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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篇文章震撼人心,有一种母爱感天动地。我们对于母爱,了解的太少!谁,又会去想起那平凡却伟大的母爱呢?
对于一个心早已麻木,一颗心早已没有活力光彩的老猎人来说,一只藏羚羊,不算什么,可是,那一种神圣的母爱,那一种无私的母爱,那一种为了孩子而放弃自己尊严的母爱却足以震撼心灵。在人们印象中,动物没有太多的感情色彩,它们的世界是灰暗的,可是,那一头藏羚羊呢?也许那头小藏羚羊没被无情的杀害,那么,它会是快乐、会是活泼、会是可爱的!《藏羚羊的跪拜》作者流露出的悲哀,同情。一次跪拜,一行泪水,一种乞求。这,都是源于母亲对孩子的爱,一种如同春风轻抚脸庞亲切的爱,一种如同大海一望无际无私的爱。泪水涌上眼眶,滴在了书上。对于老猎人,我痛恨他,痛恨他那麻木的心,那充满血腥的手,那无情的扣动手枪的那一刻。但是,他最后把藏羚羊埋葬了,让藏羚羊融入了大地,让藏羚羊受到了尊敬!在他砸掉枪的那一刻,我再次震撼了,这可是断掉了他的生路呀!心里有一点感动,老猎人的心因为这一次被融化了,老猎人的眼角也湿润了,因为,他又得到了重生!
每一个母亲,心里装的都是孩子,心里想的都是孩子,心里念的也是孩子。对每一个母亲,我们都应该尊敬,因为,这是神圣的!
小编感想: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类,母爱永远都是一种最伟大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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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涉世家读书心得400字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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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叙事严谨真实,史料可靠,善于记事写人,后世奉为史文学的典范,鲁迅赞誉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世家”是其中一种,主要记诸侯之事,因陈胜(字涉)首事发难反秦,功大,他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的领袖,故编入此列。这篇课文我上初中时也学过,如今重读,觉得十分熟悉和亲切,其中的句子“苟富贵,无相忘。”“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至今难忘。
本文先写陈胜年轻时胸怀“鸿鹄之志”,接着写在秦末民怨沸腾的大形势下,他与吴广造出声势、舆论提出口号,发动民众揭杆起义,民众拥立他为王的过程,最后写胜利进军,建立政权。
课后附录了《史记·陈涉世家》的结尾文字,我以前没有读过。主要写陈胜被胜利冲昏了头脑,淡忘“故人”,听信谗言,滥杀无辜,自立为王仅六个月就被人杀死。
全文高度评价了陈胜的历史功绩,又没有掩盖他的错误和历史局限性,启发我们应客观地看待历史人物的功过得失。
《彼得兔》读书心得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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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如何来写一篇打动人心的作品读后感呢?也许大家都读过作者写的作品吧。 记录下书中的主要思想,则有利于深刻领略书中的精华,希望这份“《彼得兔》读书心得其四 ”能够为您带来惊喜和满意。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兔子彼得和他的朋友》。现在我把自己的感受汇报如下:
这本书的作者是毕翠克丝。彼得,她出生在英国伦敦,作者是一个富有的家庭,她一直是一个害羞、内向的人,但她的一生非常传奇,她创作的小动物童话故事集《兔子彼得和他的朋友》赢得了全世界孩子们的心。至今已被翻译成三十六种语言,并在无数个国家出版发行,销量数以千万计。在英语国家里,几乎每个小孩都有过她的一两本书。
毕翠克丝。彼得出身贵族,没有上过学,从小到大跟随多位家庭女教师学习阅读、音乐以及美术。那个时代的家庭所以富有多如此。她的父母对孩子保护过分,所以她很少跟其他孩子们一起玩耍。然而,她并不孤单,她和弟弟一起捉了许多上动物—兔子、蜥蝎、青蛙、蛇、老鼠、狗等。这些小动物就是彼特故事中的主角。
