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荒野求生》有感【篇一】
《荒野求生》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这是一本冒险家传记,作者是英国人贝尔·格里尔斯。书中描写了他如何在危险的地方求生的故事。
贝尔·格里尔斯是一位慈善家,空手道高手,英国SAS(特种)成员,是一个什么都敢吃的人。书中写了他的很多冒险故事,在我看来,他就是为了进行野外体验而生的。他翻越过珠穆朗玛峰,从沙漠中死里逃生,大胆穿越鲨鱼成群出没的水域。他不是在探险,就是在去探险的路上。
贝尔·格里尔斯在书中告诉我,要成为探险家也不是容易的事。首先要有强壮的身体。贝尔·格里尔斯很小的时候身体是很弱的,但他相信自己的身体不比别人差,他每天坚持锻炼身体,后来还进了英国特种兵。另外,他的曾外祖父是海军司令员,在一次海上风暴中为了救助别人而牺牲了,这让他非常想练就一种在危险状态中生存下来的本领。同时,探索世界上不为人知的地方,是他的人生目标。
我感到贝尔·格里尔斯是一个有勇气、细心的人,他的经验告诉我:努力和坚持不懈是成功的关键。读了这本书,我仿佛从贝尔身上获得了勇气,同时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困难和危险面前,我们必须学会沉着冷静。
读《荒野求生》有感【篇二】
读了《荒野求生》这本书,让我知道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的道理。
在非洲旅行的贝克和好朋友彼得,无意中发现钻石走私者的秘密,被迫跳伞误入了炎热的撒哈拉沙漠,在这处死亡之地,贝克和彼得想要走出去,必须借助星空辨别的方向,寻找岩石度过寒冷的黑夜,在太阳升起前用石头取水。到了中午,他们用烈火般炎热的石头来煎蛋,最后千辛万苦来到了一个古老的村庄,终于得救了。
贝克用自己聪明的大脑和彼得坚强的毅力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知道在无境的荒野,只要还有一丝希望就不能放弃。在学习、生活中也是一样了,不管碰到什么困难,都要尽自己所能,把困难通通解决掉。
读《荒野求生》有感(篇三)
在美好的童年中,各种书籍伴随着我们成长,如果把不同种类的书比作不同的色彩,那我们的童年是多么的色彩斑斓、多么的丰富啊!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有一些书激励着我,有一些书让我幻想遥远的未来,有一些让我眼界大开……,这些书的颜色丰富多彩,各具特色。
红色,代表着探险。求生大师贝尔?格里尔斯的杰作《荒野求生》就是探险类的代表。这一套书讲述了贝尔在野外遭遇种种困难,可是他并没有后退,而是用自己积累的求生经验一一地去化解它,让这些困难变成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这套书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要学会随机应变,同时也要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力,这样我们就能够到达胜利的彼岸。
蓝色,代表着科普。充满着奇幻色彩的《神奇校车》让我爱不释手,它讲述了“卷毛”老师的校车可以变成各式各样的东西,她常常带着学生们“腾云驾雾”去各地了解各类知识,如火山、地壳、太空等等,是不是非常不可思议?“卷毛”老师就是这么牛,可以带你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这让我体会到了科学是要去验证的,不能在实验室里埋头死干,要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才能让科学焕发它的光彩。当然在生活和学习中也是这个道理。
灰色,代表着历史。虽然是过去的东西,却让我在阅读中获得丰富的知识。《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中,我知道了“管鲍之交”中的兄弟情谊,知道了“退避三舍”的诚信义气,知道了“毛遂自荐”的勇气自信,知道了“七擒孟获”的聪明机智……,这些故事很有意思,既让我了解历史知识,又陶冶了我们的情操,可以说获益颇多。
我的童年还有各种颜色,粉色的童话书,橙色的励志书,绿色的世界名著……这些书让我的童年充实而多彩,也让我在书中渐渐的体会到了更多的东西。
梁启超先生曾在《少年中国说》中说过:“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读了这段话,我深有感触,少年的强弱对于一个国家的兴旺发达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要多读书,读好书,长大以后用读到的知识为国争光,为中国梦贡献我自己的一份力量。
读《荒野求生》有感【篇四】
前几天看探索发现频道在播放贝尔的荒野求生,才发现外国人是多么敬业,对待工作能认真到这个份上,真是太让人吃惊和感动了,钦佩和欣赏的感觉也产生了,和国内那些拍摄的人所谓干事业的人比起来太敬业了。
贝尔·格里尔斯简述贝尔·格里尔斯BearGrylls,是个登山家、畅销书作家、国际演讲家、空手道黑带、前英军特种兵。作品有在探索频道播出的《荒野求生》,纪录片里《荒野求生秘技》在每一集的《荒野求生秘技》,贝尔都会让自己受困在游客最容易迷失或遇难的荒野。他跳伞进入雨林,垂降进入沙漠、湖泊,利用他所学的知识逃回文明世界他怎样到达这些荒芜人烟的地方呢,肯定是做飞机,还得跳伞,但有一次它在降落的时候伞包坏了,摔倒了地上,导致他的三条骨头骨折。
荒野求生讲的是人们在外野营、旅游、探险的时候遇到的各种紧急情况的应对方法,那天看的是在雪山攀登和旅游时候所面对的环境。那个冰天雪地的情形下,如何过夜?如何找东西吃,掉到冰窟里头应该怎么办,不慎落到冰封而开裂的河水了该怎么办。拍摄的时候,讲解的主人公是自己亲身示范的,我当时切换到的频道正在播放荒野求生,(当时还不知道这个片子的名字)主人公当时正在示范从悬崖上掉下去应该怎么办,主人公示范的时候是拿降落伞的绳索打结后绑在身上,说这样可以避免在行走的时候不慎落入冰缝或者悬崖时利用降落伞的绳子爬回到悬崖上或者爬回到地上。说着主人公说他要示范一下。我当时就傻了,不会真的要朝悬崖下面跳下去吧,主人公一边朝镜头说话,一边就扑通一下朝悬崖下面跳下去,落了下去有好几米后,靠着降落伞的绳结卡在岩隙中终于在悬崖下面停了下来。然后主人公从口袋里头掏出备用的绳子,在原先的降落伞绳结上继续打结,留了个脚可以踩的结套。然后靠着踩着新打的绳结爬上了悬崖,中间没有人帮忙的。
这个节目教会了我很多知识,比如你要过河,就要用防水背包做漂流船,还要及时把衣服晾干,什么东西可以吃,什么不能吃,而且他主持节目时只带一把小刀,他还在野外吃虫子和蛇,还教会了我怎样保存火种。
读《荒野求生》有感【篇五】
《荒野求生》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出各种生存技能,充分让我们在大饱眼福之余,吸收到更多实用的知识技能。
荒野历险爆笑漫画,少年野外求生手册,该书以队长金炳万名字命名,第一册纳米比亚与巴布亚大冒险,即非洲纳米比亚和印度尼西来巴布亚两大部分组成。本书系列8册包括9个探险地区,选址遍布六大洲,涵盖所有温度带,展现不同地形地貌、植被、物种,面对不同语言、风俗文化各异的民族,学习野外求生技能,了解风土人文、生态地貌,与原始部落和睦相处……这些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拥有强大的心脏和团队的凝聚力!由有猛兽出没的原始丛林、有荒无人烟的沙漠冰原……每一次探险都是一次真正的荒野求生大挑战!一次次惊心动魄的野外探险,险象环生、囧态百出,让我们在惊叹和开怀大笑中学习生存技能,领略世界风土人文,领悟勇于担当和团队合作的冒险精神,在险境求生中学会如何与大自然相处,学会成长。
这套漫画书采取漫画和生存知识介绍穿插进行的方式,每一章漫画故事后都有专门的版块介绍这一章的生存知识和技能,例如第一纳米比亚冒险日志1,后面的'知识技能探险前的准备工作,制订计划、办理护照和签证、注射疫苗、整理行李,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拓展的知识面,让我们了解更多的探险前的准备工作,非常实用和贴近生活。最后还有小贴士啊。比如纳米比亚冒险日志6,做木筏逃出鳄鱼岛,教全了我们怎样制作木筏,怎样扎出结实的木筏,如何打结实的结,让我们从中学到一些比较实用的应用技巧。例如有怎样找水,怎样寻找食物,怎样辨认方向,怎样造房子,怎样应急疗伤等等内容系统且全面,涵盖了在森林、沙漠、草原等各种地貌情况下的各种求生技能,为我们提供了安全技能的学习知识。而且通过漫画故事生动有趣,知识讲解明了通俗易懂,是野外旅游的好帮手哦!
