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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养合同 篇1
第一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是关于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向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提供电脑系统维护及保养服务的合同。
乙方须确保甲方现有电脑系统高效、稳定的运行。
1.《系统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
经甲方及乙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列有将由乙方提供服务的软、硬件设备的品牌,配置,序列号,保修期等内容的清单。在合同执行前,乙方将对甲方提供的《系统设备清单》中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测。
2.合同设备或设备
2.1.《系统设备清单》中列及的设备或配件。
2.2. 乙方仅对合同设备提供服务。
3.故障设备
已被乙方接受的发生故障的合同设备。
4.标准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____am-____pm(北京时间),中国大陆的公共节假日除外。
5.标准响应时间
从乙方确认并接受了甲方的现场服务请求至乙方人员到达服务地点所需的最长时间:
6.标准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1. 系统升级及更新咨询;
2. 定期检测及保养;
3. 硬件更新升级的安装配置;
4. 数据迁移及恢复;
5. 病毒检测及清除;
6. 操作系统故障检测及排除;
7. 系统设备更换时操作系统重新安装与调试;
8. 网络硬件设备的检测;
9. 系统连接检查;
10. 接通internet网的调试;
11. 设备移机;
12. 打印机等外围设备驱动程序安装维护。
第二条 维护方式
1. 定期上门维护
乙方对甲方的电脑系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维护包括系统优化、硬盘整理杀病毒及机箱内灰尘清除等工作。
2. 随机故障处理
2.1.电话支持
乙方通过服务电话对甲方的故障设备做出基本故障判定、故障排除、操作指导的服务。电话支持并不能排除所有的故障。
2.2. 现场服务
当乙方在断定无法只通过电话支持来排除故障设备的故障时,将根据合同条款中的有关规定指派工程师在标准服务时间里到达服务现场服务。
第三条 合同不涉及的服务
1.系统设备清单所列之外的设备。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
3.在甲方不允许乙方进出入的场所才能完成的服务。
4.乙方所承诺提供服务地点以外的地方。
5.任何由于可证明的产品(软件、硬件)自身的固有缺陷而引起的软、硬件故障或错误。
6.除microsoft所开发操作系统(如dos、win3x、win9x、winnt、winXX、winxp等)以外的所有其他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
第四条 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洪水,战争暴力或其他类似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引起的事故,使双方不能及时履行各自责任,双方均不对此承担责任。但双方可因此延迟履行本合同。
第五条 保密
在事先未得到一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另一方不得单方面将注有“机密”或类似字样的文件资料或无类似字样但具有保密性的文件资料内容透露给任何人。但本条款不包括众所周知和明显价值不高的信息资料。双方应保证其职员对有关信息资料有保密意识。如果乙方指定的转包商承诺遵守本条款,乙方可向该转包商透露机密内容。保密期限将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
第六条维护费用
甲方支付乙方维护费人民币:____元/月(人民币____元/月),合计____元/年(人民币____元/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合同期限
本维护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到期后经双方认可,可再续约。
第八条 仲裁和法律
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端应遵循中国法律,按照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代表: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养合同 篇2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为满足客户要求,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严格按照国标对甲方电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周期性规范化的维护保养,每月最少保养2次,负责在电梯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性能进行检查调整。
第二条、工程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维护保养电梯共_______部;
2、维护保养费用:_______元/台/年, 台合计:_______元/年,大写:______________。
3、合同签订半年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款总额的50%,合同到期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款余额。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日。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正确使用电梯,严禁违章操作,由于操作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电梯运行应有专人管理,并支持乙方维修人员的工作,电梯随机图纸资料提供给甲方复印件维修使用。
2、保证电梯的机房、各层厅门口、井道及底坑不能有各种液体注入、流入,不能堆放各种与电梯无关的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3、提供与电梯有关的防火防盗设施,保证电梯所用动力和照明电源及接地系统。
4、如需对电梯所用动力电源进行断电、倒相等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必须提前通知乙方维修人员。
5、甲方发现电梯有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负责电梯轿厢、厅门、处呼面板的清洁工作。
6、电梯损坏的零配件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乙方责任
1、服务时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制度规定。
2、严格按照国标对甲方电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周期性规范化地维修保养,负责对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性能进行检查和调整。
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报修通知后0.5小时内赶到现场。
4、配合甲方完成政府对电梯的年度安全检查,所需费用由甲方支付。
5、在乙方保养或维修中因重大过失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3、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
保养合同 篇3
甲方:xx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为此特别需要对消防系统工程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现制定以下消防维修、保养措施:
第一条消防系统工程维护保养的范围
xxxxxxxxxxxxxxxxxxx
第二条维护保养的具体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
2、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4、防排烟系统
第三条维护保养的要求
1、对大厦消防工程的各系统,乙方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制专用表格(表格附后),将有双方签章认可。
2、根据检测,对系统中存在即发生、发现的问题进行维护、保养,使其恢复正常运行;如设备出现老化、损坏等需要更换的情况,将有甲方负责购臵并承担费用,乙方负责安装、维修、保养并承担耗材的费用。
3、乙方每月对消防水泵、送风机及排烟机进行一次试运行,确保其能正常启动。
4、如大厦内部装修、改造或人为因素造成的线路损坏或故障,其费用另行结算。
5、对甲方专职消防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免费培训,培训时间由甲方提前15日通知乙方,地点及培训人员由甲方设定组织。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维护、值班工作,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2、甲方工作人员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3、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并配合乙方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同时派专人监督乙方维修质量并应及时提出意见,以保证乙方下一步工作的及时顺利进行。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工程的全部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联系电话必须24小时不间断有人接听,在接到甲方电话12小时内,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2、乙方根据合同签订的维保项目定期检查,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
3、乙方在本项目施工期间应遵守政府有关安全、消防和施工安全用电的规定以及甲方的有关要求,违反上述规定,则应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维修工作完毕后应保证所有消防设施均为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甲方消防安全。
第五条违约
1、乙方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即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维修过程中,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维修质量达不到合同和规范要求,乙方应视情节至少赔偿甲方总合同额X%的经济损失。
3、甲方不按时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总合同额X%的经济损失,造成的任何责任由甲方负责,并负责乙方各项损失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造价
本合同最终造价:¥xxxxxxxxxxxx元(含耗材),大写:xxxxxxxxxxx。费用预算表
第七条合同期限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20xx年x月x日起生效至20xx年x月x日废止
2、维修保养费用每12个月付一次,共付一次。结算即20xx年x月x日前,即xxxxxxxxxx元(大写:xxxxxxxxxxxxxx)。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补充、变更的,双方应经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xxxxxxx乙方:xxxxx
法人代表:xxx法人代表:xx
委托代理人:xx委托代理人:xx
20xx年x月xx日20xx年x月xx日
保养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程控交换机维修保养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供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程控交换机概况
1.名称:____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_______。
4.地点:________________。
5.数量: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维修保养时间
1.合同期限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具体维修保养时间
(1)常规服务
乙方在甲方付款____日内提供服务,周一至周五上午时分至下午时分为正常工作时间。国家公共假期除外,包括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热线电话:________________。
(2)24小时服务
除常规服务外,如果设备突然完全瘫痪,乙方设有24小时热线服务,时间为下午时分以后,或是星期六、星期日,或国家公共假期。热线电话: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服务范围
1.基本服务
(1)维护服务是乙方根据甲方设备具体配置,保证甲方设备正常运行,或将设备恢复正常运行。包括由乙方制定的定期预防性维护等。
(2)常规检查交换机系统,电源及电池以确保设备运行并满足安装时的要求。
(3)按用户要求,修改服务等级及功能存储码。
(4)市话中继线,专线及其他附件故障负责到内线配线架。
(5)对于配线架上的用户、中继、专线,以及外接的设备,可能存在的问题给予建议。
(6)乙方工程师的定期检查结果或建议,以工作报告的形式提交给甲方指定负责人。此报告也用作甲方接收服务的依据。
2.预防性服务
(1)为预防设备故障,乙方工程师为甲方设备定期或规定最少次数的现场维护。
(2)按照系统的容量,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次数的标准现场服务。如果根据合同,需要更多次地进行现场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1)端口次标准维护;
2)端口次标准维护;
3)端口次标准维护。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的程控交换机设备必须装备乙方工程人员可以使用的合适的独立的远程网络访问设备。
2.甲方必须指定一个固定现场联系人与乙方工程人员及时联系。
3.甲方应具有较好的现场支持能力:应免费提供工作场地(包括空调,照明,通风和电源等)供经乙方授权的工程人员使用;
4.确保当乙方授权的工程人员在维护过程中,始终有联系人陪同协调。
第五条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部件/硬件的更换服务:其中包括零部件或乙方认为必须更换的硬件系统。所有的硬件和零部件是作为调换而提供的,调换的设备是新的或修复的标准部件,且具有同等或更高的质量标准。
2.乙方具有指导和诊断职责: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乙方会记录甲方的呼叫并立即转接给指定的工程技术人员,偶尔因所有的工程人员都忙于应答其他用户,乙方会留下甲方的详细记录并保证在个小时内回电指导并进行询问诊断。
3.乙方具有更换职责:修理或更换的设备在乙方收到后的个工作日内发出,并及时交于甲方更换。
4.乙方具有技术支持职责:如是数据问题,则通过远端对甲方设备进行数据修改;如是硬件问题,则乙方将在____小时内派工程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第六条不属于本合同的维修保养范围
1.甲方所购服务未包括产品的软件更新,若甲方欲对系统升级,则应支付购买新软件所发生的额外费用。
2.非产品故障,如果在考察甲方现场时,乙方证明用户报告的问题并非由于产品本身的故障所造成,乙方保留对甲方征收时间和材料费的权力。
3.由人为原因及不可抗拒因素(如雷击,火灾,水灾,地震)以及设备电源插头和配线架端子以外的事故对设备造成的损坏不属本合同保养范围。
第七条维修保养服务费用标准
1.维修保养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
2.硬件维修时,收取成本费。
第八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之日日内,甲方将本合同款总额(即人民币:____元)汇入乙方指定银行作为合同期限内的维修保养费用。硬件维修成本费于具体的硬件维修后另外收取。
第九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金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十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程控交换机维护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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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保养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为向用户提供良好的电梯保养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保养电梯数量、价款:
二、保养起止时间: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如双方同意,可继续续签。
三、保养范围、内容及要求:
1.保养合同期内,乙方派出保养人员每月贰次定期对甲方上述的电梯进行保养。做好逐台电梯保养记录取,建档备查。保养的范围、内容按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的规定执行。
2.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通知后30分钟内派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乙方提供保养的导轨润滑油料。
4.如有必要更换上述第3点以外的电梯零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按维修项目的标准收费,零件由乙方优先供应。
四、付款方法:甲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天之内支付合同金额50%,余额在本合同执行半年7日内付清。
付款方式:汇款或现金支付。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需定期清理轿厢底板、踏板、井底及机房。如井房遇水淹时,应及时排除并采取措施预防漏水或渗水。如甲方请求时,乙方给予技术指导。
2.机房温度应保持在5℃至40℃之间。
3.机房、厅门内外不得有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堆放。
4、若甲方委托第三方保养或许可其他人员对电梯施行任何工作,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5.其他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部提供的电梯使用和管理办法执行。
乙方责任:
1.在保养期间内,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定期对电梯设备的对应项目进行部件的润滑、调整、检查,维持甲方电梯安全运行。
2、乙方负责派出符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的专业保养作业人员,并负责自备保养作业所需的专业工具。
3.每次保养工作完成后,由乙方保养人员向甲方提供"电梯保养维修报告书"并由甲方签认;如乙方保养人员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保养项目进行保养,或违反甲方的有关制度,甲方应通知乙方;因保养不良造成甲方的电梯故障,乙方应负责修复。
4.乙方负责每三个月向甲方提供一份电梯运行状态汇总报告和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
5.乙方在检查电梯时,如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提出维修项目、更换预定期限及其费用,在征询甲方同意后方可工作。甲方有责任决定工程接受与否,否则因上述延误而导致电梯及任何性质索赔,乙方概不负责。因使用方法不当造成电梯损坏,需进行维修等,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6.负责向甲方提供统一、全天24小时服务热线053XXXX7876,快速受理甲方的故障申报。
六、免除责任的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非乙方配套的产品装置而造成电梯故障、事故与乙方责任无关。
3.因甲方使用不当、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发生意外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电梯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电梯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3.甲方逾期付款并经乙方书面催收仍不支付时,乙方有权暂时终止和约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和保留追收已发生的维修费用的权利。
4.甲方逾期付款或乙方未按时完成保养工作,使对方的工作被迫中止并造成损失的,以保养费总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八、协商、诉讼: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合作态度共同协商,必要时可以另外签定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金额未含国家规定的各种检测费用。
2.合同期满需延长保养期费用由双方另议。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电梯保养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xxx《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江西省xxx《江西省电梯维保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甲方同意由乙方对其使用的一台货梯进行日常保养工作。双方在确保电梯正常运行、遵守政府相关法规、合理负担的前提下,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做好电梯的日常清洁卫生工作,协助乙方保养好电梯。
2、严格按电梯的管理使用要求正确使用电梯,避免电梯人为造成的事故。
3、电梯交付乙方保养后,禁止他人擅自处理电梯出现的问题,否则,出现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电梯维修所发生的材料费用,非自然损坏和增加服务项目的人工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5、甲方支付乙方的电梯维护保养工时费为每台每年¥1600元人民币,每季度付一次款¥400元人民币,不得拖欠。(备注:乙方结算电梯维护保养费时,凭每季的维护保养单至甲方财务进行结算,维护保养单必须有门店第一负责人店长和资保课长签字,方可生效。)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国家保养规定对甲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等维护保养,维护保养的电梯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乙方定时定期对甲方电梯的所有部件和相关构件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电梯在正常运行,杜绝因维护保养不当或不及时而出现的故障。
3、乙方定期(每季)给甲方的货梯保养一次,费用为400元一次,如需换配件,则配件另收费。每季底付清当季的维保费,甲方升降机如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注:晚上另外),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达现场,扣罚乙方100元/次。并做好维修记录,以便双方查验。
4、电梯保养填写保养单一式二份并由甲方代表签字,以便双方同时掌握电梯维护保养和运行状况。
5、乙方在进行维护保养电梯时,按规定施工外,需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维保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6、协助甲方做好质监部门的年检工作。若在维护时间内因乙方违反质监部门的本关规定,受到处罚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7、维保服务电话:
8、三:其它
1、本协议有效期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一方均需遵守。如出现违约,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电梯保养合同 篇3
电梯修理条款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将位于楼的电梯(扶梯)维修工
程发包给乙方。
2、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材料的采购、安装及为本系统正常施工和调试运转所必须的验收工作等。
3、甲方驻工地联络人:;乙方驻工地联络人:;甲、乙双方派驻的联络人均有权代表双方签署同履行本协议相关的文件。
4、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待修理的电梯的现状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开工和竣工期限
1、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日内向乙方提交全套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
要求,并且提供符合施工条件的场地。
2、乙方在甲方履行完毕本条前款义务且支付了第笔工程款后日内完成修理及验收工作。
3、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甲方的变更施工内容行为导致延误工期的,乙方的竣工期限可以相应顺延。
三、承包价款(含原材料购置款)及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承包工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元。
2、甲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a)分期支付:
A.本协议签定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协议款即元;
B.本工程完工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协议款即元;
b)一次性支付: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款元。
3、依甲方要求发生工程内容的增减可以调整本协议价款。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工程内容的变更,乙方应在得知变更内容后5日内向甲方提供变更造价方案,甲方应在收到变更造价方案后5日内予以答复并同乙方达成工程洽商,否则乙方有权依据原设计继续施工,如因此延误了工期,竣工日期可以相应顺延。
4、在本协议签订后,若乙方施工所用原材料市场价格浮动超过%,就该浮动部分导致的成本增加或减少,甲、乙双方应另行达成协议予以解决。
四、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存放装修材料的工作间及施工的便利条件。
2、负责提供修理电梯所需的全部图纸和技术资料。
3、负责做好施工场地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
4、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验收和检查,并按协议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
五、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图纸认真组织修理。
2、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消防、清洁工作。
3、对施工场地原有的设备和成品做好保护工作。
4、凡因施工不当而造成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均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标准及验收
1、乙方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安排工程验收工作,甲方应当派人参加,
甲方如果不参加验收,则乙方可以组织自行验收;甲方应当依据乙方的验收结果签署验收报告。
2、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工程验收产生的异议由作出最终的验收结论并依据该机构的验收结论来履行协议。
3、甲乙双方同意参照劳动局验收规范及验收方法,对以上确认项目进行验收。
七、工程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个月,自甲方签署验收报告的次日起计算。
2、对于易损性照明灯具(指白炽灯、灯泡),乙方只负责安装时一次性提供,如需更换,由甲方负责购买。
3、甲方在电梯使用过程中造成的划痕、外力变形等损害,乙方可以予以维修,但甲方应支付合理的费用。
八、违约责任
1、若甲方因未如期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便利条件而导致乙方延误工期超过30日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当依据乙方的实际损失补足。
2、若甲方未依据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则每延期一日,甲方需按应付施工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延期付款超过30日,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当于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当依据乙方的实际损失补足。
3、若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竣工,每延期一日,乙方需按甲方已付施工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延期竣工超过30天,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依据乙方的实际损失补足。
4、若乙方交付的工程未通过验收,乙方需对工程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整改期间如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每影响一天,乙方需按协议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如果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则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果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依据实际损失予以补足。
九、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及补充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
一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附件组成
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相关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
部分,与本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协议书
()本协议协议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本工程效果图
()本工程报价单
十一、其它
1、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
具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议的约定不符,以签订时间在后的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人:签约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电梯保养合同 篇4
合同双方:甲方:广州市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番禺上海三菱电梯特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电梯管理规定和《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规定电梯及自动扶梯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的目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一、电梯资料
(1)升降梯:
电梯数量:以上电梯合计22台,1年,总计保养费¥138000元
(2)电梯设备注册代码
(3)电梯检验合格编号
二、保养范围及标准详见合同及附件内容。
三、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1月19日。合同到期,如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双方未依上述规定提出终止通知,本合同有效期将自动顺延十二月。
四、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例行保养一般在乙方工作时间内进行。
2、本合同所注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24小时)。
五、工程费用:
乙方对以上电梯提供保养服务,每月22部电梯计取保养服务费人民币:¥11500(大写)RMB:壹万壹仟伍佰元;贰拾贰部电梯壹年总计人民币:¥138000(大写)RMB:壹拾叁万捌仟元。
六、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日起,甲方同意每季度及时支付乙方保养费,即人民币34500元。先服务,后收费,每季度到期后一周内::付清上一季度的保养费。甲方如不按期付款,超过十日后,按每日3‰核收滞纳金。付款方式凭乙方开出的有效发票,甲方以支票汇付方式支付。
七、甲、乙双方职责:
1、乙方对上述电梯进行每月二次例行保养,确保电梯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包括定期性调校,清洁润滑,加注油脂,检查所在电梯井道、机房、轿厢的线路、机器部件的正常运行状态,机房及地坑的清洁卫生。每次检查必须认真填写电梯保养记录,甲方签字监督。
2、乙方对本保养电梯每季度进行一次季度检查。内容包括电梯之状态、机房状态、机身状态、井道状态等。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对电梯工作的特定环境进行检查(如:电源参数:标准电压±7%,机房室内应温度≤40°),如发现有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应及时和甲方商量改善,并以收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参照乙方意见而进行改善,否则,乙方不负责由此引起的设备损坏事故。
4、乙方协助市技术监督局实施安全年检,代甲方向市技术监督局有关部门申报办理《电梯使用合格证》。甲方应负责向有关单位缴付年检费用。
5、甲方发现上述电梯有不正常运行现象时,有责任立即通知乙方派员处理,乙方接到通知后须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
6、乙方维修人员到现场例行保养,必须先在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处签到,并领取《维保工作报告》,工作完毕时将《维保工作报告》填写完整后交还甲方客户服务中心。
7、电梯及各种附属机构均为甲方之财物,机房及其电梯钥匙应由甲方派专人管理,乙方人员到现场进行保养工作时需与甲方电梯管理人员办理好交接手续,乙方不负任何保管之责任。
8、乙方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电梯操作证及其维修电梯能力,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9、任何由外力损坏、人为造成、不可抗拒力(包括战争、火灾、雷击、水浸引起的氧化腐蚀)等其它不属于保养范围所引起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10、如乙方的工作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每违例一次,甲方有权按当月合同金额的10%扣除违约金。
11、对任何需要甲方支付费用的工程项目(包括零件),乙方将以报价形式先征询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但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而导致的电梯及任何性质索赔,乙方概不负责。
12、在合同有效期内,除乙方许可外,甲方不得许可非属于乙方的人员进入机房、轿厢、井道、底坑、夹层施行任何工作。否则,所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八、标准保适用条例
1、乙方对标准保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调整(中小修),根据工程以报价形式双方进行协商,在续签保养的条件下,每三年进行一次负荷高校试验报告,并提交实验报告。
2、乙方负责对200元以下的机械配件和1000元以下的电路板的维修和更换的费用负责。超过此费用标准的维修和更换,如甲方要求乙方协助,乙方将以报价形式先征询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九、其它:
1、甲乙双方必须服从监察部门进行安全技术监督,对于甲乙双方无法确定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时,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2、电梯使用三年以上,需要中修或大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3、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对设备进行改造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
4、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合作态度共同协商,妥善解决必要时可以追加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5、乘客及第三者(包括人、::物)的保险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责任何非保养引起的任何意外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合同正文和附件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安全技术监督单位:所在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察处。
十、合同附件:保养工作范围及工作手细则
甲方(盖章):广州市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x1号铺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广州三菱电梯特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大道北193号新达城广场南塔19楼01—02室
代表人:
投诉电话:020—x2维保电话:x
日期:年月日
保养合同
按照平时学习工作的要求,我会运用到各种各样的范文,范文可以为我们平时的生活提供不少帮助,值得参考的范文有哪些?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保养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保养合同 篇1
3、应按国家法规要求、配备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负责电梯(扶梯)每日例行安全检查及运行操作管理,并对轿厢、层门、地坎门进行日常卫生清理保洁工作。
4、因乙方使用不安、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扶梯)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负责。
5、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申报及检测费用。
第七条 免除责任的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乙方采用非正厂配套的产品装置而造成电梯(扶梯)故障、事故与甲方责任无关。
1、乙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酌情延长付款时间),甲方有权停止服务,终止合同。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且连续超过两个月以上时间未进行维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偿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1、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电梯维护保养技术细节及电梯制造厂商规定的维保技术要求,可列是本合同附件,不可分割。
2、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济合同仲裁机械申请仲裁或向 法院起诉。
4、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由甲方报送: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备案。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的规范要求,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及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承担派出专业人员,对贵单位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乙方负责维护保养工作的任务和内容:
(一)工作任务:每月由专业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二次例行保养,主要是对电梯进行日常和定期的检查、调整、润滑、更换、清理等工作活动;以保证电梯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一旦出现运行故障,迅速到达现场排除,恢复电梯的正常运行。
(1)对机械、马达和控制器进行注油和清洁。
(2)对电梯机件进行润滑。
(3)轿顶上所有安全装置进行检查、调整。
(4)检查井道内轿厢和对重导靴、对重、缓冲器、保险装置及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
(5)保持导轨适当之润滑,导靴运行正常。
(6)检查并润滑厅门、轿门、门铰链、门吊板、门导靴。
(7)检查曳引机钢丝绳张力并清洁。
(8)打扫机房、井道、底坑的卫生(不含轿内、厅门外的卫生)每月一次。定期检查维护限速器、安全钳及各项安全装置,每年做一次空载安全试验。
2、年检前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配合甲方、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机构办理年检手续和安全检测(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对电梯进行保养及维护工作时,对所有正常损坏的机件或需更换的机件,均应及时予以更换,不得遗留设备安全运行隐患,保证电梯的安全正常运行,更换机件(含油料)所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井道进水或底坑渗水造成电梯部件被淹没或受潮损坏部份。
3、自然灾害。
以上原因造成电梯不能正常运行,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协助用户进行有偿修复。
GB7588-、GB/T19775-、GB10060-93,通过正常的维护保养,确保电梯的安全正常运行,并达到技术监督部门的年度检验合格。
维护时间从 月 日至 月 日止,届时期满,协议履行完毕自动失效,如需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
1、乙方在维修保养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一系列电梯法规和标准。否则造成使用单位的人身设备事故和损失,乙方应负全责。
2、乙方对电梯用户应建立24小时全天候的召修服务。接到召修通知,在半小时内派出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否则,遭致用户投诉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及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须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本台电梯的维保工作,并填写电梯维修保养记录一式二份,交甲方一份备案保存。
甲方每年度分两期支付维保款,在计费年度自合同履行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总额50%,首期款元,保养期满六个月后五日内支付另外50%,次期款
1、甲方如不按时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对电梯的保养,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不按服务内容或约定的时间进行保养,甲方可单方中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保养合同 篇2
合同名称: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合同分送单位: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电动起重机检查、维护、保养、修理项目
合 同 书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本着平等、公平、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1.本公司生产区域内的129台电动单、双梁式起重机(含电动葫芦及启闭机、抓斗吊,不含移动式起重机)的正常检查、维护、保养、修理工作。
2.本合同指的修理指的是小型修理,不包含起重机的大型修理、改造等项目。起重机的大型修理另签合同。
二、服务内容和标准
1.乙方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桥式起重机检修技术规范》、《桥式起重机的计划检修与维护保养》,《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起重机设计规范》、《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程》按照*有限公司桥式起重机维护保养检查卡(详见技术协议)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使全公司起重机械的各项性能指标保持在标准范围内,并保证正常生产需要。
2.乙方必须有专人在本厂驻守并进行起重机的日常例行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并使起重机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本公司检修要求,并及时参与起重机事故应急处理,保证发标方安全。。