彼特对大自然的热爱使她的作品中充满了童真和快乐的音符。与自然的亲密接触,点燃了她的创作灵感。湖区是她还没有成名时就经常光顾的地方。在这里,彼特找到了彼得小兔子的创作灵感。
《草地牧羊犬》读书心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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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看了两本书:《草地牧羊犬》、《蓝鲸的眼睛》。其中《草地牧羊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草地牧羊犬》中的牧羊犬名字叫姆瑟,它是一条能让狼闻风丧胆的牧羊犬。当我看到“姆瑟成了流浪狗并受了伤”时,我很伤心。我又继续看了下去,看到“福利院收留了姆瑟,并为他包扎了伤口”,我很高兴,心想:“姆瑟终于不用再流浪了”。可福利院马上就要搬走了,姆瑟又成了流浪狗。
直到有一天,姆瑟遇到了阿尔斯楞的男孩,男孩给他取名叫蒙克,蒙克代表金子的意思。阿尔斯楞和蒙克一起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我希望他们可以一直过美好的生活。蒙克和阿尔斯楞让我感动的是:“在一个暴风雪的夜晚,阿尔斯楞被埋在风雪中,蒙克听见了他的声音,就顺着声音找到了他。可阿尔斯楞快被冻死,蒙克不知道怎么办,只能用身体挡住风雪。我真佩服蒙克不顾一切去救阿尔斯楞勇敢的精神。
读了《草地牧羊犬》,我明白了做人要像姆瑟(蒙克)学习,要勇敢,不能遇到困难就退缩,要乐于助人。
[收藏]《百年孤独》读书心得350字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篇一】
加西亚·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作家,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马尔克斯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出版文学作品,1967年出版《百年孤独》,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关于本书
从1967年出版以来,《百年孤独》已经被译为四十多种语言,全球销量超过5000万册。
这本书里没有一个从头到尾的故事,没有主角,甚至也说不上有主题。在这本书里,是一个故事将要结束,马上另一个故事开启,同时平行着又会有故事嵌套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主角,每个主角都有丰满的人格。人物与人物之间还有千丝万缕的的关系。
核心内容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家族七代人的兴衰。其中每一个出场的人物,都有自己完整的形象和故事情节。可以说是随着时间线推移,主角轮流当。在这部小说里,作家设定的时间框架是“百年”。不是精准的一百年,而是指一个家族完成一个兴衰周期的时间长度。
与百年这个时间框架对应,小说也设定了一个空间框架。小说中的所有故事,全都发生在一个叫“马孔多”的小镇上。借用现在流行的漫威宇宙的说法,马尔克斯创造出了一个马孔多宇宙。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篇二】
《百年孤独》这部作品具有浓厚的拉丁美洲色彩,不仅有殖民者带来的西方科学文明的现代化生活,而且同时还存在大量宗教迷信的封建式的,甚至是原始部落图腾崇拜式的生活模式,这些跨度极大,差异迥然的生活形态又非常和谐地混合成一体,通过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家族史,反应了拉丁美洲的“神奇”现实。
这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是用“魔幻”的手法着重表现现实,反应当时的社会现状与遭遇,一个家族的姓名的“轮回”,一个家族命运百年前就被预见,最后如海市蜃楼般消失,好像一个经营许久,又庞大的家族,说不见就不见,可是这也是当时那个民族人民的虚无缥缈的心理吧,什么东西都是不可抓住的,财富,地位,命运,一切……
里面还写到了“失眠病”“健忘症”,这个情节的象征寓意是耐人寻味的,它在告诫拉丁美洲人民,民族的历史和文化正在被人遗忘,是非常危险的,这个经历了许多沧桑变化的马孔多小镇正是一百多年来孤独而又多灾多难的拉丁美洲大陆的象征。
中国传统中写一片仿佛与世隔绝的土地大概都是一片净土,远离是非的“桃花源境”,可是这里给我的仿佛与世隔绝的土地确实一个虚幻恍惚,伦理混乱,声色酒肉的地方,赤裸裸地将人的各种“欲”展现其外,这或许就是民族文化与民族背景的不同吧。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篇三)