同时,它不光介绍了各种生存法则,也教给了我们各种成长法则。队员们展开的每一段旅程都是一段人生感悟,在这里,我们会渐渐变得坚强,学会直面困难与逆境;我们会渐渐培养智慧、毅力和勇气;我们会感受到队员们间温馨搞笑的瞬间,学会怎样与人相处,怎样合作;我们会认识各种动植物,加深的对大自然的了解;我们还会见到各种不同肤色、不同文化背景的朋友们,学会去理解和认可不同的文化。在惊险刺激、风趣幽默的野外探险中,能从中吸取经验知识,更好的培养好的品格的养成。这是一本集科普性、趣味性和励志性为一体的科普故事书,还是满值得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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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安娜卡列尼娜》有感(篇一)
《安娜·卡列尼娜》是通过女主人公安娜的追求爱情悲剧,和列文在农村面临危机而进行的改革与探索这两条线索,描绘了俄国从莫斯科到外省乡村广阔而丰富多彩的图景,先后描写了150多个人物,是一部社会百科全书式的作品。
安娜是个悲剧人物,她是个文化修养极高的贵族女子,在当时上流社会中以她惊人美丽高贵聪慧在任何场合出类拔萃,美丽迷人。虽然生活舒适无忧无虑,可是身处虚伪的列子 和虚伪社交场合社会环境。使她疲惫不堪,同时又极力想摆脱一切。当遇到渥伦斯基爱后,她毅然勇敢离开列子甚至牺牲自己家庭和爱子,追求自己幸福,可是当她放弃一切后,让她意想不到是渥伦斯基是个伪君子,又无情抛弃她,迫使她坠入痛苦深渊,最后导致安娜卧轨自杀悲剧,现实生活中,爱情不能解决人所有的欲望和需求,纵使爱情一直存在,没有保障的爱情让人恐慌让人累。
我欣赏安娜的勇气和勇敢。她活的很真,很纯粹,我喜欢她的真。渥伦斯基爱安娜,而且他的爱并不肤浅,也许刚开始他对安娜的爱恋有着虚荣的成分,但安娜患上产褥热即将死去时,“他在她患病期间真正认识了她,了解了她的心灵,所以他觉得以前就好像从来没有爱过她,现在,在他了解了她,真正爱上她的时候,他却在她面前显得非常低下”甚至列文也为她倾倒,因为“她除了聪明、文雅、美丽之外,她还非常诚实…”我爱安娜,她是一个“仿佛有一种过剩的生命力洋溢在她整个的身心,违反她的意志,时而在她的眼睛的闪光里,时而在她的微笑中显现出来”的生气勃勃的女人。
无奈,生活就是这样,我们只能压抑我们的真。
读《安娜卡列尼娜》有感【篇二】
音乐剧里的安娜热情大胆,吉蒂圣洁敏感,快节奏的乐曲在安娜卧轨的时候达到了一个高潮,让人有种全剧都是为了这一刻,震撼不已。
看音乐剧的时候,书还只看到赛马时佛隆斯基受伤,安娜即将和卡列宁摊牌。预知了结局,就有种观赏一件艺术品是如何被打碎的过程,有点破碎美学的意思。
这是个什么故事呢?一个已婚妇女在婚后出轨跟情人私奔最后自杀了。
压倒她的,也许是丈夫的不离婚,也许是不被允的社交环境,也许是情人的若即若离,最后是她对爱情和自己的无法控制。情深不寿。当有人看到了你鲜艳的花朵,绿色的嫩芽,来到你身边,你欣喜若狂,叫他凑近些,拔出你埋在地底的根。你只是想把你最好的东西给喜欢的人。你付出了全心,却也要求对方以同等的态度对待你,不,甚至更多。爱是不能被轻易满足的,得到后就想要的更多。最终,如菟丝花般的女人,在患得患失的爱情中放弃了生命。
自杀的这一段心理描写丝丝入扣,自杀真的从来都不是一个单纯的必然或偶然事件,它是一系列的事件的集合,一层一层压垮这个人的意志,然后恍惚中放弃挣扎。
读《安娜卡列尼娜》有感【篇三】
这本小说有几条不同的故事线,正如它的开头所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同。”
故事发生于十九世纪的圣彼得堡。
主人公安娜的生活在别人眼中是近乎完美的,有着美丽又充满朝气的容貌,善于社交,在各种社交场合与人交流游刃有余,嫁给了一个地位很高的高级官员卡列宁,有着一个可爱的儿子,过着幸福美满的贵妇生活。
这大抵是许多人眼中艳羡的生活。
假如没有遇到伏伦斯基,安娜或许也会安宁的生活一辈子吧。
正是这个生命中突然出现的爱情,让安娜越发觉得自己的丈夫不顺眼,以致于她离开丈夫,与最心爱的儿子分别。追求个性解放,却始终挣脱不了贵族社会加在她精神上的枷锁,当她为了伏伦斯基与全世界为敌时,伏伦斯基却没有把她当成全世界,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变得患得患失,最终落得卧轨自杀的结局。
朵莉在发现奥布隆斯基出轨家庭教师后十分的气氛,在奥布隆斯基请来妹妹安娜当说客,安娜劝朵莉原谅她丈夫的出轨,朵莉的一再忍让,却始终没有等来丈夫的改过自新。
这似乎是隐喻着安娜日后的选择。
朵莉的妹妹吉蒂曾与伏伦斯基交往密切,在渐渐倾心伏伦斯基时,拒绝了前来求婚的列文,但伏伦斯基自从见到安娜后便不再与吉蒂交往,吉蒂伤心不已,却错过了列文。
最终发觉列文还爱着她,便嫁给列文,婚后,列文虽对她百般宠爱,但不知最终嫁给了合适的她是否是真的幸福。
正如开篇所说,不幸的家庭确实各有各的不幸。
在一百多年后的今天,一定也演绎着许许多多安娜卡列尼娜式的悲剧,在看过故事后,望能规避些许。
读《安娜卡列尼娜》有感(篇四)
每个人对爱情都很憧憬,想着爱情的美好,但是爱情不一定是自己想要的那种,所以我们不要太沉迷于爱情里。
爱情固然美好,就像绚烂的花朵,它可能是人一生的向往,拥有一个人一生的快乐和幸福,但在不轻易间它却将安娜带入痛苦的深渊,就像飞蛾扑火一样在爱情中灰飞烟灭。
安娜原本期盼和弗伦斯基过着幸福的生活,她才有了勇气,对她来说他就是希望和寄托,而弗伦斯基呢?他似乎只是一种征服感,就像猎人战胜猛兽一样,这种爱谈不上伟大。安娜对爱情的渴望让她忘却了苦恼,爱情的力量就是如此强大让她冲破世俗。安娜才决定投入新生活-----和弗伦斯基在一起。
不过,安娜是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牵挂,对儿子的愧疚与罪恶是她陷入了矛盾和痛苦。她对生活和理想失去了信心,失望的她最终以自己的方式结束了生命,寻求心灵的安静。
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她的身躯是,不知安娜是否后悔她的一生就这样结束,她被世俗嘲笑和讥讽,她完全追求的爱情也将粉碎,经过心灵的折磨,她以死来证明对社会的反抗,对真爱的执着。(我很是佩服)
我敢相信在现在的社会安娜这种形象还会受惩罚,我们企盼的和平人性,我想怀疑是否还存在。在哪?但安娜还是没有对现实妥协,她,一个柔弱的她还是没有对现实妥协,她,现在需要的大概是无痛苦,无干扰的生活吧,但现实给不了。
爱情是什么?对安娜来说,她又是否得到过?她所追求的是和她在一起不抛弃她,在任何时候都在背后永远给她依靠的人,但她却得不到。
火车从她身上驶过,发现她只是一个脆弱的女子,她无力抵制。因为她决定死亡,一个常人无法乱下的决定。在孤独的身躯背后我还看到一个孤独的灵魂,来时一人,去时一人。孤独是这个女人的结局,悲惨是这个女人的宿命。
火车驶过时,轻轻地,不要打扰安娜安静的生活。
看了安娜卡列宁娜对爱情还会那么盲目吗?你还会那么执着的追求爱情吗?有时候缘分到了,就能收获你想要的爱情。
读《安娜卡列尼娜》有感【篇五】
非常认真地拜读完托翁的长篇小说《安娜卡列尼娜》,感受和书评相差非常的远。
书评内容如下:贵族妇女安娜追求爱情幸福,却在卡列宁的虚伪、冷漠和沃伦斯基的自私面前碰得头破血流,最终落得卧轨自杀、陈尸车站的下场。另一人物莱温这里就不赘述了。
安娜特别懂得利用自身优势去诱惑男人,而且她很讨厌上流社会的虚伪,这些本来都是她的优点,可我却无法喜欢上她,更加无法去可怜她,在托翁咏长拖沓的结尾,我甚至非常期待看到她是怎么死的。
首先,安娜背叛了自己的丈夫,无论他的丈夫如何(我向来反对夫妻的匹配说法),总之安娜的背叛就是一种错误,既然你不对,就没有什么资格去要求丈夫应该怎么对你真正的宽容和友好,殊不知时下很多夫妻离婚是都是尽可能大地伤害另一方,所以卡列宁没有同意和安娜离婚,我认为没有什么不妥;
其次,安娜毫不犹豫地选择和沃伦斯基到国外去,完全把儿子给扔下了,等到和情人从国外回来才发现自己多么的想念儿子,这种爱是自私的。一个为了自己的幸福而置儿女不理的妈妈我不认为是什么好妈妈;
第三,在和沃伦斯基的相处中,安娜对于爱情有超强的控制欲,或许由于她缺乏安全感,对情人有强烈的不信任,也非常的神经质,成天怀疑情人对自己不忠,对情人的行踪必须了如指掌,有种让人喘不过气的感觉,经常有意识地把自己打扮地特别的妖娆并以此感到心理安慰似的认为,这样做情人就会永远地留在自己的身边,一个由于自己美貌而爱上自己的人,这种爱情本身就毫无可靠性而言,她却在无限地加大这种不可靠性,真是又可怜又可恨;
第四,那个几乎要了她生命而生出来的女儿,安娜居然不爱她,不是一个好母亲的行为;
第五,为了让情人后悔宁愿付出自己的生命,自负而专横、也愚昧。
如果把安娜的悲剧归结于社会制度我倒是非常认可的,因为安娜如果生活在当代,大可通过正常的程序去离婚,她就不会没有任何的名分,也就不会发生由此而来的任何悲剧。除此之外,我不认为她的丈夫和情人有多么的丑陋和自私。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悟性不够高,这么多人看过的书,别人认可的道理为什么我一点都看不到,这些天我一直都在怀疑自己是不是观点有问题,但是这么长的小说我可是非常仔细地阅读的,没有走马观花,所以不可能是看不懂,我想是我太另类了吧。
