流及安置问题。
陶然教授认为去产能的过程中有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就是怎样实现真正的国退民进,而现在的很多做法是国进民退,包括压产能,把民营压掉,保国企。
樊轶侠研究员提出去产能的目标,不能全国性的划一个杠杆,总体的思路是央企一套指标,地方按照自己的大致标准,给一定的自主权。政府要提供间接的去产能补助。除了直接的补贴,还有融资支持,在税收优惠方面更能体现间接的支持。
僵尸企业调研报告 篇3
破产管理人队伍素质直接决定着企业破产工作的质效。人民法院要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指导和管理,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素质。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既要严格依法也要解放思想,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对适应企业重整需要的破产管理人才的吸收,把破产重整的需要作为主要的考量因素,充分发挥企业家、经营者、管理者,乃至科技工作人员的作用,不断加大破产管理人工作程序规范化建设。当前,应当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要强化破产管理人队伍人才的积聚。人民法院要引导担任破产管理人的传统中介机构吸收擅长企业管理、熟悉科学技术的专门人才,确保对企业破产重整、破产清算能作出准确有效评估。同时,对破产管理人如何管理,各地法院可以以有利于工作开展为原则积极进行探索。
二是要试行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破产案件个案之间差异较大。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破产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事务繁重,而有的小微企业破产则相对简单。从近年破产审判实践情况看,对管理人分级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破产案件从不同级别、资质的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管理人,既有利于确保破产案件质量的提高和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又有利于管理人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提升。管理人的分级管理应是当前人民法院在破产管理人管理方面的工作重点。
三是要试行管理人的淘汰、增补和升降级制度。从多数地区情况看,管理人名册自xx年建立后就一直未发生变化,既未增加一些符合条件并具有一定破产管理水平的中介机构入册,也未对一些不符合条件的管理人予以除名。这种状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改变。尤其是在实行管理人分级管理之后,要根据业绩和水平采取管理人的增补、除名、升降级措施。
僵尸企业调研报告 篇4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13条至515条规定了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原则,解决了法院内部执行转破产的程序启动问题,拓宽了破产案件受理渠道。对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庆、深圳、温州等地部分中级法院已开始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具体规定。当前,在适用上述规则时需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一是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执行信息平台和信息资源,及时发现、整合分散在不同法院的针对同一“僵尸企业”的多起执行案件信息。执行法院及其上级法院要依法尽力创造集中管辖、集中执行等有利条件,促进“僵尸企业”及时、顺畅转入破产程序。
二是判断当事人同意移送破产的时间点,既可以是执行不能时,也可以是当事人申请执行时。同时,不仅要考虑债权人的同意,也要关注债务人的申请,尤其要充分考虑债务人对企业重整的申请。在同意的形式上,应采取书面形式。
三是要注意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执行法院对依法应当移送破产的执行案件要及时移送,不得故意拖延。破产法院要克服对破产案件的“畏难情绪”,应当依法受理的破产案件要及时受理,切实避免在受理破产案件上“踢皮球”。
四是执行法院将案件移送破产时,应当中止执行程序。企业破产法第19条已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也作了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还有相当一些地方法院未严格遵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在破产程序启动后继续对被执行人进行执行和保全。这种情况要坚决予以禁止,严格依法办事。
僵尸企业调研报告 篇5
破产案件尤其是破产清算案件,要注意快审快结。快审快结包括两个方面要求:第一,对于有挽救希望的企业进行重整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既不能一味图快,也不能久拖不决;第二,对于没有挽救希望,不需要进入重整的企业,要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尽快结案。浙江法院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了很多有益经验,如简化审理程序,当事人之间对财产评估已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再鉴定等,其他法院可以学习借鉴。
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涉及的问题面宽、政策性强,各级人民法院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依法积极稳妥开展各项工作。上级法院要针对企业清算破产工作特点,依法依规采取审级监督、审判管理、组织监督、纪律监督等综合手段,加强对“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保障有关工作顺利进行。目前破产案件审判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各地法院要克服畏难情绪,抓住工作机遇,把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抓实抓好,开创破产审判工作新局面,力争相关各项工作都取得丰硕成果。
僵尸企业调研报告 篇6
