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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司法工作汇报【篇1】

我局上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要求,深入推进“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实战化水平,为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定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上半年,我局坚持以迎青奥调解维稳专项整治行动及“迎青奥·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主线,充分发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有效维护了地区的和谐稳定。

一是进一步完善组织网络建设,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在全区矛盾纠纷网络化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充实完善区、街、社区及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对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备案,并加强了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区调委会及各公调对接工作室专职调解员的力量。为提高各级调解员的实战能力,举办了为期两天的调解员培训班,通过理论讲解、观摩电视教学片、分组讨论、交流发言等形式,提高了基层调员在纠纷调处过程中的实践能力。同时为更好地激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我们还与区民政局磋商,成立人民调解“民非”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高调解员工资报酬,兑现以奖代补经费,有效提高了各级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二是加强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做到防患于未然。在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期,组织开展专题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进行认真疏理,对一些事故苗头及时化解。同时充分发挥各街道纠纷信息员的作用,借助全区纠纷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做好矛盾纠纷的信息反馈工作,适时掌握纠纷的变化趋势,实现矛盾纠纷信息的动态化管理。局每月结合司法所例会对全区矛盾纠纷调处情况进行总结布置,并适时召开季度分析会,确保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三是积极开展青奥维稳专项活动,切实做好重点纠纷、重点人群的化解稳控工作。上半年围绕青奥维稳工作,重点做好一些重大纠纷的调处工作及重点人群的稳控工作。如玄武门街道因太平门重建而引发周围居民上访的纠纷;梅园街道因汉府街东延而引发的纠纷;玄武湖街道板仓街192号通天燃气的纠纷;玄武湖街道仙鹤门失地农民群访等一批疑难复杂性纠纷;以及由于教育资源格局调整而产生的新型纠纷,如新街口街道南师附小学区调整而引发周边部分居民不满而导致的纠纷。我们在积极协调、协力化解的基础上,重点做好这些纠纷中主要人员的思想工作,并落实好有关稳控工作,有效防止纠纷激化。

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提升地区综合服务水平

今年来,我局从整合资源入手,着力加大三个方面的工作力度,以不断彰显法律服务在提升地区综合服务能力,打造地区服务品牌方面独特的资源优势。

一是打造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着力满足地区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依托局机关一站式服务大厅,成立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选配专职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值班,开展咨询接待工作,集聚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以及人民调解等多项法律服务资源,按照“一个大门进来,集中受理,分头办理,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办事原则,努力满足地区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是积极推进法律服务业发展,努力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质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作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继续做好政府法律顾问,为领导决策当好法律参谋;进一步发挥其咨询解惑的功能作用,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解决纠纷;积极推行所所对接制度,将全区14个律师事务所与7个司法所对接,组织律师深入社区,为居民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努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

三是继续扩大受援人群覆盖面,努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贡献度。一方面切实维护民工兄弟合法权益。启动“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坚持“应援就援”的受理原则,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不再审查当事人经济困难条件;对农民工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对涉及人数众多的群体性农民工案件,则立即联系骨干律师团成员进行调查取证,事后再行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对因公致残的农民工案件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办理。

上半年法援中心成功办理了一起涉及40余人的群体性欠薪案件,有效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努力提高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组织援助律师走访慰问老年社会福利机构,赴辖区内玄武、君兆老年公寓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一改往日主要受理涉及供养人拖欠供养费用案件的局面,对不符合援助条件与范围的,也承诺协调援助团律师成员在收费方面给予不低于案件收费标准20%的优惠。此外,为充分调动援助律师办案积极性,我局还大幅提高了援助案件补助标准,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三、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的良好氛围

一方面不断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举办了区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坚持任前考试制度,对拟提拔任命的16名区管干部在公示期内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100%。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组建了普法宣讲团,积极开展“法润江苏”系列活动。围绕老年人关注的赡养、继承等权益保障问题,举办老年人权益保障巡回法律讲座活动,以每周一个社区的速度推进,深受地区老年人的欢迎。

与区委宣传部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四进社区、三下乡”活动;在孝陵卫街道开展“三八”维权法律宣传咨询活动;与红山街道共同组织“法润江苏政法宣传面对面”广场活动;与孝陵卫街道合作举行“法润江苏春风行动暨新《消法》宣传咨询”;深入南京恒大翡翠华庭建设工地和常发广场建筑工地为外来务工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另一方面不断提升法治文化影响力。全面启动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二期工程建设,以完善展厅互动部分和软环境打造为主,在展厅里增加适合小学生的互动法制游戏,使学法和娱乐相结合,真正做到寓教于乐。同时,以法制漫画、名人格言装点校园楼梯、走廊,营造法治氛围。目前设计已基本完成,预计7月进场施工。此外,为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知晓率,我们还定制了乐扣口杯和环保袋等2万多个法制宣传品,订购了400多张法制宣传挂图,分发到每个社区,重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治安防范知识、平安建设成效等,借助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和媒介,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

四、完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努力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点难点。今年来,我局强化治理理念,进一步加强服务管理、推进社会协同,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指导、督促各街道调整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充实人员力量,明确人员分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人管。同时根据当前力量不足的现状,会同区人社局招聘了7名社工,分派到各司法所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社区矫正工作力量。

二是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区有关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理工作规定,街道领导小组与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

三是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社区服刑人员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区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即: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

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社区服刑人员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司法所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多方联动,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强化基层基础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司法行政系统知晓率和满意度

一是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司法行政职能相结合,与构建“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相结合,努力践行服务为民的活动宗旨,认真落实各项办实事目标:高标准建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地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在社区发放《司法行政服务手册》,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在社区居民中的知晓率;开展红山小学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二期工程建设,积极营造地区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氛围;举办“老年人权益保障”巡回法律讲座,按照每周一个社区的进度有序推进;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工伤类申请免审经济困难证明,同时开通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大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力度,着力压降重新犯罪率,确保社会稳定等。

二是继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响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及权益保障的期待,在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以及法律援助等窗口单位和一线司法所开展“执法为民公开承诺”,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咨询电话及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向群众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建立完善“科所对接”和“所所对接”各项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机关科室、各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之间的无缝对接,强化工作指导,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开展基层建设调研活动,局主要领导带领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深入到12个社区,就司法行政工作在社区的需求及服务方向进行交流沟通。并根据社区的意见和建议,制作了5万份司法行政服务手册,免费发放到社区,以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印发了局《关于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占编外借人员进行清理调整,确保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岗率,有效的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