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
百年孤独这本书是我看得最困难也是最久的一本书。 这本书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当我翻完马尔克斯《百年孤独》最后一章,兴奋仅仅只是一瞬间,很像一个孤独的行者,终于走完一段漫长而期待尽头的苦旅,却突然却迷失了方向,瞻望回程的忐忑,让人茫然而陌生,弥漫的孤独感,油然而生,夜不能寐。
中主人翁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是西班牙人的后裔,住在远离海滨的一个印第安人的村庄。他与近亲乌苏拉新婚时,由于害怕像姨母与叔父结婚那样生出长尾巴的孩子,乌苏拉每夜都穿上特制的紧身衣,拒绝与丈夫同房。因此遭到邻居阿吉拉尔的耻笑,何塞杀死了阿吉拉尔。从此,死者的鬼魂经常出现在他眼前,鬼魂那痛苦而凄凉的眼神,使他日夜不得安宁。他们只好离开村子,外出寻找安身之所。经过了两年多的奔波,来到一片滩地上,由于受到梦的启示决定定居下来。后来又有许多人迁移至此,建立村镇,这就是马贡多。布恩迪亚家族在马贡多的历史由此开始。
许多年之后,面对刑警队,雷奥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小说作者对开头斟酌良久,他只用几十个字完美的将过去现在未连接。在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整个民族能够团结在一起。《百年孤独》的故事发生在虚构的马孔多镇(马尔克斯称威廉福克纳为导师,显然深受其影响),描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百年七代的兴衰、荣辱、爱恨、福祸,和文化与人性中根深蒂固的孤独。其内容涉及社会和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是拉丁美洲历史文化的浓缩投影。《百年孤独》风格独特,既气势恢宏又奇幻诡丽。粗犷处寥寥数笔勾勒出数十年内战的血腥冷酷;细腻处描写热恋中情欲煎熬如慕如诉;奇诡处人间鬼界过去未来变幻莫测。轻灵厚重,兼而有之,被公认为魔幻现实主义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也是二十世纪现代文学中不容错过的精品。
其中莫言评价说:对《百年孤独》有非常真实的、崇敬的感觉。这样的作品会不停地卖,一代一代的人都会读,是畅销书。我没有办法预测如果重新出版的话是否会轰动,当年文学青年几乎人手一本。百年孤独乃是过去五十年来所有语言中最伟大的杰作。《百年孤独》在马尔克斯构建的虚拟世界中达到了顶峰。这部小说整合并且超越了他以前的所有虚构,从而缔造了一个极其丰饶的双重世界。它穷尽了世界,同时自我穷尽。
这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我想每个人去读,都会有不一样的想法,在书中我们同时追寻着现实与虚幻的结合。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篇四)
《百年孤独》的作者马尔克斯在此书中创造了一个独特的天地,围绕着马孔多的世界,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百年孤独》的艺术魅力正在于那幻想与现实的融合所营造出的魔幻之境;马孔多人辛酸了百年的孤独之旅与埋藏在作者内心深处的悲愤之歌。
《百年孤独》主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孤独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家徽,每一个成员都自觉不自觉地佩戴着它。同时,孤独在他们的世界里又是一把双刃剑。他们害怕自己陷于孤独的泥淖,而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在反抗孤独,他们渴望保持孤独的高傲姿态。
马尔克斯的作品在“冰块”和“石头”中开始,在一阵风中结束。加西亚·马尔克斯曾经近乎绝望地指出:“拉丁美洲的历史也是一切巨大然而徒劳的奋斗的总结,是一幕幕事先注定要被人遗忘的戏剧的总和”,这样的历史象征了孤独,就是“百年的孤独”。
这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阶级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
《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在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外来文明以一种侵略的态度来吞噬这个家族,于是他们就在这样一个开放的文明世界中持续着“百年孤独”。