近年来,普通民事商事诉讼案件数量激增,人民法院整体上面临“案多人少”困境。很多法院都将有限的审判力量全部投入到普通案件审判中,未建立专门的破产审判组织。所以在破产工作中就形成了“由于没有专门的审判组织,所以法院不愿或不会处理破产案件;由于不处理破产案件,就更不需要专门的破产审判组织”的不良循环。这种局面十分不利于开展“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只有广东深圳中院、浙江温州中院等少数地方法院成立了专门的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实践证明,设立专门审判庭的法院,处理企业清算和破产事务的积极性高、效果好。专门审判庭是企业清算和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常态化的重要保障,也有助于破产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法院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设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根据中央要求加紧研究制定有关方案,并将与中央编办协调推动这项工作。这次会议结束后,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担负起职责,监督指导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开展相关工作。各中级人民法院要尽快行动起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启动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设工作。省会城市、较大的市和经济较发达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要率先将建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作为重点专项工作,立即协调地方编办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在地方编办未审批之前,要调剂使用现有编制,先把专门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成立起来,立即开展工作,不能因审批而耽误工作。
从目前开展企业清算与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需要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应承担以下11项职能:1.企业破产和企业强制清算案件的立案;2.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3.依法处理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的善后事宜;4.负责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的有关调研;5.对下级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和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6.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法院之间的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7.破产管理人的管理和培训;8.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内下级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9.最高人民法院对有关司法解释的制定与贯彻实施;10.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企业破产大要案审理的监督指导;11.破产档案的管理。上述11项职能是否科学全面,可以做进一步研究探讨。
在建立专业化审判机构过程中,人民法院要同步推进破产审判法官队伍和司法辅助人员的专业化建设。已有专门破产审判法官的法院,要加强对在任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业务素质;要将纪律意识强、业务素质好、综合能力强的同志配备到破产审判岗位,实现破产审判新生力量补充常态化;要结合破产审判工作特点,做好“传帮带”工作,组建成熟的破产审判团队,切实避免“一人离岗、工作皆停”的情形。目前尚无破产审判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法院,要加紧发掘、培养专门人才,确保专门审判人员及时到位。同时,在当前司法改革推进法官“员额制”过程中,各地人民法院必须将专门审判庭作为一项内容特别考虑,要在各方面为下一步工作预留空间。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将当地专门审判庭、破产审判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专业队伍建设情况,在今年8月1日前报告最高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立后,企业清算、破产案件的管辖会相应发生变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已着手研究,并将适时予以明确。
清理杂物的通知4篇
在日常工作环境中,公告通知就好像我们的“熟人”。公告通知的目的是让人们更加全面地了解现代社会中的相关事项。阅读“清理杂物的通知”或许能让您了解一些之前未曾想到的观点,我强烈建议您将本页添加到收藏夹,随时查看最新的资讯!
清理杂物的通知 篇1
爱护环境,你我齐行。经物业服务中心区域助理、秩序部巡查发现;楼层及消防通道杂物较多,严重影响小区整体居住环境,为提高小区业/住户居住环境,服务中心将定于20xx年8月8日至20xx年8月14日(16:30——18:00)对小区公共区域(楼道、楼层等)进行环境卫生大清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楼层通道属于火灾逃生的通道,要保持畅通,若您在楼道或天台摆放的沙发、鞋子、鞋架、扫把、自行车或其他杂物,请您自行搬到室内,不要摆放在公共区域,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共创美好和谐社区!
凯伦花园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竭诚为您服务!
24小时服务热线:0769-XXXX 3877
清理杂物的通知 篇2
为迎接国务院消防安全检查小组来陕检查指导,积极打造我院平安社区及配合医院院园改造提升工作。给广大职工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和非机动车辆停放空间。保障各住户消防疏散生命通道畅通,医院决定从4月25日至4月29日由保卫、物业、保洁对生活区存车棚及各楼宇单元的自行车及楼道杂物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对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生活区存车棚清理:
(1)、清理范围为车棚内长年不用,且未办理20xx年度存放手续及在生活区外围、楼道内乱停乱放的所有非机动车辆。
(2)、自行清理期限:需要继续存放的车辆请于4月24日至4月27日到存车棚管理员处缴费登记,不需要的自行处理。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未自行处理的,按无主车辆由医院作价处理充公。
(3)、强制清理阶段:4月28、29日
(4)、从20xx年5月1日开始,所有进院非机动车辆存放入棚,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辆由保卫部门一律按无主车辆处理。
二、各楼宇杂物清理
(1)高层住宅楼各楼层的电梯等候厅、疏散楼梯为公共区域;小高层疏散楼梯为公共区域,任何人不得阻塞占用。禁止堆放任何杂物。禁止摩托车、自行车进入高层楼宇。
(2)杂物、非机动车辆自行清理期限4月24日至4月27日,逾期一律视为无主处理。
公共消防安全,积极预防为主。人人参与消防、处处自觉遵守,共建美好、平安家园!
