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爆物品应急预案
四川路桥叙大铁路A标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目录
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民爆物品安全教育制度.......................................................第三章
民用爆炸物品库区管理制度...............................................第四章
民爆物品储存管理...............................................................第五章
民爆物品领用、清退管理...................................................第六章
民爆物品运输管理...............................................................第七章
民爆物品使用管理...............................................................第八章
民爆物品库房看护人员管理...............................................2⑥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和狩猎。
第17条 “十不准”制度:
①无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不准发放。②无计划手续不准发放。③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④未持证的雇用人员不准发放。⑤炸药、雷管装置混装不准发放。⑥雷管未编号不准发放。⑦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放。⑧超期变质的爆炸物品不准发放。⑨洒后领取不准发放。⑩违反规定的不准发放。
第四章
民爆物品储存管理
第18条 民爆车辆到达炸药库对炸材进行入库时,库管员应及时组织验收入库,详细填写入库账本,在确认物品质量合格、品种规格无误、数量准确后,方可填写验收单,并由库管员、看护员、押运员及驾驶员同时签字。否则,应立即联系经理部负责人。
第19条 炸药库及雷管库要做到双人双锁(即一人掌管一把钥匙),24小时值班。
第20条 建立库房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及发放必须做好登记,账目清晰,不得涂改,账本不得遗失,遗失账本及钥匙时,必须立即向经理部负责人反映并及时更换。
第21条 发放民爆物品时,手续必须齐全,必须在协作队负责人、现场安全员、安全科长签字齐全并库管员签字后方能发放。库管员应做好领用及退库民爆物品数量、单位、代号、相关人员姓名等信息记录。
第31条 库管员对发放和清退入库的爆炸物品一定要认真清点查对,在确认无误后,再互相履行签字手续,严防意外。民爆物品台帐记录需按照规范填写,分别为炸材总账台帐、炸药分账台帐、雷管分账台帐、炸材仓库值班登记表、仓库门卫登记表、炸材领取退回及使用清单等。
第六章
民爆物品运输管理
第32条 民爆物品的购买及运输入库由泸州市环通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负责。
第33条 民爆物品的出库运输,就近用药及地理环境较好的工区可由爆破员自行运输(但必须保证炸药雷管分开放置);如距离较远(超过2km)或经过城镇或其他敏感区域时,需采用民爆专用运输车辆或经过公安机关同意授权车辆、人员运输。目前古蔺境内三个炸药库暂定四工区、五工区可自行运输,六工区需专车配送。叙永境内需专车运输。
第34条 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拉运民爆器材时,必须备有篷布,包装牢固、严密,配有灭火器材和危险标志,禁止用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和拖挂等车辆运输民爆器材。
第34条 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炸药、雷管等),不准同车混装,不准同车载运其他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和无关人员。
第35条 运输途中,要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严禁超速行车,前后车辆要保持安全距离,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物和人烟稠密的地方,并由专人押运,并随车携带公安机关核发的许可证,服从有关人员检查。禁止在车上吸烟,动用明火。
第36条 出现危险情况时,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上报经理部及公安机关等单位。
第七章
民爆物品使用管理
第37条 爆破作业时,爆破员应当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由专人组织指挥、按规定设置警哨和警戒标志、警戒范围符合规范。爆破后,需由爆破员、安全员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解除警戒信号。并对现场进行核查和清理,确保无炸药、雷管遗留现场或未爆炸,并做好记录。
第38条 爆破员当天作业,由安全员现场监督,并填写爆破作业工作日志(经理部统一下发标准格式),并由爆破员及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相关责任人定期和不定期对爆破员作业日志进行安全检查,不按实填写日志的,取消其用药资格。
第39条 民爆物品运送至施工现场后,必须要由专人看管,并设置警示,严禁爆破器材无人看管,严禁随意堆放,严禁无关人员操作民爆器材。
第40条 当作业中出现异常情况,如哑炮时,必须由爆破员亲自处理,如不能处理,必须立即上报工区负责人或经理部负责人,确定方案后方可进行处理。
第41条 不能使用或失效的民爆器材,要及时销毁。需要销毁的民爆物品,必须认真清点,按品种、数量分类登记并分开存放。报上级主管部门、并经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执行销毁。销毁后,应清理现场、对未爆炸或飞散开的物质进行二次销毁,直至全部销毁。
第八章
民爆物品库房看护人员管理
第42条 看库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经常察看库区周围的情况,及时处理库区的隐患。
第43条 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区,不准在警卫室内饮酒、请客和留宿外人;对因公需要进入库区的人员、车辆,要认真检查,做好登记。
✧ 民爆物品应急预案
2009年第二挖掘队民爆安全无事故活动安排
一、 活动时间
2009年8月15日至10月10日
二、 活动目标
1、 无涉爆案件发生。
2、 全队无涉爆事故发生。
三、 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我队“开展民爆物品安全无事故”活动的领导和指导,队成立“开展民爆物品安全无事故”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李铜川谢景义
副组长: 朱全平张百锁宋士强
李双社曹英杰兰团辉
成员: 叶孝会马世军井北运
梁智军周金平李建立
贺军平王立宏范军锋
权进学本次活动由兰团辉任专干,负责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活动按排及措施:
(1)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全队职工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结合矿本次活动要求,由队长李铜川主持,召开民爆物品安全无事故安全专题安全会议,认真细致的安排全队的工作。
(2) 广泛宣传和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区队利用黑板报,班前会和周五安全学习,及时向职工贯彻开展“开展民爆物品安全无事故”活动的重要性,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民爆物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将非法使用、私藏、偷盗、买卖**物品的危害与广大职工群众的自身利益联系起来,用典型案例教育广大职工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杜绝违章、违法事件和涉爆案件发生。