在今日这个渐远离盛夏的日子,微风凝滞,天空晦涩不明。我倚在树下,抚阅《百年孤独》,我又一次感觉到经典文学名著那不朽的魅力。在灿若群星的世界文学大师中,马尔克斯和他的这一代表作,在我心里存留了无法磨灭的记忆。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篇五】
百年孤独,书读过半,孤独之感,力透纸背。
先说说第一代人物,马孔多的开拓者——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
不知是才智超人,还是不应该生在那个年代,这位天才人物最后被人们认为疯了,绑在栗树下,用只有自己听得懂的语言和自己对话,孤单影只数十年。接近生命终点时,家人把他抬进家里,可次日清晨,床上不见踪影,他又回到了“孤独”的栗树下。他死后,有这么一段意境精美的文字“木匠开始为他量身打造棺材,他们透过窗户,看见无数小黄花如细雨缤纷飘落。花雨在镇上落了一整夜……如此多的花朵自天而降,天亮时大街小巷都覆上了一层绵密的花毯,人们得用铲子耙子清理出通道才能出殡”。不知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栗树下几十年是否真的孤独,不过去往天堂的路上他一定不孤独。
再来说说两个个性十分鲜明的人物——丽贝卡和阿玛兰妲,一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妹,也是一对情敌。
丽贝卡天生丽质,热情奔放,但自小缺乏安全感,有吃泥土和石灰墙皮的习惯。丈夫死后,独自居住,从不出门,所有人都以为她已经去世。但其实并没有,当有人再看到她时,有这样一段描写:“铰链因锈蚀而断裂,门板靠成团的蛛蛛网勉强支撑,窗框受潮卡死,地面长满杂草野花,其间裂缝成为蜥蜴和各种爬虫的巢穴,一切似乎都证明这里至少有半个世纪没人居住过……她穿着上个世纪的衣服,光秃的头顶上稀疏几根黄发,一双大眼睛仍残存着昔日的美丽,只是最后的希望之光已在其间熄灭,脸上的皮肤因孤寂而干裂……”。前书还是美少女,再现已是枯槁妪,其情其景,震慑人心。就是这样的孤独,当乌尔苏拉要接她回家时,丽贝卡断然拒绝,不愿放弃她的孤独特权。
阿玛兰妲是一个思想和行动十分矛盾的人。她和丽贝卡都爱上了钢琴调音师克里斯皮,为了阻止他们结婚,甚至给丽贝卡下毒,结果误杀了已怀双胞胎的嫂子蕾梅黛丝。而当丽贝卡放弃了克里斯皮,阿玛兰妲又拒绝克里斯皮的求婚,导致其绝望自杀。小说关于阿玛兰妲的死亡过程也是动人心魄的。死之前,她见过死神。死神告诉她开始为自己缝制寿衣,并说她会死在寿衣完工的当天晚上。为了拖延时间,争取死在丽贝卡之后,她织了拆,拆了织,耗费了四年时间还没有缝制完寿衣。但后来意识到,要将活计拖到丽贝卡死后是不可能的,于是反而加快了进度。完成寿衣最后一针后,她以最平常的口气宣告自己将死于当晚。在四年多为死亡准备的漫长而孤独的过程中,她获得了这样的领悟:“在崭新的光芒下重建世界,平静地唤回傍晚时皮埃特罗·克里斯皮身上的薰衣草味道,并且将丽贝卡救出悲惨的境地”,这不是出于爱也不是出于恨,而是源自孤独中的深切理解。
最后说说乌尔苏拉,小说的灵魂人物,可以用很多词汇来形容她的优秀品质——勤劳、善良、正直、实干、睿智、富有活力等等。晚年后,她眼睛几乎失明,在黑暗的孤独中,她透过了表象,看清了本质,获得了非凡的洞察力。她意识到“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并非像她想的那样……,实际上他从未爱过任何人,包括妻子蕾梅黛丝和一夜风流后随即从他生命中消失的无数女人,更不必提他的儿子们……”,最终她得出结论“自己不惜为他付出生命的这个儿子,不过是个无力去爱的人;对于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发现她才是世上从未有过的最温柔的女人,她对丽贝卡和情人的报复折磨,不是出于怨毒,而是无法战胜的胆怯与恐惧;对于丽贝卡,乌尔苏拉意识到,虽然她流淌的是陌生人的血液,从未喝过自己的奶水,但她所拥有的冲动心性、炽热情欲、无畏勇气,正是乌尔苏拉的,也是乌尔苏拉希望自己后代具备的品质。
孤独之词,听之戚戚,实则有静心思考,深度反思之意,当珍惜尊崇。最后引用叔本华的一句箴言作为结语一起分享:没有相当程度的孤独就不可能有内心的平和。
[感悟]《沙与沫》读书心得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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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当我们在阅读一本书的时候,会有许多的感悟。我们可以用文字将感悟表述出来。以下是为您准备的内容“[感悟]《沙与沫》读书心得其一 ”,请需要的同学仔细品读!