3.乙方负责按照发包方要求年检消缺(严格执行*公司缺陷管理制度)工作,并保证甲方全公司起重机械全部通过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
4.按照特种设备相关规定,维保公司对起重机要做好每日、半月、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按照起重机使用的时间和设备情况对部件及时提出维修或更换,若不及时提出导致的事故,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每半年度应对全厂所有的起重机电机测一次绝缘,并做好记录备查。
5.乙方只负责正常维护、保养、维修、对于我公司内起重机械更换零配件、材料费(100元以上)另计,且由甲方承担,但零配件及材料的更换需经发包方审查同意后,方能施工,当乙方提供材料时,按当前市场销售价九折向甲方提供配件并按时送货上门,更换的材料保质期为一年,一年之内非人为损坏的,由乙方免费更换,维护保养起重机所需的检修架子由发包方承担。
6.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方案中的具体承诺。
保养合同 篇3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温州XX电器设备维修及保养委托乙方进行长期维修保养,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范围
1、 负责照明系统的保养、维修,主要包括办公楼、宿舍楼、1号接待中心、2号接待中心、园区(游乐区)及泳池(海啸池、漂流河及落水池)等区域的灯具、电源线路及控制开关的维修、保养。
2、 负责保养、维修园区电力系统的箱式配电箱内的电器设备,箱式配电箱共计4台。
3、 负责园区游乐设备机房、消防设备机房及生活水泵机房内所有电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游乐设备机房共计9个,消防机房1个,生活水泵机房1个。
4、 室外音乐喷泉、室内喷泉的电器保养、维修工作。
5、 热水机组电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
第二条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日起至月日止。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伙食费用乙方自理。
2、 甲方将根据甲方企业标准对乙方服务过程及效果进行监督、检查、评分的权利,亦有检查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劳动纪律、仪容仪表等是否符合甲方标准的权利。若乙方达不到标准要求,甲方有要求乙方整改返工,扣减乙方服务费,直至解除合同的权利。
合同期限
3、 由于乙方保养不到位,故障维修不及时,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根据损失大小扣减乙方15%25%月服务费。
4、 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设备技术资料的义务。
5、 甲方有按时支付维修保养费用的义务。
6、 甲方有为乙方开展工作给予适当、必要配合的义务。
7、 乙方提供的维修、保养人员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如出现不服从管理,不听指挥及损伤甲方利益的情况出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人员更换,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配合。
8、 乙方维修保养过程中若须更换设备配件,若配件由甲方支付费用,需由乙方事前申请、报价,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审批、验证。
9、 保养、维修工作质量未达到甲方指定要求,未按时完成工作计划的情况出现,甲方有权立即终于本合同,并不再向乙方支付后续服务费。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负责本合同
第一条约定的维修保养内容,合同以外的服务内容甲方可以采取口头委托,乙方应及时完成,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2、 乙方在接到维修任务的情况下,应在1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对问题进行处理。
3、 乙方维修、保养人员,需持相关证件上岗,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 乙方的维修人员,需有________年以上电器维修、保养经验,人员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并具备一定的高空作业经验。
5、 乙方有提供不低于甲方企业标准服务的义务。
6、 乙方需提供详细的电器设备保养计划,按照周、月、季、年进行制定。计划制定完成后,需交于甲方人员进行确认,如有问题之处应进行相应调整。每周六提供下周保养、维修计划,每月____日提供下月保养、维修计划。季度、年度保养、维修计划,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
7、 乙方就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内的保养、维修工作制定保养计划、作好保养、维修记录的义务,并无条件的配合甲方人员检查工作。
8、 乙方必须保证维修、保养工作期间,乙方人员及
第三方人员的安全。甲方有义务提醒乙方人员安全问题,如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而引发的人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9、 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保养不到位、巡查不到位,而造成电器设备损坏,以及电器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将由乙方独自承担电器设备维修费用。
10、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期付款。
10、乙方不再参与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未出具书面通知的情况下,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为辅自身利益的权力。
第五条 维修保养费用
1、 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设备维修、保养总固定费用为(含税)_________元年。
2、 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设备维修保养费调整,须提前通知对方并另行签定协议。
第六条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规定的服务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养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所属各部门设备得以良好的维护,最大限度的降低设备的使用管理成本,提高贵单位业务的运营效率,由乙方为甲方的设备提供维修、维护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一)在本合同执行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需要维护的办公设备的使用状况及相关的资料(机械结构及使用说明、保修凭证等),并提供“现有设备台账”(如不能提供由乙方检测确定,并建立设备台账);
(二)对于有故障的设备需要更换零配件的,相关更换零配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在本协议所包括的设备出现故障后要及时通知乙方,并将故障现象向乙方描述,以便乙方技术人员及时有效的解决故障;
(四)由于甲方或第三方人员对设备进行下列操作(擅自拆装设备、维修;进行危险性更改装置等)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费用;
(五)甲方应优先考虑使用在与市场同等价格及质量的基础上由乙方提供的消耗品。
二、乙方责任及服务方案
(一)加强设备维护管理:
本协议所包括的设备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后,由于环境的影响,机件部位的污染、磨损及橡胶、塑料配件的疲劳或老化等因素都会影响到设备的稳定运转并使设备工作质量下降,造成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因此必要的维护与保养才可以最大程度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并能保证满意效果,保持良好的功能。
1、甲方与乙方签订维修服务保养合同后,乙方将提供优良的技术服务和快捷的`维修响应工作,以减少机器的多发故障,使用户的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使用质量和工作效率;
2、乙方针对甲方建立完善的维修管理服务系统,客户资料、机器设备运作成本均可在计算机中记录和查询;
3、乙方针对甲方要求每位技术人员在出动维修前都必须做好细致、充分的准备,以保证快捷有效地解决设备所出现的故障,全面有效的保障甲方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二)服务细则
1、资料管理:
建立设备巡检手续,每次巡检完毕向甲方提交本次设备巡检报告以及设备维修报告、设备维修后配件费用表。
2、报修处理:
(1)乙方公司技术部于接到甲方报修通知时,维修调度将甲方名称、联系电话、设备型号、甲方报修设备出现的故障现象等,登记于“报修登记本”上并及时通知技术人员及时到场解决;
(2)乙方技术人员接到报修后24小时内到场解决问题,严重故障无法现场处理的设备与甲方设备使用人沟通并拉回乙方维修;
(3)乙方技术人员进入客户现场,当场处理完的即请甲方使用人在“维修服务单”上签字,并递交一份给贵单位设备主管。
(三)信息反馈及投诉处理:
1、乙方公司为加强对甲方的服务,按维修记录,定期做维修后跟踪,调查客户设备维修后的使用状况;
2、乙方公司设立投诉电话及邮箱,接受甲方的维修技术咨询、意见反馈、投诉事务等,
3、乙方公司针对客户所提意见或投诉,无论情节大小,均由部门维修服务人员亲自前往处理,以示慎重。
三、服务承诺
1、设备维修后应保证设备正常使用的寿命(同一故障质保3个月),达到相应使用标准,未达到标准或未达到使用寿命按投诉处理;
2、维修设备的配件应与甲方提供的品牌相同;
3、接到甲方的报修电话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及时到现场或响应;
4、设备出现严重故障在现场不能解决需拉回乙方维修的设备,乙方将提供备机并承诺在三个工作日内送回(重大故障送回厂家的除外)未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且不能提供备用设备的, 按投诉论处。
四、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地震、洪水等人力不可完全抗拒之因素,使双方不能及时履行各自责任,双方均不对此承担责任并因此延迟履行本协议。
五、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协议有效期内出现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原则,友好协商,做出补充条款,由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补充条款和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保养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长安马自达汽车保养点的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意见,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准则:
一、乙方为甲方的车辆提供优质、快捷的保养服务,确保甲方的客户满意度。
二、乙方优先安排甲方车辆的保养业务。
三、车辆保养时,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保养卡》进行保养,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保养材料,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甲方客户费用。
四、乙方从事保养服务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自身安全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需承担由于乙方而引起的客户索赔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保养结束,乙方需对甲方车辆免费清洗。
七、结算价格:常规保养X元/次,机油三滤X元/次,洗车X元/次(主要只试驾车和商品车的外观清洗)。
八、结算方式:每季度结算,乙方应将《保养卡》每季度1日之前送交甲方,甲方应在15日内将车辆保养产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九、本协议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一方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保养合同 篇6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修保养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条:合同对象
(具体工程名称和甲方报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已经投入运行的建筑消防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冷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设备□移动灭火系统□其它消防设施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第三条: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合同范围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全部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承担因合同对象本身的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产生价值100元以上的维修费用以及元器件更换费用(第一年保修期内的除外);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
乙方责任: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共同责任: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共同商定并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守则》;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第五条: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执行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六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费,大写人民币:伍仟捌佰伍拾元整(5850、00元)。在工程承包款中预留。
付款方式: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后,由甲方在合同第一年第七月第一周之内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维修保养费的50%(2925、0元);第二年度第七个月的第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另外50%(2925、00元)。
□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托收□电汇
第七条: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按未执行部份合同金额的5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修保养费用,按合同总金额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保养职责,按合同总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应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影印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双方签章
甲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养合同 篇7
西华苑二期消防安装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广州市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广州市粤安迅达消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广州市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华苑二期商住楼建筑工程消防安装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免费保修期限:
本工程系统试运行周期为叁个月,系统试运行正常后进入工程质保期,免费质保期时间为二周年;甲方在工程验收并正常运行满二周年后,20日内向乙方付清工程尾款(工程质保金)。
二、保修范围:
本补充合同约定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由于乙方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均属乙方免费保修范围。
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或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造成甲方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三、保修实施:
工程竣工验收(以政府消防管理部门验收为准)合格后,本工程移交给甲方,保修款由甲方负责保管。甲方负责本工程保修期内返修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就工程质量保修向甲方负责,工程保修款最终由乙方和甲方进行结算。同时,甲方保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工程质量问题追究乙方质量责任的权利。
四、保修的时间性:
1、系统出现故障影响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赶到现场判断故障原因,如现场能完成维修的项目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不能完成的,说明原因并提交完成方案及时间,由甲方确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发包方通知后4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4、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乙方和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5、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结果由甲方和维修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另计取20%的管理费)。
6、乙方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乙方、甲方责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甲方负责协调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五、维修质量的保障措施:
1、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甲方人员验收签字认可。
2、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另计取20%的管理费)和责任由乙方承担。a:接到发包方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b: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4小时仍未赶到现场;c: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甲方报告;d:对同一位置或同一设备经过一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
4、因乙方责任造成返修、赔偿的,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2000元以下的,按照3倍计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 2000元以上的,按照 2倍计算。
5、按上述办法计算出的费用总额由甲方书面知会乙方,无需征得乙方书面签收意见即可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六、乙方维修安排:
1、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委派一名全权代表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如甲方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
2、乙方保修负责人(默认人为项目经理):庾远雄
a)通讯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北兴莘田一村
b)电话/手机:***
C)传真: 86791589
3、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甲方,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4、每次保修,无论维修项目多少,全部维修人员均应一次到位。
5、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甲方的管理,服从业主的监督,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甲方管理人员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七、保修款:
1、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截留5%作为保修款,在乙方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后(需甲方签字认可),保修款在保修时间满二周年后结算,甲方在保修延长期满后二十天内将余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赔偿费用总额)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若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乙方不愿支付超额部分的,甲方有权由应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费用中扣除,仍不够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八、其他:
1、乙方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
2、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
甲方(签章):广州市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市粤安迅达消防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曰 年 月 曰
适应角色转变,扎实开展团的工作
———共青团铁东区委书记的述职报告
2011年是适应角色转变、思想进一步成熟的一年。这一年,自己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党的中心,立足本职岗位,较好地完成本线的工作任务。自己政治觉悟、理论水平、思想素质、工作作风等各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和提高。总的来说,收获很大,感触颇深。
一、以德为先,进一步提升个人思想素质
过去的一年,我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以一个团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个人的道德修养、党性锻炼、思想素质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一是道德修养进一步提高。作为一个团干部,我的一言一行、我的自身形象将直接影响到团委各成员,甚至更广大的青少年。因此,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我每时每刻提醒自己,从小事做起,注重细节问题,做到干净做人、公正做事,以平常心看待自己的工作,要求自己在工作中诚实、守信、廉洁、自律,起好表率作用。二是党性锻炼得到不断加强。不断加强自己的党性锻炼,我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来要求和约束自己的行为,牢记党的宗旨,在团的工作中,以广大青少年的权益为出发点,务求时效。三是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高。一年来,我继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经常自发利用休息时间学习,积极参加团省委组织赴井冈山革命传统与理想信念教育专题培训班、区委区政府组织赴清华大学县域经济培训班,通过“看、听、学、思”,进一步加深了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进一步系统掌握了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对共青团工作的要求。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我通过学习原文、听专家讲课等,开拓了思想新境界,政治思想素质有了新的飞跃。
二、以能为先,进一步加强组织工作能力
在上级领导的信任和支持下,我本人也自加压力,抓住一切机会学习,注重与同事、与兄弟单位团委书记的交流,虚心请教,不耻下问,使各项工作都有序地开展。一是工作的统筹安排能力不断加强。我尽量做到工作提前一步,有计划、有安排、有预见性,保持思路清晰和决策的科学,力求操作有序,顺利开展。二是工作的协调能力不断加强。在工作中,我注重与上级的及时衔接、汇报,同时也注重与基层的交流沟通,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从大局出发,对上做好配合,对下做好团结。三是有创新地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我注重不断创新,使工作保持生机,使管理不断趋向人性化、合理化。
三、以勤为先,进一步提高团的业务水平
担任团委书记以来,认真了解情况、掌握知识,积极向团委领导、向前任书记学习、请教,了解团情、团史,努力掌握团的基本运作方式程序,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加强沟通了解,增加感情,深入基层,了解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有关情况,以“活动”来强化自己的知识和水平。一年来,我立足以活动来促使自己尽快适应角色,迎接挑战。今年五四,团区委以全区人居环境整治为依托,以“五四火炬传承九十二载生生不息,铁东青年投入人居环境立志强区”为引领,积极开展了“共青团路,红领巾街”,“铁东青年林”等一系列活动。在活动中,增长了知识,深化了理解,使自己对团务工作有了全面的、系统的提高,为今后更好地提高团的业务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以绩为先,进一步完善团的组织建设
把《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中去,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依托党建,从政策层面来解决和落实基层团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基层团干部的待遇问题。积极争取党组织在团干部配备上的重视和支持,基层团干“转业”得到了很好的安排(叶赫的荣威,住建局遇良,卫生局王国宴等);二是解决好基层团组织活动的经费问题。积极争取专项,今年为每个乡镇街道从团省委争取经费三千元,共计三万六千元;三是团的基层组织格局创新工作。按照“1+4+N”模式,通过换届调整选配了大批乡镇(街道)团干部,变原有的“团干部兼职”模式为现在的“兼职团干部”模式,提升了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此次工作得到了团市委的充分认可,2011年四平市组织部班工作会议在我区召开。
以服务青年需求为目的,从单一组织青年开展活动转到生产环节,开展就业培训、创业交流、贫富结对;以服务党政中心为目的,发挥团组织自身优势,引导青年树立市场意识和投资意识,强化科技意识和参与意识,投身知识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文明创建、环境整治、植绿护绿、社会治安等活动,把党政思路实践好。突出做好当前新兴的农村、社区和非公经济组织建团工作,延长团的工作手臂,丰富团的组织形式。先后与农联社、吉林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积极协调,为青年创业就业提供帮扶支持。特别是吉林银行的“吉青时代”小额贷款项目更得到团省委的无偿贴息。
五、以廉为先,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明形象
作为新任职的年轻干部、党员干部,我既感受到了组织的信任与关怀,同时也感受到了责任重大。我区在党委和政府的带领下,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取得了辉煌的成绩。越是这种时候,就越需要我们这些干部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深知,作为一级干部,应该努力做到“清正廉洁”。古人说“物必自腐而虫生”,腐败现象表现上看来是经济问题、道德问题,但深层次的原因却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要不断加强实践锻炼,要结合党的历史经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以及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实际,来刻苦磨炼自己。勇于剖析自己,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净化自己的灵魂。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在思想上、在行动上、生活中争作表率。在团区委开展“争做勤廉表率,竭诚服务青年”主题教育,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动员会,全面启动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活动。按照学习贯彻区委、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我们根据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要求,为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立了团区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由我任组长。按照“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求,明确了单位正职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每年约谈团干部一次,就有关廉洁从政个人“不准”和“禁止”行为适时对所管的团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在2012年即将到来之际,共青团区委迎来组织部考核组,对共青团区委一年来的工作进的实地测评,感谢组织的帮助与关怀,今后我们更要自觉地接受组织的监督与考核。铁东区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而今又开始了新的征途。广大青年有幸成为亲历者,成为追随者,同时我们也是共享发展成果的受益者。我们应该心怀感恩,心存畏惧,“做一个组织和群众信赖的人,做一个同事和朋友敬重的人,做一个亲属子女可以引以为荣的人,做一个回顾人生能够问心无愧的人”。我们要牢记党的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方针路线,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弘扬“攻坚克难、求富图强”的四平精神,坚定不移的实施 “五区”战略的发展规划,为建设富裕和谐新铁东的伟大目标而不懈奋斗。
保养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为保障甲方车牌识别系统正常运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为安装于甲方场所的车牌识别系统提供维护保养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维护地点:
维护保养期限从 20xx 年5月1 日到 20xx年 04 月 30 日。
二、维护保养范围
乙方负责 每月一次为车牌识别系统作一次例行检查和保养,其内容为:
1、对所有车牌识别专用摄像机,监视器等前、后端设备进行检查、除尘、清洗、校正等。
2、检查管理电脑及闸机工作是否正常,通过效果是否符合要求。
3、对系统集供电源部分进行电压检测,测定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4、不定期地为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同时,乙方应对甲方设备作出评估,并将设备实际状态告知甲方,以便甲方提前作出处理。
设备损坏如需维修的,所配材料成本费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设备损坏如无法修复需更换的,由甲方确认后,乙方负责对甲方设备进行更换及安装,设备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提供如下紧急维修服务:
24小时服务热线:
四、维修保养费用
按 每套设备每年维护费用人民币 元计算,共 壹 套 ,维护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五、付款时间及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20xx年6月支付给乙方人民币 元。20xx年12月前再支付给乙方人民币 元。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前开具相应符合规定的发票,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开票资料。
六、争议处理: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款
本协议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双方无异议的,本合同顺延 壹 ,可顺延次数为 壹次 。
八、其他事项:
1. 乙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晓的甲方商业秘密。
2. 乙方派出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维护保养资质。
3.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维护保养项目分包或转包于第三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保养合同 篇9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之原则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下列产品的保养工程:
为确保电梯质量及使用单位的正常使用,我们对您的电梯进行全面、持续、规范的维护保养服务,这种服务将于 年 月 日开始,您的电梯明细服务费用为:
二、合同有效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付款方式及时间:在“□”中‘√’确认付款方式
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一次性支付合计保养费。 (按年付款)
2、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先付半年的保养费;另半年保养费在上半年到期
3、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先付合同总价中第一季度的保养费;另三季度按
4、保养及过程中所发生的另配件及辅助材料,经甲方确认后,按月结算。
四、保养方式及工作时间
1、保养方式:常规保养,每月二次。(按保养规程、周期表进行)
2、电扶梯在使用中发生故障,乙方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修复。
3、乙方人员每次维修与保养后,认真做好记录。
五、甲方承担的责任:
1、按国家有关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及当地政府有关电梯使用管理规定负责对电梯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2、接受政府部门对电/扶梯的年检,并承担相应费用。
3、一旦发生故障,立即停用,保持现状,通知乙方检修,严禁强行使用。
4、禁止非乙方指定的保养人员擅自摆弄电/扶梯的任何部件。
5、承担易损件更换的材料费、由于使用不当或任何第三方原因(如:火警、水淹或)造成电梯故障、损坏及其他事故的修复费用。
6、甲方应提供本电扶梯全套完整的随机文件,图纸供乙方维修时使用。
六、乙方承担的责任:
1、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武汉蒂菱达机电有限公司保养周期表(电/扶梯周期表)定期检查保养,保持电梯的良好状态。
2、当电/扶梯有零件正常损坏时,能及时提供更换用的零配件(如需要甲方承担费用,应先得到甲方确认)。
3、自备保养及急修所需的仪器、仪表、工具及交通设施。
4、遵守甲方,在甲方规定的工作区域及时间内活动和进行工作。
5、有义务将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规定通告甲方。
6、在公共区域施工时配合甲方共同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
七、服务承诺:
1、提供24小时急修服务。
2、按周期表每月二次例保。
3、每年不少于二次现场巡访。
4、每年年检之前进行一次免费检查整修。
5、若乙方人员在保养或维修设备工作过程中因疏忽或失职,造成甲方设备财产或
八、其它相关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第三条规定之期限付款,经乙方催告后仍未支付,乙方可随时停止维修保养,并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甲方并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约之规定承担维修保养事项和相关义务,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后,一个月内无明显改进,甲方按当期付款金额的5%扣款乙方一次,促使乙方改进工作方式,若继续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到期后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续约,如一方需要解约,应在合同到期前30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4、乙方在电扶梯维修保养期内,若因乙方维保工作不当违反电扶梯维修保养操作规定而造成设备,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若因甲方管理,操作不当的原因造成设备,人身安全事故由甲方全部负责。
九、其它: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甲乙双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交甲方仲裁机构仲裁或直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签约双方须认真执行本合约。 4、本合同一式俩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电 话:
甲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电 话:
乙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保养合同集锦14篇
随着我们的知识面不断扩大,我们总是会需要用到许多范文,范文对我们的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哪里可以找到相关的范文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保养合同集锦1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保养合同【篇1】
日期:________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机器正常工作及提高机器的使用率,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对我方以下办公机器进行提供维修/保养年度服务,详细条款以下:
第一条、合同内容:办公保养机器名称(以下称机器):
第二条、日常维修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12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____元/包年,总计____元/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不包含或包含零件费用)。
第四条、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年)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之内支付保养费用。每年结束后15日内续签下一年保养费用,并同时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作为结算凭据;
(二)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指导使用者正确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
2、 提供一个设备正常使用的环境;
3、当设备出现故障时,须及时通知乙方,以免机器故障扩大;
4、甲方不得擅自对机器进行拆装改造或另请他人维修。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新机安装时,免费进行机器安装、调试、操作培训;
2、消耗材料(感光鼓、暗盒、载体、碳粉)均不是机器零配件,因此不属保修范围;
3、保修期内,甲方需使用原装耗材及零配件,乙方有权拒绝安装非原装耗材及零配件;
4、为保证甲方机器在保养期内能正常运转,乙方自签订合约之日起壹年内,每月定期上门对机器进行一次检修保养。如机器临时发生故障,甲方电话呼叫后,乙方将在一个工作日内派人上门维修;
5、维修中所更换的零配件,则乙方征得甲方同意确认后,方可进行更换,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
6、乙方所向甲方提供的耗材及配件价格均为客户优惠价;
7、乙方免费培训甲方正确使用机器及排除简单故障;
8、乙方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提供技术咨询;
9、为配合乙方的维修工作,建议客户买乙方的原装耗材及零配件;
10、如甲方的设备须搬迁,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以确保双方正常工作。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电网电压不稳定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造设备损坏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执份,乙方一执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保修期内如有任何问题,请直接与本公司联系。
维修服务电话:________。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_
签字:________签字:________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保养合同【篇2】
发包方 (甲方):__承包方 (乙方):___ 工 程 名 称:__
工 程 地 点: __
签 约 地 点: 签 订 日 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电梯设备系统的维修保养一事,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维修保养项目
电梯设备的日常检测、保养及维修,具体电梯型号、数量等见附件一“电梯设备清单”。
第二条 维修保养内容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维修保养标准及附件二“电梯设备维修保养标准”的规定,依照电梯设备清单编制出年度、半年、月、周维修保养计划,该保养计划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按照该计划定期进行保养,并解决电梯设备的突发性故障。
第三条 维修保养期限
本合同维修保养期为_个月,自 _年 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四条 维修保养费用和付款方式
1. 乙方维修保养电梯设备的单价见附件三“报价表”,甲方按乙方每月实际维修保养的电梯数量向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用。
2. 本合同价款按月支付,每月15日前甲方按乙方实际维修保养的电梯数量向乙方支付上月维修保养费。
3. 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可以延迟付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发票。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用。
2. 甲方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3. 甲方应向乙方上门检测、保养、维修的工作人员明示其应遵守的甲方规章制度。 4.甲方免费提供不少于10平方米监控场地给乙方使用,监控场地内产生的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按维修保养计划的要求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乙方应为甲方配备2名(法定节假日还应按需要增加)电梯维修人员在_X营业时间内驻场监控电梯的运行状况(每天巡查所有运行电梯不少于3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及时维修、更换电梯饰面等易损配件(保证完好率达到98%以上);当电梯发生故障时,应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分钟内到现场处理故障。
3. 如遇法定节假日,乙方应于节假日前对系统进行检测、保养,以保证系统在节假日期间正常运行。
4. 乙方应提供24小时设备紧急故障处理及意外事件处理的技术性服务。
5. 乙方应具备配合_对电梯使用需求,改变电梯使用功能的技术力量。(注:指不违反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守则允许情况下而作技术性功能改变)。
6.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每年质监部门对全场电梯的年度检验并保证达标。(注:乙方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并负责协助甲方办理电梯年审手续,年审费用由甲方支付;但因乙方维修保养不当而造成电梯年审不合格所发生的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自己制定
7.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格式要求做好电梯设备的日常巡查、维修保养及故障事故处理等详细记录工作,及时反馈甲方审核存档。具体但不单指以下内容:
1)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电梯定期保养计划表供甲方审核; 2)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电梯保养登记表》供甲方审核;
3)每周一上午10:00时前提交上周《电梯日常巡查记录表》、《电梯保养反馈表》供甲方审核;
4)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或伤人事件的第二天提交《突发事件设备分析及处理记录表》供甲方审核。
8. 在广场新装电梯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相关申报及验收手续。
9. 如乙方在检测中发现需更换配件时,应书面通知甲方,该通知中应列明更换的
10.对已停用的_台电梯,乙方应每月进行一次免费的基本项目保养。如甲方将其投入使用的,从实际投入使用之日起甲方应按附件三“报价表”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保养费用。
11. 对还在厂家保修期内的电梯,乙方需要配合甲方进行监督,免费保养期满后如由乙方保养的,甲方应按附件三“报价表”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保养费用。
12. 因乙方原因对虎门天河城的设备设施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日,应按应付未付款额的0.2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定期进行检测、保养工作或接到甲方通知后未按合同约定到场排除故障或维修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经甲方提出异议仍不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相谅解,互相支持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_省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年审需要原件合同一份备案。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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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养合同【篇3】
合同名称: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合同分送单位: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电动起重机检查、维护、保养、修理项目
合 同 书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本着平等、公平、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1.本公司生产区域内的129台电动单、双梁式起重机(含电动葫芦及启闭机、抓斗吊,不含移动式起重机)的正常检查、维护、保养、修理工作。
2.本合同指的修理指的是小型修理,不包含起重机的大型修理、改造等项目。起重机的大型修理另签合同。
二、服务内容和标准
1.乙方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桥式起重机检修技术规范》、《桥式起重机的计划检修与维护保养》,《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起重机设计规范》、《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程》按照*有限公司桥式起重机维护保养检查卡(详见技术协议)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使全公司起重机械的各项性能指标保持在标准范围内,并保证正常生产需要。
2.乙方必须有专人在本厂驻守并进行起重机的日常例行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并使起重机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本公司检修要求,并及时参与起重机事故应急处理,保证发标方安全。。
3.乙方负责按照发包方要求年检消缺(严格执行*公司缺陷管理制度)工作,并保证甲方全公司起重机械全部通过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
4.按照特种设备相关规定,维保公司对起重机要做好每日、半月、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按照起重机使用的时间和设备情况对部件及时提出维修或更换,若不及时提出导致的事故,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每半年度应对全厂所有的起重机电机测一次绝缘,并做好记录备查。
5.乙方只负责正常维护、保养、维修、对于我公司内起重机械更换零配件、材料费(100元以上)另计,且由甲方承担,但零配件及材料的更换需经发包方审查同意后,方能施工,当乙方提供材料时,按当前市场销售价九折向甲方提供配件并按时送货上门,更换的材料保质期为一年,一年之内非人为损坏的,由乙方免费更换,维护保养起重机所需的检修架子由发包方承担。
6.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方案中的具体承诺。
保养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空调维护保养事宜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按双方的约定履行。
一、合同标的
乙方受甲方委托,为其在用的营业厅___牌空调系统提供有偿的维保服务。维保范围为:主机、末端、整个系统的维护保养。
其中包括:营业厅1楼主机2台、末端10台;营业厅主机按___元/台计收维护费,末端按___元/台计收维护费。以上合计,年合同总价为___元整。¥:___元
二、维保期限:
20___年__月__日至20___年__月__日。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甲方付清全款即人民币___元整,¥:___元
四、维保服务标准及内容:
严格按照____空调系统维护保养手册,进行空调维护保养。
具体内容如下:
1、空调末端系统每年夏冬之初进行一次杀菌、消毒、净化处理,去除微生物滋生,消灭细菌根源,使风机所送调节风符合空气卫生标准。
2、主机系统及管线每年进行一次防腐处理。
五、甲方责任:
1、为乙方出入空调维保工作提供方便。
2、提供完整的空调技术资料。
六、乙方责任
1、严格按公司空调维保手册向甲方提供空调维保服务。
2、接受甲方监督,确保服务到位。
3、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
4、更换的故障零配件交甲方检查,维修只收配件及材料费,配件价格详见配件价目表。
5、每次维修必须有维修单,并报使用部门及物业部门签字确认;合同外产生费用的维修项目需动力分部签字确认。
七、合同终止:
a、在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1、甲方提供有关产权变更证明。
2、维保项目没有按期、按质全面履行超过一季,并经___市权威鉴定确实存在问题。
3、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履行合同。
b、在以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
1、业权变更。
2、乙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
3、如甲方陷破产、清盘(合并或重组除外)或未能偿还应付的债务。
八、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元整。并付清所欠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
2、若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元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九、其它约定事项:
1、空调维修如果更换零配件___元以内费用由乙方承担,___元以上由甲方承担。
2、如果因第三方修理空调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成立,并依法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保养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接_________保养工程,达成以下合同:
一、保养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养合同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养周期及内容
每月巡检一次
a.测试自动门各项功能。
b.检测雷达灵敏度。
c.检查门体及止摆器紧固情况。
四、随机事件(接到电话48小时内到达现场)
1.电器故障:12小时内排除。
2.机械故障:24小时内排除。
3.对于玻璃破损更换:3天内完成。
保养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为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空调保养及维修专项技术服务之合同,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期内由乙方负责甲方空调的维修保养服务。
二、为确保甲方机器正常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及延长机器的使用寿命,乙方每月定期上门对机器进行全方位的保养检修一次。具体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期内,若甲方机器在日常工作当中遇有故障,乙方接到通知后需免费上门检修,昌平城区内1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区外3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可在甲方同意的时间内到达现场修。
四、经检修确定甲方机器零部件损坏而需更换时,乙方只收取零件费而不再另收服务费。
五、如遇不能现场维修的故障,乙方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取机返公司维修。
六、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邀请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机器进行维修保养及更换配件或消耗材料,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
七、甲方设备迁移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使乙方能在第一时间内对机器更有效的跟踪保养。
八、甲方所属以下空调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⑴ 备注:________________
⑵ 备注:________________
⑶ 备注:________________
共计____台 合计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九、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需一次性支付乙方全期维修保养费用。
十、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
十二、以上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可进行更正。若由此合同引发的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后可由相关执法机关处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公司代表:_____________ 公司代表: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地点: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_________签订
保养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空调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概况:
(1)合同地址:
(2)合同总价:
(3)合同范围:甲方场所内所有空调设备保养、清洗业务
(3)承揽业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5)付款方式:第一次内外机保养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保养费用总额的50%为元,第二次清洗结束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保养费用总额的30%为元,一年到期后,甲方推迟10天向乙方付清尾款为元。其他乙方提供的零部件所产生的款项(如四通阀、压缩机、电脑板等),自合同签订日起每半年支付一次。
第二条保养要求
保养人员要求:乙方工作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应遵守甲方的.相关制度,对于特殊工种,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有厂家特约授权维修资格证书,无此类资格证的员工不得进入现场作业,由此带来的任何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保养质量及说明
保养质量:保养质量遵照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以及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保养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保养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维保空调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维修未来城婴童天地商场一至三楼的中央空调及排送风系统;
二、乙方的维修内容为:
冷却系统(含主机冷凝器、冷却塔、冷却管道)清洗维护;冷冻系统(含主机蒸发器、锅炉、冷冻管道)清洗维护;风机盘管清洗维护;空调系统维护保养一年。
三、乙方保证于20xx年5月20日前完成首次保养确保正常运行,维保后的空调如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空调再次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及时免费保修。
四、乙方必须保证空调拆卸后的`完好无损,承担维保期间保管拆卸空调配件,保证维护后的安装固定。如配件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商场空调出现问题,乙方需即时负责维修,出现重大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维修工作转包给第三方,也不得擅自更换不需要更换的空调零部件。确需更换,应通知甲方,并保证更换零部件与原装部件的一致或与整机功能性能的匹配。
六、付款方式及金额: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中央空调首次清洁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空调维保费5000元;第二次在冬季维保验收合格后支付4000元;第三次支付在合同到期当月月底,支付剩余3000元。合计总费用:元。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调,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养合同【篇9】
甲方:
乙方: 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一、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拥有的打印机维护事宜,订立本合同
1、购买重庆互创的办公设备耗材,可享受打印机免费维护保养、维修(维修配件除外)
2、不能自行在外购买本合同维护保养、维修以内的打印机办公耗材(如有购买本合同以内打印机办公耗材,不予维修、保养维护)
3、附加费用:如甲方的打印机因硬件故障需要更换相应硬件设备时,则乙方向甲方另外收取相应硬件设备的全部费用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到年 月 日止
三、维护及服务内容
专业人员为您提供的清洁保养服务,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使用产品,提高系统性能,延长使用寿命,清洁保养服务包括:
1、检查外部设备场地环境
2、检查打印机的打印记录及错误记录
3、检查打印机设置是否正确合理
4、打印机硬件清洁正常每一个月一次
5、运行诊断程序测试各部分子系统(如进纸系统、电器系统等)
6、清洁保养服务技术指导和建议
7、打印机故障维修
四、响应时间
1、即时电话诊断
用户可以在乙方办公时间内,通过乙方的支持热线(000000000000、000000000000)联络乙方专业工作师即时作电话诊断,深度咨询并解决问题
2、现场服务
用户在乙方办公内,当电话诊断不能解决问题时,乙方将安排专业工程师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五、维护的打印机设备
六、争议处理
1、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依照本合同并本着相互理解,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2、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照章执行
3、当甲乙双方均承认阅读过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双方的所有协议与约定的全部记载,未经双方当面书面修好,任何一方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建议对本合同进行变更
七、乙方下列情况不负责任
1、其它特殊情况,如火灾,水灾,地震以及在客户搬运等过程中造成的损害。
2、自选拆卸,维修的损害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
甲 方: 地 址:电 话: 传 真:
代 表:
(盖章)
乙 方: 地 址:电 话: 传 真:
代 表:
(盖章)
保养合同【篇10】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特达成以下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协议:
一、甲方将其送货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及年审交由乙方负责,乙方须及时、恰当地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乙方在提供服务时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不得更换没有必要拆卸的既有装置及设备。
三、所有服务项目、更换设备/零部件及其价格均需征得甲方车辆管理负责人及司机的同意,并当面拆卸,以书面的形式共同签名确认;服务完成后,须经甲方负责人、司机验收合格并签名确认后方可结算费用。
四、提供服务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规专用发票方可结算。单次金额在200.00元以下的每月结算一次,单次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经验收合格后立即结算。
五、车辆年审的有关费用由乙方凭相关单据实报实销。
六、乙方提供的发票及单据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七、甲方有权随时对比乙方同行的相关收费标准,若发现乙方的收费价格超出通常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正。
八、所更换的零部件及设备均需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在发票上注明免费维护及保修期限。
九、反商业贿赂约定:
乙方不得以各种方式拉拢贿赂本公司相关人员,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不予结算过往已发生的服务费用,并每次对乙方处以一千元罚款,甲方同时保留其他追索权利。
十、本协议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签订本协议后,双方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若双方均没有异议,本协议自动转入正式合作期;试用期结束后,若一方有异议,可另行协商或随即终止协议,试用期终止协议后,双方随即结算相关费用;
十一、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 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后届时可补充制定。
2)本合同的附件、附表及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
保养合同【篇11】
消防工程维修保养合同
甲方:平武县东方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三岔电站(以下简称 甲方)
乙方:四川望重工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公安部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现代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得文件精神,为了提高现代消防系统抵御火灾的能力,消除各种火灾隐患,使现代消防系统始终处于完整的运行状态。工程范围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保养
一、维修期中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提供消防维修范围内的完整的系统的图纸,并配合对维修范围的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文字记载。
(2)配备消防兼职干部和值班执勤人员,建立值班制度,工作规则,故障、事故报告制度等相关规章,值班员保持稳定,保证每日24小时均有人值班,建立值班记录。
(3)建立健全操作规定,岗位责任制,每日24小时值班制,做好日常设备运行情况登记,当发现设备有故障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并通知乙方检修。
(4)督促检查和提供必要的条件,配合乙方的维修工作,但不得擅动设备,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5)根据乙方的报告,及时采购或审定应更换的设备、器材,不能影响乙方正常工作。
(6)甲方向乙方提供维修常备材料设备空间,以便缩短
维修时间。
(7)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消防系统的配合人员名单。
2、乙方责任
(1)对所承担维修范围内的消防系统定期测试维修保养。
严格坚持每季度和每年设备系统的保养检修,使消防系统设备常
年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夜间、节假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有故障时,乙方在与
甲方联系确认后,应在24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3)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消防系统的电气、电器线路和零部
件,如有必要,应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更改前后的技术资料。
(4)负责填写检查维修单由甲方消防主管签字备查,在检
查中发现损坏的消防产品、设备及故障,乙方负责维修。若消防
设备要更换和系统大修时,负责填写计划。
(5)维修保养中,乙方应安排精干技术人员;对维修中因
违反操作规程或技术部过硬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维护保养手段及方法:
1、在接受维修工作前,甲方提供协助乙方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测试。并要求自动报警生产厂家的调试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编程。
2、为确保平武县东方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三岔电站的消防系统良好运行,乙方派1名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维护。本着
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精神,乙方每季度派出维修人员巡
视消防系统。
4、由乙方统制细则规定,经甲方确认维护细则,再由
乙方据以执行。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商定的维修范围、维修保养费用确定为:
第一年¥ 25000 元(大写贰万伍仟圆整)
第二年¥元(大写)
第三年¥元(大写)
2、共一年的维修期:经过改造和维护消防设施能正常运
行,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全部维修
费。
在第一次交付使用前维修需要更换元器件,单位材料费由
乙方承担,所需材料清单由乙方提供,材料由乙方购买并负责更
换,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如甲方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或产品
质量问题的损坏,所需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另签
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部分。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月日自动失效。
甲方:平武县东方山水资源开发
地址:
电话:
邮编:
有限公司、三岔电站乙方:四川望重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建设路26号 电话:*** 邮编:2012年2 月27日
保养合同【篇12】
建设单位(甲方):
维修保养单位(乙方):
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消防系统工程委托给乙方维护保养,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维护养工程名称和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维修保养目的:
根据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确保已建设投入使用的各种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以达到消防预警、扑灭初起火灾及安全疏散人群的目的,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在当前国家经济迅速发展,火灾形势相当严峻的情况下,消防系统的维护显得格外重要,消防系统的完好对于防止火灾、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失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维护保养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消火栓系统 喷淋冷却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防火分隔系统 防排烟系统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消防通讯设备 移动灭火系统
其他消防设施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
四、维保内容
1、火灾报警系统:定期检修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集中报警控制器以及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源、消防控制室的联动控制装置的维护。
(1)每月对火灾报警主机、消防电源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保养,检查其报警及联动性能。
(2)每月对消防计算机系统进行检查保养,检查其通讯及联动性能。
(3)每月对消防广播通讯系统进行检查,每半年对扬声器检查一次。
(4)每季度对探测器进行模拟加烟抽检,其抽检数量以每年每个探测器检查两次来计算。
(5)每年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综合试验(可配合甲方的消防演习同时进行),同时出具年度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总结报告,保证年度检测时合格;如有不合格项目,乙方负责及时维修,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闭式喷淋系统的.维护。
(1)每月检查喷淋泵的远程及就地控制,并启泵试运转。
(2)每月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3)每月对报警阀检查一次,试验启动是否正常。
(4)每季对报警阀进行放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及压力开关,水力警钤的报警性能。
(5)每两月利用系统的末端放水装置放水,试验水流指示器的报警性能。
(6)每月对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检查,检测气压。
(7)每月对消防蓄水池、高位水箱的储水进行检查。
(8)每月对各种阀门的开闭及铅封进行检查。
3、消火栓系统的维护:
(1)每月检查消防水泵的远程及就地控制功能,并启动试运行。
(2)每月检查室内及室外消火检、水枪水带的完好性。
(3)每季检查大楼最不利水压是否满足消防要求。
(4)每季对室外阀门井中控制阀门检查以核实处于全开启状况。
4、灭火器:每季度检查灭火器内压力是否达标及是否过期。
5、防火卷帘门:每月对卷帘门的远控及就地控制功能进行试验。
6、消防应急照明装置及疏散指示标志:每月对消防应急照明装置及疏散指示标志进行放电检查。
五、消防系统工程维护保养期
_______年,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甲方从乙方维保、服务质量等方面综合评测后,双方友好协商无争议可续签本合同。
六、承包方式及维护保养费用
1、乙方在此期间维护保养费为_______(¥_______元)。
备注:此合同价款不含税金。如甲方需要税票,我公司单独收取税金费用。
2、在保养维护期间所涉及的以下易损耗材、易损件由中标服务商乙方承担:
(1)自动报警系统:螺丝;垫片;少于50米的弱电电线、胶带、电线管、金属软管。
(2)消火栓系统:润滑油、生料带、螺丝、垫片。
(3)自动喷淋系统:润滑油、生料带、螺丝、垫片。
由于消防系统损坏,甲方承担的配件及材料费如下:
(1)除上述中标服务商承担易损件及一般维修材料费以外的其它耗材;
(2)自动报警系统:各种自动报警消防设备(手动报警按钮、烟感、温感、消火栓按钮、模块、消防广播、声光报警器、消防电话);多于50米的弱电导线、胶带、电线管、金属软管;接线盒、主机内部损坏维修费由招标方负责。
(3)消火栓系统:各种阀门、消火栓、水带水枪、压力表、灭火器、镀锌钢管;
(4)自动喷淋系统:各种阀门、喷头、压力表、镀锌钢管;
3、维护保养期间甲方增设其它消防设施或因装修需重新安装消防设施,则按国家现行预算定额及乙方资质取费标准计算。所需费用由甲方支付。
4、自动报警主机内部元件损坏需由厂家维修,其维修材料费、人工费由甲方负责。
七、付款及结算办法
1、维护保养费支付:自合同签订后一个周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
2、维护保养时需要更换新的设备、器材、材料等费用,经甲、乙双方核定,由甲方采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相关采购工作,并负责组织安装调试。
八、双方责任:
甲方:
1、委派现场代表,对消防工程维护保养进度、质量性能进行监督,办理中间维修安装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并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本消防系统及其日常操作知识。负责协调配合乙方维护保养工作。
2、在乙方检查维修间隙期间,甲方值班人员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让乙方能及时处理,使消防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3、甲方按《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的消防值班人员,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行,并熟悉本系统的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能正常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积极参加各种消防专业培训以提高业务素质,要有完善的值班记录。
乙方:
1、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维护保养及设备材料的、安装调度工作。
2、维修保养质量必须符合经双方核实的竣工图纸的要求,确保正常运行。并且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3、定期检查维护各种消防设施,使之正常运行,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若因维保期间消防设施故障维保方没有及时进行维修导致消防设施没有发挥其功能,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发现有问题的设备应及时向甲方出具更换或检修报告。
5、要有详细的月检、季检、年检记录提供给甲方备案。
6、当接到甲方报告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赶到现场处理,一般情况立即处理解决,如需更换材料或设备,应等材料及设备到场后在复杂情况下应在48小时解决,确因无配件的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提出应急方案。
7、按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的有关规定,由于乙方的原因所产生的工伤由乙方自负。
8、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尽量将维护保养对甲方场馆所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9、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检测报告,乙方有保密义务,除上级消防主管部门外,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额的10%赔偿损失。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若有违反合同中条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并支付合同总造价15%的违约金给对方。
如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消防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四川省泸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按该会现行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份。
本合同维护保养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维护保养期满后失效。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电话: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维护保养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电话:
地址: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养合同【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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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托修、托保方):
乙方(承修、承保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建筑名称:
二、维修保养范围: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第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
1.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消防给水设施;4.消火栓系统;5.消防水炮系统;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气体灭火系统;8.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9.泡沫灭火系统;10.防烟、排烟设施;11.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12.消防电梯;13.干粉灭火设施;14.移动式灭火器材;15.其他设施。(详见建筑消防设施名录)
三、维修保养期限:自
****年**月**日
时起至
****年**月**日
时
止。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
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维修保养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认真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归口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制度;
2.制定消防设施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负责消防设施操作的人员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3.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少于6人,每班工作时间不大于8小时,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且均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4.按照有关规定对消防设施进行值班检查、巡查、检测,每年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对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5.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及时通知乙方修复,并承担违规操作造成故障和不及时通知维修发生的责任;
6.不应擅自关停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需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并有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
7.储备一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根据需要及时更换配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8.乙方不按规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出具虚假维修保养报告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并保证合同期内资质的有效性;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遵守科学和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业务,保证维修保养后的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3.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派遣已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保养人员(每次至少2人)每月定期维护保养本合同约定的建筑消防设施,如实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并抄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4.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派遣已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人员(每次至少2人)24小时内到现场修复存在问题和故障的消防设施,并承担不及时维修发生的责任;
5.维修期间确需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必须报经甲方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故障排除后要进行相应功能试验并报经甲方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要如实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6.对消防设施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7.对甲方值班检查、巡查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六、酬金和付款方式及期限: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解决。
1.由
仲裁机关仲裁;
2.向
法院起诉。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甲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一份。
附:《建筑消防设施名录》。
附件:
建筑消防设施名录
一、建筑防火分隔及安全疏散设施
1.防火门(包括自行关闭、顺序关闭设施,反馈信号)
2.防火窗
3.防火卷帘(包括手动、自动控制装置)
4.防火阀
5.推闩式外开门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各类报警触发器件
2、各级报警控制器
3、各种警报装置
4、系统接线装置
5、系统接地装置
三、消防给水设施
1、消防水池(包括取水口、取水井)
2、消防水箱
3、消防水泵(包括试验和检查用压力表、放水阀门)
4、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罐等
5、水泵接合器
6、管网及阀门
四、消火栓系统
1、室外消火栓(包括标志)
2、室内消火栓(包括消防水枪、水带)
3、启动按钮
4、管网及阀门
5、消防卷盘(包括胶带和喷嘴)
五、消防水炮系统
1、消防水炮及控制装置
2、管网及阀门
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水源及供水装置(水池、水泵、增压设施、水泵接合器等)
2、各类喷头
3、报警阀
4、控制阀
5、水力警铃
6、末端试水装置
7、压力表
8、水流指示器
9、充气、排气装置
10、管道及阀门
七、气体灭火系统
1、喷嘴
2、气体灭火控制盘
3、贮存装置
4、选择装置
5、管道及附件
6、防护区门、窗、洞口自动关闭装置
7、防护区通风装置
8、紧急控制装置
9、喷洒警示装置
10、部分系统的冷却装置
八、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
1、水雾喷头
2、雨淋阀组(雨淋阀、电磁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压力表和通用阀门)
3、过滤器
4、传动管
5、水源和供水装置
九、泡沫灭火系统
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泡沫消防泵
(2)泡沫比例混合器
(3)泡沫液压力储罐
(4)泡沫产生器
(5)控制阀
(6)固定泡沫灭火设备
(7)泡沫钩管
(8)泡沫枪
(9)泡沫喷淋头
2、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水泵
(2)泡沫液泵
(3)控制箱
(4)泡沫发生器
(5)比例混合器
(6)泡沫液储罐
(7)压力开关
(8)管道过滤器
(9)导泡筒
十、防烟、排烟设施
1、排烟窗控制装置(自动或手动)
2、挡烟垂壁
3、机械防烟设施
(1)送风口
(2)压差自动调节装置
(3)机械加压送风机
(4)风道
(5)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2、机械排烟设施
(1)排烟风机
(2)排烟口(包括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
(3)排烟防火阀
(4)排烟道
(5)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十一、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
1、消防电源
2、自备发电机
3、应急照明
4、疏散指示标志
5、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
6、消防专线电话
7、火灾事故广播扬声器
8、火灾事故广播扩音机
十二、消防电梯
1、轿厢内的专用电话
2、首层消防专用操作按钮
3、消防电梯井底排水设施
4、手动或自动控制装置
十三、干粉灭火系统
1、喷头
2、贮存装置
3、选择装置
4、管道及附件
5、防护区通风装置
6、控制装置
十四、移动式灭火器材
保养合同【篇14】
甲方(使用单位全称):_______
乙方(定期检查单位):_______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下列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甲方因承建铜陵恒瑞电子11#厂房,需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机壹台,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设备使用过程中维修保养合同,内容如下:
一、租用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因承建铜陵恒瑞电子11#厂房,需用塔式起重机为:QTZ31.5(鸿达);维修保养人:______。
二、塔式起重机的维修、保养、运行
1、乙方负责施工塔式起重机的维修、保养,做到"优质服务、客户至上、检修到位"的原则,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塔吊标准节加节和加附着装置根据甲方的通知服务到位,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2、施工塔式起重机出现故障,乙方应积极及时排除,重大故障超过2天/单次以上的时间未修复的,每耽搁一天免收甲方2天租赁费,在这种特定情况下不包括任何索赔,即不包括劳务费和任何由此引发的间接损失;
3、严禁甲方人员擅自操作、维修,如由擅自操作、维修施工塔吊设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委派司机违章操作所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委派司机每班必须如实填写机械使用台班登记表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5、施工塔式起重机进入施工现场后,因甲方现场施工造成乙方设备的损坏及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施工塔式起重机在施工现场发生电缆及零部件等丢失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在租赁期间由于基础不符合标准,乙方提出整修后,甲方不及时整修的,乙方将对塔机进行停机处理,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每月定期对塔机进行一次专项检修,并出据相关记录;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有权要求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四、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养合同精华12篇
在如今快速发展的社会中,人们需要越来越频繁地签署合同。合同订立是双方为达成协议所进行的相互协商和交流的过程。励志的句子的编辑精心推荐的“保养合同”一定会给您留下深刻的印象,并且希望您在阅读后获得更多收获!