(3) 加强爆破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活动期间,技术人员对全队爆破人员进行安全和专业知识培训。经过培训和考试,他们可以持证上岗。
(四)安全管理措施
1、全队职工要认真学习和执行《铜川矿务局爆破器材管理办法》。
2、坚持“旬查月检”和“日清月结”制度,本班剩余的药、管必须退回火药库,严防火药、雷管超量存放。
三。加强火工品领用管理,对每班领取的药量进行登记,严防管升井、流入社会。
4、加强放炮管理,每班放炮必须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防涉爆事故的发生。
5、装药、连线、放炮期间坚持“手指口述”制度。
6每班下班前,当班班长要对当班火工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失控。
7、当班领的药管必须由当班放炮员一人使用,防止有人偷盗药管。
2009年实施无民爆安全事故
活动安排
掘二队二0 0九年九月二日
✧ 民爆物品应急预案
沿河县工贸局进一步开展民爆器材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治理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根据《铜仁工信委关于印发全区爆器材企业2011年进一步开展安全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 2011年开展隐患排查排除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深化全县民爆器材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民爆器材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民爆器材销售企业和使用单位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工贸局民爆器材企业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查全县民爆器材企业隐患排查排除整治工作。
组
长:张义权
县工贸局局长
副组长:陈 强
县工贸局副局长 成员:陶贵祥
县工贸局执法大队队长
高文江 县工贸局执法大队队员
田运强 县工贸局执法大队队员
杜苍松 县工贸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安高和 县工贸局纪检室主任
冯青松 县工贸局执法大队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执法大队,由陶贵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局安全办、节能办、非公办及企管科有关同志组成。
联系电话:8220836 8229015
三、排查治理范围
全县民爆器材销售企业和使用单位。
四、排查治理内容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排查排除全县民爆器材销售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企业是否制定有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历次安全检查提出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民爆器材库房定臵线、定员、定量标识等是否规范;
(四)是否有超量储存及同库存放废旧民爆器材情况;
(五)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落实情况;
(六)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臵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七)对重大危险源、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经营、储存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的风险辨识、普查建档、监控预警等制度的建立及措施落实情况;
(八)安全例会会议、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消防管理、危险品装卸、运输管理、安全检查、安全保卫等有关制度执行情况;
(九)应急预案制定、上报、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十)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容易由自然灾害、外界因素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十一)企业违反“四超”(超时、超员、超能力、超量)行为;
(十二)是否存在使用非专用运输车运输民爆器材行为。
五、各阶段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4月至5月底前):隐患排查阶段。对照排查范围和内容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1、对2011年隐患排查排除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来的隐患,特别是挂牌督办的重点隐患,要逐一整改落实,在此基础上,按照本方案要求,对全县民爆器材销售企业和使用单位存在的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彻底排查。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 5 月底整改到位。
2、结合节假日安全生产特点,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坚决杜绝由于安全隐患导致的安全事故。
第二阶段(5月底至9月):重点排除治理阶段。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进行重点整改排除治理。
1、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省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的通知》(黔安办〔2011〕1号)要求,针对本时段高温、多雨、雷电的特点,重点做好防汛、防雷、防坍塌、防泥石流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彻底整治全县民爆器材销售企业和使用单位重要设施和部位的隐患。
2、采取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全面实施并完成整改和治理,严防事故发生。对因治理周期长、整改难度大,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要详细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及预案五落实,并做出专题书面报告。
第三阶段(10月至12月):巩固成果阶段。在全面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巩固已取得的成果。
1、四季度具有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要严格防范违法违规行为,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
