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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

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劳动仲裁,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申请人自己撤诉的,之后申请人在仲裁时效之内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号令,二○○九年一月一日)

第三十八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

代表人一:_________________出生: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二:_________________出生: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三:_________________出生: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四:_________________出生: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五:_________________出生: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_________________(详见附件—仲裁请求及相关明细表)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

一、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技巧有哪些?

1、先了解案情,确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即找到被申请人。现在有些单位让劳动者签订空白合同,一旦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就很难确定用人或用工单位。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社保明细、工作牌(证)等来确认被申请人。

2、确定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是区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有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

3、写好《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般格式是申请人的姓名和住址等、被申请人的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和地址等具体信息。

4、准备证据,可以把《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明细等书面材料准备好,如果有录音可以刻成光盘等

5、把《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和相关的证据材料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准备一式三份,交两份给劳动争议仲裁委,自己留一份(如果是劳务派遣,需要一式四份)。

6、劳动争议仲裁委在收到材料后,会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会通知劳动者。如果受理,会把开庭时间一并通知。

二、申请劳动仲裁所需资料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用蓝黑或者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及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地等);如果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5、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三、劳动仲裁的程序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

仲裁科工作职能及工作总结

仲裁科的工作职能为,综合管理全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和政策,规划全区劳动人事调解仲裁体系,推进仲裁工作和队伍规范化建设,负责全区专、兼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年度培训和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劳动人事争议预防机制,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鉴证服务;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处理区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仲裁科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严格办案程序,加大调解力度,自2012年至今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9起,结案96起,结案率为97%。在结案的97起案件中,调解结案及经调解后当事人撤诉案件共38起,调解结案率为38%,同比去年上升8%,进一步缓解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对立情绪及引发其他连锁反应的可能,将双方由针锋相对、互不相让化解为互谅互让、握手言和。为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仲裁科在区一乡两镇六个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在辖区40余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将部分调解员送至省厅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调解知识。基本完成了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处理网络的建设,并加强了调解员工作能力,()为进一步预防劳动争议发生,及时、主动化解劳动纠纷,构建辖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近两年来,仲裁科共为60余家企业5000余份新签、续签劳动合同提供了鉴证服务,纠正了含有违法无效条款的劳动合同900余份,并向相关企业出具了《劳动合同鉴证意见、建议书》,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加强企业规章制度建设,避免因企业的一些不当用工行为和规章制度的不健全而引发劳动争议。

及时调解、处理信访件及12345热线回复10余起,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沟通协调,化解矛盾,避免了当事人进入仲裁、诉讼程序。

●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


劳动仲裁律师是一项极具挑战和奉献的职业,他们的工作涉及到劳动纠纷的解决和员工权益的捍卫。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介绍劳动仲裁律师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并分享一些成功解决劳动纠纷的案例。


一、工作内容与职责:


作为劳动仲裁律师,工作的核心内容就是帮助客户解决劳动纠纷。他们需要具备广泛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以下是劳动仲裁律师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


1. 法律咨询和案件筛选:劳动仲裁律师需要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包括雇佣合同、劳动关系、劳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问题。他们会对每个案件进行评估和筛选,判断纠纷的可行性和可能的结果。


2. 代理诉讼和仲裁:一旦接受案件,劳动仲裁律师将代表客户出庭参加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审理过程。他们需要准备诉讼材料、进行证据收集和整理,并代表客户辩护和抗辩。


3. 谈判和调解:劳动仲裁律师还需要与对方律师、雇主或雇员进行谈判和调解,以寻求双方的和解和妥协。他们会以客户的利益为出发点,协助客户达成公平和合理的协议。


4. 案件管理和进度控制:劳动仲裁律师需要有效管理多个案件,并掌握案件的进度和时间节点。他们需对案件进行必要的调查和研究,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和时间计划,以保证案件能够顺利进行。


5. 薪资保障和权益捍卫:劳动仲裁律师的最终目标是保障员工的薪资、福利和权益。他们会为客户争取合理的赔偿和补偿,并监督雇主履行劳动关系的法定义务。


二、成功案例:


以下是一些劳动仲裁律师成功解决劳动纠纷的案例:


1. 非法解雇案:


劳动仲裁律师代理一名员工提起非法解雇的诉讼,通过收集证据和提供法律支持,最终使雇主赔偿了员工的损失并恢复了其职位。


2. 薪资争议案:


劳动仲裁律师代表一群工人发起对雇主的薪资争议诉讼,通过谈判和各种法律途径,成功为工人争取到应有的薪资,并迫使雇主改善工作条件。


3. 遣散费纠纷案:


劳动仲裁律师为一名被辞退员工代理诉讼,成功争取到合理的遣散费并保障其其他权益。


这些成功案例展示了劳动仲裁律师在维护员工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平衡方面的重要作用。



劳动仲裁律师是为劳动者捍卫权益的英雄。他们在解决劳动纠纷、追求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和谈判,他们为员工争取到应有的权益和合理的赔偿。劳动仲裁律师的工作是一项重要且具有挑战性的职业,他们以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劳动者提供宝贵的法律援助。

●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

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劳动仲裁裁决后,当事人不能再以同一事实再申请劳动仲裁,否则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后,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双方依法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超过仲裁时效法院是否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当事人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起民事诉讼,已经丧失了诉权,裁决书已经方式法律效力,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裁决书确有错误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纠正。也可以在执行程序中,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之后可以起诉,也可以申请重新仲裁。

劳动争议案件超过仲裁时效即丧失胜诉权。就劳动争议案件而言,只要当事人申请了仲裁,仲裁裁决书送达后15天内向法院起诉,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不应当通知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

如果劳动争议案件超过了仲裁时效,仲裁委裁定不予受理,而法院以其未超过诉讼时效受理,并对其实体进行了裁决,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2条对仲裁时效为60天的规定就失去了意义,劳动争议仲裁也就形同虚设。所以,劳动争议案件超过了仲裁时效即丧失了胜诉权。

劳动争议仲裁是多久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于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关仲裁时效和起诉的规定及适用《劳动法》。

《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


劳动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劳动关系中维护员工权益的问题也经常出现。当劳动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劳动仲裁成为一种常见的解决方式。本文将就“劳动仲裁通知”这一话题详细、具体且生动地进行阐述。通过明确劳动仲裁流程、案件类型、仲裁结果等方面的信息,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劳动仲裁事宜。


劳动仲裁通知通常是由仲裁委员会或劳动监察机构向纠纷一方发出的正式函件。这种通知的目的是告知当事人,他们所参与的劳动纠纷已被受理,并将进入劳动仲裁程序。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案件的基本信息、仲裁机构的名称和地址、相关法律法规、申诉期限、应当提交的证据、仲裁费用等。通过这种形式的通知,被告方得以了解到他们所面临的劳动纠纷案件的详情以及需要做出的相应回应。


劳动仲裁通知的语言应当准确、明了,并体现书面通知的正式性。通常,符合仲裁条件的劳动纠纷才会得到受理。这些条件通常包括劳动关系存在、劳动争议不得存在明显争议事实等。通知中会详细列出一系列劳动争议类型,例如劳动报酬、劳动合同解除、工伤认定、社会保险待遇等。通知将详细解释各种争议类型所需的材料和证据,以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仲裁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定。


一旦收到劳动仲裁通知,被告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应的书面答辩意见、证据等。这是确保双方利益得到保护并实现公正的过程。通知还会说明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或者律师进行辩护的权利,以确保公正、透明的仲裁程序。


劳动仲裁通知的发出也意味着仲裁委员会或劳动监察机构将组织仲裁听证会等程序。在这个阶段,双方当事人将有机会提交证据,陈述自己的观点,并在仲裁庭上进行辩论。劳动仲裁庭是由专业的仲裁员组成,他们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事实证据作出公正的仲裁裁决。仲裁结果通常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满意,仍可以提起诉讼进行二审。


劳动仲裁通知的目标是确保劳动纠纷的及时解决和各方的权益得到保护。通过详细、准确地告知纠纷一方有关仲裁程序的流程、案件类型、证据要求等信息,可以使当事人更加了解和熟悉整个劳动仲裁的过程。仲裁是一种相对快速、低成本的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员工的权益。社会各界应加强对劳动仲裁制度的宣传和普及,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和社会的发展进步。


劳动仲裁通知在劳动纠纷解决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详细、具体且生动地介绍劳动仲裁通知的内容和程序,我们希望读者能够更加了解劳动仲裁的相关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加强对劳动仲裁制度的宣传和推广,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