另,为应对生活区突发火险,医院给1-5号楼每个单元配备灭火器4具配放位置为2层、4层,特此通告!
陕西省肿瘤医院
XX年4月22日
清理杂物的通知 篇3
您好!为响应政府“创建卫生城市”号召,从细处抓起,做好创卫工作,金鹰物业将于8月15日至21日期间对小区公共区域及消防安全通道进行全面清理,保障公共区域走道及安全通道的干净整洁畅通。
小区楼道属于公共消防通道,部分业主/住户将杂物堆放在小区楼道内,影响了业主的进出通行和整体环境,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为了使楼道整齐有序,给居民一个安全、洁净、舒适的居住环境,请您将堆放在小区楼道内的杂物在20xx年8月18日前清理完毕。届时未处理的杂物,管理处将视为无主废弃物予以清理。
请各位业主/住户相互转告,积极配合我们的创卫工作。
清理杂物的通知 篇4
清理楼道杂物通知
亲爱的业主:
大家好!近段时间,我们发现小区内多个楼道存在杂物堆积的情况,这不仅影响了小区的整洁卫生,也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为此,本物业公司决定对小区内的楼道进行全面清理,特发此通知,请广大业主积极配合。
首先是问题的存在。目前小区存在的楼道杂物主要包括:过期的旧报纸、旧衣物、乱扔的瓶子、破损的家具以及一些其他无法归属的杂物等等。这些杂物看似不起眼,却污染了环境,让本就狭窄的楼道空间变得更加拥挤不堪,影响了居民的通行和生活。
其次是解决的方案。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 通知每个楼道的业主自行清理滞留在楼道的杂物和垃圾,并保持好楼道的清洁卫生。
2. 对于不洁的楼道区域,将有专业的清洁人员前来进行清理。
3. 对于杂物过多以至于影响楼道的通行,物业公司将组织人员进行集中处理。
在此,提醒业主朋友们注意以下问题:
1.家具大件垃圾应统一协调清运,不得占用楼道空间。
2.垃圾应分类投放,不论绿色、黑色、红色、清洁球、衣服块或其它垃圾,不能混装。
3.垃圾桶要放在指定角落,不得放在楼道中间或其它任意角落。
最后是全体业主的参与。维护小区的整洁卫生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本次活动需要广大业主配合。对于室内清理的杂物垃圾,请自觉扔进相应的垃圾桶,不要将杂物扔到楼道、电梯间、花园等公共场所,不要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
请所有业主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同时积极互相督促,营造一个安全、整洁、温馨的小区环境。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知。
>>>物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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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通知范例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通常会关注公告通知。公告通知的主要目的是传达信息和公示事项。如果你正在为写公告通知而烦恼,不妨看看下面我们要介绍的“车辆管理通知”,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车辆管理通知【篇1】
1.安全管理规定
该规定是为了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使运输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保证厂内交通安全而设置的。
2.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保证厂内交通运输的安全生产,必须切实抓好运输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其中包括干部、工人、特种作业、复工和四新教育等。
3.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为了发现厂内运输生产过程中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这是防止厂内运输事故的有效方法。
4.隐患整改制度
厂内运输生产的隐患整改是为了消除运输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这是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采用“TQC”方法,坚持PPCA循环为最好。
5.安全监护制度
厂内运输情况复杂,有时又是多台设备联合作业,有时又运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所以,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厂内运输的安全监护制度。
6.运输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厂内运输事故复杂、必须明确规定分析报告程序。
7.厂内运输系统安全控制点管理制度
这是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实施重点控制厂内运输生产过程中的特殊生产作业形式,危害能量大,易发生各类交通运输灾害性事故的道路区域和运输生产场所。
8.运用现代科学方法安全管理制度
运用现代科学安全管理方法很多,如安全系统工程、行为科学,“FTA”分析、人体生物节律的运用等等,为了深入扎实进行,必须制定相应的制度。
9.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环保方针、必须制定一定的规章,以加强厂内运输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组织,纳入单位正常管理轨道。
10.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体现了党和国家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为使劳动保护用品真正起到劳动保护作用,必须制定相应的规定。
11.防火制度
厂内的运输单位是防火的重点,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定详细周密的安全防火规章,以防止火灾发生。
12.厂内交通安全标志管理规定制
厂内交通安全标志是反映厂内交通情况的一种形式,是交通管理的辅助设施。为了实现厂内交通畅通,保证静态交通控制的完善,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13.机动车安全检验规定
该规定中明确了三检内容,规定了检查项目以及奖惩办法,促进设备完好。
14.冬季行车安全保证措施
冬季雪大路滑,易发生运输事故。为了做好防冻防滑工作,制定相应措施。
15.试车安全规定
保修完的车辆状况不一定完好,必须通过试车进行调试。为了保证安全制定了试车规定。
16.百万公里安全竞赛规定
主要内容督促驾驶员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争当百万公里无事故优秀驾驶员。可以分阶段进行。
车辆管理通知【篇2】
隆教体(2011)第(168)号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紧 急 通 知