下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线,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全覆盖体系建设,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一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积极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二是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加大法治文化载体建设力度,依托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二期建设,打造青少年普法品牌;三是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拓展和充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内容,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营造良好民生环境;四是提高社区矫正组织运作的规范化水平,提升特殊人群管理教育服务水平;五是加大司法所建设推进力度,扎实开展以硬件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障、队伍建设为根本、业务建设为目标的优秀司法所创建活动;六是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

半年司法工作汇报【篇2】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平安XX和法治XX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成立XX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力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严防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排查梳理,重点排查辖区内的涉枪涉爆社区服刑人员,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一共排查出17名涉枪涉爆社区服刑人员,并对这17名社区服刑人员加强管控力度。向全体社区服刑人员宣讲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精神,教育引导他们主动自首、检举揭发。通过警示教育,使社区服刑人员认识到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认清参与黑恶势力的严重后果,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参与黑恶势力活动。对因涉黑涉恶案件被宣告缓刑的社区服刑人员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综合运用多种教育方式,预防阻止社区服刑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同时通过风险测评、心理咨询、心理矫治等方式,让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真心认罪悔罪,努力改过自新。

二是优化法律服务,畅通维权渠道。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全市25个公共法律服务站,96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的管理,让法律服务更加便民、利民,让更多的群众的诉求及时得到帮助和解决。开展“法律援助入户”行动,逐户发放法律援助指南、法律援助便民卡,解答群众法援问题的咨询,切实将法律援助送到老百姓家门口。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活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指导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确保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对涉黑涉恶案件严格实行集体讨论、报备制度,切实掌握涉黑涉恶案件律师辩护代理工作动态。

三是整合调解资源,排查矛盾纠纷。4月份至今,各乡镇(街道)调委会和行业性调委会紧紧围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拉网式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活动开展以来,共开展排查145次,405人次。共成功调查案件692件,涉及人数1469人,涉及金额2589.7万元,村居案件111件,乡镇街道91件,公安机关委托移送185件。没有发现和调解恶性涉恶涉黑案件。

半年司法工作汇报【篇3】

年,诸暨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突出“枫桥经验”纪念活动筹备、“七五”普法中期验收、访调对接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我市打好“六大硬仗”,打造“全面小康标杆县市”贡献力量。

(一)突出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

1.积极参与筹备“枫桥经验”纪念活动。组建专人团队,对近年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进行调研和总结提炼,《“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不断推进人民调解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一文刊登在《中国司法》杂志2019年第6期,《专业调解为“枫桥经验”注入新活力》一文刊登在《全国人民调解》杂志2019年第3期。与西北政法大学合作,通过2年的实地调研提炼和资料收集,编写的《人民调解的“枫桥经验”》一书,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进行了剖析和推广,具有较高的实践参考价值。

2.扎实推进“访调对接”工作。出台《诸暨市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专项活动的通知》,在设立派驻市信访局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市、镇两级联合调解中心的基础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等形式发展壮大信访调解队伍,扩充人民调解专家库(目前87人),建立完善工作对接、“多调联动”、律师参与接访等信访调解机制,安排律师进驻信访调解室值班。通过上门化解、直接化解、疏导化解、联合化解、跟踪化解、稳控化解等6种调解方式,积极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司法局牵头承办的20件信访积案,已全部办结。截至目前,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受理各类信访交办件89件,成功调处73件,其中信访积案29件,调解成功率达82%。

3.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充分发挥职能,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1-11月,共受理矛盾纠纷17711件,调处17711件,成功调处17247件,成功率达97.4%。成功培育品牌调解室21家,品牌调解员31名,杨光照同志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专家,俞杭明同志获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我局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

(二)突出“七五”普法中期验收,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1.抓实普法工作基础。出台《诸暨市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23家普法重点成员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继续将普法工作纳入镇乡(街道)、市级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普法责任落实到位。以《宪法》学习为重点,针对全市机关单位、学校、企业、村(社区)等不同类别对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57场次,制作发放宣传折页45000余份。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金融法律风险防范、扫黑除恶等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制作宣传资料1万余份,宣传展板十余块到各村(社区)文化礼堂进行展示。推出“1963法润”直播平台,每周四邀请一名法律工作者开展案例解读和释法工作,司法局开展直播5期,累计在线收,56余万人次。

2.全面推进“三治融合”助力乡村治理。出台《关于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广工程实施方案》,在绍兴地区率先出台“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建设标准,在“民主法治村(社区)”、“孝德村”的基础上,充实三治内容、丰富宣传形式、强化软硬件建设,建成一批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一条街等特色法治阵地,首批诸暨市级109个建设村(社区)已通过验收,并有53个村(社区)继续申报绍兴市级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

3.开展“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召开全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全面总结“七五”普法中期实施情况,在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进行专题汇报。成立市级验收组,对全市35个部门和27个镇乡(街道)“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完成全市“七五”普法中期验收的“四个一”工作:即一部《法润诸暨 情泽民心》专题片、一本《美好生活 法德相伴》画册、一套台账资料以及一个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绍兴市政协副主席、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国阳带队督导验收我市“七五”普法教育中期工作,并对我市普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三)突出特殊人群动态管控帮扶,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五化”水平。

1.从严加强特殊人群动态管控工作。严格执行社会调查、手机定位监管、请销假、违规处罚、“两个八小时”等社区服刑人员监管规定,认真落实社区矫正规定。目前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832人,1-11月份共签发警告156人次,提请治安拘留16人次,提请收监执行26人,重新犯罪1人,无脱漏管人员。扎实开展刑释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目前我市在册刑释人员3525名,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为96%和92%。

2.创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与诸暨市德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合作,实施“关心桥驿站”服务项目,成立社区矫正专业讲师团,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干预、制定心理辅导方案等。与市心理协会合作开展分层次、个性化专题集中教育,有力提升对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工作。与“一米食堂”“一米阳光慈善超市”及“大诸暨读书吧”等平台合作,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各类公益活动1000多人次,有效提升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意识。

3.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文件精神及绍兴市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要求,按照“执法、教育、管理‘三位一体’”建设布局,积极对接争取各方力量,制定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详细计划,目前改造提升中的社区矫正中心正在施工阶段。