读《地心游记》有感简单 5篇
读《地心游记》有感(篇一)
假期中我读了很多有趣的书,其中就有这一本书,讲述了去地心历险的故事,我们来看看吧。
1863年五月 德国汉堡的 地质学家李登布洛克教授在一本古本编年史中,发现了一封密码信,经过多日的解读后,但知该信是一个冰岛的炼金术士所写,信中表示冰岛的其中一个火山口能通往地心,教授得知后随即带同侄子阿克赛尔出发。
在路上,他们在冰岛上聘请了一名当地的导游汉斯,三人千辛万苦终于跟随前人的足迹从冰岛的史奈非捷酷尔火山下去到火山底部,他们沿着熔岩的通道前进,在地底中发现了一个巨大的海,海岸生长了超巨型的植物,而海底里更生存了第二纪的古生物,他们又发现了古人类的骸骨。继续前行的途中,他们遇到巨石的阻碍,他们使用炸药炸开通道,三人随海水冲到更深的地底。不过激烈的震动引发了火山爆发,他们被火山的气流喷出地底。回到地面。
这本书中许多人物都告诉我了我许多话,比如李登布洛克,他告诉了我为了科学研究而坚持不懈地向目标前进,表现出百折不挠的勇气和毅力,才会成功。阿克塞尔告诉我,要机智勇敢,勇于面对困难,最终才能化险为夷。而他们三人告诉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怕,微笑的面对它,消除恐怖的最好办法就是面对恐惧,坚持才是胜利。
这本书也属于我在寒假读的五本书之一。内容也是十分的清奇,希望你有时候也能来读一读。
读《地心游记》有感(篇二)
对于我而言——一个儒勒·凡尔纳的忠实粉丝,他的书我自然一本都不会放过,这不《地心游记》就是他的著作之一。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德国汉堡的利登布洛克教授意外得到了一张年代久远的羊皮纸,从纸上的神秘符号中发现了一个稳藏了三百年的秘密:有人曾到地心旅行。他与侄子准备好所需物品并雇了向导汉斯一起同行。一路上他们经历种种困难与惊险,最后成功旅行地心。全书情节紧扣,想象瑰丽,精彩地呈现了一段亦真亦幻的探险旅程。
读了这本书,我收获颇多。《地心游记》告诉我们“实践出真知”要有勇于探索,不畏艰难的勇气。文言文《虽有佳肴》中说:“虽有佳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一个人口头语言再好,如果不去实践,一切都是虚无。学习也正是如此,制定的计划再详细,写的再豪言壮志,不去努力,不去付出,不去行动,一切都是空谈罢了。
《地心游记》这本书能给人很多启迪。在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类似的问题——看似一件荒唐的事,成功机率较低但很有意义,你会怎样选择?有时,一个人往往不是聪明与愚蠢的差别,而是勇气与懦弱的抗争!“勇气可佳”这个词也就源于此。勇气,是除聪明之外智慧的象征!书中有很多经历也许有些夸张,但儒勒·凡尔纳先生通过幻想励志人们要我实践,多冒险,多思考!不能在遇到困难时退缩,不能当“懦弱君子”!
儒勒·凡尔纳先生现代科学幻想小说家之父,身为您的“粉丝”,我希望您的小说能给后人留下深刻的启迪,《地心游记》这本书能够给我乐趣、勇气以及做人的道理,感想颇多。
读《地心游记》有感【篇三】
《地心游记》一书主要讲述了德国的科学家黎登布洛克教授受到古代冰岛人阿恩。萨克努姗的密码信的启发,带着他的侄子阿克赛和向导汉斯,进行了一场地心之旅。一路上,他们遭遇了种种困难。最终,他们终于从一次火山爆发中回到了地面。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支持着黎登布洛克教授去探索地心?究竟又是什么样的力量让阿克赛走向了和他叔叔一起探索地心的道路?这就是科学的力量,正因为如此,他们才愿意用生命去探索它,愿意为它而牺牲。这正是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坚持不懈的精神。
这本书仿佛把我带入了地心世界。我仿佛看到了辽阔无边的“地中海”,变化丰富的大地,巨大无比的海兽,史前的人类……我仿佛看到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它们藏在地球深处,等待着人们去发现。
在探险过程中,并不是只有美景相伴,更有危险如影随形,如:缺水、迷路、摔伤、资源缺乏……他们曾几次想要放弃,但仍然坚持到底,不怕困难,最终返回了地面。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件事:“如果我们决定做一件事,那么一定要坚持下去,不能半途而废。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就一定能成功。”
读《地心游记》有感【篇四】
前几天,我看了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写的《地心游记》这一本书。因为以前看过同名电影,所以我特地看了这本原著。
这是一本凡尔纳早期的科幻小说之一。主要内容是:德国科学家李登布洛克教授受阿尔纳·萨克努塞姆一封密码信的启发,就和自己的侄子阿克塞尔、向导汉斯进行了一次穿越地心的探险旅行。一路上克服了缺水、迷路、风暴等各种困难,终于在一次火山喷发中从西西里岛的斯德隆布利火山回到了地面。本书主人公主要有三个,固执而有坚定信念的教授,冷静平和的向导汉斯以及初出茅庐后来逐渐成长起来的的毛头小伙子阿克赛尔这么个三人探险小队,每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和别人学习的地方。他们一起历经磨难,进行了一次惊险而奇妙的旅途。虽然凡尔纳那个年代的对地心的认知在现在的眼光看来好多都不是真的了,但作者渊博的地理知识仍然让我感到惊奇!难怪人们要叫凡尔纳为“文学家中的科学家”“科幻小说的鼻祖”。
本书最让我感到奇特的是在地心里的那片蘑菇林,里面有大大小小的蘑菇,小的看不见,大的有一座房子那么大。那该是多壮观的景象啊!最令人害怕的地方就是在“地中海”里会飞的鱼,它们有刀一样锋利的牙齿,飞来飞去,用枪也打不死,真是太恐怖了!看得我手心冒汗……
这本书写的很是滑稽幽默。常常叫我哈哈大笑,玩的是教授一开始工作居然四天四夜不吃饭,连带着其他人也不吃东西陪他一起受罪,直到他说吃饭才吃饭。这是个固执的老家伙!
读《地心游记》有感(篇五)
我们生活在地球表面,新鲜的空气、醉人的芳香、活泼的动物、生机的植物……地球把良好的生活环境提供给我们,但同时也给我们留下探索的空间,比如,地表下的世界又是什么样的?带着这样的疑问,我翻开了科幻作家凡尔纳的小说《地心游记》。 《地心游记》是凡尔纳作为一代伟大的科学作家对地下世界做的种种推论,他将他的科学构想与惊心动魄、跌宕起伏的故事结合在了一起,构成了这部广为流传的作品。故事里三个人——博士李登布洛克、少年阿克赛尔、向导汉斯因一张羊皮秘语而展开旅行,为一个信念而走向地心,更因一把匕首而重获新生。智慧、勇气、机智在三人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这也正是使他们在危险中破镜重圆的利器。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向导汉斯。他是一个冰岛人,每每在危机时刻他总能让我久悬着的心降下来。他是一个普通的向导,按时收工钱,效忠主人。他又是一个不普通的向导,不顾自己的生命,也要保护主人的安危。
记得有这样两个情节:有一次三个人在地下一天没进水,几乎走到了生命的边缘。博士、少年都绝望的躺在地上。而此时向导汉斯站了起来,忍受着疲惫和痛苦独自走了1小时,终于凭借顽强的毅力听到了水的声音找到了水源。还有一次是在地下海。三人乘着用远古树木造成的木筏准备横渡地下海,就在他们行驶到海中央时意外发生了。海上突然涌起大浪,“天上”也放起了闪电。三人被打上了岸,船和设备被海浪卷飞。机智的汉斯并没有放弃,他站了起来,不顾生命冲向小船。最终把损失减到了最小。
书中的每一个片段都让我十分欣赏,其中我认为最有趣的是发生在地下海的一段故事。经过三人的不断努力和超常的运气,他们幸运的到达了地下海。有光,有植物,最有趣的是他们在渡海的过程中还看见了两个远古生物的搏斗。大风、闪电在海上阻挡着他们前进,但这也使他们幸运地抵达了成功的海滩。那里有远古的森林,有一群巨齿象。还有一个比大象还大的巨人。这些新奇的生物和人物经历都令我回味无穷!
读完《地心游记》,我想到了《孟子》中的一段话——“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书里的人物用他们的地心游历诠释着这句话的内涵,纠结、疲惫、饥饿在折磨人的同时也在锻炼一个人的意志,而在困难中不放弃不抛弃的人将成为真正的英雄!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
读完《地心游记》我更加相信“有志者,事竟成”这句话。虽然书中的部分内容还未得到考证,文章核心也是作者的推测,但我想人类一旦团结探索,其力量必将势不可挡!世界将会更加透明!