一、工作做法

1、加强管理,增强素质,大力提高劳动仲裁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加强劳动仲裁工作的管理,增强仲裁员的自身素质,是做好劳动仲裁工作的关键。我们在工作中一是加强学习。我们按照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的要求来做好仲裁员的学习教育工作。

首先,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学习和教育,使仲裁员了解党的方针,坚定仲裁员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明确仲裁工作的正确指导思想,使劳动仲裁工作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改革开放大局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其次,进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的学习和教育。我们将每周五下午作为集中学习时间,组织专职仲裁员和兼职仲裁员共同对最近颁布和施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学习,使大家深刻领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颁布的历史背景、立法意图、基本精神,不断增强仲裁员依法施政、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再次,不定时组织仲裁员进行专题业务讨论,继续鼓励和支持专、兼职仲裁员、书记员参加法律专业学习,提高法律理论水平,只要条件允许,我们都尽量组织仲裁员去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增强专业水准,拓展视野;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

首先端正劳动仲裁员的工作态度。教育和引导他们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和谐仲裁这面旗帜。通过在仲裁工作岗位开展创建文明窗口活动,要求每个仲裁员必须认真、耐心、热情地接待当事人。其次,加强廉政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使仲裁员务必做到勤政廉洁,不以权谋私,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劳动仲裁的良好形象;第三,严格办案程序。我们严格按照《江苏省省劳动仲裁案件庭审程序》执行,从制度上规范仲裁员的行为。在案件处理中,弱化仲裁员的个人作用,强化案件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以程序公正来保证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

三是初步实行兼职仲裁员办案制度,提高办案数量,缩短办案时间;四是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真正树立为企业服务,为职工服务的思想。

因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执法机构,必须要以严谨、规范、完善的制度作为基础,贯穿劳动争议仲裁的始终,才能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公正。我们首先完善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并落实到人,规范办案程序,统一告知用语,强化证据质证程序,严格依法办案。在仲裁活动中实行“阳光工程”,制作了政务公开栏挂上墙,将各项办案程序、收费标准、办案纪律、开庭时间、开庭场所、仲裁庭组成人员,既方便群众,又接受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

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劳动争议仲裁科的业务指导下,认真完成了年初我股预定的各项任务。我股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信访、合同鉴证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劳动保障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继续坚持“双维护”宗旨,加大劳动仲裁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突出抓好劳动争议处理、仲裁监督、群体性突发事件预防处理三项重点,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为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贡献。

  一、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我们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时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当事人双方在适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坚持按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依法秉公办理。

20xx年,我股共接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7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条文规定,作出不予受理2件,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5件,现已全部结案,结案率达100%。其中2件为履行工伤事故认定时前认定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争议案,2件为养老保险金欠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争议案,同时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时候,我们始终坚持以调解为主,以裁决为辅,将调解贯穿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有1件是经过调解结案的,为劳动者职工死亡善后费60000元,有利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

申请人,________,性别,____,汉族,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今年____岁,______户口,原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镇长。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申请请求,

请求__________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撤销_____【_____】_____号通知,并恢复申请的工作。

事实和理由,

_____年_____月申请人被______人事局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干部,工资和人事档案都属于_____人事局管理,并多年任__________建环保监督管理站站长。__________年申请人一时糊涂,因贪污_____万多元,被__________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并没有收监执行。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被申请人以申请人被判处缓刑为由,将申请人解除了聘用合同。申请人对此不服,因为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第34条第八项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而申请人并未被收监执行,故被申请人解除申请人的劳动关系是错误的。根据我国人事处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特申请仲裁,请求贵委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_______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1、______发【_______】______号文件;

2、(_______)___法刑初字第______号刑事判决书;

3、(_______)___三中法刑终字第______号刑事判决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劳动监察、仲裁工作在局党总支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围绕大局、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积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工作目标任务,为促进平安、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认真做好劳动监察、仲裁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劳动监察工作:

1、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行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接受咨询130余人次,办结15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成功处理一起重大集体上访欠薪事件,累计追讨被拖欠工资360万余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农民工们的合法权益。

2、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对辖区内33所职业介绍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进行了排查、登记,对1家未申领职业介绍许可证的中介所下达了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收缴非法中介广告牌3块,刮除张贴在门窗上的非法招工信息2处;发放“致广大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300余份。有效遏制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活动,使本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

