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情说说吧,你身边的情绪管理专家!

好心情说说专题汇总 心情不好怎么办

励志的句子

随着写作规范的不断完善,我们会看到各种各样的范文,一篇好的范文能够提供好的参考,有哪些范文值得参考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推行方案(模板7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推行方案【篇1】

(征求意见稿)

一、 目的

营造干净、健康、舒适和安全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操作浪费,培养员工自律,提升公司形象和竞争力。

方针:清洁办公环境/生产现场,人员素养,标准化管理。

目的:加强公司的基础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6s意识和素养;提高公司竞争力,提升品牌形象。

二、 范围及活动对象

范围:全公司

对象:全员;办公室、文件档案;车间设备、设施、架子、工装工具等

三、 实施步骤

准备阶段:组件实施团队、培训、实施前准备;

实施阶段:实施、检查、改进完善、标准化等。

(一) 准备阶段:

1. 组建6s推行小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6s推行小组是推行活动中最高权力机构,全面统筹负责6s管理,负责组织推行实施和监督检查,配备合理的资源,负责制定计划、制度、奖惩等内容。

2. 动员和培训:

3. 工作计划:(附表)

(二) 推行阶段:

车间整改预期目标

1. 整理(分类)

1.1 6s培训后,车间各区域区分现场物品需要与否(包括工作台抽屉、储物柜、模具、工装、在制品、原材料、辅料等)。

1.2对明显不需要物品及时剔除,对存在异议的物品进行评估审批,大致剔除原则为该物品在未来30天内能否被用到。

1.3消除不必要的项目,腾出空间,加强工作区域的灵活性。在此阶段,必须确定零件、物料、在制品、辅料等必要物在现场的最大存放量。

1.4定点拍照,前后对比。

1.5在完成阶段,召开总结和分享会,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2. 整顿(理顺)

完工后,所有不必要的物品均已从现场移除,现场所需的剩余物品已达到最低数量。进入整顿阶段进行必需物的归类定位安置。

定位原则:易清洁、易操作、易检查、易取放、一目了然、安全第一

四定:定点合适的位置、定容合适的容器、定量合适的数量、定人责任人;

2.1必要资料按用途分类,按最短检索时间和最小检索工作量排列。

2.2每件物品必须标明名称、标签、位置和数量。

2.3标明放置区域。也就是说,每件物品都必须有自己的存放地点,因此,场地上的每个地方都应作上标记。

2.4形迹管理。根据物体、形状等,画出放置标记。

2.5过道应该清晰标记。杜绝过道遗留任何物品,保持足够干净,以至于任何留下来的物品都会很显眼,进而便于监管人员及时发现异常并采取补救措施。

2.6定位后绘制现场草图,以便将来维护和检查。

2.7在完成阶段,召开总结和分享会,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收集员工改善提案。

办公室整改计划及预期目标:

1. 整理、整顿

范围和对象:办公桌、电脑(主机、显示器等)、椅子、日历、水杯、笔筒、文件、**、抽屉;文件柜;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窗帘;玻璃门;门牌标识等。

整理整顿标准:

a、 桌面:返回桌面上的项目并设置标准位置。在不使用的状态下,应及时返回原处,没有文件和其他物品遗留在工作中。桌下不得堆积杂物。

b、 抽屉:区分办公用品和个人物品,必要时贴上标签

c、 椅子:没人坐的时候把椅子推到桌子上

d、 桌面物品:日历、茶杯、笔筒固定在同一条线上,文件架(架)固定在电脑另一侧。所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此外,其他物品不得放置。

e、 电脑:连接线、网线、**线绑扎固定整齐,无隐患

f、 文件:所有文件均编号命名;文件柜摆放整齐,文件位置清晰,文件柜外应有卡片标识;文件保存等管理依据《文件控制程序》、《记录控制程序》文件制度执行,按月或季度归纳分类存档并标识清晰

g、 窗帘:统一高度定位,统一美观,操作方便

h、 打印机/复印机:设置废纸**和单面再生纸分类抽屉,始终保持干净整洁

i. 办公室门推、拉标识

3. 清扫(刷洗)