优秀!读《百年孤独》有感范文简短 (5篇)
读《百年孤独》有感(篇一)
在拉丁美洲文学10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不同的流派,深刻地改变了世界文坛。还有著名的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其魔幻思维和对现实世界的讲述,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作者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刚开始看《百年孤独》的时候,会发现作品里有两个奇怪的地方。一是书中讲的故事大多荒诞;第二个是名字的重复和作品中同样奇怪的东西的重复。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持续四年以上的雨。一个老牧师不能只喝一口可可茶就飘在空中,死人也不会因为受不了孤独而回到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这个家庭周围。更奇怪的是,在这本书里延续了一百多年的家族里,男方要么叫阿卡蒂奥,要么叫奥雷连诺,从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蒂奥到最后一任守护者奥雷连诺,家族里各种奇怪的事情反复发生。结合作者的创作时间和生活环境,我们很容易就能发现这象征着什么。
在《百年孤独》中,作者用梦幻般的语言描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与背叛,荣耀与梦想,资本主义的出现,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这可能会影响拉丁美洲,但他们集中在一个叫马孔的小村庄。布兰迪娅的每一个家庭成员都深深卷入其中。在故事的结尾。家族最后的守护者奥雷连诺读着记载着这个百年家族命运的羊皮纸,说道:“里面的一切我都看见了,已经知道了!”作者通过这个总结性人物的口,表达了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拉丁美洲近代的历史是重复的,拉丁美洲的发展和历史进程是停滞的。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没有华丽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令人费解。当你读完他,就能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丁美洲百年孤独的反思。我忍不住沉浸其中。
读《百年孤独》有感【篇二】
我常戴着沉默的耳机,我也沉默,就好像整个世界都沉默。
我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我欣赏所有通透的灵魂。
我礼遇孤独。
孤独是与生俱来的,从带着孤独呱呱坠地,到逐渐与这个世界建立更广泛更深层次的联系,去认识孤独、去逃脱孤独、去享受孤独,最终带着孤独而去。诞生伊始,我们用“哇哇大哭”对来自陌生孤独的深深恐惧做出回应;到稍微熟悉了一些,待在母亲的襁褓里“嗷嗷待哺”,一个“小把戏”就能把我们逗笑;然后又长大了些,我们与玩具、与卡通书、与动画片为伴,我们试着与孤独相抗,去摆脱,甚至妄图去战胜孤独,却不知道如蚍蜉撼树、螳臂当车般不知量力;再长大一些,我们发明了更多的花样,逃脱孤独也有了更多的选择,锦衣美食、美景佳人,甚至党派政治、战争、宗教伦理也是我们抗拒孤独的产物;再长大一些,我们终于明白孤独是无法战胜的,试着与孤独达成最后的谅解,签下不失尊严的“投降书”。
段评:勤于积累,学以致用,词语的'巧妙运用为文章锦上添花。有意识的使用具有夸张效果的词句,起到了一定的强调效果,引发读者想象和共鸣。
《百年孤独》的“百年”,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从第一代布恩迪亚到第七代布恩迪亚之间,这个家族长达一个世纪的历史。
《百年孤独》的“孤独”,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孤独和布恩迪亚家族以外的人的孤独,也就是所有人的孤独。
从宏大的隐喻来讲,由第一代布恩迪亚开拓、创建,在第七代布恩迪亚被蚂蚁吃掉时被飓风从世界上抹除的小镇“马孔多”,就是整个的人类文明社会。
这个社会也有由生到死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代布恩迪亚都在“个人的奋斗”和“历史的进程”的交互作用下上演着一出出、一幕幕。这一出出、一幕幕随时在发生,又随时在消亡。
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
发生如何?不如何。
消亡如何?不如何。
有谁在意吗?只有“个人的奋斗”会在意,甚至当风云拨清之后,“个人的奋斗”也不觉得在意。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怀念的父亲带他去见识的“冰块”,而不是三十二场失败的武装起义,与十七个女人生下的十七个儿子,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正在发生的一次枪决。上校衰败的余生,在铸造小金鱼、融化小金鱼的循环往复和徒劳中变得稀薄,稀薄到消失于家人的视线、稀薄到生命悄无声息的湮灭、稀薄到第六代的布恩迪亚询问马孔多居民的时候,他们已经遗忘了上校和他的家族。
“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
段评:语言简洁,描写细腻生动。
在孤独面前,生命变成一场背负着汹涌情欲和罪恶感的漫无尽期的放逐,一道一道疼痛的伤痕,手在黑暗中凝固成孤独的姿势,生命像鸟一样迁徙。
乌尔苏拉是阿尔卡蒂奥的妻子,她活了一百一十五岁,死的时候只有胎儿大小,一百多年的寿命,她却不觉得自己曾经活过。她为布恩迪亚家族奉献了一生,以至于彻底瞎了以后还不愿承认自己的无用,“她暗中记下东西的位置、人们的声音,继续凭记忆‘观看’患白内障后看不到的事物”,“没有人觉察到她的失明”。在马孔多那场长达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的雨还没停的时候,年幼的第六代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和阿玛兰妲总是把乌尔苏拉“当作一个陈旧的玩偶在角落里拖来拖去,给她披上花布条,往她脸上涂满油烟和胭脂,挂上蜥蜴和蟾蜍干尸、念珠和阿拉伯人的古旧项链”。雨停之后,乌尔苏拉才发现这一切,她难过地哭了一场,可她明明大喊着自己活着,孩子们却说着祖母死了,祖母死了。她还能做什么呢,也许哭就是她所能做的最疯狂的举动了吧,。
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都经历过一个有一个的孤独时刻,就像我们所有活在世上的人一样。其实在阅读过程中,这些孤独大都没那么起眼,但也有那么些个时刻,比如何塞·阿尔卡蒂奥被绑在栗树下风吹雨淋好多年、奥雷里亚诺上校在小金鱼的重复熔铸中终其一生、乌尔苏拉瞎眼多年却一直不被发现、蕾梅黛丝不流世俗随风飞去、丽贝卡幽居暗室几十年化作干尸、阿玛兰妲经历两次深刻爱情却终生不嫁、桑德索菲亚为家族操持一生却又从来不被注意到、费尔南达为了家族名誉努力奋斗最终只能眼睁睁看着巨大的宅子破败、第六代奥雷里亚诺丧妻丧子又不得不独自面对家族的百年历史……仔细想想,孤独蚀骨。
马尔克斯说:“只是觉得人的内心苦楚无法言说,人的很多举措无可奈何,百年一参透,百年一孤寂。”那什么是孤寂,我想起的不是孤单和路长,也不是那些没有灯光的夜晚一个人的悲伤,而是波澜壮阔的海和天空中闪耀的星光,在我的理解里,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周国平说:“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足”那么如果你经常感到孤独的话,不要见怪,整个城市也不过是几百万个人一起孤独生活的地方。
你曳着长发向黑暗中游去,落了一池清明与水秀。
有人轻轻打亮了一束光,微微照亮脸庞,踌躇着,心存感激。
后来万丈迷津,你义无反顾地遁于黑暗之中,甚至万劫不复。
我说,匪夷所思。
我想,不足为奇。
读《百年孤独》有感【篇三】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百年孤独》卷首语
最近在读一本书——《百年孤独》。刚开始可能会被里面的庞大的人物关系所吓倒,但是当我们静下心来,找个寂静的地方看这本书,便会深深的被这本书里面的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所感动。孤独是他们这个家族的徽记,他们具有与生俱来的勇敢冒险冲动和不屈,已经已经深入到血液的孤单感,撼动人心。
尼采说,孤独者有三种状态:神灵、野兽和哲学家。神灵孤独,因为它充实自立;野兽孤独,因为它桀骜不逊;而哲学家既充实自立又桀骜不逊。布恩蒂亚家族里的孤独者,正是对尼采这番话最好的诠释。
孤独是我们生来便无法摆脱的宿命,从出生到死亡,我们都是一个孤独者。
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更是如此,再热闹的聚会也赶不走我们内心与生俱来的孤单感。但最重要的是,我们要耐得住孤独,成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热闹舒适的,在这条路上,我们只有耐住寂寞,忍住孤独,才能让生命大放异彩。
求学的路或是走向成功的路,他都是我们的必经之路,从来就没有人能一直陪着我们走完这条路。失败了,给自己加加油;成功了,给自己鼓鼓掌;摔倒了,给自己一个大大的拥抱。我们从来都不会属于谁,除了自己,所以从来就没有人能带你走出孤独。
孤独一种姿态,一种傲娇的姿态。正如一句西方名言: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片原始森林,一片连飞鸟都闻所未闻的土地。在阳光下,在人群中,我们都要仰着头,保护我们心中那片圣地。
很多年以后,我们会怀念这样孤独的自己,怀着梦想,骄傲的前进。
读《百年孤独》有感(篇四)
第一次不被老师逼着写读后感还是挺神奇的。就是有感而发,这本书确实很迷人。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有猜想过这种孤独到底是什么。但是在读的过程中发现,它的每一章几乎都挺热闹的,而且还有俩个百岁老人贯穿全文。
但是每次读完这些场景,都会有种心凉的感觉。好似喧哗在外,空洞其内。
在书中,我时常感觉这一家子都是疯子,他们干着违背伦理甚至稀奇古怪的事情,他们每个人都有阴暗面。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最后写到的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家族的第一个人吊死在树上,最后一人被虫群吃掉。
这句话我觉得也是全书的中心句,也是最点题的一个地方,一个家族就此消亡。
个人观点,有感而发,不喜勿喷。
读《百年孤独》有感(篇五)
孤独总是归于自闭。《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布恩迪亚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布恩迪亚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着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布恩迪亚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他们见证了历史的风起云涌,又都不得不渐渐地老去。第四代成员阿卡迪奥第二(第三代成员阿卡迪奥与人私通所生)曾亲眼目睹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翻译完后的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儿马贡多镇从地球上刮走,从此这个村镇就永远地消失了,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不同的人对于孤独会有不同的定义,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揭示了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以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和出路的,只能处于贫穷、愚昧和黑暗之中。在现如今纷繁复杂的社会大环境中,我们每个人何尝不是都固守着一份自己的孤独呢?尽管明知这种孤独会使我们变得更加冷漠,但是现实是残酷的,我们只能选择孤独。
值得收藏!读《窃读记》有感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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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窃读记》有感【篇一】
最近,我们学了一篇文章《窃读记》,读完以后,我有很深的感触。
《窃读记》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作者放学后匆匆忙忙往书店赶的情景,还写了作者看书时的心理,最后,写了作者走出书店后的感受,并想起了老师的话。
书中的作者冒着被书店老板训斥和赶跑的危险,也要前往阅读。这一举动,恰恰说明了她是多么的热爱读书。然而,现在许多人家里都不缺书,那一本本的书堆起来就像一座座小山。但是,很多书却从来没有被翻阅,一直只呆在那被遗忘的角落。他们总这样说,每天工作、学习已经够苦够累的了,哪有心情去读书看报啊!我却不认同这种说法。因为,读书不但可以使人修身养性,还可以令我们增长见闻。何乐而不为呢?