各学区中心校、直属学校、乡镇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发生一起接送幼儿车辆重大交通事故。目前该事故已造成21人死亡,另有43名受伤幼儿正在医院救治。出事车辆核载9人,实载64人。国家教育部针对此事件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河北省教育厅、承德市教育局也专门下发文件对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专门部署。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在就全县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非专用校车及驾驶员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消除交通事故隐患,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校(园)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非专用校车管理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二、要摸清底数,强化管理。目前我县有学生家长租用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300余辆,载有4500余名中小学生、幼儿。其中90余辆非专用校车存在不同程度超员现象。鉴于目前形势,非专用校车安全已成为我县交通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各校(园)要立即行动起来,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印发的《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冀教明电[2011]31号)和市教育工委、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承教工委[2011] 27 号)文件相关规定,进一步做好全县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和非专用校车管理检查工作。要逐校逐园逐生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学生上下学及乘车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必须报告给当地交警部门。学校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超员超载车辆的要予以劝阻,对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学生家长必须进行安全告知,并与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建立隐患车辆举报制度,一经发现有病车、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车辆等隐患车辆搭载学生现象,学校、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要立即向交警部门举报,学校要将举报时间、内容、处理结果等信息及时整理存档。
三、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8号)、《河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冀公交[2011]232号)要求,落实好学校、幼儿园职责,同时要完善家长联系制度,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安全教育,提高家长安全意识,强化家长监管责任。
四、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各校(园)要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全面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课堂,并通过班会、专家讲堂、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对学生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积极防范交通事故。要以甘肃这起事故为案例,全面开展一次乘车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幼儿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要立即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
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
五、要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各校(园)要在做好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非专用校车管理和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摸排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冬季来临,各校(园)要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要通知乘车学生家长,提醒驾驶人员必须按照雪、雾天气安全驾驶要求谨慎行车,使之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禁超载、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六、要抓好检查落实和信息反馈。各校(园)要切时落实通知精神,学区要组织检查,教体局将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学区和学校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同时,各校(园)要进一步做好学生往来学校乘坐车辆情况统计上报工作。各校(园)现有非专用校车信息与2011年9月安全大排查上报非专用校车统计表信息有变动的,务必于11月22日中午下班前将最新统计表报(盖章)教体局安全办。(电话:)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2、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紧急通知的通知
3、中共承德市委教育工委、承德市教育局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紧急通知的通知
隆化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 学校 交通安全 检查 紧急 通知
报 送:市教育局 郭建平副县长
抄 送:安监局 公安局
隆化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2011年11月18日印
(共印15份)
佟栅子中心小学关于学生乘车超员情况的报告
隆化县教体局安全办:
佟栅子中心小学29名学生上下学乘坐庙子沟至隆化往返班车存在超员现象,这些学生早晨乘车8点左右到校,下午乘坐隆化至庙子沟方向3点左右的班车回家。学校针对这些学生专门召开了家长座谈会进行劝阻,但无效。根据隆教体(2011)第(168)文件精神和11月21日董艳春副局长带领督导组到校进行安全检查后的指示,将此情况报教体局安全办。
佟栅子中心小学
2011-11-22
车辆管理通知【篇3】
为营造公司井然有序的车辆停放环境,确保厂区交通安全和顺畅,现就各类车辆的停放点作如下规定:
一、非机动车(指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
所有不在公司住宿员工的非机动车一律停放在厂区东侧停车棚内,B栋宿舍楼侧面的停车棚只允许在公司住宿人员并在办公室登记的车辆停放,否则将对其锁扣并给予每次50元处罚。
二、机动车
1、所有机动车进入公司大门都需要凭停车证,(公司公务车辆,来访领导车辆,参观车辆除外),如停车证遗失要及时告知办公室补办,工本费自理。