(四)突出诸暨特色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效能。

1.完成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按照“省内一流、全国领先”的目标,把诸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设施齐、功能全、群众便”的法律服务窗口,切实提升“法治诸暨”建设水平。中心内设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市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市调解总会、仲裁委、行政复议局、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机构等,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服务,同时积极探索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在整合司法行政各项服务资源基础上,引入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资源,为群众提供专业化调解服务及仲裁、行政复议、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综合法律服务,打造以“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上平台”三大主线为核心,集公益性、专业性、便民性为一体的“一站式”法律服务综合平台。

2.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启动“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顾问专项行动”,引导企业法律顾问开展企业大走访、“法律体检”等。修订《诸暨市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补贴至每村每年4000元,积极运用微信塔群、手机APP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督促。有效落实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调解、服务信访、重大敏感信息速报等制度,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律协分会和浣纱律师事务所建立4个律师调解工作室,组建由84名律师组成的调解员队伍,目前已成功调解案件130起。加强对律师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指导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律师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和检查督导制度,截止11月底,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上报了46条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相关信息,未发现律师违反规定办理涉黑涉恶的情形。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主动出击、积极拓展公证服务领域,1-11月办理各类公证4831件,业务总量319万元。

3.深入实施惠民利民工程。全面启用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业务平台、推广使用“12348浙江法网•绍兴”和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优化完善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全容缺全代办制度,今年已容缺受理案件90件。充实法律援助专家库成员,调整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全面落实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开展民工讨薪、妇女维权法援专项行动。1-11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17件,其中民事案件891件、刑事案件515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1973万元。

(五)突出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综合能力。

1.深化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党建+”理念,大力加强机关、律师党建工作,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创先争优、志愿服务等活动。新建曦明、靖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实现全市3名以上党员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全覆盖,全面完成局直属机关党委和下属11个党支部的换届工作,按期签订“两级书记”党建责任清单,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2.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组织各类专题学习、业务培训等32场次,着力提升局编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全面开展“返乡走亲”工作,引导局机关干部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到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义务劳动等志愿服务活动68人次。举办全市法律服务行业纪律作风教育和行政诉讼法业务培训会、律师办理涉黑恶案件专题培训会等,与法院金融庭联合每季度召开破产管理人工作交流座谈会,切实抓好法律服务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3.强化督查问责力度。更新完善各项管理考核问责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局编干部、聘用人员、法律服务队伍的考核管理。依托月结月报、政务通、月度督查等载体,形成有效的反馈监督机制,提升工作效率。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督查16次,警示谈话1人次。开展律师行业半年执业检查、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检查,加大投诉案件调查回复和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1名律师作出暂缓考核处理。

20,诸暨市司法局将继续拉高标杆、奋勇争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和整体优势,着力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民生保障,推进依法治理。

1.守牢守好社会稳定防线。贯彻落实“枫桥经验”纪念活动相关精神,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不断统筹社会资源,加强各类调解方式的衔接联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和实效。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以市联合调解中心为核心,27家镇乡(街道)联合调解中心为抓手,整合医疗、交调、仲裁、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品牌调解等调解资源,继续推广运用矛盾纠纷在线化解平台,探索完善判例型调解模式,形成“线上+线下”高效联动的联合调解网络,确保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成功率达96%以上。全面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整治枪爆专项斗争,确保全年不发生社区服刑人员重特大暴力犯罪,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

2.做优做强法律服务工作。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档升级为契机,按照“亲民、便民、利民”目标,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方式和内容,修订完善相关服务流程和工作制度,深化“开放式接待”“专家坐堂”“特色门诊”“惠民直通车”等个性化、零距离法律服务。以枫桥、次坞为样板,加强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完善覆盖城乡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12348”中国法网、浙江法网、网上公共法律服务等平台,不断加强智能法务建设。建立健全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数据对接和信息互通,深入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全覆盖。继续开展省“名所名品名律师”推进工程,规范法律服务机构管理,提升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能力。

3.全面推动社会依法治理。深化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法润诸暨”三年行动收官工作。进一步健全“谁执法谁普法”长效机制,推出系列重点普法项目,巩固“1963法润”直播品牌。探索社会化普法路径,计划引进社会组织1家,全年完成送法进文化礼堂活动100场。打造“一镇一园”法治文化阵地,进一步发挥民主法治村(社区)和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典型的带动作用,实现诸暨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全覆盖。健全以政府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为主体的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创新工作平台、丰富服务内容,有效发挥律师在基层社会依法治理中的作用。

4.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高标准完成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设置功能室,争取在年3月底前正式投入使用。强化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巩固枫桥、次坞司法所创建成果基础上,计划继续新创建“公正文明规范”和“枫桥式”司法所1家。根据上级要求,完成司法行政机构改革后,及时做好干部队伍调整配置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强化干部队伍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学习,严格绩效考核和工作问责,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抓好行业管理,继续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加强专业型人才培养,全面提升我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公证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

半年司法工作汇报【篇4】

投资20余万元分别打造了旧院和河口2个规范化司法所、调委会和法律援助工作站,新设立了旧院镇红岩村等20个法律援助联系点。

广泛开展“法律七(加一)进”活动,深入40多个乡镇、300多个村(社区),宣传法律法规100余部,下发各种普法读本25000多本,宣传资料20余份,受教育人数近40万余人(次)。

1.完成了对全市12个法律服务机构(个人)的年度考核、培训及年检注册工作。

2.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8件、农民工案件137件,受理法律援助咨询3245件。

1.加强医疗、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标准化建设;协调旧院、河口完成了2个规范化调委会建设;与镇巴、紫阳、城口、通江、平昌建立了边界人民调解委员会。

2.共调解矛盾纠纷5017件,调解成功4918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协议涉及资金共计5000余万元。

1.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32人,累计解矫247人,在矫185人。严管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率达30%以上。

2.对34名拟提请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社会调查评估。

3.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139(封)人,收到信息协查函13封(人),开展“无缝对接”接回刑满释放人员80人,安置116人,安置率达83%;帮教139人,帮教率达100%。

1.改选了机关支部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联合支部。新发展入党积极份子2名。

2.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严厉整治慵懒散,完善财务管理、“三公”经费使用和公车管理等机制。