遵循“清扫就是检查”,在清扫工程中发现问题,杜绝污染源,并立即解决或提出解决方案

3.1安排一次全范围大扫除工作,建立清扫责任区。

3.2执行部人员应彻底清洁现场所有物品和设施。

3.2推行小组每日对清扫结果进行巡检,并针对清扫不力的情况通知负责人及时进行整改;

3.3推动班组不定期检查考核

个人区域:桌面干净整洁,桌下无垃圾,无杂物遗留,并及时清理垃圾

4清洁(系统化)、教养(标准化)

清洁目的:达到阶段性目标(保持以上3s的工作成果,不断培养全体员工常整理、常整顿、常清扫、常清洁的良好习惯)。

素养目标:提高员工素质,逐步将6s融入企业文化。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员工制度和公司管理制度;6秒养成日常习惯,养成良好习惯,提高个人素质。

4.1落实前面3s工作。

4.2依据《6s工作指导》持续推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4.3加强6s教育和培训(特别是对新入职人员)。

四、 总结表彰

16s实施小组每周组织检查,月底汇总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对评价最好的单位在公司6s活动展示板上进行公示和表彰。

2,对第一台机组一次性奖励(整改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6s执行标准(参考)

1地板、窗台、料架清洁无污物,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

2玻璃清洁,房间明亮通风,所有通道无障碍物,工作现场无多余物品。

3、桌子摆放整齐、桌上无杂物、无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桌面干净、桌上物品整齐、清洁,衣物,抽屉及时清理。

4、椅子干净、无破损,椅背无包或衣物等物品,无人坐时应把椅子推进桌子下中间。

5墙上悬挂物无灰尘、无歪斜,地面清洁;

6垃圾桶、废纸篓无垃圾溢出,周围无垃圾。

7扫帚和抹布有固定的存放位置,抹布经常被清洗干净,没有异味。

8毛巾和抹布不能随意摆放,要有指定的存放地点。

9始终保持灭火器、配电盘和开关箱的清洁。

10工作场所禁止吸烟,注意防火。

11、坚持执行清扫督导制度,保持6s的成效并有所提升。

12、工作现场有没有用途不明之物、有没有内容不明之物、有没有不要之物。

13.物品必须平行于路径或与路径成直角放置。

14包装箱、容器无破损、变型。

15工地货架上的物品应按标识摆放。

16下班后清理办公桌和工作场所。

17、个人离开工作岗位,物品要整齐放置。

pdca行动计划表

主题:2个月6s管理实施计划

推行方案【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我市农信社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防范风险,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信贷服务,根据省联社信贷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行“阳光信贷”的重要意义

“阳光信贷”是指实行信贷过程阳光化管理,拓展贷款营销业务,优化信贷服务环境,加强贷款业务监督,为客户提供公开、诚信、高效的信贷服务。

随着国家在农村金融领域政策的不断放宽,邮储银行正式成立,农行立足县域的经营战略逐步到位,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经出现,原本在农村处于优势地位的农信社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农信社要想继续保持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地位,牢牢掌控优质客户资源,就必须创新服务手段,以优质服务来赢得客户,“阳光信贷”、“公开、透明、高效”的办贷特色可以让农信社获得竞争的主动权。一是有利于提升行业形象。通过实行信贷过程阳光化管理,提高信贷业务透明度,增加必要的社会监督,必将有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二是有利于促进业务拓展。通过畅通贷款申请渠道,公开信贷流程、服务内容,公布包片信贷人员联系方式,实行“首问负责制”等,有助于解决“客户不知找谁贷款”、“没有熟人贷不到款”等问题,促进贷款营销。三是有利于实现便民惠民。通过实行公开服务、限时服务、违规处罚,提高办贷效率,真正达到便民惠民,吸引优质客户。四是有利于培育健康的信贷文化。通过实行信贷阳光化运作,可以抑制信贷人员权力寻贷及潜在的道德风险,杜绝违法乱纪行为,培育健康的信贷文化。五是有利于防控信贷风险。通过公开贷款条件、操作流程、服务承诺以及设立投诉电话等,接受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促进信贷管理规范化,防控信贷风险,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