我们要好读书,而且要读好书,因为读书会带给我们无穷无尽的快乐和收获。我们一起来读书吧!
读《窃读记》有感(篇二)
皮日休说:“惟书有色,艳于西子,惟文有香,香于百卉”所以我很爱看书,读过许多美文,但《窃读记》使我深有感触。
文章主要讲作者林海音为了读书,在书店里躲躲藏藏,并为了看一本书跑几家书店,作者喜欢下雨天在书店阅读,而且一读就是几个小时。
看完后我不禁思绪万千;作者是多么爱读书,嗜书如命,何况他们那个年代学不学习并不重要,完全在于你到底爱不爱看书,林海音却到了忘我的读书境界,她为了读书,什么也不顾,并在文中说到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整篇文章字里行间,都让我们感受到作者的爱书之情。
可相对来说,我们真应该感到惭愧。林海音千方百计想读书,可我们有些同学千方百计想逃脱读书,望着书架上一排排书,外面一层层灰,里面面面新我们不觉得自己充满罪恶感吗?家长为我们买书是想让我们阅读,而不是摆设,有人即使看了也是没有看一半,扔了。再看看林海音她为读书而读书,不顾一切代价也要坚持把书看完,她不能在家里往沙发上一躺,喝着凉茶,舒适地看书,只能靠在书柜旁,站着看书,在那种环境下谁又能像她那样爱读书呢?
当然我并不是之所有人都不爱看书,也有许多爱阅读的同学,比如我有时作业写完已经很晚,可我急于看书,不得不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冒着汗继续看书,不久视力直线下降,可我无怨无悔,正像作者一样在书海里快乐地采蜜。我也愿同学们像我一样爱读书。夜已寂静了,月亮静静地洒下余光,为我送来光芒与鼓励,我抹一把汗,翻开书在书海中尽情畅游,书永远伴我!
读《窃读记》有感(篇三)
课外书,只要你用心去读,那么就等于你交了一位新朋友!
《窃读记》这位作者她一次又一次地去书店“窃读”,虽然她被老板抓住了很自卑,但是她还是抵不住书的诱惑,再次去窃读。就是书,让作者高兴、欢呼、忘掉时间?
看完《窃读记》,我真心的说:“书,好看!书,让人心旷神怡!"我觉得书很神奇,单单就只有文字,便能让人迷恋上它。每当我看书时,都会沉迷于此。冰心奶奶说过:“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高尔基也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这么多名人都赞扬书,可想而知,读书有多么好啊!
读完《窃读记》,我体会到了书的魔力,也产生了几个想法——读书这么好,为什么有些同学的家长不让他们看书呢?一本好看的书能让作者念念不忘的去想,书的魔力有那么大吗?
至于有些家长不给孩子买书的这件事我要提一下意见:爸爸只要省下一包烟钱就能给孩子买几本书;妈妈省下买化妆品的钱就能给孩子买几套书呀!书真的好,家长们,请大力支持孩子们去读课外书。这样孩子们既学到了新知识,也交到了新朋友呀!
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
读《窃读记》有感【篇四】
窃读记是林海音写的一篇关于自己小时候怎么偷偷的去书店看书,但是被人赶了出来的一段往事。
林海音从小就是一个很喜欢看书的孩子,但是在那时候,只有富有的人买得起书,林海音家里贫困,买不起书,在一家书店看书的时候被老板赶了出来,这家书店的老板有点看不起穷人,人家来看书不一定要买书呀,买书的人有时候只是为了装饰家里,显示自己很有才华,看书的人是为了学习,虽然他们有些买不起书,像林海音,这家书店的老板应该也没想到,林海音以后能成为一个鼎鼎有名的作家。
林海音小时候也是一个耍小聪明的人,比如在雨天,她躲在书店里,心里沾沾自喜:下雨天没雨伞的人来避雨,总不好意思赶人家出去吧?这样一来自己就可以多看一会儿书了,但是还得要人家看出她很烦恼:怎么这雨老下个不停呢?害的我都回不去了。自己饿的时候带一点花生米,边吃边看,这样就不会挨饿了。
读《窃读记》有感(篇五)
今天,老师认认真真地给我们上了《窃读记》这一课!读了这一课后,我有感而发。
林海音奶奶小时候家里没钱买书,可是,他却非常喜欢看书。因此,他每天放学后急匆匆的往书店里跑,而不是往家里跑。
到了!到了!书店到了!她悄悄地踮起脚尖,暗喜没人注意,便从大人的腋下挤了过去。哎呀,他把自己的短发弄乱了。可是,你知道吗?他并没有整理自己的短发,而是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焦急的寻找着那本书......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找到了!
这是一个爱看书的小女孩呀!林海音老奶奶是多么爱看书呀!虽然在这本书当中,我和他的年龄差不多大,但是,我和林海音奶奶比起来,我真是自愧不如呀!
刚起床,妈妈就叫道:“小雅,早上起来精神好,脑子清晰,好好写作业!”
“哎呀,我下去透透空气嘛!”
“不行,就早上脑子清晰,不可以偷懒!”妈妈生气的说道。
听了这话,我心里不情愿的想:下去运动都不让怎么这样嘛!
妈妈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便温柔地对我说:“好吧!但是只能玩一小会儿!”
我连忙点头,兴奋地冲出家门,向终点奔去......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我回来了,只见妈妈怒气冲冲地瞪着我大声叫道:“写作业!”
我感觉像是被一阵狂风吹了起来。过了一会儿,风浪终于平静了!
当我看到林海音老奶专心致志地看看书时,我的脸却红了......
看来,我要多向林海音奶奶学习呀!
推荐参考:读《谁的青春不迷茫》有感汇总5篇
读《谁的青春不迷茫》有感【篇一】
这本书给我感受最深的便是它让我深刻的明白时间的力量真的很强大,强大到可以该变一切。不懂是谁说过这么一句话:时间就是把杀猪刀,宰下去,刀刀生痛。我想生痛的不是我们被伤得有多深,而是我们不得不在时间的荒洪里选择对回忆的遗忘。这一年我们在这里,做这样的事,但我们不能保证十年后我们在哪又做着什么,即使我们现在定下了海誓山盟直至海枯石烂,但终究这里存在着期限,长一点也不过就是山无棱,海水竭,可这真的有么?只要过了这个期限,一切曾经我们珍视的美好在时间面前都会显得惨白无力。时间让曾经以为自己舍不去的曾经暗淡直至风化,它改变了很多。同样在别人的时间里我在改变,在我的时间里我以为自己停留在了过去,但事实上我错了,我也一直在路上,只是我还对一些人一些事念念不忘罢了。我想我也该走了,不等了,我有理由相信时间已经改变了一切,刘同说:失恋不会死,一年是期限,我也该给自己一个期限。
我也该懂真正能陪自己走到时间的尽头的也只有自己了?
刘同执着于简单、真挚,我也一样,难免这可能会让人感觉到有些傻气,傻就傻了,人活得太聪明会累死的,没事就别把自己搞得跟个哲学家一样,老想些人生的深层次,你看他们,哪个不是被自己纠结死的。嘻嘻,开个玩笑。活着就是要有点玩世不恭的好?再说,矫情出来的矜持都不叫矜持,它让我感觉,不说了。
也许只有在重走青春后,我才能大吼出:我的青春不迷茫!
读《谁的青春不迷茫》有感【篇二】
同学们:
上午好!