3.严格正风肃纪。全年共办结来信来访案件2件,通报“走读”现象2起,查处行政人员违规执业2起,向市纪委上缴非法收入21000元,查处律师违反执业纪律2起,退还当人事诉讼费用5000元。

被达州市级以上刊物、网站采用信息共180篇次,其中中央级2篇次、省级45篇次、地市级134篇次。

全面完成了中心广场群体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及火车站、东区、岳树坝房屋征收拆迁任务。

(一)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缺口较大;调委会组织、人员、场所、经费“四落实”中“经费”基本没有。

(二)司法行政系统队伍亟待发展状大。现有政法法专项编制缺编较多。

(一)打造2个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星级调委会。

(二)力争对严管人员GPS手机定位管理达到50%以上。

(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覆盖率达到95%以上,受教育人数达45人次以上。

(四)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五)完成法律援助200件以上,受理法律援助咨询2000人次以上。

半年司法工作汇报【篇5】

县司法局基层工作半年来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年初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已任,狠抓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建设;努力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充实、加强、调整、完善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做出了贡献,现将今年基层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实完善各级人民调整组织,积极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

年初,我们首先对全县九个乡镇、一个街道办事处的十余个人民调委会进行了调查摸底,调查后与所辖地方党委、政府协调,并通过选举方式对一些较薄弱的人民调委会选派了16名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民调经验丰富,热爱民调这项工作的人员充实到调委会中来。特别是干岔子乡干岔子村、新丰村、边疆镇办事处共建社区等调委会,他们基本把矛盾纠纷不上缴,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基本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对久调不决或达不成协议的疑难等纠纷,难过法律服务所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防止久拖不决,引起矛盾激化和群众上访,在全县调委会中起到了示范作用,年初,为弘扬人民调解工作的典型和规范化建设示范工作,我们在东南部和沿江乡镇建立两级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样板,做为全县推广的典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涌现出一批向东升村、新丰村、卫东村等规范化的调委会。不同程度改善了我县基层人民调委会的'状况,90%以上调委会有效地发挥了其职能作用,此外,我们还下大力气抓各调委会的规章制度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一系列相配套的规章制度。

我们根据文件精神,坚持不懈地抓实抓好纠纷排查工作,首先,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研究下发了《关于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通知》成立了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分级制定了工作制度和责任制,为全年的排查调处活动取得实效,打下了坚实基础,在排查中,乡镇、办事处司法所与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配合协调进行排查,基本做到了不漏组,不漏户、不漏人,做到了分类梳理,逐个登记,信息准、情况明,底数清,真正将矛盾有效排查在事发地,控制在萌芽状态。半年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6件,调处85件,对11件调解达不成协议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此外,全县各级人民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6件,成功117件,无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充分发挥了乡村屯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作用。

三、基层司法所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律服务所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1、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要求,由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克服重重困难,在3个乡镇购买了100平方米司法所办公用房,在去年购房的基础上,今年又对各司法所室内购买了档案柜、微机桌椅,统一制作了“调访一体化”运行图板,各项规章制度、登记册齐全,三个司法所基本达到了省级标准化要求。今后,我们还要在司法所人员素质上,内部管理上,业务规范上,信访工作上下力气抓,努力探索建立基层司法行政综合平台,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2、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以市场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为各级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主动参与各级党政领导接待群众信访工作,发挥好法律参谋助手作用,各项法律服务业务稳定发展。半年来,各级法律服务机构参与调解各类纠纷108件,协办各类公证36件,代写法律文书21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78人次,宣讲法律场次11场,受教育人数9700余人,为9个行政村担当法律顾问,为集体和村民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2.7万元,参加执法检查19人次,为基层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18条,采纳16条,充分发挥了各级法律服务所的职能作用。特别是新兴、松树沟乡法律服务所,各项法律服务业务开展平衡,获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今后我们还要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逐步改变法律服务工作在全县开展不平衡的局面,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面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长期以来,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和信访工作交织在一起,传统的工作机制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显现出职责不清,互相推诿,久拖不决、矛盾上交等弊端,导致集体访、个人访,越级访的数量逐年攀升,为此,我局自2004年接到市委、市政府转发的《黑河市“调访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后,就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起草并转发了适应我县的《调访一体化》实施意见,成立了县级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统一了调防工作的机制,就是将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由以往的分别受理实施、整合为统一领导,统一工作的机制,各乡镇、办事处让出了平方不等的办公室做为信访接待室,悬挂了调访一体化标志牌,成立了各乡镇、办事处《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访办公室,由乡镇抽调一至二名国家公务员人民做为专职或兼职调访员,年龄均在32--46岁之间,其中大专本科2人,调访办成员全部享受信访工作人员补贴。半年来,共接待上访案件38件,通过民调解决13件,行政处理24件,1件通过法律诉讼程序移交人民法院申请。

总之,半年来,我县的基层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一是基层司法所、调委会基础薄弱,二是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业务开展不平衡。三是基层所人员编制不足。四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等。因此我们要在下半年里,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半年司法工作汇报【篇6】

XX年上半年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强化基层基础,落实责任措施,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实现建设“平安xx”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而显著提升了在政府各部门中重要地位。现将我们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争取党政领导、协调各方关系

一个部门工作业绩的取得,除自身的努力外,更重要的是要看党委政府的支持力度,还要看部门间的协作关系。为此,我们按照“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原则,在工作中抢抓主动,勤汇报,特别是在平安创建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始终冲刺在第一线,解决好各个具体问题,对部门间经常加强沟通与协作,只要有需求,我们就快捷、全力地配合。从而赢得了党委政府的满意和大力支持,尤其是分管领导经常和我们一道做具体工作,解决好司法所在开展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涉及各种资料的搜集,各部门及驻村干部都积极主动地给予协作。

这样,司法所与党委、政府和部门间就形成了一个良好的互动效应:司法所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集“护航员”、“宣传员”、“调解员”于一身的角色定位,越来越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在人、财、物上给予了越来越多的支持和倾斜;反过来,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又进一步激发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更加有效地推动了职能地发挥。这种互动其实就是政府对司法所的投资加强,司法所的工作开展得有力,矛盾纠纷少了,社会平安稳定了,领导的精力更加集中于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其实这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一种低投入、高产出,他们投入了少的物资,收获的却是一方平安。