二、推行“阳光信贷”的工作内容

(一)公开服务内容。各社要从改进服务方式抓起,面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内容,实行信贷服务“七公开”。一是贷款品种公开:将已开办的各类贷款品种以各种方式对社会公众进行宣传;二是贷款申报条件公开:包括贷款种类、期限、利率、对象、方式以及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等;三是操作流程公开:要将信贷操作程序以流程图的方式对外公开;四是贷款收费项目公开:对办理贷款过程中涉及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五是客户经理公开:将信贷服务热线、包片客户经理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向社会公开;六是监督方式公开:要设置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明确投诉的处理结果、反馈渠道、反馈时限等;七是服务限时公开:按照不同贷款种类、审批权限规定办理时限及要求,公开承诺办理时限及超限责任等。

(二)完善服务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在办贷中心或营业网点服务窗口设立“贷款受理”专岗并设置贷款需求登记簿,接受客户的贷款咨询和贷款申请登记。既要突出服务特色和优势,又要体现人文理念,给群众和客户提供一个集中、开放、透明的信贷场所,实现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服务。信贷服务必须达到“三上墙、四必有、五统一”的标准,“三上墙”即:服务承诺上墙、信贷流程上墙、岗位职责上墙;“四必有”即:有咨询台、有座椅、有茶水、有信息资料;“五统一”即:统一门柜、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承诺、统一约束机制、统一规范贷款流程。

(三)规范服务程序。在信贷服务大厅必须公开不同贷款类别满足条件、资料需求、业务介绍、操作流程、客户须知和办贷时限等内容。信贷服务大厅各项制度必须公开上墙,主要包括:①《阳光信贷承诺服务》牌。包括:前言、农村信用社信贷承诺服务、信贷服务产品及办理流程、借款客户须知、保证人须知、农村信用社员工“十不准”等。②《信贷业务操作流程》牌。包括: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质押贷款、抵押贷款等基本信贷业务的贷款对象、客户准入条件、申报贷款所需资料、业务操作流程和办理时限等内容。整个程序要严格规范,从制度上保证信贷服务大厅的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建立“阳光信贷”值班制度、服务事项登记和视频监控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贷人员的行为。信用社主任每周至少坐班一天,营业期间由指定的客户经理轮流值岗,接受客户的贷款咨询和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值岗人员要及时将客户的贷款申请材料交给相应片区的信贷员,或由负责人指定信贷员开展贷前调查、答复并负责办结。所有贷款的合同签订及发放手续必须在电子监控区域内办理,办事处和联社信贷管理部门要定期调取监控录像,进行检查监督。

(五)聘请社会监督员,监督“阳光流程”。为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可在辖内聘请有一定社会地位和名望的群众担任社会监督员,从贷户的申请、信贷员的调查、贷款的回复、贷款的办理、贷款的收回等流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从而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完善和扩大监督网络,更好地接受社会的监督,不断促进“阳光办贷”效率。

(六)加强优质服务学习和服务管理。认真组织柜面人员学习优质服务手册,严格按优质服务的要求操作业务。建立星级服务制度。在辖内开展“星级网点”和“个人储蓄明星”评选活动,积极创建规范化的服务窗口,坚持做到早安排晚总结,提高柜面营业人员做好优质服务的意识和责任,切实提高服务效率,改善服务质量。

(七)建立违规处罚机制。对于群众举报的冷、推、拖等不文明办贷、不依法办贷、不廉洁办贷的,或未按贷款限时服务承诺办理业务,尤其是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的工作人员,稽核监察部门一经查实,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四、推行“阳光信贷”的工作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为公开服务内容。时间安排在4月底到5月初。