3、开展了“《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行动。累计检查用人单位51户,涉及劳动者1100余人,下达询问通知书11份、责令改正决定书8份;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26份,纠正无效劳动合同78份;修改公司规章制度40余条;补发劳动者工资3.7万元,清退抵押金0.3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6.5万元。

4、开展了“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工作”。截止目前,共检查用人单位285家,涉及职工人数5000余人,其中对7家用人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补签劳动合同700余份,补发工资10万余元,补缴社会保险费十万余元。此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

5、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结合部的小砖窑、小作坊、餐饮服务业等用工场所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企业57家,下达行政文书13份。

6、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截止目前,“网格化”建设已实现全覆盖,区级既二级网格软、硬件设施已全部建设完成,70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已全部到位。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数据库正在逐步录入,监察各项业务数据都在随时更新。

上半年,劳动监察科共受理投诉案件83件,已办结72件,在法定时间内结案率为100%;共下达了询问通知书24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9份,下达行政处罚两家、行政处理一家,处理职工集体上访案件3起,处理突发案件1起,处理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交办件5起。

(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一是针对我区劳动争议逐年上升的趋势,我们把加大《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积极向企业和职工进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使用人单位和企业职工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使矛盾解决在企业。

二是立足调解优先,处理各类劳动争议。针对集体性质劳动争议多的特点,我们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着重突出“三个”结合:有关劳动争议的法规宣传与企业发展结合起来;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与职工合法权益结合起来;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与贯彻改革、发展、稳定的方针结合起来。在依照法律程序及时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时,严格把好政策关,对符合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案件,决不推诿,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对存在争议的当事人提出调解方案,加大调解力度,努力促成双方和解,使争议在双方平等的基础上得到解决,使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趋于缓和。

上半年,劳动争议仲裁院严格执行办案规程,认真开展申诉接待,审查立案,调解仲裁工作。坚持贯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及时把争议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为企业和职工宣讲劳动保障法规,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对上访群众耐心接待,对其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争议苗头,提前介入,化解矛盾。同时,坚持“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劳动争议。上半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4件,已结案129件,结案率96%,时效内结案率100%,对全区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二、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为体现人性化服务,我们树立了“细微之处见真情,服务之中树形象”的理念。工作中全部实行挂牌上岗。并将科室的案件办理流程、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服务标准公开上墙,使来访的群众能够一目了然,我们在接访过程中实行“五个一”服务,把“真情、尽责、务实、高效”的服务理念贯穿到劳动保障监察、仲裁工作的方方面面,融入到每个岗位中去,从思想上做到“民找我办事”向“我为民办事”的转变,力争做到真情接待零距离,真心办事零差错,真诚服务零投诉。上半年,劳动监察、仲裁工作人员累计接待和处理群众来电、来访2400余次,根据不同情况,我们都坚持详细登记,认真回复,耐心解答,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交待,确保服务对象满意率均为95%以上。针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交办件,我们都能做到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期办结,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结案率达到100%。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劳动监察科的工作计划

1、加强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促进我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切实把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2、积极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根据全年劳动保障的重点工作适时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特别是要开展好劳动欠薪清偿和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3、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在受理和查处投诉举报案件中,及时为劳动者排忧解难,对涉及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案件,做到及时立案,快速查处。同时,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扎实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确保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的各项具体工作要求及时落实到位。

(二)劳动仲裁科的工作计划

1、实行首问导诉服务制度。最先接待当事人的仲裁员负责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有关注意事项和需要补充的材料。对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劳动者当事人,还应对其进行必要的程序性指导。做到首次导诉,二次开庭,三次办结。杜绝当事人来回奔波,切实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2、进一步加强劳动仲裁机构和企业调解网络建设,促进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劳动仲裁委三方机制,健全各企业仲裁调解委员会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形成完整的劳动争议仲裁网络。

3、加强仲裁监督,提高仲裁员素质。要不断完善自身监督,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处理评查和抽查工作,切实纠正在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审理和裁决等环节中存在的不严格依法办案问题。加强仲裁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积极进行仲裁员业务交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社会保障工作任重而道远。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我们相信在局领导的带领下,通过我们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劳动监察、仲裁工作将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

作为一名劳动仲裁律师,我们需要做好充分的工作准备,才能有效地维护劳动者权益。在这份工作计划中,我们将重点考虑以下几点:了解相关法规政策、积极维权、注重沟通、利用技术手段完善工作流程。