保养合同(篇1)
KAJSDNKJABJDSVCHJDSC 消防工程
合 同
合同编号:
有限公司日期: 年 月
合同协议书
业 主: 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总承包商: 有限公司 简称“总包方”
分 包 商: 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分包商承建分包工程即,并且业主及总承包商已接受分包商为承担该项分包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承担保修责任而提交的投标文件,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分包合同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第二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合同附件
6)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 7)投标书及其附件 8)合同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是相互说明、相互解释的,如出现不一致时,上述的排列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和执行顺序。
第三条 合同工程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消火栓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系统、及整个消防系统的检测、验收)的图纸深化设计及施工;各系统施工范围如下。
消防弱电系统:
a)图纸范围内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线缆、设备的安装、调试。b)其它专业工程中需消防联动的设备或元器件接线、调试。c)消防控制中心设备安装、综合布线、接地处理、调试。
d)图纸范围内火灾漏电报警系统的线缆、设备的安装、调试。此系统中 设计位于配电箱及低压开关柜内的模块由成套厂商采购安装,消防施工单位负责技术对接和指导。
e)消防专业中单体内及地下室的非暗埋管的供应及安装(暗埋管及单体进
户管由总承包单位施工)。
f)承担并保证通过消防检测(消防设施检测、电气检测及消防部门要求的其他一切检测工作);承担并保证该项目分期通过消防验收,保证按发包方的要求一次性通过消防验收。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图纸范围内的管道系统、设备系统、系统附属件等的供应、安装、调试。
消火栓系统:图纸范围内的管道系统、设备系统、系统附属件的供应、安装、调试。
消防水池进水管、溢流管、排水管、透气管及附件由总承包单位安装(包括液位计、浮球阀等),所有的水池壁预埋套管由总承包单位安装。消防水箱进水管、溢水管、排水管及附件由总承包单位安装(包括浮球阀等)。
防排烟系和通风系统:图纸范围内的管道系统、设备系统、系统附属件等的供应、安装、调试。
以上各系统设备,除消防泵(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的强电电源由总包单位敷设安装外,其余设备的强电电源由消防施工单位敷设驳接完成。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 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本消防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开工令》为准;进场时 3
间要求不迟于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
具体要求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第18.1条。第五条 分包商项目经理
分包商项目经理:。
方特别要求,分包商项目经理每周在现场办公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第六条 质量标准
质量等级:合格
第七条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第八条 本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第九条 分包商特此立约向总承包商保证,在各方面均遵照分包合同的规定进行分包工程的施工及竣工并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条 合同双方特此同意,总承包商将委托业主直接与分包商就分包工程进行结算,总承包商认可该结算结果并给予必要的配合。
第十一条 分包商明确,本合同所述合同工期是分包商在充分考虑政府对施工的规定、合同及承包商施工要求,以及经核实施工现场及施工环境,而确保实现的工期。双方明确,除非业主及总承包商事先书面同意延期外,本合同所述工期不因任何原因(不可抗力原因除外)予以延期。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项目所在地。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最终约束力。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此分包合同协议书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业主伍份,分包商贰份,总承包商壹份。
业主兹此确认并同意 为 工程的分包商。
业主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上签字盖章仅表明业主知晓并同意分包商承揽本分包工程,并无其他任何含义;亦不会导致业主承担任何责任或不利后果。总承包商和分包商对此均已了解并同意。
业 主:(公章)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总承包: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分包商: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公章)(公章)职 务: 法定地址: 职 务: 法定地址:职 务:
第二章 分包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
在本分包合同(如下文所定义的)中,下列词及词句(除非分包合同条款中另有约定)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分包合同:
指分包合同协议书、本分包合同条件(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分包合同图纸、分包合同工程量表、分包商的投标函、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分包商的投标文件,以及其他对双方构成约束力的此类进一步的文件(如果有)。1.1.2 分包合同协议书:
指构成本分包合同一部分、需由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共同签署且以此标志分包合同成立的文件。
1.1.3 分包合同专用条款:
是指是总承包商与分包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1.4 分包合同通用条款:
是指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1.5 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
是指构成本分包合同一部分的具有同样名称的文件。1.1.6 分包合同图纸:
指分包合同中包括的所有图纸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图纸、施工图纸、或业主认可之深化图纸、业主指令等)、计算书以及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1.1.7 投标书:
系指分包商的投标函和合同中包括的由分包商随分包商的投标函一起提交的所有其他
文件。
1.1.8 投标书附件: 是指附于投标书之后的、已填写完内容的构成本分包合同一部分的文件。1.1.9 中标通知书:
是指业主对投标书的正式接受函。1.1.10 业主: 指协议书中约定的当事人,或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或此当事人的受让人。1.1.11 总承包商: 是指协议书中约定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分包商同意,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1.1.12 分包商: 指其投标书已为业主接受并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1.1.13 项目经理: 指分包商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分包合同履行的代表。1.1.14 监理单位: 按国家规定受业主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15 监理工程师: 指由监理单位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16 保修期:
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并且在保修书中约定的保修工作开始和结束的期间。1.1.17 保修金: 是指业主依据合同约定留存的所有金额的总和。1.1.18 天(日): 具有同样含义,是指一个公历日,包括公休和法定假日,每连续的24个小时计为一天。
1.1.19 费用:
是指现场之内或之外已正当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全部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合理分摊的其它支出,包括利润、规费和税金。1.1.20 现场:
是指由总承包商提供的用于实施工程以及工程设备和材料运达的场所,以及在分包合同中可能明确指定作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场所。1.1.21 书面形式:
任何手写、打印、印刷。任何书面形式的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应由人工送达并取得书面签收,或通过传真送达并保存传真记录,或通过邮寄并保存邮局的邮寄证明。1.1.21 法律:
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合同目的,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以及有关机关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2 标题: 本分包合同条款及其他分包合同文件中出现的标题只起索引和内容提示作用,标题本身不构成分包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在对分包合同文件进行解释时不应考虑。1.3 解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各方的词应包括公司、企业以及具有法人资格的任何组织。单数形式的人称代词也包括复数含义,反之亦然,可视上下文需要而定,表明一个性别的人称代词也包括其他性别。
分包合同条款中没有具体约定的事项或约定不详尽的事项,而在“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有相关具体约定,并且该具体约定与分包合同条款不相违背,则“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的此类约定就具有分包合同条款所具有的解释地位和解释顺序。1.4 书面形式: 本分包合同条款任何地方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等,除非分包合同中另有约定,一律应是书面形式,且不得无故扣押或拖延。此类书面表达的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的接收地址或传真号码,或邮寄地址等应在分包合同条款中约定。
1.5 联系方式: 分包商应在分包合同协议书签订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将分包商的下述联系方式通告总承包商/业主:
1)分包商公司的通信地址以及联系人; 2)分包商公司的电话以及传真; 3)分包商接受工程款项的法定名称;
4)分包商派驻本工程的主要工作人员的名单以及所承担的工作; 5)分包商公司的主要领导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职务。2.分包合同文件及其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2.1 语言和文字: 除非分包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分包合同的拟定和解释使用中文(简体)。如果本分包合同文件需要译成另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中文应为分包合同主导语言,具有优先解释权。2.2 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 本分包合同适用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分包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国家及地方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分包合同。
2.3 分包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构成本分包合同的分包合同文件之间应是相互说明和相互补充的。如果分包合同文件之间出现歧义或相互矛盾,应以分包合同规定的法律解释顺序解决,或分包合同文件中出现明显错误时,分包商以书面形式通知总承包商/业主,总承包商/业主向分包商做出必要的书面解释及澄清。
受本款上述约定制约,分包合同文件的组成及法律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合同附件
6)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 7)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招标文件。8)投标书及其附件 9)合同图纸 10)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中,经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进一步规定如下:
1)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
2)如果合同出现模糊、矛盾或不一致之处(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以总承包商/业主的解释和澄清为准;
2.4 补充条款:本分包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业主见证)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在签订补充协议时分包合同双方须共同确认。3.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
本分包合同按“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约定执行。对于分包合同中可能出现的新材料、新技术或新工艺,按第21.2款执行。如果“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出现外国规范或标准,总承包商应向分包商提供中文译本,除非分包合同条款中另有约定,与此有关的购买和翻译等费用由总承包商/业主承担。4.图纸
4.1 分包合同图纸
总承包商应按《分包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商提供图纸。如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或购买标准图纸,其复制、重新绘制、翻译或购买标准图纸等责任及费用均由分包商负责承担。
本工程招标文件(含补充招标文件)明确的图纸清单,业主负责设计的图纸,总承包商将免费向分包商提供晒印蓝图;分包商负责绘制竣工图提供给总承包商,并提供完整的电子文件(AUTOCAD2000以上版本)。4.2 由分包商设计的永久工程
如果分包合同中约定部分永久工程由分包商负责设计,应在该部分永久工程施工前将相关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报总承包商/业主批准。除此以外,分包商还应依据第5.1款将详细的使用维修手册以及竣工图纸等报总承包商。在上述资料批准以前,本款中所指的分包商设计的永久工程不得按本分包合同条款第37条进行移交,且本分包合同工期不予顺延。4.3 批准的责任
总承包商/业主依据第4.2款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或减轻分包商根据分包合同及依法应承担的任何责任。4.4 图纸中的问题
分包商应获得图纸后,将其认为相关图纸中可能存在的疏漏或不足以书面方式报总承包商/业主,总承包商向业主申请将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图纸会审。
分包商可以在书面报告中附上其关于弥补或修改此类疏漏、不足的建议或方案,但不论分包商是否有此类建议或方案,分包商均必须按总承包商/业主批准或指示的变更实施。4.5 图纸的理解及风险
针对业主/总承包商提供的投标施工图纸,分包商已运用其有关专业知识来理解及扩展所需设计要求,并于投标时提出与图纸及规范要求有关建议或改变细部构件、尺寸或物料的文字说明,业主接纳分包商报价后如果有任何改动而引起增加的费用,均由分包商承担。
分包商应细致了解图纸和工程规范,并按照图纸(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图纸、施工图纸、或业主认可之深化图纸、业主指令等)、工程规范和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如果实际现场尺寸与设计施工图纸尺寸不同时,分包商应及时通知总承包商,由于尺寸改动而引起增加的费用由分包商承担。4.6 制配图纸、施工图纸、深化图纸等
分包商应完成的制配图纸、施工图纸、深化图纸等
1)除非另有特别说明,分包商应在开始施工前或总承包商/业主书面要求后的7天内提交足够数量的制配图纸等。业主/总承包商可拒绝、认可或更改这些制配图纸等,分包商不会因上述拒绝或更改而取得索偿或工期延长。
2)若任何图纸退给分包商修改,分包商应不迟于退回图纸后的7天内,将修改后的图纸再呈交给总承包商/业主审批。
3)总承包商/业主对任何制配图纸等的认可,并不会减轻或解除分包商所负的合同责任及义务。
4)图纸之标准及要求应符合当地之需求及习惯,并能使总承包商/业主及当地有关部门满意。
5)分包商编制的制配图纸等的内容,必须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特别是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分包商更须负责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制配图纸等审核和盖章确认所需的手续及费用。
6)、“深化设计图应参照 确定后的室内精装修设计图纸进行,完成后 需经过甲方审核,才可使用施工图设计院的图签,并实施施工 直至最终的竣工备案。消防工程除满足政府消防部门的验收,还应通过消防顾问以及酒店管理公司的验收”。
5.竣工资料 5.1 竣工资料
分包商将被要求制作自己的竣工图和整理自己的竣工资料;分包商的竣工资料在分包工程竣工后提交给总承包商,并应按照总承包商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整理全套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并保证其正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总承包商负责竣工资料的审核和将其归入整体工程竣工资料后的整理。
竣工资料通过当地档案馆验收合格后,方为达到合格标准。准备、编制、整理和装订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的费用由分包商承担。
不论本合同内是否另有规定,按竣工备案证明书发出之后而须支付的款项,须在分包商满足上述要求后才会支付。6.文件版权
6.1 总承包商使用分包商的文件
由分包商编制施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规划、施工方案或项目质量保证计划等)的版权,应属于分包商所有,总承包商及其委托代理人为了工程竣工、运行、维修、变更、调试以及修理之目的,有权复制、使用此类文件。在征得分包商同意之前,总承包商不得为了其他目使用、复制分包商的文件或将之提供给除业主以外的第三方。6.2 分包商使用总承包商的文件
总承包商发给分包商文件的版权应属于总承包商/业主所有。分包商可以为了更好的履行分包合同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在征得总承包商/业主书面同意之前,分包商不得为了其他目的复制、使用总承包商/业主的文件或将之提供给第三方。7.知识产权和保密 7.1 知识产权的使用
分包商与总承包商应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所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或供工程使用的任何分包商的设备、材料、施工机械、工艺、方法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7.2 保密
双方都应履行对分包合同的保密义务,除为了分包合同目的需要之外,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在任何贸易中、技术文献或其他地方发表或披露该分包合同或其任何信息。8.指示 8.1 执行
分包商应在有关分包工程方面遵守总承包商/业主的所有指示和决定,业主的指示和决定应由总承包商作为指示确认并通知分包商,分包商须立刻执行总承包商/业主获本合同授权发出的所有指示。若分包商未在合理时间内执行已发出的指示,并在收到总承包商/业主的催促通知后7天内仍未执行,则总承包商/业主可另聘其他施工单位执行该指示,并把该等施工单位要求的所有费用从按本合同应付或将会付给分包商的款项中扣除,或作为债项向分包商追讨。
8.2 指示的生效
总承包商/业主的所有指示均须书面发出。遇特殊情况发出的任何口头指示应由分包商于3天内请求总承包商/业主做出书面确认;若总承包商/业主收到分包商确认书后3天内不以书面否认,则该项口头指示可于后续3天期限届满时自动生效。
没有书面指示,分包商不得作任何变更。8.3 紧急情况处理指示
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还是在保修期内,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发生或发生与之有关的任何事故、故障或其它事件,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出于工程安全目的进行任何补救或其他紧急措施,总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发出的紧急补救措施指令,分包商应立即执行。
9.总承包商代表 9.1 总承包商代表
在整个分包合同期内,总承包商/业主代表应受理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决定及其他通讯联络。
总承包商代表无权解除任何一方根据分包合同规定的任何任务、义务和职责。总承包商应在分包合同生效后14天内将总承包商代表的姓名及其他详细资料通知给分包商。
10.总承包商的一般责任和义务 10.1 总承包商的一般责任和义务
总承包商须对整个项目(包括分包商所进行的工程)负责,并应迅速将业主或业主发给他的工程指示中有关分包工程的部分传送给分包商,确保该类指示迅速得到执行。总承包商应履行与业主签订总包合同和本分包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完成本项目所需向分包商提供配合与协调,包括但不限于:
1)总承包商按照总包合同完成的工程应完全符合总包合同并达到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预期目标;
2)总承包商应为工程的设计(如果合同中约定为总承包商的工作)、实施、竣工及修补缺陷而提供所需的全部工程照管、监督、劳务、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机械、临时工程以及其他所有相关物品或工作。如果合同中约定由总承包商进行部分永久工程的设计,则在开始此类设计之前,总承包商应完全理解业主的要求及可能为此目的而向总承包商提供的任何资料或文件。总承包商应将业主的要求或上述的资料、文件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错误、失误或其他缺陷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
程师收到此类通知后,应决定是否进行处理并相应地通知总承包商。
3)总承包商必须确保本项目所有工程(包括其他分包商负责的工程)达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竣工验收及备案条件,并完成所有法定的手续。4)提供为保障现场安全所需的围墙、护网及护板等。5)总承包商须负责对整个工地的看管与保安工作。
6)安排整体项目(独立分包工程、指定分包工程)进度、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并对其全面负责。积极主动的了解各分包单位的工程细则尤其是影响总体项目竣工的关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作法、技术要求、供货安排等),主动要求分包单位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协调不同分包工程的矛盾地方,并主动找出解决办法。7)浇筑混凝土前主动与分包单位确定预留配件、预埋套筒、管子槽、孔洞、榫眼等的位置,并给予分包单位足够时间去供应及放置由分包单位负责完成预埋工程之电缆、电线管、其它管道、预留配件等于适当位置。
8)协调不同工种工作以确保在施工时形成配合。配合土建施工程序并召开机电统筹协调会议,以确保各分包单位的施工情况能够满足及遵循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表要求。
9)制备合理工作程序。预留合理的分包工程工作时间于施工进度计划表内。10)提供足够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执行上述的协调,以确保各项工程在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时间内完成。
11)预留管子槽、孔洞、榫眼等,预埋套筒,使用后予以填充密封,并用适当的填充包围电线、电缆、管道的缝隙。对穿过混凝土结构之预埋套管之内外空隙的填充,必须满足消防规范要求。
12)使用适当的填充填实设备、框架与建筑结构之间的缝隙空间。13)在各分包工程完成后为仍外露的电线、管道批灰及上油漆。
14)竣工时执行全面清理,包括清洁所有已完成的分包工程及其设备,惟分包单位须在所负责工程竣工和交付给总承包前须自行清洁完所负责的一切工程连设备。15)在项目竣工日期起到项目入伙、开业之前,总承包商仍然有责任和义务对所有专业分包工程及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含业主直接发包项目)提供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和服务工作。
2.总承包商必须免费向分包商提供所有合理的设施,以便分包商能够顺利开展工作。这些基本的设施包括以下所列项目(但不仅限于此): 1)向分包商提供及安排场地让其建造自己的办公室、辅助设施及贮存库房。在施工期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如需迁移已建造的分包商的办公室、辅助设施及贮存库房,分包商应负责迁移的所有工作及费用,并不得提出工期及费用的索偿。当工程竣工时现场的办公室、辅助设施及贮存库应全部拆除,其中包括内部照明及配线,所有的拆除和清场的责任均应由分包商负责。
2)总承包商须作好安排,以便分包商能与其共同使用现场的通道与场地,并应向分包商提供合理的施工作业空间。
3)在整个分包工程施工期间,总承包商应向其施工现场,办公地点及贮存仓库等提供足量和便利的施工用电,包括现场照明,动力机械、设备、测试和运行等所需的用水与用电量(临时用电和用水的费用将由总承包商负责),但分包商需负责所需电源/水源的接驳喉管及电线,并在完成工程之后,按总承包商之指示,清除一切遗留在工地之垃圾及材料。
4)让分包商合理使用总承包商在工地内现成有的爬梯、脚手架等附助设施。5)允许分包商合理使用总承包商设在现场的卫生设施。
6)允许分包商合理使用总承包商在工地现场的电话等通讯设施。但若分包商需要用长途电话或传真设施,分包商需要向总承包商缴付有关的费用。(7)向分包商提供在工地上现成有的机械,设备,将其运到现场的货物卸到指定位置,另外,利用现有的机械设备帮助指定分包人将其材料,设备等吊放至作业现场。8)向分包商提供其所需的标高、定位点、线等。
9)负责清理由分包商堆放置指定地点之垃圾与废料,当分包工程在工地实际开工时,总承包商将安排及指定垃圾及废料堆放的地点,分包商须自行负责收集及堆放垃圾及废物到指定的地点。
3.总承包商还须负责对分包工程完工后的填补与修复工作。这类工作主要有如下几项(但不限于此):
1)用水泥砂浆等材料填实设备、管道、框架及建筑结构之间的缝隙及孔洞,并达 到所要求之防火等级(上述缝隙及孔洞的封堵,包括预留的和因变更增加的所有工程量)。
2)进行其它一般所需的修补工作。11.总承包商违约责任 11.1 总承包商违约
如果总承包商:
1)干涉、阻挠或拒绝为开具付款单所需要的批准;
2)一直未履行分包合同中第10条总承包商的一般责任与义务; 3)未经分包商的同意转让分包合同;
则分包商通知总承包商,并将一份通知副本呈交给监理工程师。12.分包商代表(项目经理)12.1 分包商代表
对于本分包合同而言,经分包商任命的并且已经取得总承包商/业主书面同意的项目经理应是分包商唯一的合法代理人。
除非分包合同中另有约定,分包商代表在整个分包合同期内的工作应是全职。13.分包商的一般责任和义务 13.1 分包商的一般责任
分包商须遵循总承包商/业主所有合理指示和要求并在各方面令总承包商/业主满意下,按合同文件规定执行及完成合同文件所说明的本工程,包括写明的或隐含的以及虽未提及但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或为了符合及实现分包合同目的所必须的全部责任,包括完成测试、调试,直至验收合格,提交合格分包工程竣工资料,在总承包工程移交前,分包商对承担承包范围内工程须负全责保护,包括运送及/或安放在工地上与本工程有关或供本工程用的所有物料,并需完成保修期内的全部工作。分包商亦须全责保护保修期内须执行的所有未完成工作直至完成为止,并对履行保修责任期间对本工程造成的损坏负全责。
分包商除须按合同条款承担工期延误赔偿责任外,还须对其它违约事宜负责,包括一
切经济责任在内。
本工程须包括获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及允许正常运转所需的一切物料和劳力。分包商须自费负责一切物料的损耗、遗失、因分包商错误而引致的损坏及规定的保修期及保养期内需要的替换物料和劳力。
分包商应遵照总承包商的现场管理规定。13.2 分包商对永久设计的责任
如果合同规定分包商设计永久工程的某一部分,则除非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分包商应按照分包合同规定的程序,向总承包商/业主提交有关该部分的分包商文件;
2)这些分包商文件应按照分包合同技术要求和图纸,应包括总承包商/业主要求的对图纸的附加资料,以便协调每方的设计;
3)工程竣工时,分包商应对该部分负责,做到该部分符合合同规定应达到的目标; 4)竣工试验开始前,分包商应按照分包合同技术要求向总承包商提交竣工文件及操作和维护手册,它们应足够详细,使工程最终用户能操作、维护、拆卸、再组装、调整和修复该部分工程。
13.3 质量责任
分包商须对工程质量负全责,包括全面负责一切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和已完成工程的稳妥性及安全性。
除特别说明由总承包商/业主负责供应的物料外,本工程所需的所有物料均由分包商负责采购。分包商应先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的样本或质量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给总承包商/业主接纳后才进行采购,并须确保取得政府部门就有关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零件等在使用之批准。
按照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有关规定须送检的所有材料及设备,分包商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于本工程。
本工程的质量按国家和工程所在地 省/市现行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条例和规定执行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须达到工料规范要求的水平,这水平应不低于国家和工程所在省/市最新颁发之同类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规范、规程的合格标准。13.4 法定责任
分包商须遵循中国政府和地方政府、对本合同有管辖权或本工程需与其系统接驳的市政设施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和通知,并须呈交所需的资料、申请和支付所有有关的法定费用和税项,惟按中国法例应由总承包商/业主负责的除外。对此基本原则的修订或补充,在合同书内说明。
若任何一方因对方没有缴纳其应缴的法定费用及税项从而引致另一方按有关法律、法规为对方代缴,责任方须补偿付款方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分包商须遵循合同执行过程关于工作条件、工作时间、工资、税率、费率、保险等的一切现行或新增的法律和法规要求,并承担任何改变或增加责任的酝酿中的法律或其它情况所产生的费用。13.5 审核责任
分包商须审阅所有合同文件。除非另有声明,分包商将被视为同意合同文件所含的资料已足够令其按合同规定执行及完成本工程。
除为解决合同文件之间的矛盾或为进一步解释含糊之处或按合同发出工程变更指令外,总承包商/业主没有责任再发出其它图纸或资料,合同文件内的资料便是总承包商/业主将会提供的全部资料。其它完成本工程所需却未包括在合同文件内的所有图纸、细节大样、规范说明等,分包商均须提交给总承包商/业主审批,并在认可后方能按之施工。总承包商/业主可拒绝、认可或更改此等资料。总承包商/业主的审批并不会减轻或免除分包商应负的责任。
若合同图纸只显示某些工程的概念性设计或合同规范只说明所须达到的标准,则分包商须负责一切所需设计,以使这些概念性工程能够被建造至所要求标准。