(二)第二阶段为完善服务设施。时间安排在5月份。

(三)第三阶段为规范服务程序。时间安排在5月份。

(四)第四阶段为组织实施。时间安排在5月中旬到年底。

(五)第五阶段为总结整改。时间安排在9月份至12月份。

五、推行“阳光信贷”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事处将推行“阳光信贷”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为组织好本次活动,办事处成立“阳光信贷”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陈万开同志任组长,副主任吴农耕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事处信贷管理科。全市农信社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推行“阳光信贷”工作的重要性,将推行“阳光信贷”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统一领导,统一布署。各社要成立“阳光信贷”工作小组,要明确目标、明晰责任、措施到位,稳妥有序地推进“阳光信贷”工作。要加强信贷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提高信贷业务透明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按章操作。各联社在推行“阳光信贷”工作中,要全面落实贷款“四个一检查”等信贷管理制度,规范信贷操作流程,正确处理好“阳光信贷”与按章操作的关系,严禁逆程序操作,不断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三)建立激励机制。各联社要建立、健全“阳光信贷”工作的激励考核机制,有效提升贷款营销的积极性,改善服务质量。在关注信贷人员的业务营销数量指标的同时,更应注重改善服务方式和提升服务质量。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联社要加强宣传引导,利用信用社点多面广,直接面向“三农”的优势,通过宣传页、宣传牌及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推进氛围。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定时汇报推行“阳光信贷”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具体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推行方案【篇3】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全市统计行政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根据常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统计系统工作特点,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切实转变部门职能,创新统计行政管理模式,充分运用行政指导手段,

提高服务效能,提高统计行政管理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围绕我市率先科学和谐发展的工作目标,更好地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推行行政指导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统计部门应当在法定职责与职能范围内实施行政指导,所实施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应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相关政策精神。

(二)合理性原则。

统计部门实施行政指导时,应从各地区、各单位实际出发,遵循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和各自特点及执法环境的需要,科学构建行政指导项目体系。

同时,要考虑到被指导的统计调查对象的主观和客观因素,综合考虑经济与社会效益,尽量避免给统计调查对象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三)正当性原则。

统计部门通过说理过程向统计调查对象展示行政指导的正当性,说服统计调查对象尽可能接受行政指导,从而最大限度地使统计调查对象积极配合行政指导。

(四)平等性原则。

统计部门和统计调查对象可以通过平等协商、双向互动方式,交换行政管理意见,改进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所称行政指导,是指统计管理部门在其法定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多样化的社会经济管理需要,适时灵活地采取符合法律精神、原则或政策的指导、提示、建议等非强制性行为,

谋求统计调查对象同意和协作配合,指导其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有效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政活动。

开展行政指导工作,要在统计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职能,主要对以下五项具体统计行为实施不同的行政指导,以增强其实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重点项目辅导。

根据统计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对全国性大型普查,大型抽样调查、专项调查等重点项目,实施重点培训和分级培训辅导,指导各地区及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对象加强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掌握统计方法制度,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保障统计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二)法定事项提示。

各地统计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通过口头、书面、电话、电子信息等多种形式,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解释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告知统计部门的有关管理要求,

教育引导其自觉履行统计法定义务,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保障上报统计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

(三)轻微违法行为纠错。

对统计调查对象违法情节较轻,符合法律规定的免予处罚的行为,统计部门可采取口头警示或书面警示形式,责令其立即纠正。

对法律规定必须处罚的行为,在统计行政处罚过程中,应同时告知其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和改正违法行为的措施,防止违法后果进一步扩大,引导其自觉守法。

(四)服务基层调研。

依据统计服务职能,建立常熟市统计工作调研制度,加强对基层的工作调研。

通过调研推出符合统计基层工作实际情况的建设要求,指导基层依法贯彻统计方法制度,规范和做好统计工作。

(五)重大案件回访。

对处罚过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或在社会具有相当影响的案件,统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受处罚单位进行回访,督促指导其规范统计日常工作,促使被处罚单位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

在认真组织行政指导工作学习动员的基础上,根据统计行政管理实际,通过调研和征求统计调查对象的意见,研究制定本地区推行统计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方法步骤,

确定实施行政指导的行政管理范围、对象和具体项目,并根据管理事项和统计调查对象的需求,组织编制《行政指导手册》,健全相应的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二)组织实施。

结合年度统计调查工作和综合执法检查、专业监审工作,对本部门确定的行政指导工作内容,按照事前重点指导、事中即时指导、事后回访指导等指导工作要求,在全市统计系统全面组织实施行政指导工作。

(三)总结提高。

对年度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工作成效和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收集上报行政指导典型事例,并接受上级和本地推行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检查考核。

五、基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

行政指导工作是统计服务工作的有效延伸和深化,也是一项经常性、事务性和全局性的工作。

为此,拟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牵头,各科(室、队)共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保证推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稳步推进,提升效能。

推行行政指导是一种对新型管理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升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依法行政的具体实践。