2、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对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中挂牌督办的隐患,因未落实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健全企业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重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民爆器材销售企业和使用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排除治理责任制,把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要成立民爆器材企业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各乡镇政府要对此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周密的排查排除隐患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实现工作目标的保障措施,层层抓好落实。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分析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协调解决排查排除治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应对措施,确保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有效开展。要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那些工作措施不力、隐患排查排除治理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隐患排查排除治理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场所的监管,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工作中要坚持做到,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三)严格监督,严格执法。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民爆器材企业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要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进行逐级检查,每阶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巩固治理效果。要健全重大隐患防控机制。要针封排查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产生的原因和症结,进一步完售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办法,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督查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采取“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督查出的问题,提出督查意见书,限期整改;整改结束时,被查单位要作书面汇报,对检查情况要实行“回头看”,每次督查要求有文字记录,并存档备查,杜绝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不落实、走过场的现象,确保民爆器材行业安全工作不留盲区和死角。
(四)加强宣传,公众参与。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加大对民爆器材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民爆器材安全宣传专题活动,加大对“隐患治理年”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参与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完善监督和激励机制,推进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全面落实。
(五)标本兼治,夯实基础。以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民爆器材企业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本辖区民爆器材隐患排查排除治理的信息报送制度和信息库、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认真吸取近年来民爆器材行业一些典型事故的深刻教训,深化隐患排查排除治理,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筑牢安全管理基础。
七、各阶段检查时间安排
2011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做好隐患排查排除治理的各项工作十分重要。此项工作点多面广、任务重、要求严、时间长,为此,根据全县民爆器材销售企业分布的实际情况,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第一阶段检查时间,从4月25日至5月30日,检查各地开展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情况,各地有关情况总结,5月 30 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检查时间,从5月29日至9月20日,检查组将适时安排开展跟踪重点整改落实排查排除治理的情况,各乡镇有关情况总结于9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阶段时间,从10月至12月20日,检查组在全面排查排除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抽查、巡查等检查方式,巩固已取得的成果,各乡镇有关情况总结于12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要负责对本辖区开展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并按本工作方案规定的各阶段时限,按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工作中,检查组成员一是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负起责任,密切配合,按照本工作方案规定的治理范围、内容、时间等进行排查工作;二是检查要认真负责,深入现场,严防流于形式和走过场,严禁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三是要如实填写《安全检查备案表》,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由检查组组长及所有成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2011年4月2日
✧ 民爆物品应急预案
为了降低职业风险,减少职业伤害,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1、民爆物品材料仓库应设专职人员保管。专管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库房贮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
2、库房内严禁明火和吸烟。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杂物。库房内必须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应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经常检查、记录,使室温度不得超过35℃,整修库房时,必须将库内所有爆炸材料移出库房区域至安全地点。
二、库房内爆炸材料的堆放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炸药箱堆高不得超过1.8米,宽度以四箱(袋)为限,袋堆高不超过1.2米,浆状炸药不得超过两袋高。
2、各类箱放在木架时,木架每格只堆放一层,最上层片距离地面高度不超过1.5米,若放在地面时,高度不超过1米。地面应敷设软垫或木板,木架及地板的钉子,钉子头应埋深5毫米,并用灰浆抹平。
3、各类箱堆间距不少于0.3米,箱堆与墙壁保持不少于0.5米间距,人行通路的宽度不超过1.3米。
4、为了通风,箱堆下面应垫方木或木板,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