分包商有责任审核与本工程有关之所有图纸并做出协调和相应配合,不论该等图纸发自总承包商/业主和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施工单位。13.6 定位标高
分包商须按总承包商/业主提供的图纸确定本工程施工所需标高。现场主要标高点由
总承包商/业主提供,按主要标高点再进行的具体工程定位则由分包商负责。分包商须按图纸把本工程定位,并提供所需的全部仪器及人力予总承包商/业主复核
分包商须在本工程开工前核实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尺寸和地面标高。在工地正式展开工作前,分包商已派专人至工地复核将会影响到本工程的定位、标高、尺寸等实地资料,并在发现存在问题时立刻向总承包商/业主报告并要求其发出指示。
分包商须负责更正其未准确定位或未事先核实尺寸或标高所产生的一切错误,并须承担一切所须之费用。14.分包商工作
14.1 现场施工和施工方法
分包商应对工程范围内整个现场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面责任。对于分包合同第4.2款提及的由分包商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的情况,即使已经获取总承包商的批准,分包商也应对这部分工程负全面责任。
分包商须清楚了解总承包商施工计划及进度,以便充分利用由总承包商在工地上建造的现有设备及设施。任何分包工程需要而现场没有或已由承包商拆掉之机械、设备或设施,分包商须自费另行建造。14.2 组织机构和人员
分包商为完成分包合同而设置现场组织机构并为此雇佣的管理人员,必须事先获得总承包商/业主的书面认可。
事先获得总承包商书面批准除外,分包商不得更换或撤回本工程施工主要管理人员。总承包商/业主可要求分包商撤换其所有人员。撤换条件如下: 1)违法行为;
2)在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 3)不遵守分包合同的约定;
4)经常出现有损健康与安全,或有损环境保护的行为。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分包商应在总承包商提出要求后14天内选派合格的替代管理人员。
分包商必须安排深化设计人员常驻工地现场配合施工。
14.3 货物运输
除非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分包商应在不少于21天前,将任何生产设备或每项其他主要货物将运达现场的日期通知总承包商;
2)分包商应负责工程需要的所有货物和其他物品的包装、装货、运输、接收、卸货、存储和保护;
3)分包商应保障并保持使总承包商免受因货物运输引起的所有损害赔偿费、损失和开支(包括法律费用和开支)的伤害,并应协商和支付由于货物运输引起的所有索赔。
14.4 分包商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由分包商提供的全部分包商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送到工地后,就应认为是专为本工程施工所用。没有总承包商的同意不能全部或部分移走,从工地内一处移到工地内另一处的情况除外。
分包商需对承包范围内使用的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的损坏、损失承担管理责任。14.5 环境保护
分包商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其所在的施工现场环境,限制由其施工作业引起的污染、噪音和其他后果对公众和财产造成的损害和妨害。
分包商应确保因其活动产生的气体排放、地面排水及排污等,不超过分包合同技术要求规定的数值,也不超过适用法律规定的数值。
任何情况下,分包商应保证在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中不得使用任何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材料。
14.6 安全文明施工
分包商应对其所在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和全部分包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
在工程施工期间,分包商应始终保持现场不出现任何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当存放并处置任何设备和多余的材料。
1)分包商须配合总承包商的安排,在工程进行期间尽妥善措施而保障任何第三方免
受损伤、死亡或其它受侵害事项。
2)分包商须配合总承包商的安排保护所有公共财产、道路、公共设施、邻近财产及现存管线等,并承担修复因其疏忽所造成的损坏所需的费用。
3)因分包商过失而使市政当局清理渠道、修筑路面等市政设施所需的费用若向发包方或总承包商征收,总承包商及发包方可从应付给分包商的款项中扣除。4)分包商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低尘埃和噪音干扰。风动钻机须装配消声器,压缩机须性能良好及尽可能低音运转,并须安置在尽可能远离邻近房屋的地方。5)分包商须负担本工程施工所引起的环保责任。
6)分包商须遵循总承包商的合理指示保护所有公众财产,包括现有斜坡、道路、树木及公共设施等免受本工程引致损坏,并自费修复所有的损坏。7)除仓库保管员外,分包商其他任何人员不允许在施工现场住宿。
一旦发生任何事故,分包商应尽快向监理工程师、总承包商和业主报告事故的详情。此外,在发生任何死亡或重大安全事故或环境事故时,分包商应立即用最快的可行方法通知监理工程师、总承包商、业主以及任何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必须向其报告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14.7 施工用水和用电
分包商须自行负责在总承包商指定的临时用电和用水的接驳点安装分水、电表,实行挂表计量,并负责所需的接驳喉管及电线,水电费按当地规定标准收取,由分包商直接向总承包商支付。14.8 文件接收
工程建设过程中,总承包商发给分包商的工作指令、现场技术变更等文件,分包商应签收,如果拒绝签收,每拒收一次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数额承担违约金,并且视为分包商签收,因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分包商承担。14.9 分包商的现场作业
分包商应遵守总承包商有关工程的施工、材料和设备进出现场以及现场存放方面的一切规章制度。
分包商应将其作业限制在现场、以及分包商可得到的并经总承包商同意作为工作场地 的任何附加区域内。分包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以保持分包商设备和分包商人员处在现场和此类附加区域内,避免他们进入邻近地区。
在工程施工期间,分包商应妥善存放和处置分包商设备或多余的材料。
在业主颁发一项总包工程的接收证书前,分包商应从接收证书所指的现场和工程中相应部分,清除并运走所有分包商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至总承包商指定地点。但分包商为履行保修责任而必须保留的货物除外。15.分包商违约责任 15.1 分包商违约
1)分包商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或按照总承包商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并实质上导致总承包商的整体竣工时间延误,总承包商可以根据分包商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异情况,在分包商出现阶段性进度滞后的情况下,通知业主从任何支付款项中先行扣除误期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承担1000.00元违约金,误期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或减轻分包商在本分包合同内的责任,逾期超过30天,总承包商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分包商支付违约金和一切损失;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商应免费返工重做,工期不予顺延;
3)分包商违反经业主批准的总承包商的现场管理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如果没有得到总承包商的事先书面同意,分包商不得更改项目经理,否则将视为其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擅自更换一次承担1万元违约金。
5)因分包商拖欠民工工资等原因造成劳资纠纷对总承包商、业主造成影响,分包商应向总承包商、业主各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次。
6)分包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分包商应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16.现场勘察
16.1 现场与周边环境的勘察
分包商应被认为已经取得可能对分包商的投标文件或工程产生影响或作用的任何有关风险、偶发事件和其他情况的所有必要资料。同样地,分包商应被认为在提交分包商的
投标文件前,已经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周围环境、上述数据和其他得到的资料,并认为对所有相关事项均已满足其要求,包括(不限于):
1)现场的状况和性质,包括场地大小、现场的垂直和水平运输条件、地下条件等; 2)水文和气候条件;
3)为实施、完成工程和承担保修责任所需的工作和货物的范围和性质; 4)中国的法律、程序和劳动惯例;
5)分包商对进入、食宿、设施、人员、电力、运输、水等所有其他可能需要承包商提供服务的要求。
16.2 对其它施工单位完成工程
本工程施工前,分包商须全面检查工地上已由其它施工单位完成而又会影响到本工程的有关工程之标高、定位、尺寸、质量等等,直至满意为止方可施工。若此等已完成工程内存在错误或不配合本工程需要,分包商须立刻书面通知总承包商/业主。
若分包商没有按上述要求通知总承包商/业主而进行施工,则视为其已全面接受此等已完成工程,任何日后因上列原因而引起之延误及损失,一概由分包商承担。16.3 工地视察
分包商应已到工地视察及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通路、储存空间、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其承包价之情况。
分包商不会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取得索偿或工期延长。16.4 临时用地
分包商应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及分包合同的要求,自行判断是否需要安排场外临时工程用地或施工用地。如果需要,除非分包合同中另有约定,分包商应自行安排且相应的费用已含在分包商的分包合同价格中。17.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17.1 施工规划和施工方案
除非分包合同中另有约定,分包商应在分包合同生效后14天内向总承包商/业主提交整个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工序的施工方案。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不应对随投标文件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如果有)做实质性变动,而是对其进一步细化。
在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商/业主有权要求分包商随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任何说明或文件。
分包商应按照经总承包商/业主批准的施工规划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在任何情况下,总承包商/业主对上述施工规划或施工方案的批准不解除分包商对其应负的责任。18.开、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工期
18.1 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是指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在协议书中约定或由总承包商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进场施工的日期。
“完工日期”指总承包商及分包商在合同中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并经三方(业主、总承包商、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的日期。
整体项目竣工日期指整体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完成相关部门手续并取得备案证明书日期。
分包合同工期指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或是总承包商下发的工程开工通知的日期至项目整体竣工日期之间的日历天数。
分包商必须确保所有本分包合同项下的全部工程,竣工、实现合格的竣工验收、完成法定的所有手续并交付使用。
完工日期对应工程实体完成时间,意味着分包工程完工后,不再承担任何关于分包工程的工期延误责任。
分包工程的竣工时间与整体项目的竣工时间一致,则分包工程的合同工期到整体工程竣工日期,分包商在整个合同工期内承担合同义务和责任。
为了保证进场后能尽快实施工程,分包商应在进场以前做好其认为必要和适当的任何准备工作,这些准备工作应视为分包商为了完成分包合同而进行的工作的一部分。
分包商须配合总承包工程的工期、总承包工程的施工进度并在总承包商的管理、统筹及协调下执行及完成本工程,以保证总承包工程能够在预定的竣工日前完成。履行上述工期要求规定对分包商所产生的抢工措施费和其他一切额外增加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分包合同总价内。
18.2 分包商竣工时间的延长
如果由于以下任一原因致使分包商延误实施分包工程:
1)总承包商根据总包合同有权从业主处获得总包工程竣工时间延长的情况,2)总承包商违反分包合同或由总承包商负责的情况,则在上述任一情况下,分包商有权为其分包工程获得公平合理的竣工时间的延长。规定,除非分包商已经在该延误开始发生的14天内,将造成他延误的情况通知总承包商,同时提交一份证明其要求延期的详情报告,以便可以及时对他申述的情况进行研究,否则,分包商无权获得延期。而且在本款(1)段适用的任何情况下,此延期均不应超过总承包商根据总包合同有权获得的延期。
同时规定,如果某一事件具有持续性的影响,致使分包商按照本款规定的14天内提交详情报告不切实际时,只要分包商以不超过14天的时间间隔向总承包商递交临时详情报告,并在事件影响结束后14天内提交最终详情报告,则分包商仍有权获得延期。
总承包商应将根据总包合同规定所获得的有关分包合同的所有延期立即通知分包商。19.进度计划 19.1 提交进度计划
分包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后的14天内,按总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提交完整的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分包合同条款的约定,且不应对随投标文件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如果有)做实质性变动,而是对其进一步细化。
分包商应按照总承包商的要求,提交分包工程的进度报告,每份报告应包括: 1.设计的每个阶段(如果有)、采购、制造、货物送达现场、施工、安装、试验等每一阶段进展情况的图表和详细说明;
2.反映采购、制造、施工、安装等情况和现场进展等状况的照片;
3.关于每项主要生产设备和材料的生产、制造商的名称、制造地点、制造进度百分比、现场施工进度百分比以及下列事项的实际或预计日期:
(1)开始制造,(2)分包商检验,(3)试验,(4)发货和运抵现场,(5)各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4.现场各类分包商人员的人数和各种分包商设备数量的详细资料; 5.材料的质量保证文件、试验结果及合格证的副本;
6.当期采购、施工及安装工程所完成的产值清单及截止当期累计完成的产值; 7.安全统计,包括对环境和公共关系有危害的事件和作业的详细情况;
8.当月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以及下月进度计划,包括可能影响按合同竣工的任何事件或情况的详情,以及为消除延误正在(或准备)采取的措施。
19.2 修订进度计划
无论何时,如果总承包商认为工程实际进度与已经批准的进度计划不符,分包商应根据总承包商的要求提出一份经过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工程按期竣工。
分包商无权要求因上述进度修订而引起的费用和工期进行索赔。19.3 保证进度计划
分包商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证工程按照第19.1款中的进度计划或按照第19.2款经过修订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与此类措施有关的费用由分包商承担。
施工过程中出现关键线路的某些施工节点进度经过赶工还是滞后,分包商必须加大力度继续赶工,直至达到工程总进度要求为止,此类因赶工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商承担。19.4 影响施工进度其它因素
分包商工期中应已考虑了政府规定的不可进行夜间、节假日或中考、高考期间施工等影响因素。
本分包合同并不保证分包商的工程会连续不断进行。因不遵守统一施工进度计划而引致工程施工间断的情况将不获赔偿。20.质量标准和质量等级 20.1 质量标准
不仅限于招标文件中“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部分,构成分包合同的任何分包合同文件中的任何相关约定或描述,只要适用,均应理解为是对工程质量标准的定义。分包商应按照分包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工程的实施、竣工和修补任何缺陷。
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地方(为本分包合同目的,不包
含港、澳、台地区)标准,当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不一致时,按标准高的执行。若本分包合同中约定的任何工程质量标准低于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则按国家标准执行及地方标准;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任何工程质量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则按分包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执行。
如果分包合同中未约定制造的标准或实施的方法,则执行第25.2款约定。20.2 质量等级
本工程质量等级约定为合格,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后的相关结论为准。21.材料和工程设备检验
21.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质量
除非分包合同中另有约定,一切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均应: 1.符合分包合同约定;
2.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检验;
3.按照国家规定的材料、工程设备要求进行检验、检测。
已明确指明或约定必须进行检验的任何材料和工程设备在经过检验并获得总承包商批准以前,不得用于任何永久工程。
如果检查、检测、检验或试验的结果表明,任何工程设备、材料、设计(如果分包合同中约定为分包商的工作)或工艺有缺陷或不符合分包合同的约定,总承包商可拒收此类工程设备、材料、设计或工艺。分包商应立即修复上述缺陷并保证其符合分包合同约定。
若总承包商要求对此类工程设备、材料、设计或工艺再度进行检验,则此类检验应按相同条款和条件重新进行。
如果此类拒收和再度检验致使总承包商产生了附加费用,则此类费用应由分包商支付给总承包商,或从任何应支付或将支付给分包商的款项中扣除。21.2 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
对于分包合同中可能出现的新材料、新技术或新工艺,分包合同文件可能只对其施工技术或验收标准做出约定,或者分包合同中对某类材料、技术、工艺未约定制造的标准或实施的方法,在总承包商/业主认为必要的时候,分包商应按总承包商/业主的要求提出施工工艺以及任何总承包商认为必要的资料和文件,并在取得总承包商/业主的批准后执行。
21.3 进口材料设备
如需采用任何从国(境)外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这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在分包合同中相应注明并明确采购、进口、报关及清关的责任划分。
如果分包合同中明确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由分包商负责采购和进口,则分包商在其分包合同价格中应包含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以及与此类进口有关的任何关税(如果不是免税工程)、增值税、港口税费、运费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费用;
进口设备保税区仓储费不因工程实际安装时间的变化而调整;如国家对进口设备调减税额,应在原报价关税内相应调减。21.4 有害气体检验
总承包商/业主有权于本工程或相关标段的本工程竣工后,聘请国家专业检测单位执行国家规定之各类有害气体的含量检测;若经检测证明所述有害气体的含量超出国家规定标准,分包商须在收到发包方书面发出的执行修改指示后,按总承包商/业主要求的时间尽快完成一切修复,直至满足国家有害气体含量限制标准为止;否则总承包商/业主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执行及完成所述之修复,并将该单位所要求的全部费用从应付工程款中全部扣除。
21.5 放射性检验
分包商对放射性进行测试,该费用均视为已包括于投标总价中。21.6 检验的费用
分包商应负担分包合同中明确指明或约定的任何检验费用。
除合同约定的各项检验外,在工程施工期间因国家颁布新规定而增加的检验、检测费用应包含在工程总价内,不另增加。21.7 不符合规定的材料
本工程不准使用含铅油漆、易碎石棉、多氯聚苯的物料,亦不准使用国家及当地政府已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产品。
在总承包商/业主要求时,分包商须呈交有关单据以证明所使用物料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或本招标文件要求标准中之最高标准。
承包商/业主可发出指示,要求分包商把任何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或物料迁离工
地。有关费用均由分包商承担。21.8 责任的不减免
总承包商对检验结果的批准,均不减免分包商的任何责任。
无论任何时候,因分包商使用的材料或施工方法的原因而给业主或总承包造成经济损失的,或需对第三方承担责任的,分包商均应负责全额赔偿。22.样品 22.1 样品报送
1.分包商在确定订购材料和货物前,样品和测试件必须先获得总承包商/业主的批准,为了预留足够的选择时间,以防如果无法获得指定的品种或需要其它的替代品,分包商必须在收到中标函后一个月内提交该等样品或测试件。
2.所有经批准的样品和货物测试件应保留在现场。除业主方另有指示外,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该等样品的质量。
3.若有任何设备/材料或物品被拒绝使用,分包商须自费(于七天内)将其运离施工现场,并按总承包商/业主要求的时间内再次送审,但时间将不会多于7天。4.分包商所有材料及样品申报审批手续,须按总承包商/业主方关于申报程序的说明执行,并须填写及呈交有关的样品申请表格为依据
22.2 样品保存
总承包商/业主须保存认可的样本/样品,作为日后验收货物和工程的标准。总承包商/业主对任何样本/样品之认可,均不会减轻或免除分包商按合同须履行之责任。23.检验
23.1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任何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在隐蔽之前必须经过检验并得到总承包商/业主批准。分包商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通知总承包商参加检验。本工程检验记录格式使用地方标准中规定的格式。23.2 重新检验
无论总承包商是否参加检验,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分包商应按要
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23.3 不合格品的处理及修补工作
任何检验表明被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工艺质量或工程不合格时,则总承包商/业主有权指示分包商:
1)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将总承包商/业主认为不符合分包合同约定的任何材料或工程设备运出现场;2)用合格的、符合分包合同约定的材料或工程设备取代; 3)拆除不合格工程,并进行重新施工。
4)实施因意外、不可预见的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为工程的安全迫切需要的任何工作。
24.材料代换
24.1 材料设备的代换
对于分包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市场上无供应或在一定时间内突然供应短缺; 2)任何政府或有关管理机构的后继规章、规定禁止使用; 3)业主要求使用其他替代品;
4)任何其他可能的原因使得使用其他替代品成为必要。
分包商可以按第24.2款约定的程序使用其他替代品来实施工程或修补缺陷。总承包商/业主按第24.2款对使用替代品的批准以及分包商据此使用替代品不应解除分包商分包合同约定的任何职责和义务。24.2 使用代换品的程序
如果根据第24.1款使用替代品,分包商应至少在被替换品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用于工程前2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总承包商/业主并随此通知提交下列文件:
1)拟被替代的分包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任何详细资料;
2)替代品使用的工程部位及与之有关的所有分包合同文件索引; 3)采用替代品的理由和原因申述;
4)替代品与分包合同中约定的产品之间的差异以及使用替代品后可能对工程产生的任何方面的影响; 5)价格上差异;
6)总承包商/业主为做出适当的决定而随时要求分包商提供的任何其他文件。总承包商/业主在收到此类通知及上述文件后,应在14天内向分包商给出书面指示.如果14天内总承包商/业主未给出书面指示, 分包商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总承包商/业主,若总承包商/业主于接收通知的7天内未表异议或另有书面指示,则应视为总承包商/业主已经批准使用上述替代品,分包商可以据此使用该替代品。
任何情况下,使用任何替代品都应遵守本分包合同中其他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任何约定。
批准应以书面发出,否则无效。24.3 使用替代品后的决定
经业主批准同意使用的替代品,在合理的期限内确定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与分包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之间的价值差值,并决定:
1)如果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高于分包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则将高出部分的价值追加到分包合同价格中并相应地通知分包商;
2)如果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低于分包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则将节余部分的价值从分包合同价格中扣除并相应地通知分包商。
24.4 使用替代品结算办法
依据第24.3款,由于使用替代品,分包合同价款的调整计算办法为: 价格调整金额=数量×(代换品价格-投标材料/设备单价)×(1+税率)25.工程量清单报价 25.1 工程量清单报价
招标阶段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企业自身情况编制的。该工程量清单分为四个部分,即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暂列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清单。分包商被认为在投标报价时,已经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去理解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项目编码、32
项目名称及其包含的工作内容、计量单位以及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尽管在招标阶段随招标文件提供了工程量清单并在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附带了工程量,但该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子目划分和列项、工作内容的特征描述以及各子目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分包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总承包商、分包商双方签订本分包合同后,构成分包合同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分包商所填入的内容应包括了分包商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分包合同工作内容所需发生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费用。
分包商工程量清单报价或分包商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报价,经总承包商/业主确认后,是组成分包合同总价的依据。(应当认为,此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对招标文件及补充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分包合同文件、附件中全面、充分、正确的理解编制而成的)。25.2 工程量清单价格
在分包合同签订后,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与综合单价即成为总价包干。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内填写的各项报价被认为是包干的,在任何情况下,该部分的费用将不作任何调整(分包合同有约定的除外)。25.3 中标合同金额的充分性
分包商应被认为:
1)已确信中标合同金额的正确性和充分性;
2)已将中标合同金额建立在关于合同提到的所有有关事项的数据、解释、必要的资料、视察、检查和满意的基础上。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中标合同金额应包括根据合同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包括根据暂列金额应承担的义务,如果有),以及为正确地实施和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有关事项。26.计量 26.1 工程计量
当要求对分包商范围内的工程量或任何部位进行计量时,应及时通知分包商,分包商应:
1.立即派出相关专业人员协助总承包商/业主进行上述计量;
2.提供总承包商/业主所要求的一切详细资料。
如果分包商7天内未能参加上述计量工作,则以总承包商/业主自行计量结果为准。对于永久工程的工程量计量,分包商应准备好相应的施工图纸及其他必要的设计文件。这些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应事先提请总承包商/业主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为对上述永久工程进行计量的依据,任何以该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为依据所得出的计量结果,总承包商/业主和分包商代表确认无误后进行签字。签字后的计量结果即作为按照第28条进行支付的有效依据。26.2 计量的作用
施工期内为付款进行的工程量核实纯粹供付款用,并不能视为有关工程已验收合格。27.分包合同价格 27.1 分包合同价格
除合同其他约定以外,本工程措施项目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固定,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为暂定数量。
所谓措施项目费用包干,应按照以下含义理解: 1.承包商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承包商应当充分理解合同文件中约定的所有义务、责任和条件。对于措施项目与其他项目费所要求的需要承包商投入的所有资源,承包商应以满足其全面履行合同文件中约定的合同义务、责任和条件为原则,并结合其自身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进行充分和全面地考虑,承包商措施项目的报价固定包死、不得调整。进一步约定,无论业主可能发布的洽商变更对合同内工作内容或工程量造成任何形式或任何程度的改变,都不构成承包商修改其措施项目费用提出任何索赔的理由。2.业主不接受由于承包商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存在偏差而导致的任何索赔;
措施项目费用不因施工方案调整而调整。
所谓综合单价固定,应按照以下含义理解:
1> 综合单价已经包括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规费和税金; 2> 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列项,承包商在报价时未标注单价的项目,其费用已经包含在其他项目内,不论变更情况如何,该未标价的项目,不再计价;