二、抓阵地建设,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去年12月,我所被县批准为司法所阵地建设的九个所之一。党委书记在参加县司法所阵地建设专题会议后的当日,就迅即召开党委会研究实施方案,并由分管领导和我具体落实。抓住这难得的机遇,次日我们就进行了规划测设和签定了相关建修合同,仅20天时间,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的崭新司法所阵地就展现在世人面前,并完成了各种*手续,县、市验收组各位领导也赞不绝口,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镇党委、政府还为司法所办公室、会议室、调处室、档案室配备了电脑一台、办公桌四张、韩式沙发二套、资料柜一个、档案柜一个、热水器二台、电风扇四台及会议室的桌、橙。办公经费也列入镇财政预算,确保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昔日这个在乡镇政府各部门并不起眼的司法所如今已给了人们一个全新的感觉,它标志着党委政府已把司法工作放在了极其重要的位置。

三、抓好四个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

一是抓普法依法治理网络建设。按照镇人代会通过“xx”普法规划,我们制定了年度实施意见,编制了教案;与村(居)、场镇单位、学校、企业签定了普法责任书62份;制订普法制度10个并上墙;以镇集中开展法律骨干培训3次,280人次,印发宣传资料500余份,工作简报二期,标语宣传50余条,有线电视法制讲座3次,各村通过有线广播开展法制讲座宣传每月1次;配合部门抓法制宣传教育,今年我们会同镇妇联举办了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家庭”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与计生办举办镇、村(居)计生干部参加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学法讲座,还利用宣传车和社区文娱演出队上街头进行宣传;抓中小学法制辅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青少法制教育,全镇五所中小学配齐了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

二是抓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了镇(街道、社区)、村、社三级人民调解网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建立了由司法所长为主任、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和法律工作者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成立了3~5人的调解委员会。村民小组设调解员,按院落设纠纷信息员。同时,建立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解、处置四个机制,在全镇形成上下联动、纵横联网、责任落实、运转有序的大调解格局,基层司法行政整体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今年1——5月排查民间矛盾纠纷78件,调处72件,调解率为92.2%,对尚未调处的6件也正在及时做工作,确保其不转化变危害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从而有效地保障了xx的稳定、平安、和谐。

三是抓各项制度网络建没。我们在镇、村、社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已健全完备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目标责任、请示报告、内部管理、公开、廉洁自律以及例会、统计、档案管理等18个制度,并悬挂上墙,真正实现了靠制度管人、管事,有效规范了行政行为。同时建立了“六个制度一个台”,即:村(居)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年初签订了责任书);调解人员培训制度(每半年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报告制度(每月20日);矛盾纠纷调处督办制度(用文书形式通知到单位);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调处联合办公制度(由政府组织、司法所牵头、召集公安、村建、国土、群工、计生、民政、农口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情况汇报制度(每月26日前书面报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矛盾纠纷调处台账(己上微机管理)。

四是抓安置帮教网络建设。镇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民政办、派出所、妇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镇设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村(居)成立安置帮教小组共三级安置帮教网络。在具体工作中,一是建立刑释解人员档案和登记制度,年初我们对全镇范围3年内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使得辖区内的刑释解教对象情况清、底数明;二是落实帮教责制,年初村(居)与镇政府签定责任书,被帮教对象的责任分别落实在村(居)干部人头;三是落实帮教对象考察制度,考察情况责任人每季度向镇上报告一次;四是制订帮教措施,如农村“五保”、低保、医疗救助等惠民政策优先落实;五是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分享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近年来无一人重新犯罪,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全面启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和谐xx、平安xx服务主题实践活动。

及时传达、贯彻县委、县府6月19日召的“xx县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和谐、平安xx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会议精神。建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xx镇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和谐、平安xx服务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镇人民政府制定和发下了《xx镇关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和谐、平安xx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组织司法行政及法律服务部门的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市、县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安排意。明确了各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司法所、法庭、法律服务所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确定了镇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和村(居)有线广播对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xx”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普法教育力度;二是健全制度,加大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三是安置帮教工作管理个别地方“断档”。

下半年,我们将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领导下,不断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深入扎实做好行政司法工作。

1.抓好“xx”普法实施工作,加强指导、督查力度。

2,深入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和谐、平安金石服务主题实践活动”。

3加强调解工作的组织指,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

4建立健全刑释解救人员的安置帮教制度。

5积极抓好平安创建工作。

半年司法工作汇报【篇7】

今年来,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工作责任,围绕“项目建设年、深化改革年、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结合实际,以“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云霄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突出人民调解“新模式”。一是以服务重大项目为抓手。今年,我局围绕项目建设年活动,增设国土资源纠纷、城乡规划建设纠纷、海洋与渔业纠纷、环境污染纠纷四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特别是列屿镇成立了大调解中心,经列屿镇党委、政府推荐,聘任了21位同志为列屿镇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矛盾调解中心、云霄县工业企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交通事故多元调解中心及工商、妇联等调解组织的作用,确保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以服务一线为抓手。我县“148”法律服务所,围绕建设“平安云霄”,始终把人民调解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根植群众、服务群众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县财政局、司法局联合上报《关于调整人民调解三项经费保障标准的说明》(云司〔2019〕15号),提高我县人民调解三项经费预算,优化人民调解员待遇,调动了基层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以学习培训为抓手。组织开展调解人员各类培训,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由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人员讲课,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等,同时运用“柔性”手段去化解“刚性”矛盾,以柔克刚,树立良好的法律服务者形象。一年来,我县人民调解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48件,调解成功1648件,调解率、成功率均达100%。其中公安行政调解733件,调解成功721件,成功率达98%。至目前,我县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共受理医患纠纷16起,已成功调解15起,赔偿金额达90万元,其中1起还在调解协商当中。今年,县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突出法律服务“便民化”。一是法律顾问“便民化”。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法治惠民工程,深化农村法律服务工作,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推进“法治云霄”建设,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向全县各村(社区)延伸,促进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今年来,我县法律顾问共走访村(社区)1千余次,接受法律咨询活动500余次,发放各种法制宣传资料1万余份。二是为民办实事“便民化”。通过绿色通道、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深化便民活动等措施,变“开门等援”为“上门助援”,拓宽法律援助对象和范围,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加强乡镇、妇联等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现有的1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重要作用,努力将法律援助延伸到有法律援助需求的每个角落,让需要法律帮助的应援群众及时得到法律帮助。今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70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0件,接待法律咨询25人次。三是以教育活动为契机。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特别是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的事件的监督,建立律师服务和矛盾调处对接机制,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突出社区矫正“制度化”。一是健全四项机制,念好“管、联、帮、带”四字经。围绕生活圈、家庭圈、朋友圈“三个圈”,由县、镇、村、志愿者纵向组团,公、检、法、司、民政、计生等部门横向协作,实行“四对一”组团捆绑式帮教机制,实地走访困难人员,营造社区矫正良好情感氛围。结合“四下基层”等主题活动,采取结对帮扶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方式,由一个干部挂钩一个困难户,今年帮助解决就业、就学、低保、临时性困难2人。二是加快社区矫正工作站的建设。至目前,我县已建立5个社区矫正工作站。三是建立分析会制度,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工作情况。今年来,已召开分析会11次。四是建立听辩会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听辩会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一项全新执法模式。今年来,全县共举办听辩会11次。五是打造安置帮教工作平台。至目前,全县审前社会调查260起,社区矫正对象1662人,累计解除矫正1172人,现有490人接受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2134人,今年衔接432人,安置率、帮教率均达100%,各乡镇对每个帮教对象都能及时建立登记卡“一帮一、多帮一”的帮教工作小组。六是加强学习教育。对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通过不断完善日常监管教育引导等工作,实现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零目标。