在推行工作中要切实转变观念,认真学习与借鉴成功经验和做法,按照实施方案,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努力取得成效。

(三)结合实际,完善提高。

推行行政指导要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做到边学习,边探索,边实施,边规范、边提高。

局各职能科室要通力协作、强化配合,把行政指导工作与平时统计业务、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相结合,在实践中提高监管工作水平。

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大对统计调查对象的宣传力度,调动统计调查对象与统计部门双向互动与配合的积极性,使广大统计调查对象认同行政指导、接受行政指导,推动这项工作在全市统计系统内顺利开展,促进各项统计任务的圆满完成。

推行方案【篇4】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全过程,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信息披露、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方式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着力提升管理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推动全市商务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3月31日前):一是局成立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史勇虎为主任。二是局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梳理行政指导依据,制作任务分解表,分发各相关处室。明确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责任。

(二)实施阶段(4月1日-10月31日):根据局实际情况,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确定实施行政指导的行政管理领域、行政执法环节、具体项目、指导方法、实施对象和程序。依托管理职责,围绕行政权力依据,全面认真地梳理相关法律规范中涉及行政指导的内容,作为实施行政指导的具体依据。同时,要重视从总则、附则等概括性条款中查找实施行政指导的原则和精神,作为具体依据的重要补充。在全面梳理行政指导依据的基础上,及时修订和补充相关管理制度、执法程序和规范、执法文书格式、行政权力公示内容(包括实施行政指导的依据、自由裁量基准、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并重新予以公布。确定的实施行政指导的领域、方式、要求和程序等,也将一并予以公开,便于行政管理相对人查阅。在充分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意见和已有工作实践基础上,制定完善相应的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包括行政指导工作规范、程序规定、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考核和评估办法等,逐步扩大行政指导实施范围,制定行政指导项目法律文书样本,汇编成册供执法人员使用,在具体管理事项办理过程和执法案件办理程序中,融入行政指导的内容,相关办理流程、裁量标准、执法文书、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节点、案卷材料等要有实施行政指导的具体体现,使行政指导工作成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益补充。各处室指导项目表于3月25日前报送局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6月份组织的行政指导工作开展情况检查。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局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行政指导工作实施以来的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问题进行改进完善。收集编写行政指导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工作经验交流,推动行政指导工作更好更快地开展。

(四)考核阶段(12月1日12月31):局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行政指导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对各处室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确保行政指导工作在全局全面推开,并真正取得工作实效。以好的成绩迎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局的考核。

推行方案【篇5】

一、违反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同岗替代制、办事预约制的,给予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

二、因业务不熟悉而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文秘资源网,第一次给予待岗学习一个星期,经单位组织考试合格后再上岗;第二次给予调整工作岗位。

三、故意刁难服务对象或吃、拿、卡、要、报的,给予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凡是所辖办、站(单位)人员一月内2人次以上或一年内累计5人次以上,受到效能告诫处理的,要对办、站负责人进行告诫。

一、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公务、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或履行其他工作职责中,因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低下等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被群众投诉(调查后事实清楚的),一月内被投诉三次以上的,一律待岗。

二、被诉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必须按机关正常上下班时间到单位认真学习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文件、规定,并认真检讨自己在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三、待岗期为15天,待岗期满后,经群众评议、组织考评合格后,视情节恢复原工作、重新安排工作岗位或辞退。群众评议要有服务对象代表和单位工作人员代表参加。

四、待岗期间,一律停发岗位考核奖金。

一、效能违规教育制度是对本委工作人员因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情节较轻,不够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纪律教育制度。

二、效能违规教育采用行政告诫制度,具体分为口头告诫和书面告诫两种形式。

1、在执行服务承诺制中出现违诺现象,情节较轻能够及时纠正的。

2、“首问”责任人没有履行“首问”责任。

3、在规定期限内无特殊原因,没有联系反馈预约人的。

4、违反一次性告知制,同岗替代制,情节较轻的。

凡不执行或违反效能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受到投诉、举报,造成不良影响,情况属实的。

1、效能办或投诉中心根据调查情况提出行政告诫建议提交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2、口头告诫的由当事人到效能办直接接受口头告诫。