5、库房里贮存爆破器材总量不得超过设计的总容量。但有些企业为了图简单、方便,往往存放过多,超过设计容量,这样一旦发生事故,加大了危险范围,造成更大损失,这在管理中应该注意重要问题,是安全的重要保证。
6、爆破器材的保管要做到“心中有数”,以免遗漏和失盗,必须要严格验收、发放、领用和退回手续,帐目要清楚。
7、仓管员在对新进库的和过期的爆破器材应及时作质量检查,对已变质的爆破材料应及时销毁登记,严禁发放使用,以免发生拒爆、早爆或迟爆事故。
1、炸药爆炸是快速的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的热量和气体,具有强烈的破坏作用,炸药库是炸药集中的地方,因此对保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严格要求,特别是政治上应进行严格审查,应选用忠诚、老实、可靠人员,并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做思想工作和调离,以防发生意外。
2、严格管理制度,制订爆破物品管理人员、仓管人员、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制度,责任到人,相互监督,共同促进。
3、炸药库要严格按规定配置各种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池、沙堆。炸药库应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把“三防”、“四把关”。即“人防、技防、犬防”及“储存关、审批关、使用关、退库关”。进一步做好严格管理、严格发放、严格使用。
4、炸药库周围用围墙加电网防护,设置警报系统和通讯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和报告。
5、保持炸药库周围环境的清洁干净,及时清扫周围的垃圾及清除四周的杂草,保持炸药库四周环境整洁卫生安全。
6、严禁外人和无关人员进入炸药库禁区。对各工区领炸药人员进行严格审查、核实。严格按上级规定要求发放爆炸物品,确保炸药库安全。
✧ 民爆物品应急预案
根据《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公司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如下:
一、董事长
1、对公司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依法依规决定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经费和投入。
二、总经理
1、对公司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2、保证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经费和投入落实到位。
三、安全副总经理
1、负责公司民爆物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组织制定和完善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贯彻落实。
四、生产机电副总经理
负责生产过程中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五、安监处处长
1、负责监督检查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2、组织检查地面、井下火药库、作业点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3、组织追查处理民爆物品安全事故,对违反制度的人员按《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4、负责对出入井口人员进行检身。
六、生产技术科科长
1、负责制定生产过程中民爆物品使用单位日常的现场使用制度;
2、遵照《煤矿安全规程》负责审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有关民爆物品使用的管理规定;
3、负责各使用单位现场消耗的原始记录、考核和控制;
4、每年十一月份根据下一年度采掘计划核定民爆物品使用数量;
5、推广使用爆破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保证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民爆物品。
七、保卫科科长
1、负责地面火药库的看守、保卫、消防和出入库登记工作,从地面库到井下库的押运工作;
2、井下火药库的治安检查监督工作;
3、对民爆物品从业人员进行政治资格审查;
4、配合安全员对出入井口人员进行检身。
八、调度主任
负责生产过程中民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和制度落实;
九、供应科科长
1、负责民爆物品的采购、入库、储存、出库、销毁手续的办理和从地面库到井下库的运输工作;
2、负责地面、井下火药库的业务管理工作,配合保卫科做好火药库的治安保卫工作;
3、负责看守井下火药库。
4、负责民爆物品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企管计划科科长
依据生产技术科提供的资料,负责各使用单位民爆物品使用的计划编制和考核工作。
十一、人劳科科长
负责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定岗、定员工作。
十二、培训中心
1、配合保卫科对民爆物品从业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查;
2、组织业务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发证。
十三、民爆物品管理办公室
1、组织制定和完善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每月一次的专题会议;
3、推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
4、协调民爆物品管理中的有关事宜;
5、建立健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档案资料;
6、组织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每季一次的检查工作;
7、接待上级部门监督检查等工作。
十四、直接使用民爆物品的单位(部门)的行政正职,对本单位(部门)民爆物品的领、用、退负责,健全内部单据、报表填制和制度完善工作。
十五、班长直接负责本班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十六、民爆物品爆破员、保管员、看守员、押运员、安全员、运输车司机等对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使用分别负直接责任。
✧ 民爆物品应急预案
摘要:本文根据民爆行业安全管理现实需要出发,分析了现有民爆行业安全管理标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民爆器材生产、科研、使用管理的发展趋势和特点.总结了制定民爆安全标准的`新要求,提出了亟需制修订的安全标准项目及其制定或修订的必要性.作 者:杨祖一 Yang Zuyi 作者单位: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 期 刊:国防技术基础 Journal:TECHNOLOGY FOUNDATION OF NATIONAL DEFENCE 年,卷(期):, (7) 分类号:X9 关键词:安全标准 生产安全 民爆行业✧ 民爆物品应急预案
1、严格遵守《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务院468号令》,按照国防科工委安全评估的要求,认真落实好民爆物品储存使用的各项工作。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明确责任、忠于职守、确保国家和矿区安宁,