3> 业主不接受由于承包商对清单项目范围的理解存在偏差而导致的任何索赔; 4> 对于实际工程量与合同中暂定工程量的差别,无论其差距有多大,均不调整合同综合单价;
5> 合同期内,组成综合单价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不调整;
6>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综合单价不因施工方案调整而调整;
27.2 货币
本分包合同下的计价、支付和结算均采用人民币。27.3 分包工程竣工结算
分包合同包干措施费加结算价格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加分包合同范围内允许调整的材料、设备扣减甲供材料、设备加分包合同索赔和奖惩费用为竣工结算(用公式说明)
竣工结算价=分包合同包干措施费+分包合同固定单价*分包合同结算数量+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分包合同范围内允许调整的材料、设备-甲供材料、设备+分包合同索赔和奖惩费用
27.4 总承包商代缴的税金
分包合同中另有约定除外:
如果出现总承包商代分包商缴纳的税金时,分包商向总承包商支付该税金后,总承包商向分包商开具完税证明。28.支付 28.1 支付方式
按照分包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对分包商的付款按照以下方式进行:业主依据总承包商对分包合同证明的应付金额支付分包商。28.2 预付款
当分包商按照本款提交业主一份履约保函后,业主应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总额、分项预付的次数和时间安排(如次数多于一次),应按专用条款的规定。28.3 付款申请
在分包商提交业主履约保函并得到总承包商/业主批准以前,总承包商/业主没有义务向分包商颁发任何付款单。
在不违背上述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分包商依据约定的付款时间表,申请相应的款项。分包商应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支付期限末,按总承包商指定的格式(“报表”)向总承包商提交一式7份报表,报表说明分包商认为自己有权到期限末得到的涉及以下方面的款项:
1.已实施的分包工程的价值;
2.分包商的投标书中注明(如未列出,则本款该项不适用)的全部表列材料,以及分包商运至现场准备为分包工程配套使用但尚未安装到该工程上的生产设备的发票价值的百分比;
用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当期支付比例计算的,对上述款项总额应减少的任何金额。28.4 总承包商付款证书的申请
在分包商已向总承包商提交了付款申请的情况下,除非不恰当,否则,总承包商应将分包商付款申请中所列款额包括在总包合同规定的总承包商的付款证书的申请中。28.5 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扣发或缓发的款项
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支付期限末之前或另行商定的时间内,报表中所包括的款额应到期支付给分包商,但须扣除以前支付的款额,并减去任何应扣款额。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总承包商(或业主,视情况而定)应有权扣发或缓发根据上述规定本应支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额:
1.报表中包含的款额没有被业主全部认可,而这又不是由于总承包商的行为或违约导致的,2.分包商与业主之间,就涉及计量或工程量问题或上述分包商的报表中包含的任何其他事宜已发生了争执。
根据上述规定的任何款项仅限于:分包商报表中未被证明的款项;业主尚未支付的款项;或某一争端涉及的款项(视情况而定)。
尽管有本款或分包合同的任何其他条款的规定,在分包商提交履约担保并经业主批准之前,不应将任何款额支付给分包商。28.6 保修金的扣留与支付
除非分包合同中另有约定,依照本分包合同第38款关于质量保修期的约定,保修金的支付额度执行专用条款。28.7 竣工结算报告
在获颁发竣工验收证书后90天之内,分包商应按批准的格式向总承包商/业主呈报竣工结算报告(草案)一式三份,并附上任何必要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详细说明以下内容:
1)到该移交证书注明的日期为止,分包商根据分包合同所完成的所有工作的价值; 2)除保修金外(按第28.6款办理),分包商认为作为竣工结算,根据分包合同或其他约定,分包商应得到的任何应付未付款额总计。最终结算报告的内容包括: 1)分包合同总价 2)设计变更。3)现场签证。
4)分包合同范围内允许调整的材料、设备 5)甲供材料、设备 6)索赔和奖惩费用
上述竣工结算资料最终将由业主与分包商确定完成。
如果结算审减额超过分包商报送结算总金额 的5%,超额部分的审计费应由分包商承担。29.变更 29.1 设计变更
属于设计变更范畴在结算时可以计价的界定如下:
由业主发出的经总承包确认的:
1.增减工程内容;
2.改变使用功能(即为改变材料等改变设计做法); 3.使用材料品种的改变。
不属于设计变更计算变更价款范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业主对设计图纸的合理修改意见; 2.原设计图纸中不详节点的细化和优化;
3.设计遗漏和确有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 4.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引起的变更等。29.2 变更调整
5.分包工程的变更 分包商仅应根据以下指示,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
工程进行变更:
1)业主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指示,此类指示由总承包商作为指示确认并通知给分包商;
2)总承包商作出的指示。
由业主根据总包合同发出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且根据总包合同构成了变更的任何指示,如果经总承包商按照本款(1)通知并确认后,应被认为构成了分包工程的变更。
如果任何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不是由于根据以上给出的指示造成的,而是由于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分包合同工程量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则不要求对此类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作出指示。
分包商不应执行从业主处直接收到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未经总承包商确认的指示。如果分包商一旦直接收到了此类指示,他应立即将此类指示通知总承包商并向总承包商提供一份此类直接指示(如果是书面给出的话)的副本。分包商仅应执行由总承包商书面确认的指示,但总承包商应立刻提出关于此类指示的处理意见。
1)零星工作项目 如果总承包商指示分包商在计日工的基础上实施工作,则总承包商对该工作应按分包合同中包括的零星工作项目表规定的单价向分包商付款。2)因成本改变的调整有关劳务费和(或)材料费或影响分包工程实施任何其他事项的费用的涨落,应按照分包商的投标函附录中列出的调整数据表对分包合同价格进行增加或扣除。此类增加或扣除款额的幅度应与根据总包合同对合同价格进行增加或扣除款额的幅度相类似,但不能超出。
如果分包商的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出上述调整数据表,或调整数据表中调整幅度均为零,则本款不适用。29.2 现场签证
项目施工过程中,凡发生可能引起合同额变化,且不属于设计变更范围的事项时,均应按合同附件《现场签证管理原则》执行。29.3 因法律改变导致的变更
如果在合同规定的基准日期当天或之后,任何法规、法令、政令或其他法律或任何规章,或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任何细则发生了变更,分包商应遵照执行。
分包商在履行分包合同中因此发生了费用的增减,则此类费用的增加或减少应由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商定并加入分包合同价格或从中扣除。此类费用增加或扣除的幅度应与依据总包合同对合同价格进行增加或扣除的幅度相类似,但不能超出。30.变更计价
30.1 变更的计量和计价
各项变更工作内容的适宜单价、价格或费率,应为合同对此类工作内容规定的单价、价格或费率,如合同中无某项内容,应取类似工作的单价、价格或费率。但在以下情况下,宜对有关工作内容采用新的单价、价格或费率:
1.合同中没有规定该项工作属于“固定总价项目”,并且 2.合同中没有规定该项工作的单价、价格或费率。
如果没有相关的单价、价格或费率可供推算新的单价、价格或费率,应根据实施该工作的合理成本和合理利润,并考虑其他相关事项后得出。30.2 变更工程总价的确定
变更工程造价在结算中汇总进入结算总造价内。在结算之前,所有的变更工程造价不进入分包合同总价款内。31.索赔 31.1 索赔
分包商根据分包合同条件有权获得的任何额外工程的所有索赔项目,总承包商只会对延误时间的索赔作出回应。对于非总承包商原因引起的追加付款的索赔,将由业主于工程结算时统一考虑。但如果有关索赔是因不可抗力造成或政府有关规定有所修改而造成的,分包商只能得到相应的延期补偿,不得有追加付款的索赔。由总承包原因引起的追加付款的索赔,由分包商直接向总承包商索赔。32.风险责任的划分 32.1 分包商的风险
在分包商将分包工程移交给总承包商之前,分包工程的风险应由分包商承担。分包商应自费弥补或修复在此之前分包工程所发生的全部损失或损害。分包商还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分包商义务,在作业过程中造成的对分包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在分包商将
分包工程移交给总承包商之后,直至业主颁发整个工程的竣工移交证书之前,分包商对分包范围内工程承担保护责任,分包工程的风险有分包商承担。32.2 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在分包商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待用的材料、设备出现任何损失或损坏,除第32条约定的总承包商风险和第33条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况外,不论出于其他任何原因,分包商均应自费弥补此类损失或损坏,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符合分包合同的约定,并达到总承包商/业主满意的程度。分包商还应对他在进行作业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32.3 使用不合格材料
分包商使用任何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不合格材料,无论工程是否竣工,均应受到惩罚。因此给工程质量造成的损害,分包商承担风险。32.4 总承包商风险
在分包商将分包工程移交给总承包商之后,直至业主颁发整个工程的竣工移交证书之前,分包工程的风险应由总承包商承担连带责任。总承包商对分包工程的照管负有连带责任,这种责任将随竣工移交证书的颁发移交给业主。33.不可抗力 33.1 不可抗力
除非分包合同中另有约定,在分包合同中,不可抗力系指总承包商和分包商都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超出认识控制和防范能力的事件。这类事件使分包合同一方的履约已变得不可能或非法。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海啸、飓风、超强台风、雷击等); 2)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 3)叛乱、革命、暴动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4)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5)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飞行器坠落; 6)**、骚乱或混乱,但对于完全局限在分包商或其分包商雇用人员罢工、闹事或其内部并且是由于从事本工程而发生的事件除外;
7)由于适用法律的变更或任何适用的后继法规的颁布导致本分包合同的履行不再合法。
分包合同任何一方应在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后的7 天内,相应地通知分包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为认定该类事件性质所必要的任何证明材料。34.保险 34.1 保险
1.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业主投保。
2.分包商在业主的安排下可审阅业主已投保的保险书:
1)保险单的条款将采用国内惯用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条款。2)因火灾、雷电、风暴、水灾、地震、飞机或空中飞行物体的坠落及暴动等所引致分包工程损失或因分包工程引致第三者造成损害,工程一切险或及第三者保险的各项垫底赔款应由总承包商承担。
3.分包商须为一切分包商认为没有包括在业主所购的工程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单内,及对其施行分包工程有影响的风险自费投保。
35.保函 35.1 履约保函
合同协议书签订时,分包商应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金额向业主提交履约保函,以保证其正确履行合同,且在合同履行期间,业主可从分包商的任何所付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以维护上述保函额度。同时约定:
1)该保函采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
2)开具保函的机构须经业主同意,并应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3)为执行本款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商负担。
4)承包商不履行承包合同的,业主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当履约保函的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承包商未正确履行合同而给业主带来的损失时,承包商应承担业主的损失。
5)在任何情况下,总承包商/业主在按照上述履约保函提出索赔之前,均应通知承包商并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
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自保函签发之日起至合同中约定的竣工验收后的专用条款规定时间。如工程提前竣工或延期竣工,保函的有效期应截止至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上标明的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基准起计的专用条款规定时间。如合同提前解除,则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截止至合同解除备案后28天。
在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届满后,总承包商/业主不应就该保函提出任何索赔,并应在上述竣工验收证书发出后14天内将该保函退还给承包商。36.转让和分包 36.1分包合同的转让
未征得总承包商/业主方事先书面同意,分包商不得将本合同转让他人。分包商不得擅自将本工程的部分或全部以连工包料形式或包清工形式再分包给他人。总承包商/业主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虽然总承包商/业主方事前未曾阻止,总承包商/业主方仍有权摒弃任何分包人,并有绝对权力要求任何分包人撤离本工程,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及给总承包商/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分包商承担。
37.工程竣工和移交 37.1 竣工验收的条件
除非分包合同中另有约定,只有当工程(或区段及部分)具备以下条件时,分包商方可按第37.2款约定申请竣工验收:
1)分包工程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完毕; 2)按第5.1款竣工资料齐备完整;
符合政府或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任何竣工条件。37.2 竣工验收
如果分包商认为工程已具备第37.1款中约定的竣工验收条件,分包商应就此通知监理工程师和总承包商,各方应根据本条约定进行竣工验收。分包商应至少提前21天将某一确定的日期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在该日期后工程将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时为总承包商提供一份副本。该日期在本款中称为“竣工报验申请日期”。
除非分包合同中另有约定,监理工程师应在此类通知中确定的日期之后7天内组织业
主、总承包商、设计人及有关政府和有关管理机构,按照政府和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37.3 未能通过竣工验收
如果工程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则分包商应根据验收结果对工程或某区段进行整改或修复。整改修复完毕之后,应根据第37.2款重新通知一个新的日期,要求在该日期之后7天内监理工程师组织重新验收。该日期在本款中称为“重新报验申请日期”,以此类推,直至重新验收通过。37.4 通过竣工验收
如果工程通过了第37.2款所述的竣工验收或第37.3款所述的重新验收,则监理工程师应在上述验收通过之日后7天内向分包商颁发由业主、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人四方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证书上应写明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该日期即为工程实际竣工日期。37.5 工程完全移交
分包工程具备移交条件后,在取得任何必要的批准和备案手续后14天内,分包商应向总承包商移交分包工程。但是规定,在双方已经签订工程保修书之前,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双方不应办理工程移交。
工程竣工移交证书应当注明工程竣工移交的日期。38.保修 38.1 保修期
本分包合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对其中未做规定的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为两年,外墙保温及防水的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的终止:保修期24个月届满以本项目的物业服务公司签收后终止(防水工程除外),但前述的签收不会免除或减轻分包商按上述条例及有关规定所承担的责任。
上述保修期乃就整体工程而言,若合同文件或政府有关法则等内对整个工程和/或个别工作或物料有更长的保修期规定,则保修期结束后并不会解除分包商按该等文件或法则
所须承担的个别保修责任。38.2 保修责任
合同书所述保修期内发现的任何缺陷或其它过失若属于分包商的物料或施工技术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而引致,分包商须最迟在收到总承包商要求修补的指示后3天内自费执行修补,并须在指示上说明的日期前完成。总承包商须最迟在保修期终止后14天内发出此类指示,除非该指示是关于以前曾经发出指示要求修补的缺陷或其它过失。上述要求不会减免分包商在保修期满后对潜伏缺陷做出改善的责任。
当分包商认为已履行了保修责任,须书面通知总承包商,总承包商须在确认后向分包商发出“保修完成证书”以说明保修责任完成日。
38.3 分包商未能履行保修义务
若分包商未能在第38.1条款所述的时间内进行及完成有关之修补工作,且在总承包商警告后仍没有改善,或若总承包商认为有关修补工作由他人执行更为恰当和有益,则分包商须补偿业主支付他人执行修补工作的费用,或总承包商可从应付予分包商的款项中扣除该费用。39.争议
39.1 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争议可以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者由监理工程师、业主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按照在分包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仲裁地点定于项目所在地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不论双方选择上述两种解决争议的方式中的任何一种,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视双方的选择结果)做出的决定应是最终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40.分包合同生效、终止及分包合同份数 40.1 分包合同生效及终止
本分包合同于双方合法代表人签署分包合同协议书之日起开始生效,至分包合同约定的双方各自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本分包合同即告终止。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总承包商、分包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40.2 分包合同份数
本分包合同正本、副本份数见专用条款。41.分包合同附件41.1 廉政合作协议
41.2 现场签证管理原则41.3 工程建设管理规定41.4 设计变更管理原则
第三章 分包合同专用条款
依据具体安装工程,通用条款不适用时在专用条款重新约定。
1.定义和解释 1.5 联系方式 业主的联系方式为:
通信地址:【 】 邮编:【 】 业主代表:【 】
总承包商的联系方式为: 通信地址:【 】 邮编:【 】
项目经理:【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分包商的联系方式为:
通信地址: 邮编: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传真:0510-82737997-810 业主、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确认前述各自的联系方式均为正确并可以有效送达。倘若任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对方签收确认后方为有效。如前述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无法有效送达或任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未按前述约定有效通知对方的,则由此而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该方自行承担,且对方的所有通知均视为已合法送达。4.图纸 4.1 合同图纸
总承包商将免费向分包商提供7套晒印蓝图及相应CAD电子文件;
分包商负责绘制一套可晒印的竣工图底图和四套竣工蓝图提供给总承包商,并向总承包商提供1套完整的竣工图电子文件、该费用含在措施项目费中。
不论是总承包商免费提供的还是分包商自费复印的图纸,其知识产权都属于业主所有,分包商不得将此类图纸用于任何为本工程以外的目的,且应在工程完工交付后尽快将所有此类图纸归类整理后交还给总承包商。4.2 由分包商设计的永久工程 由分包商进行部分永久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视具体项目而定)。
4.5 图纸中的问题
分包商应在获得本工程施工图纸后7天内,将其认为相关图纸中存在疏漏和问题以书面方式报监理工程师和总承包商,总承包商将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图纸会审。
5.竣工资料 5.1竣工资料
分包商应向总承包商提交 4 套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以及相应的电子文件。13.分包商一般责任和义务 13.1分包商一般责任和义务
1)分包商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图纸,不得偷工减料。
2)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3)分包商必须遵守业主制定的相关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规定(包括《现场签证管理原则》、《项目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奖惩措施》、《项目工地形象管理规定》、《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制度》、《项目工程现场大检查制度》等),并应主动了解前述制度规定。分包商应自行承担未能充分了解和遵行前述制度相关约定的责任。4)分包商负责本外装饰永久工程的局部深化设计,在竣工后,应当向业主交付符合工程所在地城市档案管理部门归档要求的全部竣工图纸。
5)分包商的深化设计不应改变工程规范、招标图纸确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6)深化设计提供的时间:与施工组织设计一同提供。14.分包商工作 14.8文件接收与签署
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发给分包商的工作指令、现场技术变更等文件,分包商应签收,如果拒绝签收,每拒收一次承担壹万元的违约金,并且视为分包商签收,因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分包商承担。18.合同工期和完工日期
18.1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和完工日期
合同工期为: 个 日历天。
开工日期暂定为: 年 月 日; 完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前述开工日期为暂定日期,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工程开工令通知的日期为准。分包商将
根据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实际施工工期的变化,按照总承包商要求调整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方案。在合同约定的绝对工期不变的情况下,前述调整及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增加的任何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20.质量标准和质量等级(根据不同项目调整)20.2 质量奖项
质量要求:合格。25.工程量清单报价
通用条款约定的报价方式不适用时,在专用条款重新约定。28.支付 28.1 支付
对分包商的付款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业主按照总承包商审核确认的工程款数额,在接到总承包商的付款委托后直接支付给分包商,(发票按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要求执行,此处项目公司根据当地情况约定)。
1)本分包合同款项的支付期限和支付额度为: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交金额为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函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预付款;(如第一次付款前未提供履约保函,甲方在第一次付款时扣除合同金额10%作为履约保函)。
2).乙方施工完成所有立管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 3).乙方施工完成所有的支管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 4).整个 消防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获得证书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 5).整体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且完成竣工备案后,乙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业主在收到乙方完整的竣工资料后四个月内办理结算经甲方、乙方、业主三方确认后,业主支付至工程审定总造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两年保修期期满后14日内业主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给乙方。6)每次付款时乙方需提供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建安发票,付至95%时提供合同结算全额发票。
35.保函 35.1履约保函
本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函有效期自保函签发之日起至合同中
约定的竣工验收后28天。38.保修
38.3分包商未能履行保修义务
分包商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总承包商有权责令分包商改正,并有权要求分包商承担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违约金,并由分包商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9.争议
39.1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一_种解决方式作为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申请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定于项目所在地。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最终约束力。
40.合同生效日期及合同份数 40.1合同生效及份数
1、本合同经业主、总承包、分包商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捌份,业主伍份,分包商贰份,总承包商壹份。
总承包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业 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第四章 合同附件
第一 廉政合作协议
甲 方: 业 主:
乙 方:
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廉政管理,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甲、乙双方及业主经协商签定本协议并做为三方共同遵守的廉政行为准则。
一.业主、甲方责任
1.业主、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2.业主、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3.业主、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
4.业主、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业主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乙方单位领导。
5.业主、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政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业主、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6.对于乙方举报业主、甲方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情况,业主、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业主、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
2.乙方不得宴请业主、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3.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业主、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业主、甲方单位领导。
4.乙方有责任接受业主、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政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5.乙方人员有义务就业主、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业主、甲方
保养合同(篇2)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修保养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条:合同对象
(具体工程名称和甲方报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已经投入运行的建筑消防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冷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设备□移动灭火系统□其它消防设施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第三条: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合同范围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全部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承担因合同对象本身的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产生价值100元以上的维修费用以及元器件更换费用(第一年保修期内的除外);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