3、书面告诫由效能办负责填写《告诫通知书》,由效能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签发后,当面送达被告诫人。并告知所在办、站负责人,由所在办、站对被告诫人进行帮教。被告诫人收到《告诫通知书》后7日内,须将书面检查交所在办、站负责人审查签字后,送交效能办。

4、凡受到行政告诫两次的,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二、失职追究的内容:

3、纪律处分类: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1、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命令、决定。情节轻微的给予诫勉谈话、告诫、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调离、停职、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2、因长期疏于管理或不敢大胆管理,造成所辖部门和人员违规违纪群众意见较大,反映强烈的,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情节较重的,给予调离、免职、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3、对配偶、子女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知情不报或知情不管的领导干部、一经发现查实给予告诫,书面检查,故意包庇、纵容的,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4、在行政执法中徇私舞弊,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吃拿卡要”,接受“红包”,接受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经查证属实、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情节较重的给予免职、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5、所辖部门和人员发生的问题不报告,不及时认真组织查处或查处不到位造成小问题酿成大问题的,追究当事人、部门领导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调离、停职、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6、办事拖拉、作风生硬、态度粗暴、故意刁难,不按时限要求办理公务,效能低下贻误工作,评议中群众意见较大。情节轻微的给予告诫,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调离、停职、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7、在公务活动和向社会服务承诺中不负责任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损害街道形象或被效能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情节轻微给予告诫,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一、在办公室楼道设置工作人员去向牌,各办设置办事预约登记本。

二、群众到机关办事找不到经办人员时,把需办的事宜和联系地址、电话等写在登记本上或打电话联系,与负责经办的人员预约办事。

三、经办人员看到预约留言或接收到预约办事电话后,能直接办理的事项要马上办,并及时告知预约人;不能立即办理的事,要在规定时限内与预约人联系,把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预约人。

四、对因故不能到岗(位)的人员,要指定替代人员负责履行其职责,无法替代的,有关人员要耐心向办事人解释清楚,并让其对办理的事项进行预约,尽力方便群众办事。

五、各办要把办理预约的有关情况登记在册,建立档案备查。

一、首问责任人是指在本机关范围内第一个接待来电、来访、来信、来函或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办、站工作职能和办事程序,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机关各办、站的基本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群众、基层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做到内增素质,外树形象。

三、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办事人到机关办事,对于有要求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根据不同的情况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和义务:

1、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在规定办事时限内)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

2、属于本办、站职责范围内的,但有关责任人外出开会、出差、公休、病假等暂不在岗位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负责填写《办事登记表》或以其它形式将办事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内容、留言等负责转交责任人或本部门负责人。责任人应尽快与办事人联系。

3、不属于本办、站职责范围内的,但属于本机关内责任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告知办事人联系的职能办、站或单位。当经办、站或单位无人时,应告知相应的联系电话。

4、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5、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用语,不得敷衍、应付、推诿。

四、各级领导要注重树立典型,结合年终绩效考评,对能模范遵守首问制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

五、执行首问负责制,对存在问题和违纪的人和事要给予严肃处理。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属实按《效能追究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1、首问责任人未及时将办事人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有关责任人到岗后未及时与办事人联系,延误办事人办事,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办事人要求办理或咨询事项推诿扯皮或有意刁难、态度恶劣的。

3、屡次违反首问负责制的规定,经批评教育不认真改正的。

一、机关各办、站应根据其职能要求,实行定人、定岗、定责。

二、定岗工作人员应明确清楚自己担负的工作任务,恪尽职守,严格遵守办公制度和请销假等制度,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随意替、换班。

三、定岗人员和因工作或特殊情况需离岗外出,应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在单位指定接岗人员到位后方能离岗。

四、单位指定代岗人员必须熟悉了解其所代岗位的业务职责,不能随意让无关人员或不熟悉业务人员替代。

五、离岗人员应主动向代岗人员交代岗位工作及待办事项,办理交接班手续,代岗人员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1、各办、站(单位)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告知所办事情需要的材料、办理的程序、办结的时限。

2、具有行政审核审批权的办、站(单位),对每项行政审核审批所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都要印成服务指南或行政审核审批须知,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3、各办、站(单位)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由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不能办理的原因和法规、文件依据。