2.监控管理员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准将监控系统的功能、监控情况向他人透露,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3.严禁非工作人员乱动监控系统,不准随意在监控器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不准删除系统中的任何程序,不准改动系统预先设置的参数,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4.监控室管理员应当爱护监控设备,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开启和关闭监控系统,因人为原因损坏后果自负。
5.监控系统的使用和保养由保卫处负责,并派专人管理,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只负责网络畅通、控制机软硬系统和终端机硬件问题。
6.未经过保卫处负责人允许,任何人不的私自删除、修改、拷贝监控录象和偷看监控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7.实行24小时全方位不间断监控,录像资料应保持30天。确定记录保存时间,对于过期记录监控室管理员及时删除,以释放空间。
8、主管部门经常监督、不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及数据的反馈情况。
9、严格执行双人上岗制度,不得漏岗、空岗,巡视时带好自卫工具。经常检查监控系统的探头是否有移动,是否存在有盲区,如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相关部门接到汇报后必须在24小时内整改落实好。
✧ 民爆物品应急预案
易制爆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减少易制爆化学品事故、案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生产,特制定易制爆化学品事故、案件应急救援预案。
一、成立应急小组 组长:周喜军 包增军 副组长:胡雪明
成员:何樟军叶云燕戴立英 李红火 二、现场反应
成员一旦发现易制爆化学品泄漏应佩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尽可能切断泄露的毒源,立即将毒物接触者移至上风向空气新鲜处,并向易制爆化学品事故、案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成员一旦发现易制爆化学品公司易制爆化学品有被盗、被抢、丢失、误用、散失等案件时,立即对现场进行隔离,保护好现场,并向易制爆化学品事故、案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三、易制爆化学品事故、案件处理的相关结构及人员职责
易制爆化学品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接到事故、案件报告后,迅速召集易制爆化学品事故、案件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并现场指挥应急救援。
组 长:周喜军 包增军(全面负责易制爆化学品事故、案件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
副组长:胡雪明(协助组长做好易制爆化学品事故、案件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组长不在现场时,全面负责指挥工作) 四、易制爆化学品事故、案件报告和救助
“119” 根据火灾趋势,有毒有害物质的泄漏,本校抢救力量不足时,组长下达指示,命令通讯联络对队长向119发出救援,由消防队员协助处理危险源,控制毒物的泄漏,扑灭火灾。
“120” 在易制爆化学品事故、案件中有中毒受伤害严重的人员,本校无力组织急救的,医务室要及时向组长请示要求专业的医疗人员参加救护,组长下达指令,命令通讯联络队队长向120紧急救援,由急救中心专业医务人员赶赴现场抢救伤员。
“110” 对发生易制爆化学品的被盗、被抢、散失、误用及重大化学事故或人员中毒事件,德育处在做好现场隔离区划分及安排现场警戒,保护好现场的同时,向组长请示,组长命令通讯联络队队长立即向110指挥中心求援,对嫌疑人员进行调查,对案件进行侦查。
五、易制爆化学品事故案件应急救援终止
易制爆化学品事故案件应急救援结束后,由组长宣布应急救援终止,所有救援人员撤出事故现场。
六、应急培训
组长应每年定期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安全救援技术、知识和职责的培训教育。
新登中学 2016年5月
✧ 民爆物品应急预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业务操作规程..........................................................................第三章流向管理.................................................................................第四章定员定量与劳动防护..............................................................第五章设施建设与检测、维护..........................................................第六章销毁与处理...........................................................................第七章消防和动火管理....................................................................第八章安全保卫管理........................................................................第九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一章安全办公会制度................................................................第十二章井下爆破管理制度............................................................第十三章预案演练与事故处置救援................................................第十四章考核办法...........................................................................第十五章附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规范操作行为,避免事故发生,根据《民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小型民用爆破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民用民爆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区队。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第四条储存、使用民爆物品,必须按第一条中的有关规定,建设符合安全标准和设计要求的专用库房,并安装全部配套设施和安全防护装置。
第二章业务操作规程
第三条民爆物品是安全生产中的主要危险源和重点管控物品。民爆物品在装卸、运输、储存、发放等业务操作过程中稍有不慎或操作不当就可能引发事故。因此,必须加强涉爆作业环境安全操作管理。第四条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装卸民爆物品必须由有经验和细心的人员进行。提取民爆物品必须严格检查包装是否完好,产品质量是
✧ 民爆物品应急预案
爆炸物品库区管理规定
一、六严禁
㈠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须进入库区时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
㈡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动用明火;
㈢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
㈣严禁电瓶车、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
㈤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和进行其他活动;
㈥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和狩猎。
二、八不准