乙方责任: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共同责任: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共同商定并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守则》;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第五条: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执行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六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费,大写人民币:伍仟捌佰伍拾元整(5850、00元)。在工程承包款中预留。
付款方式: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后,由甲方在合同第一年第七月第一周之内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维修保养费的50%(2925、0元);第二年度第七个月的第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另外50%(2925、00元)。
□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托收□电汇
第七条: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按未执行部份合同金额的5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修保养费用,按合同总金额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保养职责,按合同总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应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影印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双方签章
甲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养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空调维修清洗事宜,达成一致同意,签订合同,双方均已合同中约定履行。
一、合同标准
受甲方委托,为其在用的中央空调提供维保清洗服务。维保范围为主机及整个系统,维护保养及清洗。不包括室内末端盘管。
二、维保服务标准及内容
严格按照空调维护保养手册进行空调维保工作,具体内容如
下:
1、主机系统及管线防腐处理。
2、电器检查坚固接线接头主电源安全绝缘。
3、压缩机冷却润滑油更换。
4、压缩机高低压压力检查,添加冷媒。
5、风机及各个循环泵加油保养处理。
6、冷凝器蒸发器化学清洗。
7、各压缩机系统干燥过滤器更换。
8、水系统管路流量计更换。
9、水系统管路压力表更换。
10、检查各水路阀门开关及保养。
11、温控开关测试。
xx、各管路保温处理。
三、维保费用仟 佰 拾 元(¥)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先付乙方全款的50% 作为乙方的运转资金,工程完工后经甲方试机确认机器运转正常后,甲方将余款的45%在工程结束后一次性结清,尾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半年后结清。
五、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维保工作提供出入方便。
2、乙方为甲方维保工作严格按照合同所签订的第二项维保服务标准及内容的项目进行。
3、乙方接受甲方监督确保服务到位。
4、乙方为甲方提供质保服务。
5、甲方为乙方按时提供合同所约定的各款项。
六、合同终止质保期到期后,双方合同终止。
七、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约,应向乙方付清所服务的费用。
2、若乙方违约,应退还甲方所付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
1、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的所有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乙方服务投诉电话 180XXXX。
九、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20xx年 月 日 签约时间:20xx年 月 日
保养合同(篇4)
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接_________ 保养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三、保养周期及内容:
每月巡检一次a.测试自动门各项功能。b.检测雷达灵敏度。c.检查门体及止摆器紧固情况。
五、保养程序:
1.甲方协调和安排合适的维护时间,可安排在周六、日。
2.乙方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工作时间,上午或下午。
3.每次保养完后由乙方工作人员填写维修记录,甲方工作人员对记录逐项核查完后签认可,维修工作方可结束。
2.甲方有权自购零件。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代购零件。
七、保养费用:
全年保养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 (_________ 元)。
八、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签之日起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 元整(_________ 元)。半年到期后一周内,支付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 元整(_________ 元)
九、合同执行期间遇特殊情况不能按以上条款执行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_________ 代表(签):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保养合同(篇5)
联系人:
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接_________ 保养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三、保养周期及内容:
每月巡检一次a.测试自动门各项功能。b.检测雷达灵敏度。c.检查门体及止摆器紧固情况。
五、保养程序:
1.甲方协调和安排合适的维护时间,可安排在周六、日。
2.乙方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工作时间,上午或下午。
3.每次保养完后由乙方工作人员填写维修记录,甲方工作人员对记录逐项核查完后签字认可,维修工作方可结束。
2.甲方有权自购零件。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代购零件。
七、保养费用:
全年保养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 (_________ 元)。
八、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 元整(_________ 元)。半年到期后一周内,支付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 元整(_________ 元)
九、合同执行期间遇特殊情况不能按以上条款执行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保养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为保障消防系统能正常发挥其作用,确保消防安全,根据公安部1996年第30号令颁布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单位现有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乙方按甲 方现有的自动消防设备项目进行维护保养。
二. 甲方已设置下列的自动消防系统项目(打“√”)是乙方的.维护保养
范围,设备清单详见《消防设施一览表》。 ( )①. 火灾自动报警; ( )②.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③. 临时高压消火栓系统或利用变频恒压调速水泵供水的消火栓系统; ( )④. 气体灭火系统; ( )⑤. 有管网干粉灭火系统; ( )⑥. 泡沫灭火系统; ( )⑦. 防排烟系统; ( )⑧. 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系统; ( )⑨. 防火卷帘、电气控制关闭的防火门、防火窗; ( )⑩. 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或重要建筑内的消防电话系统、事故广播系统、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三. 维护保养方式: 乙方对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消防系统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测试,检测时按《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检测报告》落实并根据检测情况填写报告(格式见附件),检测报告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另一份于每年 月和 月分别集中送中山市消防局备案存查。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现自动消防系统运行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进行维修处理;如系统发生重大故障且不能正常运行的,乙方在 个小时内查处维修。
四.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要做好日常值班、检查工作,有专业人员专职负责管理自动消防系 统,每两周进行一次自测,并做记录供乙方参考;甲方在工程改(扩)建和设备维修过程中影响消防设施的,应先通知乙方,由双方根据情况做好确保自动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的措施。 2. 乙方要确定专业人员负责维护保养工作,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对合同范 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负维护保养责任。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提供技术服务,按《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检测报告》负责对消防设备进行认真的测试、检验,所有消防设备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全面的检测、维护,不得偷工减料、马虎应付了事。探测器投入运行两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响应阀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不合格者更换。
五.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即 年 月至 年 月止)。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要商议续约事宜,甲方有权另选择中山市有相应维修保养资格的消防工程队伍承担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责任。在未签订新的维护保养合同前,本合同将继续有效,双方仍受本合同约束。
六. 维护保养费用支付: 根据市物价局中价费(1997)第101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甲方每年支付乙方的维护保养费是 (注:对于是乙方施工且竣工验收合格未满一年、已投入使用的消防系统,第一年内属乙方免费维护保养,甲方不用支付维护保养费);因维护更换消防设备所需的费用另按合理价格计算、支付。双方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后一星期内,甲方支付乙方首期维护保养费为 元,付款方式以季度结算。
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不按合同定期付款,除须支付合同规定的维修保养费外,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每年维修保养费的 %的滞纳金;甲方如未能履行合同而影响自动消防系统的运行,对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2. 乙方不按期对合同范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的,应按每 年维护保养费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未能履行合同导致自动消防系统缺乏维护保养而发生故障,对因此而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3. 甲方或乙方如中止合同,应偿付对方当年维护保养的 %的毁约金; 正式中止合同前10天内,甲方另选维修保养单位并签订新的维修保养合同。
八. 不可抗力: 凡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范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损坏,双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双方均有责任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自动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双方主管部门或中山市消防局调解;调解不成,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部门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议解决。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和双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中山市消防局一份。
甲 方:(签章) 代 表:
乙 方:(签章)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养合同(篇7)
使用单位(甲方):__________
维X单位(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____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____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____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9)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
第四条____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________年 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____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____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 元 )总计:__________ 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半年内支付全部的合同金额。
(二)支付方式: □现金 □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七条____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半包维X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元以内的,由乙方提供。
第八条 乙方抢修服务热线: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
第九条 驻场: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__________ 。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电梯登记卡; (1
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
2)电梯维X单位年度自检报告;
(1
3)上年度的定期检验报告;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臵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9、对由于不按照电梯安全使用要求而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分钟)抵达现场;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1
1、每台电梯每15天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1
2、对电梯维护保养作业过程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____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保护法 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
电梯保养维护合同范本
(三)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一条龙服务规范化要求,为满足用户需要,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并更好的为用户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沙窝社区电梯维X合同。
电梯型号:
具体条款如下:
一、保养方式:
由乙方对本合同所指定的电梯及甲方所确认的服务条款进行可靠的维护、保养和优质服务。具体工作内容见电扶梯维X单。
二、服务内容:
1.每月定期两次上门保养并执行省质监局DB37722-文件所规定的检修作业。
2.正常工作时间内(8小时内)临时故障的应急服务。
3.非正常工作时间内临时故障的(24 小时内)应急服务。
4.重要日期的特别服务。故障发生后接通知快速到达现场。
三、本合同生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合同有效期年,期满后如甲乙双方要求延续,经协商后办理续订合同。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必须严格认真执行。如任何一方需要终止合同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借故终止合同。
四、合同款项及付款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保养电梯( )台,自( )年( )月( )日开始,( )年( )月( )日终止,共计( )个月。
2.保养费用:( ),年合计:( )。
3、结算办法:按季度支付。
第一次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二次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三次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四次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六、双方承担责任:
甲方责任:
1.机房温度应在5℃40℃间,动力电源符合电梯设计要求(7%)。
2.机房、厅门内外不得有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堆放。
3.人力所不能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坏、人为破坏等造成的停梯,其后果由责任方自负。
4、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电扶梯是正在、正常运行的、无故障的电扶梯。
5、甲方要按乙方技术人员的要求和产品使用说明书上的规定,正确操作和使用电梯。如违障操作,野蛮使用电梯,造成电梯故障(人为故障)维修工时费、配件材料费由甲方支付。乙方维修后再进行正常保养,否则乙方将终止其保养合同,后果甲方自负。
6、合同有效期内,电梯配件需要更换时,甲方另行支付配件费用,承担年检、限速器效验等费用。
7、甲方提供办公室一间,供乙方现场办公以及维修人员存放工具和资料等。乙方至少有一名驻场人员。
乙方责任:
1.指派合格的维修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配合电梯检验机构对所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定期检验。
2.因乙方维修不及时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保养人员,根据甲方电梯的使用情况,提醒甲方进行电梯大,中修,确保电梯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
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电梯操作工,进行正确操作使用培训。
5、乙方要按甲方电梯的使用情况,提前向甲方提供备用配件的材料单。避免因配件短缺造成长时间停梯。
6、乙方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在维护保养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保证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7、乙方保养人员的工作质量,由甲方监督,每次保养工作完成后,由甲方在保养单上签字认可。如对乙方工作人员的保养工作不满意,可直接填在保养单上,或打电话举报给公司经理处理。公司电话:138XXXX8694
七、其 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4.为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更好的为用户服务,我公司会不定时的用电话或上门征求用户意见,用户可对我公司人员及服务方式、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用户某些方面不满意时可直接投诉到我公司,我公司会妥善安排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养合同(篇8)
3.1、下列内容不属于本合同维护保养总价范围内,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或业主方先行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的前提下,乙方方可提供有偿服务。
3.1.1、由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服务的系统设备,因甲方或受小区业主委托进行装修的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故意或无意的人为损坏,或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可抗巨的原因,(包括雷击等)所导致的意外损坏或因乙方本身所无法控制的原因而造成系统设备损坏的,产生的所有维修费、设备费及材料费用。
3.1.2、各个系统的软硬件及升级换代(包括应甲方及业主的要求)和装修过程中而进行的各种整修或移位。
3.2、更换或增加设备费用如是甲方需要更换、添加产品、材料或产品维修的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先行收取产品、材料或维修费用。或双方另签署单项安装合同。
4.1.1、甲方应提供区内各系统平面图、设备清单及设备说明书各一套,并按各系统设备的使用说明中所载明的操作规范,合理、安全、正确地使用系统设备,避免出现人为障碍及事故。
4.1.2、甲方在系统设备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系统设备的故障或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断电停止系统设备的运行和使用,保护好现场,并通过维护保养热线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到达后,甲方值班人员有义务说明事故发生经过。
4.1.3、甲方在没有收到乙方书面许可之前,必需拒绝任何非乙方授权的人员对系统设备开展与系统维护保养或维修及更换有关的工作,若甲方擅自指定非乙方授权的人员对系统设备实施了维修保养工作,甲方应对该“弱电系统”设备的无法修复承担全部责任。
4.1.4、甲方应按乙方的维护保养作业内容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一切所必须的便利条件,并在乙方作业完毕当日由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出具的作业单回执上签字确认乙方的维护保养项目的竣工。
4.2.1、根据合同所约定的维护保养服务范围和定义为甲方提供系统设备的维护保养服务,如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因设备原因暂时无法解决,乙方需向甲方或业主提出解决方案,以达到最终解决问题。
4.2.2、乙方对维修过的“弱电系统”中的子设备负责三个月(120天)的免费保修期限,对更换上的新设备负责一年的免费保修期限。
4.2.3、由“弱电系统”损坏、失灵、断电及人为等任何原因造成的居民财产及生命安全或区内任何损失的,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4.2.4、每月向甲方报告乙方维护保养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在维护保养中已更换的设备、零部件的数量及费用清单等;并由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出具的设备运行清单上签字确认。
4.2.5、指导甲方操作人员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系统,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5.1、保养和维修服务时间:保养和维修服务时间按合同第2.3条中的定期服务执行,但特殊报修的情况下可应甲方的需要,在甲、业主或乙方的另行协商确定的服务时间内进行,但产生的额外人工费等所有费用由甲方或业主方承担(具体见3条款及其内含的价格)。
5.3、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对本合同的服务事项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但需结清维护保养等有关全部费用。
5.4、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七天内仍未收到甲方的应付款项,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合同项下的所有维护保养服务,直至到收到所有应收款项止。
5.5、本合同中所提名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的组成部分,双方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具有同等的效力。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及本合同结束后顺序三年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派驻的服务人员发生劳务关系。
本合同双方均应承诺信守合同义务,并认真履行合同,如双方发生争议且经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请其所在地的合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5.8、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增补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应,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磋商同意,甲方为确保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正常使用,委托乙方负责现有弱电智能化系统及周边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维护合约: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可选择续约或自然解除合约:
弱电系统设备定期保养、故障排除,维修保养清单见附件; 三、服务要求
1、乙方为保障甲方弱电系统的正常运转,乙方将指定技术人员为甲方服务。
2、乙方接到甲方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特殊情况除外)赶到甲方公司尽快排除故障;
3、当甲方系统故障需要更换时,乙方应以最低市场价提供配置,并负责安装;
4、乙方在合同期间内,定期(每月最少提供两次)上门进行保养维护及优化作业
5、若合同以外通知的特殊作业(如新增点位,新增布线)等由乙方另行报价。
6、乙方在维护过程中更换设备单次所需配件总价金额未超过100元由乙方负责支付,如在维护过程中更换设备配件单次金额超出100元由甲方另行支付。
四、维护费用:
甲方弱电系统需维护项目有:监控系统、会议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UPS系统、防雷系统,详细清单见附件;综合以上资讯,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维护费_(6500.00)陆仟伍佰元整_ __元,周期为12个月,共计 柒万捌仟园整(78000.00 ) 元。
五、支付方式:
维护费乙方按半年方式收取:合同签订后十天内支付总款项的50%即(36000.00元)叁万陆仟元整 元合同到期后十天内支付总款项的50%即 (36000.00元)叁万陆仟元。
1、硬件或软件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通知已方。
2、甲方不得随意拆卸及改变设备的其他连接,不得由第三方介入本合同内的服务;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服务过程当中提供违法服务;
4、维护过程中,甲方有重要数据需要保存或处理,应先告之乙方,否则乙方因不知情造成重要数据丢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但乙方应尽力为甲方损失的数据或设备进行维修或恢复;如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或数据损坏应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恢复,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在维护过程中为甲方的商业数据保密,不可泄露第三方知道;
2、乙方在维护过程中需满足甲方的正当要求,保障弱电系统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取消。单方面解除或变更本合同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养合同(篇9)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绍兴市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绍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许可证号码: 单位负责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电梯安全管理员: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年 月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对象:
甲方委托乙方对于 年 月安装,位于的(建筑物名称) 内的共计 台电梯.扶梯实施有偿保养服务。
二、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_ _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_ 保养服务。
三、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形式和乙方服务内容及责任,甲方应支付电梯保养费用:
四、费用支付方式:
1、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3、乙方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按规定时间支付费用时,须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4、其他费用支付:若甲方的电梯需要更换部件时,甲方在更换前支付零部件购置费用.