我工作后的梦想就是在享受生命成长的同时能开一场个人励志演唱会,前者正在进行,后者与其说没时间还不如说没这个勇气,直到20xx年3月我为搜集班会资料找到两个励志微视频,>讲的是中国达人秀上来自一个小山村自学街舞成就梦想的街舞达人卓君的成长故事,以及>中同一个人在不同时空中完全不同的命运下如何找到自己心中最亮的那颗星成就自己的过程,让我很有感触。加上我的咽炎已经比较严重,再不去做,恐怕就没机会了,所以下定决心开始策划。
我难忘3月初到6月底100多个日夜,工作很忙,除了三个班的教学还有年级工作,时间很紧张。中午物理实验室的一个小时,晚上九点后的地下车库,我坚持着,从选曲策划练声到现场灯光舞美主持以及其他工作的布置,都需要我安排,几度失声,2院跑了n次,演唱会前一天还在医院喷雾治疗,那段日子非常辛苦,但是开心,从来没有过的能量,因为这是我的梦,能给我认识以及认识我的人带去正能量,我必须坚持。“益分享-谁的青春不迷茫”演讲稿。
演唱会当天,开始前半个小时会场差不多就已经坐满,说实话,我一点也不紧张,咽喉再痛我也要坚持到最后,因为我十分清楚,观众此行主要不是来听我唱歌,主要是来感受过程中体现的正能量,何况我用真心真情演绎,毫无压力。中间一次因为互动忘词而略显尴尬,中间也有跑调,这又算什么呢。演唱会我不知道大家能获得多少,但是现场观众给我带来的震撼和感动我此生铭记。
最后,我想用中一段话作为结束:
也许身体在不断老去,但是人心态不能老,追梦的步伐不能停。人生在世几十年,不要在永远闭上眼睛的时刻眼睛里充满的是因一世未逐梦而后悔的泪水,让自己在每晚合上眼睛时能感到充实、平静,让自己每天睁开眼睛时都能抱着一天的美好等着创造的心态而微笑。改变在于内心,梦想你也可以拥有。
读《谁的青春不迷茫》有感【篇三】
每个人都渴望成功,我也不例外。读完刘同的《谁的青春不迷茫》,看着他的北漂十年,竟在不自觉中对成功之道有了些粗浅的想法。虽然稍显稚嫩,但我相信,这将会是我重要的财富。
养成好习惯。好的习惯等于成功的一半。十年,足以让我们忘记很多东西。那为什么刘同不但没有忘记,反而能在十年后将其生活经历清晰的展现在读者面前?因为他习惯记录。这十年间,他不断记录着自己跋涉的脚步,记录着点点滴滴的感悟。而这些记录不仅仅是让他记下了这些,更重要的是,这记录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总结、提炼的过程。我想没有什么人能比一个善于总结、善于思考的人成长的更快了吧。这优于常人的成长速度就是好习惯带给他的巨大财富。所以说,对于一个成功者,好习惯是不可或缺的。
有出色的行动力。我相信我们每个人骨子里都有一股原始的对成功的冲动,都有着自己的目标。可现实告诉我们,自古就不缺有想法的人,但在这些人中成功者又有几许?我想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将想法转化为实际行动的能力吧(这里姑且称之为行动力)。大家都知道失败是成功之母,那成功的爸爸是谁呢?是尝试。试想一下如果爱迪生只停步于思考,而不去经历那数千次的尝试、数千次的失败,恐怕我们现在还活在黑暗中吧。所以说,有想法,就要勇于去做,去尝试。慎重没有错,可是如果慎重变成了畏首畏尾那就不应该了。
正确的定位。术业有专攻,我们不是全能王,不可能在每个领域都光芒万丈。刘同喜欢文字、喜欢电视,并且有这方面的才能,所以它可以出书,可以在电视路上走这么远。试想一下,如果让他去搞大飞机,估计他早就撂挑子不干了。上帝把我们带到这个世间,就一定为我们每个人安排了位置,找到它,不但可以让我们充满激情、事半功倍,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发挥出自己的价值。
懂得感恩。对于那些帮助我们的人和事自不必说,对于那些伤害我们、阻碍我们的也不应将其打入万丈深渊。我们这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总要磕磕绊绊,总要在一次次跌倒与爬起的过程中,才学会了成长。有些事,既然发生,就得接受。因为它们的存在,过去才显得有意义。
尊重对手。从某个角度来说,对手其实就是另一个自己。他和我们一样有梦想,肯努力,有令人心酸的坎坷,有让人欣慰的成绩。正是他的存在,才会不断的提醒我们,我们还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完美,我们还有很多路要走。
善待批评。他批评我们是因为他重视我们,他对我们还有所希冀。看看他声严色厉时眼神中的期待,还有什么理由让我们不感激他?他宁愿扮作一个坏人,即使遭到我们的`记恨,也要指出我们的不足,帮助我们成长,他才是我们最大的礼物。
看轻自己。在人之下要把自己当人,在人之上要把人当人。不要高高在上,更不要目中无人。做人就像读书一样,读书时不可有自己,读完后不可无自己。我们只有把自己的杯子倒空,才能装下新的水。看轻自己了,才能看到别人的优点,才能更好的学习别人的优点。
读《谁的青春不迷茫》有感(篇四)
最近读刘同的书,这本书读了比较长的时间,一直断断续续,从六月到七月。一个以日记的形式展开的十年的回顾,每一篇的结尾都有作者现在再回顾的感触。
第一次打开阅读的时候,恰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的确不知道作者到底要说什么?表达的又是什么?关于刘同的书褒贬也不一,不过都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没有人是不受争议的。第一遍之所以看了那么长的时间,是因为中途有很多次觉得看不下去了,拿起放下,放下拿起,几经周折终于像完成任务一样的扫完了一遍。我看书就有一个怪癖,就算这本书我觉得不好看,看不懂我都强迫自己去看完,变态的强迫症。所以第一遍最大的感触就是终于看完了。
既然有一就有二。
第二遍读这本书是因为最近练习阅读流畅度,就是朗读,一时之间找不到好的素材,就重拾起了这本书,随便选了一章读。你对一件事物的第一印象是枯燥无味的时候,你后面就怎么看都是枯燥无味提不起兴趣的,但是,你将它放置一段时间,时间或长或短,当你在不经意间拿起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它也不是你最初认为的那般枯燥无味,甚至细细品味中惊现阵阵共鸣。
再读刘同的这本书就让我有这样的感觉。
以前觉得不知所云的情感,现在看来竟有引发内心的高度契合,突然间就开始佩服作者竟能这般直抒胸臆。
以前觉得可有可无的句子,现在看来都是经得起细细推敲,慢慢琢磨的。渐渐明白了这些用来表达情感的词句都是作者这些年岁月的沉淀。
前不久参加了一个读书会,说到是应该感性的对待生活跟工作还是理性的对待生活跟工作?立马就想到了刘同的那句:我是一个理性的时候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感性,而在感性的时候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有时候你看到了一本书,你不一定当时就立即懂作者要表达的情感,但是岁月慢慢的会让你懂,所以永远不要急着去下结论。
作者十年成长回顾,自己与自己的对话,也是用自身的成长告诉我们:人生的任何时刻都会存在迷茫,但是请不要害怕迷茫,大胆的向前走,向着目标前进,总有拨开云雾见天日的那一刻。
我在最开始看《职来职往》的时候也并不认识刘同,后来没有看了就更加不认识了。只是听不少人说过《职来职往》的刘同、陈默。刚刚开始还以为是那种很有能力很有故事的去求职的人,后来经人科普才知道是有能力有故事的招聘者。今年夏天毕业,工作清闲觉得要充实一下自己,就开始了看书,也不知道怎么就买了几本刘同的书,《谁的青春不迷茫》是看的第一本刘同的书,也是让我真的认识刘同的第一本书,不在仅仅局限于“听人说”的那种认识。
书中多次提到了哭,欣喜的、悲伤的、感动的、委屈的、难过的、兴奋的。总之作者就是情感丰富,感情细腻,就是爱哭。总觉得男孩子哭一件很娘的事情,但是看到书中作者哭的时候却觉得很真实,一种感同身受的真实,你看原来他也曾经因为这样的委屈哭过。原来人与人之间真的没有多大的差别,即使现在或许他已经是光线的高层,你只是个职场新人。
一个为了梦想能够努力十多年永不言败的人,一个为了写字能够坚持写了十多年永不放弃的人,他今日所得到的也就不足为奇了。人生最难的就是坚持为了梦想不顾一切的付出。
读《谁的青春不迷茫》有感(篇五)
今天看完后。我真的长出了一口气,特别想第一时间告诉所有人,真的还蛮好看的。虽然青春片经历了重重轰炸,很难再想出还能玩出什么新花样,但是这部片子,想所有那些真正能打动我们的电影一样,将心比心。是那么的真实。我们的中学,为了高考,无数次的梦魇甚至都重回高中的课桌,脑子里盘算的都是如果考不上大学,我该咋办?