突出法制宣传“多元化”。一是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活动。在继续采取“摆、讲、赛、考”等传统普法模式的基础上,根据公民法制观念日渐提高的特点,不断拓展渠道、创新载体,形式多样地推动普法宣传活动。今年来,我县共举办了法制讲座60场,组织法律知识考试50场,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活动60场,编写法制宣传资料、教材、课件、挂图等作品30件,组织法制文艺演出8场,其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4次,新建的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基地9个。并已顺利通过“六五”普法验收。二是深入开展创建法治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活动。目前,我县已建法治公园1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率达到100%。三是深入开展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更加良好的农村法治环境,今年共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16场。四是加强专兼职法制宣传队伍建设。扩大志愿者队伍,聘请律师、法律工作者等组建法律宣讲团,深入开展主题宣传、典型宣传、成就宣传,全面提升我县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

突出队伍建设“规范化”。一是抓机关作风建设。着力整治庸懒散拖等不良风气。坚持每星期一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xx大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通过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学习交流、落实整改等措施,进一步强化队伍政治思想建设,有效提高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二是抓监督检查。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全年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到各基层单位,再分解到每一个工作人员。为加强考核检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每月召开一次司法所长、机关股长会议,听取汇报,部署工作。三是抓量化考核。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我局制定了《20司法所工作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鼓励基层工作开拓创新,奖励先进典型,确保我县2019年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四是抓基层基础建设。全面落实政法规划,我县司法局、司法所、涉台法律事务所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预计在2019年初完工。2019年,县司法局火田司法所所长汤艺勇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履职能力。

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进行调整充实领导工作机构。二是细化责任分解。我局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分解到各股(中心),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各项目标、任务纳入全年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我局坚持以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领导班子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群众观、发展观,不断完善和提高领导班子政治修养。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着力整治庸懒散拖等不良风气。四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按照省厅“班子好、队伍好、保障好、形象好、工作好”的“五好”部署,努力改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使领导班子始终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自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增强班子合力。五是开展警示教育。积极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并开展警示教育。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要求,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用反面典型警示和告诫自己,从思想上杜绝和根除诱发腐朽的动机,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树立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

总体上看,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是我们深刻认识到,当前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在扩延,任务依然繁重,现有的司法行政队伍需要强化、提升,仍存在主动性、创造性不够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2019年工作方向和思路是:

尽好责,履好职,继续以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为重点,尽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责,全面深化改革,精心谋划“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努力为云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贡献。

一是推进机关作风建设,营造风正气顺的工作环境。

二是加强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加大信访积案攻坚力度,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加大人民调解力度,确保村(社区)人民调委会覆盖率达100%。

四是加强基层“标准化”建设,在司法所量化考核基础上,开展“评星”活动。

五是继续深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半年司法工作汇报【篇8】

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为保障和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一年来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了对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镇长罗卉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镇长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做到“六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有方案、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具体工作人员全力抓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依法行政日常工作。

2.加强了检查和考核,镇政府与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法制工作目标责任书》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有关成员,并严格考核奖惩,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责任体系,形成了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各级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坚持问政于民,实施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建立健全《镇中心组学法制度》、《镇党委议事决策制度》、《镇党委议事规则》、《镇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镇聘请法律顾问制度》、《镇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镇行政审批制度》等15项制度。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班子自查、百姓听音、基层夜话、意见箱、专题民主生活会等载体,采取大家提、自己找、集体议、互相帮、上级审、群众评等形式,收集到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共12个,每个落实专人限时办结,件件销号。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我们还事先组织部门工作人员与聘请的法律顾问进行评论,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

坚持高效便民,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本着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范围、时限实施行政许可,充分发挥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综合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作用,方便群众办事、咨询,比如集镇建设规划审批、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审核、生育证审核、低保、五保、劳动保障审批等由镇政府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方便群众来办事、咨询,实现“一条龙”服务。健全完善了便民服务ab岗制度,成立了村(社区)集中坐班制度,充分发挥各村(社区)网格员作用,建立起覆盖全镇的便民服务网络。印制了《政务便民事项手册》,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群众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

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准确、真实公开。全年在政府信息网站和井研门户网站,共公开政务信息省上48条、县上65条,借助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录入事项116件,依托四川省行政审批系统,录入行政审批事项30000余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切实加强基层大调解组织建设,立足发挥在基层矛盾纠纷中的化解作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三制”原则,做到大事不能出村、小事不能出组。依法处理各类纠纷,有效防止问题上交的事件发生。全年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5件,成功化解15件,调解率100%。无因政府违法行为引起重大群体性、非访事件。

根据区法制办《关于开展XX年度xx区法治政府建设年终考评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本单位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评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XX年,我局计划对《xx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备案操作指引》、《xx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细则》等多项审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在修订过程中,我局成立了以局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修订领导小组,要求各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牵头抓好落实,责任科室对具体承担的制度建设项目负直接责任;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制度,我局采取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目前,各项制度正在进一步完善中,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办理,确保相关文件出台合法合规。

