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我所处的周边环境里,我们都会比较关注公告通知。公告和通知不只是重要事情的传达也可以是一些日常事务的处理,我们为您筛选的“危房通知”一定符合您的期待,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您解决具体的问题!
危房通知(篇1)
为加快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实现20xx年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我镇拟对所有农村危房进行改造,特通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3条:
1、拥有当地农村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生活贫困的八种类型之一①建档立卡贫困户;②分散供养五保户;③低保户;④贫困残疾人家庭;⑤因灾倒房户;⑥重点优抚对象;⑦生活贫困两女结扎户;⑧生活贫困独生子女户。
3、住房困难,目前无住房或居住在c、d级危房中。且无其他安全住房的。
二、补助标准
1、建档立卡户,新建住房户3人及3人以下户每户补助3万元,3人以上户每人补助1万元;修缮加固住房户补助1.5万元。
2、非建档立卡户的其余7种类型之一的贫困户,新建住房户每户补助2万元,修缮加固住房每户补助1万元。
3、社会兜底户,3人及3人以上户补助标准人均不超过2万元。
4、属于多种贫困类型的,按照最高标准执行,不重复享受;列入易地搬迁范围的不重复享受;已经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不再享受。
三、建房标准
1、层数:原则上只能一层;
2、面积:1人户35平方米,2人户45平方米,3人户60平方米,超过3人户人均面积不得超过20平方米。
四、工作流程
1、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由精准扶贫驻村干部、扶贫队员、村支书3人进行联合初审,在书面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签名同意,汇总后将农户书面申请书和汇总表上报镇政府。
3、镇政府组织审核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县农村住房保障指挥部审批。县下达批复后,由村(社区)组织农户自行实施。
4、危房改造完成后,由精准扶贫驻村干部、扶贫队员、村支书3人进行竣工验收,并汇总完善一户一档资料。
5、县级审核,合格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五、其它说明
1、凡20xx年在建和已完工的房屋,补助对象、建房标准(一层)都符合规定的,可以纳入20xx年危房改造计划。
2、凡新纳入20xx年和20xx年危房改造计划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特此通告。
靛房镇人民政府
年12月2日
危房通知(篇2)
农村危房改造通知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列为县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工作之一。年以来,经过全县上下努力,我县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明显改善,社会反响较好。最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了抽检,发现在对象确定、面积控制、信息录入、资金配套等方面还有不规范之处。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德政工程、民生工程、惠民工程,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最新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各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充实专班,明确责任,严密组织,抓紧抓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协调发改、财政、民政、扶贫、农办等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进一步严把补助对象审核关。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和公示制度,要把危改指标向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困难户倾斜,决不允许拿指标做人情,切实把有限的补助资金用于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户。
三、进一步严格控制D级危房的改造面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通知要求,D级危房的改造面积要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但从实地抽查和网上核查来看,去年我县有30%的D级危房改造后的面积超过70平方米。因此,各镇今年要从严控制D级危房的改造面积,凡是D级危房改造超过两层的,不予验收,不给予资金补助。
四、进一步严把危改质量关。各镇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特别是D级危房改造必须有上下圈梁,防止改成新的危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竣工质量安全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强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证。
危房改造完成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联合有关部门,组织镇政府和村委会逐户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改造工程质量、改造档案建立与管理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政策的落实情况等。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各镇上报的验收情况报告,按一定比例抽查。