2、办公楼前的停车位只允许停放公司公务车辆、集团车辆、有关单位前来公司办理公务的车辆和客户车辆。
3、在公司住宿的员工私家车,按指定车库、指定车位及区域停放,不得以各种理由侵占他人车位,否则以乱停乱放处理;来访家属车辆、外单位施工车辆和送货车辆(进入公司前务必在门岗办理相关手续),有序地停放在办公楼后面或B栋宿舍楼后面的停车位内(以停车证上所规定的停放区域为准)。
三、非住宿在公司的员工私家车,一律停放在办公楼后面、B栋宿舍后面及其他区域剩余的停车位内。
办公楼和B栋宿舍后的车辆必须有序停放。(以停车证上规定的停放区域为准)
四、公司C 、D栋楼下车库,按指定车辆号牌对号入库,其他车辆或物品不得停放(摆放)在本车库内。
五、所有车辆都不得进入生产区域内,需要进入的必须办理好相关手续,对没有办理手续进入生产区域的将给予当班保安每次100元罚款,产生的后果由其承担一切责任(公司发货车辆除外)。
六、对公司员工机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由保安张贴通知单在其车窗上,当月由人事部门从车主工资中扣款100元;对违反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每次罚款200元,中层以上干部追扣一分。
对外来车辆由保安张贴通知单在车窗上,每次罚款100元,保安在处罚前不得放行。
七、对破坏锁具,拒不接受处罚,情节恶劣者,一经查实,将处以两倍罚款并通报批评。
八、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保安,给予适当的奖励。
九、本规定本规定自20XX年6月1日正式实行,由公司保安执行,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管。
通知人:
日期:
车辆管理通知【篇4】
根据《中共x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公务车专项检查的通知》(防纪发〔2xx〕14号)要求,我会对本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本次公务用车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取得实效,我会成立了工作小组,由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做到在公务用车方面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严守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二、强化思想教育,增强法纪意识。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传达、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充分认识到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做到从领导做起,从自身做起,杜绝公车配备和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强化日常监管,扎实开展治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会公务用车,进一步完善了《xx市残联公务车管理使用制度》,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有关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了规范公务用车的管控机制。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明确线路等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决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
经严格自查自纠,我会公务车配备、使用制度完善、管理到位,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相关资料完备存档。
车辆管理通知【篇5】
为全面落实文明城市创建任务,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实现阶段性创建目标。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切实维护交通秩序,规范车辆停放管理,维护相关业主权益,解决本小区车辆日益增多、车难管和停车矛盾日趋加剧的问题,确保小区安全、有序、整洁,营造更加宜人的居住环境,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作为本小区车辆秩序管理的依据。小区全体住户、外来访客及物业工作人员等必须共同遵守。
1.所有小区进入车辆,一律遵守相关交通法规。
2.进入小区的所有车辆一律按社区规划的车位停放,严禁在小区的车库门口、大门口、消防通道、单元门口、人行便道、绿化地带等地方停放,有车库的住户要将车辆停放在自家车库内。
3.小区内车辆禁止鸣喇叭,禁止开远光灯,小区限制速度5公里/小时;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5.严禁在小区内学车、试驾、超速行驶;
6.出租车、教练车原则上不准驶入本小区,个别接送老弱病残人员和业主随车运货品的出租车,登记后可以驶入,但下客后或卸货后必须马上离开,不得长时间停留
7.除业主家庭用车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准在小区内停放,包括三轮车,厢货车及各种大型车辆。
特此提醒消防通道以内禁止停车。火患猛于虎,安全重如山。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就是保证生命通道的畅通。莫让消防通道成为“死亡通道”,是小区居民共同的责任,只要大家共同“发力”,让消防通道成为真正意识上的“生命通道”。
通知人:
日期:
车辆管理通知【篇6】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公安厅
文件 闽教安?2011?23号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公安厅
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关注校车、关爱学生”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公安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最近,甘肃、江苏等地相继发生校车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惨痛教训,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学生交通安全警钟,也提醒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和乘车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决定从2011年12月26日至30日,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关注校车、关爱学生”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校车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的组织实施工作,作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增强广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安排。