推行方案【篇6】

今年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是省政府继法制政府四项制度、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后的又一重要制度,是我省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具体行动,是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高效、廉洁政府的重要抓手,是我省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的又一次实践。实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主要目的在于保障政府重要工作、重大项目的落实,实现政府工作最佳绩效。实施行政成本控制制度,主要目的在于厉行节约、节俭理政。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制度,主要目的在于以监督促效能,以制度推动廉政建设。实施行政能力提升制度,主要目的在于提升政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四项制度涵盖的工作任务较多,每项制度都包含3个方面以上的任务,涉及政府投资重大项目、重要工作的推进,涉及重点民生资金的使用管理;涉及工作作风,涉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能力;涉及管理方式、工作方法、管理手段,涉及管理效率、服务水平的提高,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是对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广大工作人员的普遍要求,需要所有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积极参与、共同推进。

我局各科室要准确把握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内涵、特点和基本要求,要加强对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学习宣传,充分认识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重大意义,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务实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全力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招商局自身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控制行政成本,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提升为外来投资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效能机关。

我局贯彻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将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常态化、长效化,努力把全局建设成为运行高效、节俭理政、依法行政、服务到位的效能机关。具体要求如下:

1.通过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实际的行政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加强行政绩效管理检查力度,提高我局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我局实施州政府重大建设项目、落实州政府重要工作和推进全局重点工作的时效和质量水平,实现全局工作最佳绩效。

2.通过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大力压缩公用经费和一般性开支,实现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零增长,使公共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3.通过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实事求是和公开透明的原则,以人、财、物的审批、管理和使用为重点,依靠和借助上级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和网络的力量,切实加强自身内部监督,努力构建为民、务实、透明、廉洁机关。

4.通过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强化人员学习培训,实行目标责任倒逼管理,推行一线工作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与能力。

为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经局党组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招商局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招商局效能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1、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3月底前制定我局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具体实施方案,30日前上报。

2、明确效能目标。制定《红河州招商局目标绩效考核责任制》,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工作重点,明确项目责任科室、责任人、工作进展程度和工作项目标准等内容。

3、召开动员会。拟定3月底,组织召开全局20效能建设动员大会,传达州人民政府年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精神和总体要求,部署我局2011年机关效能建设各项任务。

4月至11月,结合我局2011年工作总体安排,落实所布置的各项任务,并建立完善相应的制度。各科、室要根据统一部署,明确分工,突出重点,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具体工作任务为:

(1)4月1日前制定涉及我局的省政府确定的2011年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分别报送州政府督查室、州审计局、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和州监察局。

(2)每季度末的次月10日前将我局实施省政府确定的2011年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分别报送州政府督查室、州审计局、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和州监察局。

(3)12月20日前向审计部门报送全年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实施情况报告。

(1)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文件和规定,准确把握实施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政策尺度和方法步骤。

(2)12月20日前将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情况报州财政局。

(1)3月28日前结合工作实际,确定3个以上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制定防范措施。除涉密事项外,及时向社会公示或通报,并报同级政府监察机关备案。

(2)6月25日前,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行政行为监督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并将情况报同级政府监察机关。

(3)12月20日前对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工作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情况报送州监察局。

4、行政能力提升制度。

(1)3月底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并报同级人事部门。

(2)建设学习型机关。以职业道德建设为主线,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搞好服务、提高效率,建设政治坚定、务实高效、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机关为目标,开展以“终于祖国、服务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为主题的学习培训和“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读书活动。3月底前将年度培训课题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12月10日前将年度培训总结及培训课件报送同级人事部门。

(3)实行重点工作目标管理。3月底前,从我局年度重点工作中确定1-2项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形成实施目标管理的重点工作选报表报同级人事部门。

(4)在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每半年进行不少于1次的自查工作,并向同级人事部门报送自查报告,上半年的自查报告于6月底前报送,年终形成年度自查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送。

(5)推行一线工作法,做到“决策在一线制定、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创新在一线体现”,努力改善我局管理和服务水平。

12月初,组织各科、室进行效能建设情况自查总结,由办公室负责综合,形成本局2011年效能建设自查工作总结于12月25日前上报。

(一)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分工协作。各科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完善有效的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制度的落实,要充分认识推行四项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行四项制度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配合完成好相关任务。