XX年,我局根据新修订的《xx区审计局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重大事项的范围,即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与教育、医疗等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以及我局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审批等事项,均应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方式体现领导班子的集体意志,会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备查。对涉及审计工作发展和全局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和方案,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方才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先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通过适当途径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

XX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相关的情形。

XX年,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相关的情形。

为提高全局执法水平,培养审计法治思维,我局完善了局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将法律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培训、知识讲座、集体讨论等形式开展法制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宪法》、新《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并要求协审单位和被审计单位积极参与,全年累计培训400余人次,坚持将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审计相结合,强化审计职业道德教育。积极组织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或法律业务集中培训,如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等;要求全局新进干部积极参与审计行政执法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有效提升局机关依法行政能力。

按照区委区政府普法工作部署,我局将普法工作列入局工作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中做到常抓不懈。研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普法工作要点规划,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每年的工作计划之中;以公务员志愿者行动、“党代表”下社区活动为载体,积极组织参与法律援助暨法制宣教活动,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一是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审计,全面行使审计监督职权。在宪法和审计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独立开展审计监督,促进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不断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认真贯彻《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加强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审计项目重点突出、事实清楚、程序规范、定性准确、处理得当。三是坚持法制教育与审计文化建设相结合,通过加强审计人员道德教育,把法制教育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贯彻落实审计“八不准”的规定有机结合起来,培养客观公正、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为审计机关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半年司法工作汇报【篇9】

20*年上半年,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析形势,结合我县的实际,在县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职能作用,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分阶段,认真开展了各项工作,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党支部工作。我局党支部共有党员8名,按照县直机关党工委的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年初制定了《党支部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召开支部会议,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书记与司法所和各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每位党员签订了《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的方针政策,狠抓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二)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我局召开由各科室、司法所所长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更有效地开展教育活动,制订了切合我局实际的活动方案,明确了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阶段要求,落实了领导小组成员。要求每位干警书写读书笔记并结合本职工作书写心得体会。

我局今年重抓基层司法所工作,每月坚持召开一次例会,每月对各司法所工作至少督查两次,并组织各所之间进行学习交流,在领导重视,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好成绩。

(一)人民调解工作。一是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抓好“三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成立了温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进一步完善了各乡镇场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在健全和完善传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同时,初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覆盖全县的“大调解”网络格局。积极探索社会化“大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与司法、行政调解的衔接及与信访、综合治理工作联动的大调解机制,使“有纠纷去调解,有上访找司法”的口号变成“大调解”的有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二是推广“一案一补”制度,努力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激励机制。认真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179号)精神,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使“一案一补”制度得到全面落实。三是继续加大对调解组织的整合,精简调解员队伍,使调解网络更加完善、科学和有效。经过调整我县现有人民调解组织1*个,其中村(队)调委会92个,企事业调委会2个,农牧团场调委会2个,乡镇调委会10个,人民调解员482名。强化调解矛盾纠纷量化考核措施,巩固和扩大调解数量和成效。继续实行调解纠纷量化考核制度,上半年共调解各类纠纷723件,成功689件,履行681件,调解成功率达95.3%。

继续以分级达标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年塔秀乡、*镇和*乡三个司法所达到自治区级规范化建设司法所,今年博格达尔镇、安格里格乡和查干屯格乡司法所正在积极努力争创自治区级规范化建设司法所。

上半年各司法所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84件,开展法制宣传110场次,受教育人数59000余人次,为基层政府提供司法建议7条,被采纳6条,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86件,处理成功78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15次,专项治理活动5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7次。

我县有四个法律服务所,1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属自收自支事业机构。全县四个法律服务所上半年共代理诉讼事务15件,代理非诉讼事务14件,代书44份,解答法律咨询194人次,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4万元。

对20*年以来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摸底清查,对漏登、外出打工及没有明确帮教的人员进行了排查并及时补充登记,确定帮教,预防脱管漏管现象。我县20*年----20*年刑释解教人员116人其中20*年上半年刑释解教人员21人,均按照帮教安置工作要求建立一人一档,定期回访,帮教率达到100%。

20*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抓好“法治*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同时,围绕“北京奥运”和“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大活动,全力抓好以维护稳定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把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特别是*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20*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

2、发挥普法讲师团(组)作用,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学校,举办巡回法制讲座,高举“弘扬法治精神”的旗帜,大力宣传“法治*进”的目的、意义及每一“进”所要解决的问题,使“法治*进”活动成为民心工程。

3、健全法制宣传网络。办好“法治*进”活动骨干培训班,提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指导能力;组织开展专业法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确定联络员,及时沟通情况,上报信息。

4、丰富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宪法、法律宣传月”、“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等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机,抓好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抓好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同时,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围绕建设平安温泉、和谐温泉的总体目标;围绕“北京奥运”和“改革开放30年”等重大活动,大力开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反邪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渗透力。

5、以“法治进机关”为“龙头”,以“法治进社区”、“法治进乡村”为基础,突出重点、找准“抓手”促进“法治*进”活动全面、深入、务实发展。突出学用结合,在法治实践上下功夫,改变“重普(法)轻治(理)”、“普(法)而不治(理)”现象。

6、做好“法治*进”活动底数、进度的统计工作。认真摸清每一“进”的底数。按照20*年完成40%,累计完成80%,实现100%的目标,确定每一“进”每年所要达标的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名单。

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县共开展普法宣传13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余份,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151期,受教育人数达到12*人。

(五)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159件,其中经济147件(公证项目大多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公证),民事12件。律师事务所代理刑事诉讼4件,民事诉讼36件,代书2件,担任法律顾问1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其中民事5件,刑事4件,代书1件。

我局能充分发挥各项司法行政职能,积极为县党委政府及全县各族人民提供法律服务,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有序,综合治理、纠风、档案、关心下一代、计生等工作也正常开展。

三、存在的不足。

(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力度不大。部分村队调委会印章、标识牌、徽章、报酬等因没有资金而无法解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帮教安置要进一步规范化,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中因释放通知书书写不规范,释放人员情况不明,难以确定帮教安置辖区。

(三)法律服务工作队伍建设不够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属自收自支,人员素质较低,纪律较为涣散,有的法律工作者在农忙季节时由于忙地里的农活,而停办业务。

1、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司法干警整体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2、协调做好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职能。

3、按照九部委文件精神,多级联动,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4、大胆创新,结合我县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活动。