㈠无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不准发放;
㈡无计划手续不准发放;
㈢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
㈣超期变质的火工品不准发放;
㈤未经培训的爆破员或无上岗证不准发放;
㈥无炸药、雷管箱、箱上无锁子不准发放;
㈦雷管未编号不准发放;
㈧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放。
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法律,各级政府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指示、规定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用班前、班后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经常向职工进行有关火工品管理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有关方面的安全常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网络。
二、对所有接触火工品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件方准上岗。
三、对爆破作业人员,除要求能熟练的掌握爆破操作技术外还必须对爆破器材的性能和有关特性参数有所了解,并掌握常用的爆破方法和其他爆破基础知识。
四、对火药保管员、看库警卫员、运输驾驶员、购货押运员、放炮员,每月进行 一次安全教育和规程制度教育,对全体职工每年度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并在分期分批的全员培训中,把火工品管理作为一项主要培训内容。
五、选择典型案例,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
安全监察检查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部要不定期的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进行检查,及时了解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动态,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公司安全生产部要对照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作业规程,以及公司关于安全质量方面的有关规定,对各施工单位从严细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以附表的形式,落实到人,限期整改。
三、公司安全生产部对查出的问题要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罚款形式以三联单的形式由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监察人员、各施工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公司领导审核,最后报财务部执行。
四、公司安全生产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互检,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目的在于互相监督,互相借鉴,取长补短,防患于未然,届时由各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五、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排除,对检查存在安全隐患未落实到位的,按重大事故隐患处理。
六、安全生产部随时对各施工单位安全员的工作情况及安全档案进行监督检查, 督促其提高防范意识,强化现场管理。
七、安全生产部每月要将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情况上报分管领导,并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实现安全监察工作例会制度规范化、程序化。
八、安全监察人员在安全质量检查中,要认真负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发现类似现象要严肃处理。
九、各施工单位要根据本制度制定出本标段内部安全监察检查制度并上报公司,按要求严格实施,同时将执行情况列入公司日常安全检查范畴之内。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加强晋
✧ 民爆物品应急预案
为了积极应对课堂化学品可能对师生伤害事件的发生,有序地组织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控制事故扩大,特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
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二、应急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三、应急反应行动:
1、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目击者或当事人立即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报告情况,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2、救援工作组立即组织人员快速进行排险、救护。
3、迅速对中毒和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医治,对重伤员及时送医院治疗。
四、突发事件现场的保护及具体措施
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相关工作人员力争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组织救援。
2、事件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保护现场,抢救伤员、财产、疏散(导)人员。
3、详细记录案情,绘制事件现场图,进行现场拍照。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等。
4、学校相关人员要有危险品的救助知识,以便在第一时间进行救助。
✧ 民爆物品应急预案
生产企业:______________执行年度:_______________年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年__月__日
调拨通知书编号:______字______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时间及数量
数量合计:
一、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民用爆破器材管理法规、规定执行。
二、质量标准、质量要求:
三、交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八、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争议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种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委托代理人:____
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委托代理人:____
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爆器材行业行政
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年月日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
经办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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