五、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为确保电梯正常运行,乙方在本地设立电梯维保中心,对甲方使用中的电梯实行24小时跟踪服务。
2、乙方维保人员在服务时间内应遵守甲方单位有关规章制度。
3、每月(周,按《电梯运转记录》或《自动扶梯运转记录》单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查、检查、润滑、清洁等维护保养工作,并保留记录备案。
4、维保期间,由于乙方维保人员在工作粗心所损坏的零部件均由乙方负责并免费调换(其它人为损坏因素除外)。
5、甲方向乙方所购备品备件,乙方提供送货上门服务。
6、在维保保养期内,若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电梯标准而需对电梯进行改造或甲方需要增加电梯的功能,如改变停层站序时,双方另外签订修理合同。
7、乙方配合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对电梯实施年检,并对整改项目进行整改,所发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因维护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所发生的材料费由有乙方负责
8、保养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其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9、如电梯发生故障,甲方应停止使用,同时保持现状并通知乙方检修。如电梯内关人维修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一般故障在90分钟内赶到现场,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因甲方执意使用致使原因无法查究,甚至发生意外,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10.维保单位应协助使用单位建立电梯应急救援方案及管理责任人。
11、因甲方管理不善或其他土建问题如井道进水、渗水„„等原因造成的损坏,均由甲方负责,若严重影响电梯安全运行,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并实施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12、甲方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专人对乙方维保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并在《电梯运转记录》上签字确认。
13、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维保时间,并配合做好维保现场的安全工作。
14、为确保整机性能和安全,甲方须使用乙方提供的或乙方认可的备品备件。
15、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国家规定大修年限到期,所发生的修理费由甲方承担。 六、其他约定:
1、一方欲终止保养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叁份。
保养合同(篇10)
第一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是关于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向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提供电脑系统维护及保养服务的合同。
乙方须确保甲方现有电脑系统高效、稳定的运行。
1.《系统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
经甲方及乙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列有将由乙方提供服务的软、硬件设备的品牌,配置,序列号,保修期等内容的清单。在合同执行前,乙方将对甲方提供的《系统设备清单》中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测。
2.合同设备或设备
2.1.《系统设备清单》中列及的设备或配件。
2.2. 乙方仅对合同设备提供服务。
3.故障设备
已被乙方接受的发生故障的合同设备。
4.标准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____am-____pm(北京时间),中国大陆的公共节假日除外。
5.标准响应时间
从乙方确认并接受了甲方的现场服务请求至乙方人员到达服务地点所需的最长时间:
6.标准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1. 系统升级及更新咨询;
2. 定期检测及保养;
3. 硬件更新升级的安装配置;
4. 数据迁移及恢复;
5. 病毒检测及清除;
6. 操作系统故障检测及排除;
7. 系统设备更换时操作系统重新安装与调试;
8. 网络硬件设备的检测;
9. 系统连接检查;
10. 接通internet网的调试;
11. 设备移机;
12. 打印机等外围设备驱动程序安装维护。
第二条 维护方式
1. 定期上门维护
乙方对甲方的电脑系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维护包括系统优化、硬盘整理杀病毒及机箱内灰尘清除等工作。
2. 随机故障处理
2.1.电话支持
乙方通过服务电话对甲方的故障设备做出基本故障判定、故障排除、操作指导的服务。电话支持并不能排除所有的故障。
2.2. 现场服务
当乙方在断定无法只通过电话支持来排除故障设备的故障时,将根据合同条款中的有关规定指派工程师在标准服务时间里到达服务现场服务。
第三条 合同不涉及的服务
1.系统设备清单所列之外的设备。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
3.在甲方不允许乙方进出入的场所才能完成的服务。
4.乙方所承诺提供服务地点以外的地方。
5.任何由于可证明的产品(软件、硬件)自身的固有缺陷而引起的软、硬件故障或错误。
6.除microsoft所开发操作系统(如dos、win3x、win9x、winnt、winXX、winxp等)以外的所有其他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
第四条 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洪水,战争暴力或其他类似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引起的事故,使双方不能及时履行各自责任,双方均不对此承担责任。但双方可因此延迟履行本合同。
第五条 保密
在事先未得到一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另一方不得单方面将注有“机密”或类似字样的文件资料或无类似字样但具有保密性的文件资料内容透露给任何人。但本条款不包括众所周知和明显价值不高的信息资料。双方应保证其职员对有关信息资料有保密意识。如果乙方指定的转包商承诺遵守本条款,乙方可向该转包商透露机密内容。保密期限将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
第六条维护费用
甲方支付乙方维护费人民币:____元/月(人民币____元/月),合计____元/年(人民币____元/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合同期限
本维护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到期后经双方认可,可再续约。
第八条 仲裁和法律
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端应遵循中国法律,按照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代表: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养合同(篇11)
合同名称: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合同分送单位: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电动起重机检查、维护、保养、修理项目
合 同 书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本着平等、公平、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1.本公司生产区域内的129台电动单、双梁式起重机(含电动葫芦及启闭机、抓斗吊,不含移动式起重机)的正常检查、维护、保养、修理工作。
2.本合同指的修理指的是小型修理,不包含起重机的大型修理、改造等项目。起重机的大型修理另签合同。
二、服务内容和标准
1.乙方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桥式起重机检修技术规范》、《桥式起重机的计划检修与维护保养》,《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起重机设计规范》、《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程》按照*有限公司桥式起重机维护保养检查卡(详见技术协议)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使全公司起重机械的各项性能指标保持在标准范围内,并保证正常生产需要。
2.乙方必须有专人在本厂驻守并进行起重机的日常例行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并使起重机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本公司检修要求,并及时参与起重机事故应急处理,保证发标方安全。。
3.乙方负责按照发包方要求年检消缺(严格执行*公司缺陷管理制度)工作,并保证甲方全公司起重机械全部通过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
4.按照特种设备相关规定,维保公司对起重机要做好每日、半月、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按照起重机使用的时间和设备情况对部件及时提出维修或更换,若不及时提出导致的事故,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每半年度应对全厂所有的起重机电机测一次绝缘,并做好记录备查。
5.乙方只负责正常维护、保养、维修、对于我公司内起重机械更换零配件、材料费(100元以上)另计,且由甲方承担,但零配件及材料的更换需经发包方审查同意后,方能施工,当乙方提供材料时,按当前市场销售价九折向甲方提供配件并按时送货上门,更换的材料保质期为一年,一年之内非人为损坏的,由乙方免费更换,维护保养起重机所需的检修架子由发包方承担。
6.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方案中的具体承诺。
保养合同(篇12)
为规范双方行业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自愿、公平、公正、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 年 月日订立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二、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由甲方填制车辆送厂维修通知单,需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甲方通知单上须注明送修项目和司机姓名。乙方按照车辆送厂修理通知单上指定的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维修,若通知单上托修项目与车辆实际故障问题不相符,由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经确认后乙方才能维修。
三、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有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需要延后交车日期,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增报维修项目由乙方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确认后,乙方才能维修。
四、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维修项目费用清单(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对于维修车辆的原材料使用问题,乙方向甲方提供解释说明,原则上必须使用原厂配件。
五、乙方按照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技术标准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维修质量,乙方验收车辆合格后,司机在销售单上签字认可,车辆方可出厂,
六、乙方对甲方车辆在进厂前,要对车辆外观及随车附件进行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通报,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车辆的碰损,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对其车辆维修部位在北京市维修行业规定的质保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予以免费维修,但若是因为司机本人使用不当造成的维修部位损坏,乙方不予以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向甲方提供城区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提示服务,检查检测服务和及时抢修服务。
九、乙方在与甲方结算维修费用时,由乙方想甲方提供维修项目工时费用和材料明细表作为核算依据,双方核对无误后定期结算,结清支付乙方。
十、车辆维修保养地点:
十一、关于车辆和牌证的管理:乙方应对甲方送修的车辆和车牌证加强管理,不得私自使用和借给他人使用。如果因乙方造成影响和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上交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生效。
十四、合同日期: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合同期为一年。
十五、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保养合同优选8篇
在人们法律意识普遍增强的今天,相信大多数人的生活当中离不开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合作者的主要权利,如何写出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保养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限协商,由乙方为甲方业主提供家庭空调清洗、维修、保养服务,本着互利的基本原则,特制定本协议。
一、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个月,即从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二、乙方为甲方所辖小区的特约服务公司且为唯一特约服务公司。
三、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有空调清洗、保养、维修需求的小区用户的信息,并由甲方全面负责与小区用户的接洽与联系工作;
2、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具备监督权与安排权;
3、甲方可与乙方协商,双方合作在小区内做宣传活动,宣传活动的内容仅包括张贴通告;
4、甲方免费给乙方摆放资料和派单;
5、将按照乙方要求解释服务内容,并遵守乙方规定的服务价格。
四、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相关小区业主空调清洗、维修的服务,并承诺解决相关的问题;
2、乙方在与小区业主接触过程中可以乙方公司及与甲方合作公司名义进行。
3、乙方承诺乙方的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均着装整洁,并配戴工作卡;
4、乙方向业主提供服务费用收据或发票;
5、乙方不能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与甲方业主联系;
6、乙方须按照甲方通知时间(或下单时间)安排员工准时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员工陪同到业主家中,进行家庭空调清洗、维修服务。乙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可靠,并提供产品质量检验证书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7、乙方承诺所有由甲方提供的小区业主,发生的每次清洗、维修服务收益,均向甲方缴纳收益分配,无论是每一次由甲方介绍的客户,还是此业主以后直接找到乙方。
8、乙方承诺,对于已经维修服务过的客户,乙方保修期为一个月。仅为清洗空调客户,没有保修期,但乙方同样有售后服务责任;
9、在服务过程中,乙方员工与甲方业主发生纠纷,或对甲方业主造成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面负责并赔偿相关损失;
五、违约责任:
1、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保证不从事有损合作双方利益的行为,否则视作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合作关系和向违约方索赔;
2、在合作期间,若由于乙方服务水平低下,导致甲方业主屡次投诉,损坏甲方形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六、结算方式:每月30日结算一次(节假日顺延),乙方付给甲方当月实际服务费总额xx%作为管理费;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双方在执行该协议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
十、其他:
1、甲方接到住户空调清洗、维修需求后,向乙方传真《派工单》,乙方持此派工单直接到住户家中,由住户确认后提供服务,服务完毕后
乙方交此《派工单》于甲方,由甲方存档;
2、若住户直接与乙方联系的,乙方需到甲方办公室领取《派工单》,填妥后持此《派工单》到住户家中,经住户确认后提供服务,服务完
毕后交此《派工单》于甲方,由甲方存档;
附件: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服务内容、乙方服务价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甲方:乙方:
(公章) (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保养合同 篇2
甲方:大连市甘井子区都市阳光商务酒店
乙方:郑州凌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大庄分公司
甲方现正式委托乙方承担 大连甘井子区阳光商务酒店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本合同如下协议:
一、 保养地点:
大连市甘井子区虹港路101号
二、 维保造价及付款方式:
1.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费:
本合同维护保养费用全年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保养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a) 乙方工作人员工资及各种保险、税金、劳保及补贴。
b) 消防系统维护费。
c) 乙方负责向政府及相关部门交纳各种税项及行业管理费等(不包括日后政府改变所发生之相关费用)。
d) 乙方的管理费及利润。
e) 乙方工作人员的培训费、会议费及交通费等。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付乙方维保总价的问题付清剩余的50%。
三、保养范围:酒店内消防系统的维护及保养:
1. 消防主系统: a.消防自动报警系统;b.消防栓系统;c.喷洒系统。
2. 受消防报警联动控制的系统:a.防排烟系统;b. .消防栓系统;c. 喷洒系统.
以上消防主系统之维保工作,由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主机至现场各未端控制或监视模块,但不含未端模块内干接点以后之非消防其它专业设备。
3. 在维护、保养期内,乙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2名(消防电技工1人、消防水技工1人)
根据甲方所提供之相关工作指引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处理日常维护工作,并须提供技术人员,做每年2次消防联动测试工作。
四、 保养起止时间:
从 20xx 年 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
五、各项具体维护及保养工作包括:
(一)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主机维护
1.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主机维护;
2. 主机报警功能测试;
3. 主机联网功能测试;
4. 显示器点对点报警动作测试;
5. 检测及调整消防电源电压、蓄电池容量、蓄电池充放电试验;
6. 主机与图文终端接收事件界面模块检测;
7. 各主机试灯及消音按钮维护测试;
8. 主机与消防中文图文终端系统及打印功能点对点测试;
9. 消防自动报警主机厂家软件免费升级;
10. 报警及图文软件、硬件測试及维护;
11. 报警主机对打印机各功能测试及更换打印机色带(打印机色带由甲方提供);
12. 主机及联动柜内除尘;
13. 各楼层报警复示盘报警点灯测试;
14. 复示盘除尘测试。
(二)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维护及测试
1. 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对监视模块及控制模块讯号测试;
2. 消防水泵、喷淋水泵及、防、排烟风机、广播、电梯、等相关设备联动模块联动自动功能测试;
3. 防、排烟风机及防、排烟阀联动介面动作测试(防、排烟风机及防、排烟阀之监视/控制模块动作测试及在消防中控室联动柜进行手动或使用主机远程强迫输出控制测试);
4. 室内消火栓系统及水泵联动介面动作测试(分段闸阀、警铃、手碎按钮及水泵联动);
5. 喷淋系统及水泵联动界面动作(喷淋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信号闸阀、监视模块及相关水泵联动);
6. 消防广播联动动作(探头及相关设备报警后,消防联动柜与广播系统对应楼层分层广播联动测试);
7. 强切联动动作(探头及相关设备报警后,对应楼层非消防电源联动测试);
8. 卷帘门联动动作(探头及相关设备报警后,对应楼层区域卷帘门模块联动测试);
9. 消防中控室消防联动柜测试维修(联动柜内每季度检查指示灯、电流/电压、内部控制线路、联动介面等功能测试及联动柜内除尘工作);
10. 全年100%烟感、温感报警探测器报警动作测试(全年共分两次各进行50%探头测试);
11. 消防电话系统测试维修。
(三) 消防水泵维护及测试:
1. 控制柜线路及指示灯等相关设备进行功能测试工作;
2. 消防栓、喷淋水泵中控室至现场远程起动维护测试;
3. 消防联动柜手动、自动联动功能(中控室消防联动设备及现场设备);
4. 消防水系统(包括:喷淋系统、消防 拴系统、水幕系统)压力检查、末端放水装置、水力警钟、压力开关、信号蝶阀等功能测试维修,参见工作指引进行测试维修工作;
5. 消防栓、喷淋水泵定期手动盘车检查,定期打黄油;
6. 消防栓、喷淋水泵定时检查及记录水压。
六、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安排相关技术人员配合乙方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工作
2. 在进行有关的维修保养时,甲方可委派相关专业人员协助共同进行。
3. 在维修保养过程中乙方如需在高空工作,甲方需提供高空工作台或脚手架等设备。
4. 在消防大队检查、消防检测站检测过程中甲方负责提供相关之文件。
5. 在保养合同期内,甲方需提供乙方一间设有电源及照明之房间,用于维修/测试、存放备件及工具之用,电费由乙方负责。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保证所维保的甲方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消防部门之技术规范要求,并每年依据消
防法规要求,会同消防检测部门完成相关之检测工作,消防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负责日常对消防部门沟通工作。
3. 乙方负责提供免费日夜紧急电召维修服务,维保人员在晚间以及节假日接到甲方通知
后,应在12小时内到位,若出现紧急情况,则须2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在最短时间内使系统恢复正常工作,如果半小时内未到达(恶劣天气及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除外),则扣除当月保养费总额1%-3%。
4. 每年定期对所维护保养的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测,并每季度乙方提交相关技术报告给甲方。
5. 消防部门检查时如提出维保单位资质等有关问题,乙方需向消防部门作出合理的、消防部门认同的解释。
6. 乙方工作人员在维保中因疏忽而造成的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包括因此造成的损失。
7. 乙方工作人员之保险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须自行负责其员工的意外事故赔偿责任,在日常维保工作中所发生之乙方工作人员人身伤亡,甲方不需负任何责任。
8. 在维保过程中,如发现消防自动报警线路故障,乙方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工程人员的配合下完成该线路故障修复工作,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相关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线路故障的,乙方应无偿修复;如因第三者造成的线路故障,乙方之维修工作为有偿服务,按市场价格收取合理之维修费用,甲方需协助乙方向第三者收取相关之费用。
9. 在维保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损坏,乙方须提供书面报告及报价与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再实施更换,更换后由甲方签字确认,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所更换之设备将获12个月质量保修期,并负责后续之免费调试工作。
10. 若遇甲方区域需修改图文软件工作,在不改变使用功能并更改探头数量在10个以内的情况下,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费用。另外,若租户或小业主因装修、改造需增加设备或修改软件工作,则乙方为有偿服务。
11. 乙方应负责每季度对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控制柜及指示灯等相关设施进行功能测试及柜内除尘工作,如在日常维保工作中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会同甲方工程人员及时修复所存在的问题,更换零配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12. 在维保期内若遇探头灵敏度降低,乙方应负责日常清理光电烟温复合探头内尘土,提高探头灵敏度。如遇必须清洗之探头,乙方会及时通知甲方,待征得甲方同意后再将需清洗探头交给专业清洗厂家清洗,并提供备用探头于甲方替换需清洗的探头,数量不超过10个。探头清洗费用由甲方承担。
13.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履行应付之责任,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除乙方当月维保合同的3%直至100%,如乙方工作人员违反甲方有关规定或工作技能未能达到维保工作之要求、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维保人员。
七、 仲裁、起诉:
1. 的法院起诉。
2. 如果连续 10 个工作日或累计 1 个月未达到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八、 其他事项:
1. 合同期满如欲续签,保养费用由双方另议。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友好协商解决。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均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甲方:大连市甘井子区都市阳光 乙方:郑州凌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酒店 大庄分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保养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有关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及消防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修保养及消防检测合同,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名称:综合服务楼
二、维修保养范围:
综合服务楼消防维保范围包括地下三层至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
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相关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消防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3、防、排烟消防联动系统;4、防火卷帘门消防联动系统和电梯迫降系统;5、消防通信和消防广播设施;室外消火栓系统。
三、检修标准:依照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进行。
四、维修保养期限:
自201 年4月22日起至20 年4月21日止。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双方可协调延长合同。
五、维修保养方案:
详见附件一《消防维修保养方案》。
六、维修保养及消防检测费用:
详见附件二《消防维护保养合同费用表》
七、甲方责任:
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管理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具有专业的技术和消防常识。
1.甲方为乙方的维修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
2.甲方派专人陪同并配合乙方测试及检测的全过程。
3.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沟通和处理相关问题。
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有监督和指导权。
5.甲方指派专职消防值班人员负责消防设备的日常操作管理,出现问题应及时应急处理,并负责通知乙方进行维修处置。
6.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叁日内不予改正,甲方有权自行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承担。
八、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上述建筑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乙方每季度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并保障维保系统正常使用。
3.乙方每季度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四次)每次测试25%。,水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两次)每次测试50%。
4.每次测试前,乙方向甲方报送测试维修计划,以便甲方安排工作;测试后,提供《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此报告书一式两份,经双方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5.每次设备维修保养结束后,由乙方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甲方予以签字确认后存档。
6.如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甲方;如发生火情,立即处理火情的同时30分钟内通知甲方。
7.在消防系统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排除,如不能修复,则向甲方单位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改善意见,如遇紧急情况时,维护方应在四小时内到达现场。
8.对故障零部件易损易坏的,确需更换的,向甲方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予以证明。
9.配合检测公司按照消防规范要求对消防系统进行消防检测。
10.提供消防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单位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制定消防应急预案;配合甲方进行消防演习以及消防联动试验。
九、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元)。
2.合同后签订后按季度进行付款,在第一个维修保养季度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元整),在第二、三、四个维修保养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 )。
3.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合同。
4.以上合同价款不含探测器清洗及设备更换费用,如发生按附件三中价格执行,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十、违约责任:
1.当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当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壹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十三、本合同附件一:消防维修保养方案、附件二:消防维护保养合同费用表、附件三:消防系统维保的补充报价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保养合同 篇4
建筑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建筑名称:
二、维修保养范围:乙方负责下列第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技术服务。
1、消防供配电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供水设施;
4、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泡沫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8、防排烟系统;
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0、应急广播系统;
11、消防专用电话;
12、防火分隔设施;
13、消防电梯;
14、细水雾灭火系统;
15、干粉灭火系统;
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7、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18、灭火器;
19、其他建筑消防设施:
三、维修保养期限: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核查乙方维修保养机构资质证书和现场维修保养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2、按规定配备值班和管理人员,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
3、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并及时通知乙方修复。
4、根据需要及时组织更换建筑消防设施配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5、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甲方应当明确是否继续与乙方签订维保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2、根据维修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维修保养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2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3、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
4、每年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测试。年度检查测试报告应当按规定送达甲方。
5、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甲方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
6、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保障消防设施能够在紧急状态下发挥作用;对故障零部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7、对甲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六、维保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导致未发现设施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通知乙方修复,擅自违规操作造成故障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维修保养、检查测试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2、向法院起诉。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郝井波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开户银行:
账 号:
年 日电 话:传 真:邮 编:开户银行:账 号:年
日月 月
保养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为规范叉车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叉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叉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和小修、中修、以及其它有关叉车的维修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料。
5、“乙方”系指提供叉车定点维修服务的叉车维修厂家。
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二、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和其他有关叉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三、送修手续
1.甲方车辆发生故障时,可以用电话、来人等各种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获取求援信息
后,应在3个小时内派维修人员进行抢修。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除外(特殊原因应提前通知甲方)。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4.乙方负责为甲方车辆提供档案,并及时做好质量跟踪服务,对甲方的车辆到期需维修或保养得项目,提前告知,协助甲方做出合理安排。
四、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省车辆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叉车维修企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1、 维修费用计算公式:总金额=工时数额*工时单价+材料费+外加工费等其他费用。
2、 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 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五、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车辆维修结束后,乙方须填写“维修结算单”,甲方经办人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
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甲方对维修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
服的答复,甲方可报清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六、结算方式
1、 本合同以支票(人民币)结算。
2、 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 正式修理增值税发票;
(2) 有甲方负责人签字的“车辆维修单”;
(3) 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3、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乙方在每三个月月末2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汇总表)和发票交至甲方,甲方于次月10日前交付相应款项;或维修费超过贰万元时,乙方也须在当月25日前将所需单据、发票交甲方,甲方于次月10日前交付相应款项。乙方拒不提交相关单据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七、质量保证(在甲方严格按规定使用下,非人为造成的原因)
1、 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国家行业标准中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2、 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故障,由乙方全部负责。
3、 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在甲方按行业标准正确使用情况下,电路维修质保15天,机械维修质保三个月)。
4、 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有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其他产品或拆车件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
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损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发生的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不可抗力
1、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件事件包括:战争、严重水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在尽快以书面形式或其它可靠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乙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部首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对可以修复使用而采取更换方式进行维修的`(如果甲方同意更换或要求更换的情况下除外),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次所有维修费用,发现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对甲方车量进行维修服务的,甲方有权拒付该次所有维修费用,发现两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每次承担违约金 元。乙方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对甲方车辆进行维修,导致甲方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并由此发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3、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第2、3款规定,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甲方有权拒付该次维修费用。
4、甲方车辆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应保证甲方车辆的安全,乙方工作人员除为维修必要外不得使用甲方车辆,如甲方车辆在维修期间所发生的损害,乙方予以赔偿。
十、争议解决
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
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十一、合同的有效期为两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应在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偿协议。
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保养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为向用户提供良好的电梯保养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保养电梯数量、价款:
二、保养起止时间: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如双方同意,可继续续签。
三、保养范围、内容及要求:
1.保养合同期内,乙方派出保养人员每月贰次定期对甲方上述的电梯进行保养。做好逐台电梯保养记录取,建档备查。保养的范围、内容按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的规定执行。
2.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通知后30分钟内派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乙方提供保养的导轨润滑油料。
4.如有必要更换上述第3点以外的电梯零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按维修项目的标准收费,零件由乙方优先供应。
四、付款方法:甲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天之内支付合同金额50%,余额在本合同执行半年7日内付清。
付款方式:汇款或现金支付。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需定期清理轿厢底板、踏板、井底及机房。如井房遇水淹时,应及时排除并采取措施预防漏水或渗水。如甲方请求时,乙方给予技术指导。
2.机房温度应保持在5℃至40℃之间。
3.机房、厅门内外不得有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堆放。
4、若甲方委托第三方保养或许可其他人员对电梯施行任何工作,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5.其他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部提供的电梯使用和管理办法执行。
乙方责任:
1.在保养期间内,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定期对电梯设备的对应项目进行部件的润滑、调整、检查,维持甲方电梯安全运行。
2、乙方负责派出符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的专业保养作业人员,并负责自备保养作业所需的专业工具。
3.每次保养工作完成后,由乙方保养人员向甲方提供"电梯保养维修报告书"并由甲方签认;如乙方保养人员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保养项目进行保养,或违反甲方的有关制度,甲方应通知乙方;因保养不良造成甲方的电梯故障,乙方应负责修复。
4.乙方负责每三个月向甲方提供一份电梯运行状态汇总报告和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
5.乙方在检查电梯时,如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提出维修项目、更换预定期限及其费用,在征询甲方同意后方可工作。甲方有责任决定工程接受与否,否则因上述延误而导致电梯及任何性质索赔,乙方概不负责。因使用方法不当造成电梯损坏,需进行维修等,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6.负责向甲方提供统一、全天24小时服务热线053XXXX7876,快速受理甲方的故障申报。
六、免除责任的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非乙方配套的产品装置而造成电梯故障、事故与乙方责任无关。
3.因甲方使用不当、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发生意外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电梯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电梯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3.甲方逾期付款并经乙方书面催收仍不支付时,乙方有权暂时终止和约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和保留追收已发生的维修费用的权利。
4.甲方逾期付款或乙方未按时完成保养工作,使对方的工作被迫中止并造成损失的,以保养费总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八、协商、诉讼: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合作态度共同协商,必要时可以另外签定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金额未含国家规定的各种检测费用。
2.合同期满需延长保养期费用由双方另议。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保养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一、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拥有的打印机维护事宜,订立本合同
1、购买重庆互创的办公设备耗材,可享受打印机免费维护保养、维修(维修配件除外)
2、不能自行在外购买本合同维护保养、维修以内的打印机办公耗材(如有购买本合同以内打印机办公耗材,不予维修、保养维护)
3、附加费用:如甲方的打印机因硬件故障需要更换相应硬件设备时,则乙方向甲方另外收取相应硬件设备的全部费用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到年 月 日止
三、维护及服务内容
专业人员为您提供的清洁保养服务,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使用产品,提高系统性能,延长使用寿命,清洁保养服务包括:
1、检查外部设备场地环境
2、检查打印机的打印记录及错误记录
3、检查打印机设置是否正确合理
4、打印机硬件清洁正常每一个月一次
5、运行诊断程序测试各部分子系统(如进纸系统、电器系统等)
6、清洁保养服务技术指导和建议
7、打印机故障维修
四、响应时间
1、即时电话诊断
用户可以在乙方办公时间内,通过乙方的支持热线(000000000000、000000000000)联络乙方专业工作师即时作电话诊断,深度咨询并解决问题
2、现场服务
用户在乙方办公内,当电话诊断不能解决问题时,乙方将安排专业工程师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五、维护的打印机设备
六、争议处理
1、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依照本合同并本着相互理解,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2、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照章执行
3、当甲乙双方均承认阅读过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双方的所有协议与约定的全部记载,未经双方当面书面修好,任何一方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建议对本合同进行变更
七、乙方下列情况不负责任
1、其它特殊情况,如火灾,水灾,地震以及在客户搬运等过程中造成的损害。
2、自选拆卸,维修的损害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
甲 方: 地 址:电 话: 传 真:
代 表:
(盖章)
乙 方: 地 址:电 话: 传 真:
代 表:
(盖章)
保养合同 篇8
1.甲方的责任
1.1甲方将对乙方拥有的________车提供每季度的定期上门保养服务。每台车每年(或每_____小时)保养4次。
1.2完成每次保养服务之后,____________将向乙方提供一份________车况报告,其中包括建议采取的措施。
1.3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每年一次免费的日常检查培训。
1.4_________________车平均使用寿命为_________年(_________小时),视各行业的设备使用年限标准而不同。
1.5________________车的质保期为_________小时或一年,保修期内,提供四次免费保养。
2.乙方的责任
2.1甲方将提供________________,保养所需易损件需另行购买。
2.2乙方应填写简短报告,并将其传真给_____________办事处,以便_____________安排保养及维修工作。
2.3乙方将在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付给甲方保养及其它服务或维修费用。
2.4乙方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将叉车提供给甲方维修人员做保养。否则须向甲方维修人员付等候费每小时_________元。
3.服务费
3.1每台________车每年四(4)次定期保养服务,收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即RMB_______/次/每台车)。交通费免收。
3.2其它不在保修期限内的维修或故障修理的费用为每小时____________元,另收配件费。
3.3结算方式:每完成一次结算一次。
4.合同期限
此合同期限为12个月,从自货物到达到货买方工厂并调试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或_________工时后(产品使用期之较短者为产品的保修期)算起。
5.更新或终止
5.1合同期满后,双方将回顾合同的条款条件及执行情况,以决定是否更新或终止。
5.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以解决冲突或争执,任何一方都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另一方以终止合同。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