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要重点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要将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师生,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以及民办学校、幼儿园列为宣传教育活动的重点。要根据不同年龄学生认知程度,采取各种学生喜闻乐见且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提高师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交通安全行为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活动周期间,各地各学校要广泛深入地开展“九个一”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即举办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周活动动员会或启动仪式;开展一次“关注校车、关爱学生”主题教育;组织一次“交通安全进课堂”活动;发放一封《致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公开信》;观看一场交通安全图片展或者交通安全宣传片;悬挂一幅交通安全横幅、标语;制作 2
一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或宣传画(版)报;举办一期校车驾驶人和照管人员培训班;开展一次校车安全和学生乘车安全检查活动。
2.要重点加强校车驾驶人及管理人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要在活动周期间,集中对校车驾驶人及照管人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和事故防范、事故现场救护等的宣传教育,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引导校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超员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教育照管人员要督促驾驶人规范操作、文明行车,及时制止校车超速、超员、乱停靠等情形,引导学生有序上下车,切实维持好乘车秩序。做好跟车验人工作,不把学生、幼儿遗漏在车里。
3.要重点加强学生家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地各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教师家访、校讯通、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提醒家长时刻关注孩子上学和放学、周末离(返)校及假期交通安全、乘车安全,有效落实学生家长安全监护责任。要反复劝导并告诫家长不租用、雇佣未经备案、登记,无营运资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子女上放学。同时要提醒家长经常性地监督和教育子女不乘坐超员超速、无牌无证、低速货车、拖拉机、摩的等有安全隐患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非法运营的车辆。凡有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安全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要主动向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举 3
报,预防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新闻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要重视加强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新闻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引导。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引用校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召开新闻发布会、信息通气会,举办知识竞赛、讲座,制作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电视滚动字幕等形式,加强校车安全和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报道,大张旗鼓地宣传加强校车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关心校车安全和学生乘车安全,争取社会及家长对校车和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校车安全和学生交通安全的舆论声势和浓厚氛围。
四、重视假期安全,做好学生寒假、春节回家返校的交通安全教育
寒假和春节即将来临,学生也将出现回家返校的高峰期。各地各学校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时,要高度重视学生寒假和春节期间交通安全工作。要针对春运高峰,人、车流量大,冬季霜冻的特点,教育学生注意返乡、回校途中和春运期间的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私自包租“黑车”;要提醒家长在假期和春节期间要更好地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管理,特别是未成年学生出行要有家长或其他成年人带领,严禁租用和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车辆,确保出行安全。
各设区市教育局、公安局要及时总结开展宣传教育周活动的情况和经验做法,形成经验材料,于2011年1月6日前分别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宣传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
联系人:黄宇凡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邮 箱:xxaqgzc@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宣传处
联系人:黎小媛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邮 箱:@
附件1.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十不为”
2.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标语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公安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交通安全 宣传教育 通知
抄送:教育部办公厅、基础一司、思政司,公安部办公厅、交管局。
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综治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省安委办、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有关领导、处室、总队。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12月21日印发
附件1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十不为”