五、进一步规范档案信息管理。网上信息录入要及时准确,今年将采取实地检查与网上查询相结合,凡有不符合危改政策要求的,特别是D级危房改造面积、建筑总投资等重要数据不符合要求随意录入的,下年度将按1:2的比例裁减危改指标。每月25日之前,各镇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和进度情况报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88号),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其它有关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各镇要足额安排工作经费,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顺利展开。
七、进一步筹措危改配套资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其中,中央财政户均补助6000元。原则上,C级危房改造补助累计不超过6000元,D级危房改造补助累计不超过10000元,具体每户的补助标准,由各镇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按照改造方式等情况具体测算确定。各镇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统一规划,将扶贫移民搬迁、残疾人危旧房改造等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危房通知(篇3)
危房通知单是一份很严肃的文件,通常由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发放。其目的是为了通知某一个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维修或者拆除。这份文件的发放代表着政府对公共安全的重视,也是对房屋安全的一种保障。
在许多城市中,危房通知单都是很普遍的现象。这些通知单都是出自城市建设和房屋安全管理部门,一般是通过一系列的检查程序发现的安全隐患,才会发给相应的业主。这些通知单都包含了关于危房发生事件以及其带来的影响的内容,同时也提供了一些相应的处理建议。
对于业主来说,收到危房通知单当然是非常不舒服的事情。这可能意味着业主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应付房屋的维修或拆除工作,并且也可能需要花费大量的财力来满足相关的费用。此外,收到这样的通知单还会对业主的生活和未来的打算造成一定的不便。
但是,虽然危房通知单会带来一些不便,但我们不应该忽视房屋安全本身的重要性。建筑物是人们生活的场所,其安全性与人们的生命安全直接相关。通过发放危房通知单,相关部门可以帮助业主及时发现和处理房屋安全问题,确保房屋的安全和业主及其家人的生命安全。
在处理危房问题时,我们应该考虑到保护业主权益和公共安全的平衡。虽然业主可能会对危房通知单进行抗议,但这不应该阻止政府和相关部门为了公共安全来采取必要的措施。因此,我们需要找到一种可以保护业主权益和保证公共安全的平衡点。
总的来说,危房通知单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但这也是对建筑物安全的一种保障。我们应该尽可能合理地应对这些通知单,保持一个平衡的态度,确保同时保护业主权益和公共安全。这样才能真正的保证人民的安全和建设的持续发展。
危房通知(篇4)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人们生活住房条件也逐渐得到了改善,但是依然还有一些老旧的建筑物存在着安全隐患。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看到一些老房子,有些已经破旧不堪,墙壁斑驳,外墙砖缝开裂,屋顶漏水。这些老房子,尤其是一些建于上个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的建筑物,容易发生倒塌事件,给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
为了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地政府开展了“危房通知单”工作。所谓危房通知单,是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物,政府部门会发出通知单,要求产权方和居民尽快进行整改或者搬迁。
然而,对于危房通知单,有很多人并不了解,对于政府部门的要求也常常置之不理。这种做法非常危险,因为不仅会危及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还有可能影响到其他在附近生活的居民。
针对这种情况,政府部门开始加强宣传工作,对广大老旧小区内的居民进行危房安全知识宣传,为他们提供相关的安全知识和应急措施,以提醒他们注意房屋安全问题。通过宣传,提高了居民的安全意识,也促进了政府部门与居民之间的合作与互动,共同构筑起一个“安全社区”。
除了加强宣传,政府部门还要加大对危房的管理和处置力度。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危及居民安全的房屋,政府部门将会督促产权方进行整改或者搬迁。如果产权方无法自行解决问题,政府部门便会强制执行整改或者搬迁工作。同时,政府部门还会建立相关的信息系统和公示系统,将危房的情况及处置情况公示在社区网站上,供居民查询和监督。
总之,危房通知单的出现是为了维护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政府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居民也应该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认真整改或者搬迁,为社会的安全与和谐贡献一份力量。希望通过此类工作,能够减少或者避免因老旧建筑导致的安全事故,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守住坚实的防线。
危房通知(篇5)
各村委会:
根据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上报20xx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搬迁对象的通知》(杭农办[20xx]2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做好我镇20xx年度"造福工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1、请各村抓紧时间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在群众自愿搬迁的前提下,抓紧落实20xx年急需"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搬迁的对象(具体对象范围见附表),并于3月1日前将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务落实情况统计表上报镇扶贫办(见附件)。届时,县农办将根据上报情况下达20xx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搬迁任务指标。逾期未上报的将不列入计划。