最近有幸读了纪伯伦的《先知·沙与沫》。和我所读过的其他诗集相比,《沙与沫》中的小诗,篇幅都不长,最短的只有一行,最长的也不过十来行,是纪伯伦生前断续写下来的诗歌集锦。整本书读来,皆是耐人品读良久的锦言妙语,但以拜教之心摘录几条谈下自己的理解感悟罢。
一
“我看到过一个女人的脸,我就看到了她所有的还未生出的儿女。
一个女人看了我的脸,她就认得了在她生前已经死去的我的历代祖宗。”
俗话说,“面由心生,相由心变”,我个人是比较推崇这种说法的。这里的“脸”“面”“相”不一定指天生的五官分布,我更倾向于将它们归为一种“神”,或者更抽象整体的来说,一种气质。这种气质是由他的思想、人生取向决定的。人们心态和志向的不同都会使得人们看上去异于他人。譬如饱腹诗书的学者之气,是由一本本经典之作逐年酝酿出来的,由心至相,所以与人交谈眉目谦和,不会忽地剑拔弩张,打破平和友善之像,此乃“腹有诗书气自华”;善良纯朴的人,其厚在心,其华在表,其瞳必然清澈真诚,面相还会时而泛些同情关切的忧伤。
在我看来,作者的写作角度,除却“面由心生”,实则有更深的含义。作者将诗句分为“女人”和“我”,并非是要说明男女有多不同,在字面下还能品读出一股暗暗涌动的宗代感,一种生活经历、价值观对人影响的历史时间感。祖先对后代的面相影响,实来就上升到了家庭素养和文化环境的大层面。对于女人,在相夫教子的角色中,她的内在涵养直接影响到她子女的性情修养。那一双双饱经风霜的脸,肤凝如脂的脸,奸猾世故的脸,纯真灿烂的脸,背后蕴藏了多少故事,又有多少故事会潜移默化移接到她们的后代身上?而对于作者,“历代祖宗”也许不止是表明了宗代精神的延绵相传,我总感觉这句话有种“站在巨人肩膀上”的淡然。雨果、罗丹、纪伯伦在波士顿的戴伊老师,这些思想艺术上给了他无限启迪的宗师,处于亘古久远年代的思想先驱们,不正是他的“历代祖宗”么?从他的“脸”上看到的是其对历代先驱思想的历练与提升。他仿佛想告诉我们,他是独特的,但他其实不过也只是历史的产物。
作为一个女人,我也期望自己能够永葆美丽容颜。以前的我,将这视为一个不可能的奢望。现在的我,在这般诗句里徜徉一刻,便悟到,这个希望,其实也是一个很美好的理想。
二
“我曾抓起一把烟雾。
然后我伸掌一看,哎哟,烟雾变成一个虫子。
我把手握起再伸开一看,手里却是一只鸟。
我再把手握起又伸开,在掌心里站着一个容颜忧郁,向天仰首的人。
我又把手握起,当我伸掌的时候,除了烟雾以外,一无所有。
但是我听到了一支绝顶甜柔的歌曲。”
这诗初读让我纠结不已,囫囵吞枣的一气读来,我感到懵懂中貌似读懂了些什么,又不得不承认似乎一头雾水,完全不明就里。
我也曾将纪诗和一个对诗歌颇有见地的知己探讨,但两人见解常常不尽相同。讨论良久,两人便双双陷入了沉默。
事后笑谈,突然悟到,差矣,何必所有的文章都一定要去分清谁的理解正确呢?突然感觉自己多少还是被过往教育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对这些感性的理解会习惯性的要讨论出标准答案,仿佛这般才真正懂了,殊不知精华尽在讨论中。在大学里,我们有幸被赋予了自由思想和探索的空间,实在应该学会培养对各方思想一种博大包容的心怀。