因为更多的朋友还没有看,所以不讲电影的太多剧情,只说我被其中感动的种种关系。里面有同学之间的友谊,有老师和同学的平衡,有孩子和家长的亲情,还有姐弟的亲情,还有父母之间的感情。在这些关系里我也看到了自己,在现实生活中不同的角色。
这些关系,最终都直指人心,人性。
于是电影里的人在关系里,变成了你,变成了我,变成了我高三一起背后骂班主任的同桌林磊,变成了上地理课写历史作业,变成了周杰伦把他的新专辑,通过耳机穿过袖子送到我的耳边,变成了西安音乐广播931的方言每晚9点到10点的《年轻无极限》。
那会儿老师家长总说,现在你恨我,讨厌我,以后你就会感谢我了。至少现在回过头看,电影里那句“你们学的好不好,我又不多拿学校100元工资”真的很对。学生时代,觉得什么都要个性,什么都要成就自我,还总有老师家长盯着你,随时帮你补窟窿。以前你想自由,现在发现真的自由了。你连自己想做什么都不知道。
看完电影,好多尘封的感觉又熟悉起来,就好像之前一直很反感青春电影的主旋律在聊早恋,那会儿上学,更多的应该是分不清喜欢和爱吧,同学之间那种朦胧的好感,总是容易被捅破窗户纸误以为是爱之后,徒增少年维特之烦恼。所谓青春期的爱情,大抵都是如此吧。
当然电影还有很多不足,例如我觉得结尾有点凑合,慢镜头有点略多,演员没能更好的诠释导演和编剧的全部初衷。但这些不足,都不会影响你安安静静的坐在电影院,享受或者回忆自己那个时候发生过的类似的事情。
看到结尾上台的同哥,略带憔悴,但又挺起胸膛聆听大家意见。真的为他高兴,想想当初来北京的源动力就是希望能够和他这样的人一起工作,现在他从《职来职往》的职场导师,到青年畅销书作家,再到现在的电影制片人,一直在越来越好,我们也只能追随着他,成为那个更好的自己。
常说回忆从前,不如珍惜现在。20xx年,我来北京,进光线,结识了一群同样来自各个地方的大四毕业生,他们都是各自学校的优秀毕业生,同样一无所有,义无反顾来北京成为一名北漂。我们这一群人,一起合租距离公司步行不超过10分钟的老式住宅楼,一起去地沟油一条街吃5元一小碗的牛肉面,一起被主编骂,一起坐在冰冷的机房帮主力导演找历史素材,一起坐在后期熬夜通宵剪片子,然后去楼下航星园超市给拍字幕无法离开的小伙伴带一包小浣熊干脆面。这应该就是是革命友谊吧。
陆陆续续,有人离开,也有人走,更多的人都坚持在这座城市努力奋斗,并且越来越好,大琪琪背起了行囊,几乎独自一人踏遍了整个东南亚,薇总和可乐去年都已经大婚,并且集全家之力在北京买房落了根,常常抱怨自己是剩女的乐乐和龙珑也都纷纷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大家也慢慢成熟成为各自领域的中坚力量,虽然还在路上,离很好还差很远,但是大家还是时不时会聚在一起,彼此鼓励更加努力。我们每年都会根据星座和月份,集中给相应的寿星小伙伴过生日,今年大家也都更加忙碌,已然错过了双鱼月。看到同哥的电影还挺好的,我就可以放心的包场请各位小伙伴都来看电影啦。
推荐!《文化苦旅》有感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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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苦旅》有感【篇一】
一直以来,很向往做个自由无拘的行者,像余老师那样,将对文化的追问与探索打进简单的行囊,徒步而行,慢慢欣赏,寻找浩瀚历史与泱泱文化的铿锵足音,浏览内心深处绝美恬静的风景。读余老师的《文化苦旅》,给自己的心灵营设一处小桥流水人家的静谧与水村山郭的悠然。你会陶醉其中,仿佛沿着风景名胜的足迹倾听到了遥远浩淼的回想。珍藏这样一本书,绝对物超所值……余秋雨走在中华民族的土地上,用其独特的观察力和洞悉力去深思这古老民族的深层文化,用心思细腻的笔触,为这趟巡视华夏文化的「苦旅」,写本书!它不甘甜,因为里头有太多不忍与亲身体验的辛酸。苦苦的味道,为这本纪录中国千年文化的书,多写了一道滋味。未看过「文化苦旅」之前,大概也不会想到,一处处令人流连忘返的风景名胜与历史古迹在它们的背后会有如此深层的涵义;而作者运其妙笔,以干净漂亮的散文,组合,使它们成了一篇篇让炎黄子孙惊醒的文章。
通读完了这部“文化苦旅”,才真的有些了解到其中的一些文化渊源,关键词也就落在了这个“苦”字上,用余秋雨自己的话说:“我发现我特别想去的地方总是和古代文化和人文留下较深脚印的所在,说明我的心底的山水并不完全是自然的山水而是一种人文山水,是中国历史文化的悠久魅力和它对我的长期熏染造成的。要摆脱也摆脱不了。每到一个地方,总有一种沉重的历史气压罩住我的全身,使我无端地感动、无端的喟叹,常常像傻瓜一样木然伫立,一会儿满脑章句,一会儿满脑空白”,这种文化内涵的奔泻便有了“写文章的冲动”,只是“没料到的是我本为追回自身的青春活力而出游,而一落笔却比过去写的任何文章都显得苍老”,“我就是这样边走边想,走得又黑又瘦,让唐朝的烟尘宋朝的风洗去了最后一点少年英气,疲惫地伏在旅舍的小桌子涂涂抹抹……”
从余秋雨的书我们能够读出他的人,他的文笔、睿智和探求人文的足迹都让我望尘莫及。苦旅,不仅仅在人文。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上处处都要有这种勇于探求的精神,我们行走在苦旅中。
《文化苦旅》有感【篇二】
人生就像一场旅途、旅行的终点,我们可能什么都无法拥有,可是我们在乎的不是目的地而是沿途的风景。初读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就能感受到其身后的文化功底,是什么使得作者笔下的文章能够吞吐千年,博通古今而显得游刃有余是一种阅历,一种修养。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大江南北,长城内外无处不在见证着他那沧桑而深邃的足迹。
“浅渚波光云彩,小桥流水江村。”这副楹联道尽了江南小镇的魅力。当你坐的船缓缓地行驶在流水间,左右两侧的房屋,依稀升起几处炊烟,依托在岸边的石踏延展到了门前,水中的杨柳,炊烟的倒影随着风儿摆动的弯弯曲曲,给人一种很宁静的视觉享受。眼帘的事物,一切都是那么静谧,似乎只能听到缓缓地流水声。江南的小镇没有雀桥、乌衣巷的沧桑感,仅有的是那一份淡泊。江南的小镇也不屑于荣华,所以没有磅礴的气势,有的只是幽幽的山林,悠悠的水流,自古以来都是这样,不曾有过升沉荣辱,只默默滋养一方土地,养活一方百姓。在现代,这样的地方很少了,似乎这已经成为了每个人所追求的一抹宁静。
把笔触指向文化人格和文化良知,展示出中国文人艰难心路历程的“青云谱随想”。优美的文字在脑海中荡漾,仿佛眼前就是他笔下的山水之间。八大山人那高雅精美却不沉沦于世的笔墨趣味画作,那些燃烧着画家身心的画作,向人们展示着一个个坦诚的生命,才使得以传世,成为历史的永恒。一个和尚留下了一个最根本的身份:杰出的画家。他的名字叫朱耷,又叫八大山人,他是朱元璋的后代。随着王朝的腐败,其只能只身躲在冷僻的地方,来逃避改朝换代后的政治风雨,用画笔来营造一个孤独的精神。朽木,衰草,寒江,无一不成为其笔下的神作。这就是一个艺术的人生,用自我来绘画文化的人格和文化的良知。
一个个古老的物像,大漠荒荒黄河礼貌的盛衰,历史深邃苍老之感见于笔端的“阳关雪”。“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这时,“劝”的不再是“君”,是淡忘中华文化的人。中华文化,中华废墟,正如阳关。曾几何时,中国是何等的辉煌,圆明园,阿房宫,莫高窟,这些哪个不是我国的璀璨明珠,究竟是什么把这些都带走了?是贪婪,是人们无止境的贪婪,是封建思想的懦弱,是他们的畏惧。还好,中国从一断断苦难岁月中走了出来,可是谁记得我们曾有多少画,比蒙娜莉莎早不知多少年的绚烂;我们曾有多少书,流传千古却又毁于苦难的哲思;我们曾有多少楼,留下亘古墨客鸿篇巨制的史诗;我们曾有多少人,鞠躬尽瘁又挥墨洒血的美丽。
都说人生像一场旅行,文化何尝又不是呢?里头夹杂着太多不忍与亲身体验的辛酸。苦苦的味道,为这本纪录中国千年文化的书,多写了一道滋味。未看过《文化苦旅》之前,大概也不会想到,一处处令人流连忘返的风景名胜与历史古迹在它们的背后会有如此深层的涵义。一种从未有过的穿越历史感油然而生,许多历史的文化绽放开来,不免让人去接触,让人去感慨,在跋山涉水中寻求文化的足迹,去感受中华伟大而又急剧吸引力的文化,深成的脚步在文化大道上发出脚步声,远处传来扣响中华文化的大门。让我们一齐去感受文化,追寻文化,就如同旅行一样,一路上的风景就是文化的收获。