1.不闯红灯、不越线停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2.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 3.不骑车带人,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
4.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
5.骑车不突然猛拐、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6.不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线竞驶; 7.不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8.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9.不追车、抛物击车,不跨越、倚坐隔离设施; 10.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附件2 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标语
1.深入持久地开展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广泛深入地开展“关注校车、关爱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
3.严肃查处校车超员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4.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不法行为 5.严禁校车超员、超载、超速 6.车辆联系千万家、交通安全进万家 7.关注校车安全、关爱学生健康 8.交通安全非口号,留住幸福无烦恼 9.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10.珍爱生命、留住幸福,抵制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
11.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从我做起,从小做起 12.小手拉大手,共走平安路
13.珍爱生命 拒绝违法 交通安全从我做起 14.全社会都来关心学生道路交通安全
15.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校车和学生乘车安全的浓厚氛围
车辆管理通知【篇7】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 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吸取山东蓬莱幼儿园校车事故的惨痛教训,加之冰雪天气的到来天气渐趋寒冷,电动车骑行者为防寒倒穿衣带来驾车不便、反应变慢,极易出现事故,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压力趋大。请各校接到通知后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监管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出行方式。各校要对学生、幼儿上下学出行方式进行监管,对租用不符合要求的社会车辆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的家长予以劝阻,同时书面告知家长、学生和驾驶员,纠正违法行为,要求他们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归档留存。各中心小学特别要注意加强对辖区内私办幼儿园的排查、整治,防止他们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接送幼儿,导致恶性事故发生。
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营造宣传氛围。各校要通过召开班会、校会、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掌握交通安全常识,遵守交通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学生不搭乘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12周岁以下学生不要骑自行车,让学生自觉养成“安全走路、安全骑车、安全乘车”的良好习惯,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对他们造成的伤害。
三、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打击不规范的社会车辆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现象。各校发现学校周边有违法违规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打击不规范的社会车辆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现象。
请各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杜绝学生交通安全集体事故发生。
邳州市教育局
2014-11-24
车辆管理通知【篇8】
尊敬的业主/业户: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杜绝此类现象的漫延,规范车辆的有序停放,保持小区内道路畅通,维护区内交通秩序,现根据小区的情况,管理处拟从7月20日开始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整治,并作声明如下:
一、由于本小区停车位的配备严重不足,本小区不设临保车位,小区首层公共通道一律不准外来车辆进入,执行公务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除外;
二、本小区停车场只对已售车位及月保车位的有关车辆开放,其它外来车辆禁止停放(搬家、装修卸货除外);
三、敬请有多辆小车的车主将另一辆车自行在小区以外的停车场停放,不要再开进小区内停放,也请月保车主将车辆停放于本处指定位置,请勿停放于其他月保车位及已售车位;
四、如需进入本小区来访或办事,敬请自行在本小区以外的停车场停放。
若xxx居业户及各车主对上述内容有任何疑问,可于办公时间内(周一至周日08:30~18:00)到本处咨询,多谢支持及合作。
通知人:
日期:
车辆管理通知【篇9】
尊敬的业主/住户:
小区随着入住率的增加,车辆拥有量日趋增多,加上惠风西路金地段即将开通。从而产生了车辆停放需求大于实际车位量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夜间停放更为突出,但也有个别驾驶员为图方便,随意将车停在主车道上,且多次规劝和温馨提示后还是我行我素,屡教不改,严重影响了车辆行人的通行和安全,对小区的形象也带来了很大损害。对该问题广大业主呼声较大,反映强烈。为此,四月七日业委会会同物业公司,居委会专题商量对策,一致认为,一定要将违反小区规约而又不文明的行为改变过来,给小区一个有序,安全,和谐的良好环境。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对目前存在的车辆停放需大于供的问题和四月底南大门将要使用IT运营智能系统运营后车辆进出的问题,具体解决办法:
1、对小区内地面上的128个车位采取每半年抽签一次的办法,今年第一次在5月5日进行公开抽签,现在可以到客服中心或大堂服务台,凭产权证、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进行登记(对小区的地面车位采取先申请后办理的办法,如申请数超过车位数(128个)采取抽签的办法,已经付清今年的停车费的优先核准,对于已付费的业主自动续到缴费日期);收费标准按原定价每月120元。出租住户暂不考虑。