更何况,文学就是文学,它上升为一种艺术形式,没有所谓的懂与不懂。简单的知道纪伯伦的生平和作品,能引经据典地胡诌几句就算懂么?我只觉得,《沙与沫》读过几遍后,我仿佛更加不懂纪伯伦,每次读他的作品都会产生不同的感受和理解,而他真正到底想表达什么也是无从知晓。即便我对其大概的写环境氛围和内容有所了解,但是作者内心真正的情感谁又能说得清楚?这就是“道可道,非常道”了。若真能全然将他内心都剖析了彻,这反而是作者最悲哀的事情,因为那种理解不过是生硬地复制了他的灵魂。
只是用心体会自身的那份独特感悟吧!“一千个读者眼里出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于每一个作品能有自己的理解,就够了。深奥的精华,不经岁月的阅读也无法有更深的感悟。现在的我,阅历太浅,难以全然感受他对西方乃至世界思想的振奋和撼动。所以说,每个人只能看到与他自己当时相似的纪伯伦。
也许在诗中,纪伯伦自己就是那一团雾,这团雾渴望被理解,被内化。直到今天,他还在无声地唱着这甜柔的歌曲,唱出了我们的沉默。懂得沉默是对他的最高敬意,无需懂得他。
三
生命是一支队伍。
迟慢的人发现队伍走得太快了,他就走出队伍。
快步的人又发现队伍走得太慢了,他也走出队伍。
这则小诗语言平实无华,常人也似乎能随意迸出这惊世之语。其实不尽然。短短三句,岂是脱口而出那般简单随意?初看,作者以细微的洞察,平等中立地将人类归出了三类——陈旧保守、甘于淘汰的“迟慢的人”;随波逐流、安于现状的队中人;走在人类思想前沿,引领时代潮流的“快步的人”。
细读来,作者将“快步的人”放在末句,掷地有声,其义悄然若揭。我是倾向于相信作者对这三种人不是完全平等看待的,在字里行间总能感受到作者对那种快步走出人群的毅然之情一丝无声的赞美。
一股好奇的冲动,让我去查找了纪伯伦的详细生平。在短暂而辉煌的生命之旅中,他饱经命运颠沛流离、疾病煎熬缠身之苦。19岁时他3位亲人便相继去世,并且为了治病欠下15000美元的债务。为此他开始以写文卖画为生,挣扎在金元帝国的底层。1911年他再次返美后长期客居纽约,从事文学与绘画创作,并领导阿拉伯侨民文化潮流。当他感到死神将临,决心让自己的生命之火燃烧得更加光耀,遂隐忍病痛,终日伏案,直到48岁便英年早逝。
贫瘠煎熬,他昂头高诵——“贫穷是暂时性的缺欠。超过需要的富足,则是一种永久性疾病”;疾病缠身,他不顾病痛,超脱生死,为追求理想而活的热情生命而呼喊——“愿望是半个生命,淡漠是半个死亡”;难以饱腹,他追求享受对精神生活的追求,不顾病痛,执笔伏案——“如果你嘴里含满了食物,你怎能歌唱呢?”
命运的队伍是那样残忍地试图将他甩落,可他则淡然地用思想的先进甩下了队伍中所有的芸芸众生,走在队伍的前列。这诗不正是他生命信条的写照吗?
《沙与沫》里句句珠玑,通篇是平易的语言,却又尽将人生哲理娓娓道来。单看文字表面,也许难以发觉作者内心的激情澎湃。但就像他诗里写的那样,也许他现在已是一个深沉于湖底的石子,当初初碰湖面时激起的千层涟漪,也许早已在时间长河里内化在湖水深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