2、各村在落实搬迁对象的.同时,应落实好搬迁安置地址。搬迁对象在10户以下的自然村原则上要求整村搬迁。
3、各村在上报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务落实情况表时,搬迁对象各种情况一定要填写完整,特别是属于偏僻自然村搬迁对象、五保户、计生户、在册贫困户、少数民族人口、残疾人数、省定基点村等一定要在统计表中体现,一户具备多种上述对象的应予叠加,若未填写清楚此类对象,将造成年终省市下达此部分资金的缺额。
4、上报的对象要确定其在20xx年有建房(往年已建的不列入搬迁计划),若已上报搬迁计划而验收是未建房,将五年内不受理此对象的搬迁申请;档案里的材料、各类手续要齐全特别是土地审批表,城区购房的两证要齐。
白砂镇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日
危房通知(篇6)
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市驻宜各单位:
为加强对县城旧城区d级危房改建工程的规划管理,科学引导居民集约节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改造范围及对象
县城旧城区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的危房,可按程序申报实施改造。
二、审批程序
(一)建房户持建房申请报告、d级危房安全鉴定报告、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向县城乡规划局提出申请。
(二)建房户委托具有规划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总平面布置图设计,确定规划建筑物退让(离界或离线)距离、房屋±000位置、基底面积、层数、建筑间距等内容,报县城乡规划局批准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申请审批表。
(三)建房户持建设工程规划申请审批表到所在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房产、城管、消防、人防、文物、水利等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具体办理时视实际情况定),同时出具四邻意见书或达成的协议书。
(四)依据经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由建房户委托具有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建筑施工图及建筑外观效果图设计,明确建筑物的风格、色彩等内容,报县城乡规划局审批。
(五)资料齐全并经审查合格后,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城乡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六)由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现场放线,县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进行验线,按政策要求需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的,需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房屋竣工后,经县城乡规划局验收合格,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三、改造要求
(一)必须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实施d级危房改造,不得突破房屋原位置(基底范围)、原面积(房屋产权证确定的面积)、原高度(层数),并满足城市规划道路及后退、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消防、人防、环卫、环保、文物古迹保护、房屋间距、建筑风格及其他规划要求。如因退让公共空间造成小于原建筑面积的,可酌情增加建筑层数,但增加的建筑层数应控制在3层以内。
(二)城市主干道、次干道、重要景观地段临街面严禁设计开敞式阳台、厨房、卫生间,严禁安装悬挂式防盗网,提倡安装嵌入式或隐形防盗网,街道门面招牌、户外广告必须统一设计。
(三)住宅山墙不准开窗,不得侵占他人用地和空间,如涉及到公用通道,应共同协商解决。
(四)建房户在取得规划、施工许可后,应到消防部门办理消防行政许可备案手续。
(五)建房户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区内进行建设的,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报县城乡规划部门批准。
四、其他事项
(一)县公安、环保、消防、水利、交通运输、工商、税务、卫生、文化、广播电视、电力、电信等有关部门和玉溪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做好县城规划区内d级危房改造的管理工作,对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的建筑,不得提供服务和办理相关证照。
(二)对未经批准擅自建房或超审批范围建设、违反施工管理和城市管理规定建设的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三)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宜章县人民政府
年9月1日
危房通知(篇7)
整改通知书
经你本人申请,村支两委核实,你户被列入20xx年农村危房改
造户、户型 户,等级级,补助标准 元, 请你务必于月日(农历日)以前缮加固、重建)完毕,逾期者不再补助,并追究相关责任。
危改户签字:
和溪镇危改办
年 月 日 (回执单)
整改通知书
经你本人申请,村支两委核实,你户被列入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户、户型 户,等级级,补助标准 元, 请你务必于月日(农历日)以前缮加固、重建)完毕,逾期者不再补助,并追究相关责任。
和溪镇危改办 (危改户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