《文化苦旅》有感【篇三】
日本的敦煌学研究家用沉重的语调在敦煌石窟门前说:“我想纠正一个过去的说法,这几年的成果已经表明,敦煌在中国,敦煌学也在中国!”而在场的听到了这句话的中国学者们并没有太大的激动,而是默默的退了出去,在王道士的圆寂塔前,相对无言。——题记
余秋雨对文化总是有着别样的情感,他用自己的足迹来向世人阐释着那不朽的,穿越了千年的文化情结。他用近几年的心血浇铸着《文化苦旅》,用铿锵的文字表达了华夏民族文化历经的的沧桑。经历了多少的苦难,那民族的瑰宝传至今天,完好无损的又有几个?那西子湖畔的一代名妓苏小小,那拥有通天本领却想成人的白娘娘,那充满了传奇色彩的雷峰塔,那宁波月湖西岸拥有浓厚文化色彩的天一阁······他们无一不为世人传颂。
似乎是被这寓意深刻的书名所恸,所以便时时翻阅,哪怕年幼的我对里面的涵义十分懵懂,但并不影响我从那简单的字词中读出那由内心喷射出的怒火,那对文化深沉的爱恋。记忆中感触最深刻的是里面的《道士塔》一文。或许是因为心生哀戚,对那来自远方,夹杂着血与泪的哭泣感同身受。余秋雨化身为愤怒的河涛,控诉着那败坏了莫高窟文化传承的无知道士王圆箓,控诉着他仅仅为了几枚银元,便将无价的文明卖给了外国人的无知行径。
王道士原本是一个知识匮乏的农民,当上道士后便掌管了敦煌石窟。他因为嫌弃壁洞太过昏暗,竟用石灰将那自远古流传下的笔画逐一掩盖,将大能的著作永远埋在了惨白的石灰里,再不得重见天日。他讲那一个个形态逼真的少女飞天雕塑凿毁,想要改成佛像,最后变得不伦不类。记得最深的一句话是:“我好恨!”这是余秋雨有心而生的呐喊。他恨自己生不逢时,没有在那时阻止王圆箓愚蠢的行为,恨那时的官吏有眼无珠,错把珍珠当鱼目,再把文献押运归京时,随意糟蹋,以至于最后只留下稀稀落落几本孤本。
犹记得初看到余秋雨老师的愤慨时,我不以为然,觉得不就是几本书么,丢了就丢了,反倒是那些飞天雕塑,实在是让人遗憾!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明白了文化传承对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重要性。文明积淀文化传承是一个民族的根本,是一个民族发展壮大的基本。《文化苦旅》中所记载的,只是世界在变迁中所经历的岁月中几个遗憾的缩影。谁又能保证能正确的面对古物?甲骨文出土前,那些刻有信息的甲鱼壳不也照样被村民当作药材卖给了药铺?为了卖一个好价钱,他们便将那些个刻文一点一点的剔除,最后终是再也不见踪迹。
其实,在当代社会,像王圆箻一样的人有很多,那个在埃及已有3500年历史的金字塔上刻下的“丁锦昊到此一游”无疑给世界敲响了警钟。在这个人类自以为进步的时代,毁坏文物,断送文化的行为终究是令人心寒。那个刻字的孩子,留下的不仅仅是简简单单的7个字,他也葬送了我华夏泱泱大国,文明之都,礼仪之邦的形象,而丁锦昊的事例也引起了国人对我国现状的思考。值得一提的是,这类事,并非个例!
重温《文化苦旅》我彷徨了,那从古至今都未消逝的文化缺陷,是在向华夏的脸上抹黑。我想,作为新中国的一份子,华夏未来的骄傲,我们应该尊重文物,尊重我们的文化传承!自先秦时期的焚书坑儒,我国就流失了大量的典籍,将千年的文化积淀付之一炬,如今的我们,更该对那走过了艰辛大道的文化致敬。
《文化苦旅》有感【篇四】
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没有白发的老者是让人遗憾的。——《文化苦旅》
从风卷黄沙,大漠孤烟的黄河之源,余秋雨为我们讲述了《道士塔》塔下的秘密与哀怨,为我们构架了《莫高窟》断壁残垣,带我们欣赏了《阳关雪》。再到水秀江南,温婉柔美的烟雨之乡,余秋雨带我们游览了柔丽凄迷的小桥流水的《白发苏州》、清新婉约的《江南小镇》……,以南国特有的柔肠百转为背景,把江南文化和世态人情表现得形神俱佳。
从《风雨天一阁》、《青云谱随想》等直接把笔触指向文化人格和文化良知,表现人与文化相知相伴的历程,再到《上海人》、《笔墨祭》以及读者熟知的充满文化感慨的回忆散文《牌坊》、《庙宇》、《家住龙华》等,于细微之处,用通俗之法,揭示中国文化的内涵与魅力。作者用笔丈量中国的文化大地,用脚走在深邃苍凉的历史路上。
读《文化苦旅》,恰似翻开了中国的地图,地图上标注的,不止是山川、河流,更承载着厚重渊博的文化之情。
走进书中,深觉这趟巡视华夏的“旅途”,不是高唱欢歌的赞颂,所以它不甜,里头有太多不忍与亲身体验的辛酸。那是一种苦涩的味道,每一座城池,宫殿,庙宇……,在它们背后有着刺痛人心的故事,那是身的“苦旅”,更是心的。
它逼迫着我们正视,正视那段不堪回首的历史,逼使我们不得不在历史的牵引下,走向前去,终于我们看到了荒漠。黄沙卷不平那道道沟壑,曾经,那有着艳光四色,盛开在石壁上的古画,静静地看守敦煌千年的变迁。当“土匪”的第一刀划下,它便连同由它守护的卷卷佛经,死在了遥远大洋彼岸,他人的玻璃罩中。
“浅渚波光云彩,小桥流水江村”,那是一声雷可以无端地惹哭满天云的江南;那是一阵杜鹃啼可以急红一城杜鹃花的江南;那是一阵风起可以哄开一个季节的柳絮的江南。江南是水做的,它的水,如轻纱薄雾,随风起舞,变幻无穷;它的人也一如水一般,温婉细腻,秀美轻灵,那波光水影之中,充溢着无边的风月。它的水也时有“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之势,这坚韧与顽强的性情,涵养了江南风物和江南人的英豪之气,正是“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
余秋雨从西北领我们走到了江南,他教我们常伫立前人伫立过之处,观察自然与人文环境中去思考前人的情感。
合上书卷,道士塔,莫高窟,阳关寄托着他悠远的凭吊;寂寞天柱山,风雨天一阁,承载着他浓重的感喟;白发苏州,江南小镇,蕴涵着他深沉的思考。贞节牌坊令人感慨,,贵池傩事令人反思。余秋雨的散文,追索文化生成的奥秘,感受文化历史的兴衰,有对文化缔造者的由衷的礼赞,又有对文化人命运的深切关注。
我们不由自主向外望去,流动的车潮及人潮正自我宣示另一种文化,而深埋千年文化的故土,正呼唤我们去倾听,去感知。让我们读过书后,背起满满对中国文化的疑虑,亲自去辽阔的土地,沉重而苦苦的步伐,缓慢的行走在上面,只有理解,认识了过去,才能谈及未来。
《文化苦旅》有感(篇五)
回望过往的时光,总会发现如此多的极好的诗文都是在文人墨客的足迹中诞生的。他们总会以自己的独特感受写出壮美的山河,而同时也会令一个个不为人知的美景跃入人们眼中。虽说如今有无数大学,图书馆讲授着人文或古代文化,但那种就只是“纸上谈兵”而已,真正的文化却是这天地间的山山水水。
初读《文化苦旅》,只觉作者的细腻的笔触将我带入了那些各异的景色之中:敦煌莫高窟,三峡,洞庭湖,天柱山,西湖……但他又不只是单单记录景色这么简单而已,内里有着许多对过往人们故事的描写,使得旅程中似乎又融入了一丝丝的沉重与思索。
也许是人生的经历让作者深感苍老,正如作者在自序中所说:“对历史的多情总会加重人生的负载,由历史沧桑感引发人生沧桑感。”坐着的心思或许正是古时文人的心思,都会在如画的景色面前大发感慨。当自己的回忆与经历与某地的自然、文化、人情相融合式便形成了自己的独特思想。
如今的我们早失了那种与万物融为一体的美妙感觉了。每天都为生计而打拼着,没了欣赏和善河山的闲情逸致,更没了关注文化生活的心。我们都惧怕于闯荡那些人烟罕至的'地方,即使那里有着非尘的美景,却还是宁愿身居嘈杂的都市,假惺惺地与别人相处,却不愿远行,感受真性情。这是进步,亦是倒退?
而同时,国庆长假的各个景点令人望而兴叹的拥挤,一片片山林因旅游开发而失了自己本真模样,尽管有许多的人前去游玩,但令人感到困惑的是,我们游历的似乎并不是自然的潇洒,而是人潮的壮观了。真正的欣赏不是这样的。
古时文人墨客的游历总是伴随着诗词文化的欣赏,他们只微微伫立,便有了联贯千年的力量。这力量只由少少的方块字组成,却能穿透时光,使人文的力量注入大地之中。这种微妙的力量是只有在远离尘嚣的宁和境地中才能真切感受到的。山水千万年间不曾改变过,如今的我们也应只用与古人同样的眼光打量世界,而非改变它们的面貌。
听自然之声,感受古风古韵。
赏美景如画,回味人文悠长。
《文化苦旅》凭借山水风物以寻求文化灵魂和人生真谛。余秋雨那伸张有力的笔法和豪迈中略带凄苦的哲语,让我们阅读后留下了丝丝挥之不去的回味――对历史的感悟,对文化的理解,对人生的思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