2、目前业主已购买而未使用的地下空置车位仍有余量,有意租用可与客服中心或大堂客服联系,物业公司会积极协助与车位业主联系协商。
3、对于未抽中小区车位的业主我们已同小区对面城南大厦的物业公司进行磋商约定,同意我小区车辆停放过夜。
4、停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17:00时到第二天早晨8:00时,周六和周日、节日期间可全天停放,停放地点在城南大厦地面的车位。收费标准每月100元。缴费期限为三个月以上,有关办卡手续证明与本小区相同。
5、夜间车辆还可以在鄞州银行门口免费停放。
6、对本小区主干车道口乱停放的车辆,经物业管理人员规劝不听的,一律采取上锁强制措施,当车主/驾驶员到客服中心签订《文明行车协议书》后才放行。时间从4月20日开始执行,在此之前着重做好宣传发动和道德规劝工作。
7、严格实行车辆行人确认、审核、登记制度。即对非本小区的车辆和行人要进入小区的,必须严格实行先经业主确认或认领,后由保安审核身份,门卫再做好登记手续,对身份和来路不明的一律不能进入小区。
8、希望广大业主积极主动参与对小区车辆停放秩序的规范并恳请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小区的和谐发展做出大家贡献。
通知人:
日期:
车辆管理通知【篇10】
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2、小区内车辆停放要服从统一规定,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3、非业主车辆不得停放在小区过夜,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在停车线内指定位置。
4、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车库内,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5、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后果自负。
6、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7、机动车辆在本小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严禁超车。
8、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9、进入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10、不准在小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11、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12、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自己的停车场)。
通知人:
日期:
校车通知3篇
我们为您精心策划的“校车通知”,希望能够让您有所得到,通过浏览本篇,能让您有新的思索方式和体验。在常日的生活和工作过程中,我们通常会特别关注各种公告通知。公示和声明,其目的就是将特定的信息传达给大众。
校车通知(篇1)
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
根据学校“一地办学”要求及秋季学期教学作息和行政上班时间安排,现对校车发车时间及班次作如下调整(自2017年9月4日起执行):
注:1、客车往返线路及停靠站点:人才楼→石城医院→万泰→嘉华国际广场公交站附近→教学楼→院系楼;
中和园→老区大门→石城医院→万泰→嘉华国际广场公交站附近→教学楼→院系楼。
2、带“★”班次双休日、节假日照常运行,不带“★”班次双休日、节假日停开。双休日、节假日往返班车线路及停靠站点:中和园→老区大门→人才楼→石城医院→万泰→嘉华国际广场公交站附近→院系楼。
3、每周三下午15:20、17:50班次停开,其它时间班次照常运行。
校车通知(篇2)
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XX园:
你单位于
****年**月**日提出的校车使用许可的申请已收悉。经初步审查,符合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条件,XX教育局安全股决定自
年
月
日起受理。
审核人:XX,执法证编号: 审核人:XX,执法证编号:
(公章)
2018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达回证
送达人:
接收人:
送达日期:
2018年
月
日 送达地点:XX局安全股
(此受理通知书一式两份)
校车通知(篇3)
枣庄市山亭育才中学关于办理校车使用
许可的申请报告
尊敬的区局及相关部门:
枣庄市山亭育才中学山亭育才中学是2000年经枣庄市教育局批准建设的山亭区规模大、质量好、信誉高的一所寄宿制民办学校。学校座落在山亭区政府驻地,双山公园脚下,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校占地100亩,建筑面积40000多平方米。现有教学班52个,教职工170人,在校生3300余人。建校十五年来,学校始终坚持“让家长省心放心,教学生成人成才”的办学宗旨和“依法办学、以德治校、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的办学理念以及“不欺骗家长不误人子弟”的办学原则,在全体育才人的共同拼搏下,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英语教学实验基地”、“山东省花园式学校”、“山东省先进社会组织”、“枣庄市民办教育先进单位”、“枣庄市优秀项目基地”、“山亭区教学常规管理先进单位”等。目前,学校办学层次为小学、初中。
2013年开学初根据学校现状和发展需求,董事长提出了一严、二规范、三抓落实、四关爱的总体工作思路,并提出了“复兴育才名校”的第一个三年计划。2013年为革新管理年,重新制订了《各学部教师量化考核方案》、《星级教师产生办法》、《考试的管理规定》等全部学校现有规章制度以适应现有发展要求,使教师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学有目标,干有干劲,着重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和教师队伍的管理。2014年为质量提升年,想办法找思路,学习借鉴与自主实践相结合,夯实堂清模式,力求成绩提升。2015年为素质提升年,本着育才“成人成功”的校训,加强学生德育教育,艺体等各项素质拓展取得实质性成绩。2015年6月第十二次校委会会议上董事长又提出了“实现育才梦”第二个三年计划,力求2018年我校成为区市级名校,此计划的提出为今后学校的工作开展和发展道路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目前,我校小学部经过四年的发展由最初的94人达到现在的近两千人,“在家门口,让孩子享受优质教育”家长要求校车的呼声高涨。我校学生大多来自下辖乡镇交通极其不方便。现将我校家访实地调查、交流等论证情况作如下汇报:
1、我校在留守儿童统计调查中数据显示72.7%为留守儿童,父母双方在外地打工,跟随爷爷奶奶或亲属生活。离返校大多无接送能力。
2、我校学生区内分布较广,以东方向徐庄、北方向水泉集中且我区公交系统尚未完善或不能触及乡村村口。
3、学生离返校安全隐患大,大多数学生为方便或省钱乘坐“黑出租”安全利益无保障。
4、我校地处城区,网吧、KTV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娱乐场所较多,学生自行离校,自制力不强,易发生安全隐患。
5、学校4月份进行的书面意见调查,92.3%的家长要求学校校车接送,并要求加大校车投入,提高校车设备的安全性能。
6、小学低年级学生不适合寄宿在校生活,应家长要求需早、晚走读,方便家长。
特此报告,并请批准。
2015年6月26日
枣庄市山亭育才中学
关于办理校车使用许可的申请报告
山亭育才中学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