半年司法工作汇报【篇10】

三是“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提升,特别是在落实解决提出的问题有待加强协调。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度,促进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加强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运用调解方式,预防和化解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二是继续完善和深化大调解机制,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群体性上访的重要线索和纠纷隐患,及时上报、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三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确保取得成效。

四是力争解决司法所高配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力争今年把条件成熟的司法所所长副科级配备到位。

五是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的意见》闽司办〔20xx〕45号文件要求,县司法局积极做到班子好、队伍好、工作好、保障好、形象好;司法所积极做到队伍建设正规化、业务工作规范化、科学管理信息化、硬件设施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服务大局优质化。

六是突出“法律九进”和“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突出“法律九进”活动,落实“五五(20xx年度编办工作总结)”普法规划;突出民主法治创建,推进依法治理水平,做好第二个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的总结表彰工作,启动新一轮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和“平安单位”的创建活动,认真抓好学校、企业、行业、基层4类示范点建设。

七、继续抓好挂包村的各项工作,尤其是村级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半年司法工作汇报【篇11】

20xx年上半年,XX司法所在司法局的领导下,在XX镇党委、政府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20xx年是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后的关键之年,XX司法所在普法工作中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精神,认真完善各类资料,进一步加强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把普及法律知识和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相结合,形成以领导干部为核心,全体公民为基础,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体系。

(二)组织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认真学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3月份认真开展了学习《公务员法》,4月份组织开展学习《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5月份组织镇政府领导职工开展学习《廉政准则》。

(三)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日活动:结合三下乡活动、3月法制宣传月对全镇居民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春节禁毒宣传活动和6〃26国际禁毒日,在春节期间和6月份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禁毒宣传工作。20xx年上半年,全镇共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XX次,悬挂宣传横幅、标语XX份,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XX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XX余件,受教育群众达XX人次。

(四)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完善机制、重视实效,各中小学均已配齐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司法所积极开展针对全镇各中小学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活动,向全镇XX多位中小学生宣传了法律知识。20xx年上半年,共在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X次,其中禁毒宣传活动X次,三电保护法律法规宣传X次。

三、人民调解工作

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我们继续贯彻落实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化解不安定因素,消除不稳定隐患,切实做到不安定因素和大量民间纠纷的萌芽状态,真正起到第一道防线作用,确保了我镇社会政治稳定,今年16月份,XX司法所共排查矛盾纠纷XX件,化解XX件,成功率XX%。

四、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

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方面,XX司法所以多元化、人性化管理,为每位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都进行了登记,促进社区矫正人员改过自新,落实帮教措施,并联系专人进行跟踪教育,加强思想工作,防止重复犯罪发生。通过对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管理,维护了我镇的社会稳定。20xx年上半年我镇社区矫正人员XX名,监管XX名,其中请假外出XX人,司法E通监管XX人,矫正率达XX%。

五、法律援助工作

XX司法所认真研究全年法律援助工作,通过及时分解,迅速启动,加快实施的方式,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规划,相对集中实施,认真完成法律援助的民生工程任务,16月份,XX司法所共计完成法律援助XX件,受援人次达XX余人次,完成全年民生工程总任务量的XX%。

六、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再接再励、勤奋加速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以提高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能力为重点,认真排查化解我镇的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础工作。

(二)以提高安置帮教工作质量为中心,切实加强刑释解教工作。认真总结安置帮教工作的规律,努力探索新时期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的方法和途径,突出抓好法制教育、个别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就业技能教育,注重培训刑释解教人员是就业技能,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以服务、保障经济建设为目标,大力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在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健康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法律服务所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积极拓展业务,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扩大援助范围,年内保证超额完成民生任务法律援助XX件。

(四)继续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程。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方针,按照理论和实际、认识和实践、学与用相统一的要求,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结合我镇实际,根据我镇20xx年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完成本年度重点安排学习的法律法规,参学率应分别达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100%,在校学生95%以上,其他公民达60%以上;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进普法对象法律素质教育,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年内到学校上法制课2次以上;下半年认真组织好6.26、12.4法制宣传日(周)活动,按时上报开展活动的情况。继续巩固已创建的民主法治示范村,按要求完成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做到制度上墙,台帐健全,村务公开、政务公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和完成县司法局交办的各项任务。

半年司法工作汇报【篇12】

XX年,我们xx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如下:

我县在全县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努力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各乡镇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如城郊乡“三结合、三到位”调解法、xx镇“亲友团”调解法、杨士岗镇“会诊制”调解法、肖寨门镇“现场体验”调解法,均起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推广。值得一提的是,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在中国时事出版社《基层维稳与综治探索实践》刊物中发表。XX年,我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86件,重大疑难纠纷81件,纠纷重点人78人,纠纷重点户47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39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74件,调解率达到99%,调解成功1570件,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23件. 这些基础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2、法律宣传工作。

一是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依法治理宣传活动。年初以来,共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3次,开办法律培训班3次,发放各种普法宣传书籍和资料2万余册(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二是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工厂活动。全县每个村和社区都配有法律顾问,帮助村民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法制校长为中小学校讲法制课10余场次,受教育达2万余人次。三是积极创新普法宣传载体,人民群众法制教育渠道进一步拓展。

3.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投资2万余元进行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设立了法援主任、接待审批、残疾人接待三个办公室,面积接近70平米。对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装修,更新了办公设备,为残疾人开辟了“四个无障碍”维权通道,提升了法律援助中心的硬件建设水平。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应援尽援”原则,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将社会低保边缘户纳入到法律援助工作范围,全年共办理援助案件93件,其中诉讼43件、民事50件、结案88件。

继XX年第二次对两劳释解人员进行了大规模普查,圆满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在基层单位,对两劳人员实行党员、干部“一帮一”责任制。全年对两劳释解人员的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100。

公证处全年办证331件,律师全年办案130件,担任法律顾问10家,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实现了无假证(案)、无投诉、无上访质量目标要求。

二、XX年工作思路:

1、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做好重点层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明年是“五五”普法验收年,为此,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创新普法载体,大力推进全县依法治理,完善普法考核验收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

2、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开展“三抓四防”的人民调解活动,开展民间纠纷大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培训调解队伍,推进司法所立户列编工作。

3、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帮教组织,摸清底数,重点人员实行重点帮教。

4、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完成市局下达的工作指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打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5、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和扩大律师队伍,发挥律师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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