一、了解相关法规政策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了解相关法规政策是至关重要的。我们需要熟悉劳动合同、劳动法、劳动争议仲裁法等相关法规,了解其适用范围、程序以及相应的处罚和救济措施。

同时,我们还需要了解最近发布的相关政策,比如国务院关于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意见、最高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等。这些政策对于我们解决争议案件、创新工作模式等领域都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积极维权

劳动仲裁律师需要在案件中积极维权,尤其是对于一些存在争议或者疑点的内容,更需要我们不断咨询企业、调查举证、分析判断、敢于质疑和追问。

在维权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通过交涉、调解等方式尽可能避免冲突升级,同时也需要掌握有效的谈判技巧,让争议双方达成更加公正合理的和解协议。

三、注重沟通

建立一个良好的沟通平台,是促进劳动争议解决的重要手段。我个人认为,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沟通很重要。在初次接触时,我们需要详细询问和收集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并向被告方提供详细说明,确保整个过程的平稳顺利。

在处理争议案件时,我们也需要及时向当事人提供案件相关信息,鼓励被告方积极回应,消除双方之间的误解和疑虑,从而达成更加公正合理的仲裁结果。

四、利用技术手段完善工作流程

利用技术手段完善我们的工作流程,是我们必须要关注的一个方面。比如,我们可以开发一个争议案件系统,可以对案件进行专业的管理,充分把握案情发展动态,确保案件处置程序规范、公正、及时。

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运用大数据和机器学习等技术,为案件的判定提供更加全面、精确的分析和预测,从而提供更加可信的仲裁结果。

总结

在这份工作计划中,我们详细介绍了劳动仲裁律师的工作流程。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工作计划,不断优化我们的工作模式和流程,以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和公正性。同时,我们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为维护劳动者权益做出更大的贡献。

●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

1、提出仲裁申请。这是仲裁程序开始的首要手续。各国法律对申请书的规定不一致。

在我国,《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定》规定:当事人一方申请仲裁时,应向该委员会提交包括下列内容的签名申请书:

a、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名称、地址。

b、申诉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c、申诉人的要求及所据的事实和证据。

申诉人向仲裁委员提交仲裁申请书时,应附具本人要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明文件,指定一名仲裁员,预缴一定数额的仲裁费。如果委托代理人办理仲裁事项或参与仲裁的,应提交书面委托书。

2、组织仲裁庭。根据我国仲裁规则定,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各自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中指一名仲裁员,并由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员为首仲裁员,共同组成仲裁庭审理案件;

双方当事人亦可在仲裁委员名册共同指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员为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单独审理案件。

3、审理案件。仲裁庭审理案件的形式有两种:

(1)是不开庭审理,这种审理一般是经当事人申请,或由仲裁庭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

(2)是开庭审理,这种审理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采取不公开审理,如果双立事人要求公开进行审理时,由仲裁庭做出决定。

4、作出裁决。裁决是仲裁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裁决作出后,审理案件的程序即告终结,因而这种裁决被称为最终裁决。

根据我国仲裁规则,除最终裁决外,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或接受当事人之提议,在仲裁过程中,可就案件的.任何问题作出中间裁决或者部分裁决。

中间裁决是指对审理清楚的争议所做的暂时性裁决,以利对案件的进一步审理;部分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整个争议中的一些问题已经审理清楚,而先行作出的部分终局性裁决。这种裁决是最终裁决的组成部分。

仲裁裁决必须于案件审理终结之日起45天内以书面形式做出,仲裁裁决除由于调解达成和解而作出和解书外,应说明裁决所依据的理由,并写明裁决是终局的和作出裁决书的日期地点,以及仲裁决员的署名等。

当事人对于仲裁裁决书,应依照其中所规定的时间自动履行,裁决书未规定期限的,应立即履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可以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或根据有关国际公约、或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其它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

二、无效仲裁裁决情况

按照各国际仲裁规则的一般规定,仲裁裁决如有以下情况,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仲裁地的管辖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并宣布其为无效。

1、在无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作出的、或以无效(呈过期)的仲裁协议为据作出的裁决;

2、仲裁员的行为不当或越权所作出的裁决;

3、以伪造证据为依据所作出的裁决;

4、或裁决的事项是属于仲裁地法律规定不得提交仲裁处理的裁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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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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