(二)细化任务要求、实施目标管理。各科室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及时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推进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将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作为科室基本工作内容,列入目标管理,纳入考核范围。

(三)加大宣传力度、严格监督检查。全局上下要深入学习、广泛发动、人人参与,形成推动制度落实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健全举报、投诉、监督机制,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不执行、不作为、乱作为、执行不力、推进不力,未能按照进度要求完成任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科室和个人,将依照行政问责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通报。

(四)做好制度衔接、提升服务水平。各科室要做好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系列制度实施的衔接工作,不断提高自身建设各项制度的执行力。既要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高效落实,也要巩固、提高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成效,使我局自身建设系列制度进入常态化、规范化,成为广大招商干部的自觉行动,为全州招商引资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推行方案【篇7】

情节轻微的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调离、停职、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6、办事拖拉、作风生硬、态度粗暴、故意刁难,不按时限要求办理公务,效能低下贻误工作,评议中群众意见较大。情节轻微的给予告诫,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调离、停职、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7、在公务活动和向社会服务承诺中不负责任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损害街道形象或被效能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情节轻微给予告诫,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一、在办公室楼道设置工作人员去向牌,各办设置办事预约登记本。

二、群众到机关办事找不到经办人员时,把需办的事宜和联系地址、电话等写在登记本上或打电话联系,与负责经办的人员预约办事。

三、经办人员看到预约留言或接收到预约办事电话后,能直接办理的事项要马上办,并及时告知预约人;不能立即办理的事,要在规定时限内与预约人联系,把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预约人。

四、对因故不能到岗(位)的.人员,要指定替代人员负责履行其职责,无法替代的,有关人员要耐心向办事人解释清楚,并让其对办理的事项进行预约,尽力方便群众办事。

五、各办要把办理预约的有关情况登记在册,建立档案备查。

一、首问责任人是指在本机关范围内第一个接待来电、来访、来信、来函或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办、站工作职能和办事程序,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机关各办、站的基本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群众、基层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做到内增素质,外树形象。

三、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办事人到机关办事,对于有要求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根据不同的情况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和义务:

1、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在规定办事时限内)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

2、属于本办、站职责范围内的,但有关责任人外出开会、出差、公休、病假等暂不在岗位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负责填写《办事登记表》或以其它形式将办事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内容、留言等负责转交责任人或本部门负责人。责任人应尽快与办事人联系。

3、不属于本办、站职责范围内的,但属于本机关内责任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告知办事人联系的职能办、站或单位。当经办、站或单位无人时,应告知相应的联系电话。

4、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5、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用语,不得敷衍、应付、推诿。

四、各级领导要注重树立典型,结合年终绩效考评,对能模范遵守首问制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

五、执行首问负责制,对存在问题和违纪的人和事要给予严肃处理。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属实按《效能追究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1、首问责任人未及时将办事人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有关责任人到岗后未及时与办事人联系,延误办事人办事,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办事人要求办理或咨询事项推诿扯皮或有意刁难、态度恶劣的。

3、屡次违反首问负责制的规定,经批评教育不认真改正的。

一、机关各办、站应根据其职能要求,实行定人、定岗、定责。

二、定岗工作人员应明确清楚自己担负的工作任务,恪尽职守,严格遵守办公制度和请销假等制度,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随意替、换班。

三、定岗人员和因工作或特殊情况需离岗外出,应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在单位指定接岗人员到位后方能离岗。

四、单位指定代岗人员必须熟悉了解其所代岗位的业务职责,不能随意让无关人员或不熟悉业务人员替代。

五、离岗人员应主动向代岗人员交代岗位工作及待办事项,办理交接班手续,代岗人员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1、各办、站(单位)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告知所办事情需要的材料、办理的程序、办结的时限。

2、具有行政审核审批权的办、站(单位),对每项行政审核审批所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都要印成服务指南或行政审核审批须知,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3、各办、站(单位)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由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不能办理的原因和法规、文件依据。

转载请保留原文链接://www.djz525.com/a/5874137.html,并在标注文章来源。
上一篇 : 高一学习计划范文
下一篇 : 2023静夜思课件精品
" 推行方案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