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地产评估报告”的知识和故事吗这篇文章不容错过,希望本文能给您提供借鉴。常言道,百闻不如一见,平常的工作中。报告与我们更加密不可分,报告是我们实践活动结果的具体表现。
地产评估报告 篇1
一、房屋产权人(单位):×××
二、估价目的: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
三、估价日期:
20xx年四月八日到20xx年四月十五日
四、估价时间:
20xx年四月十五日(趋于拆迁日)
五、估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
3、评估委托书:
4估价评估人员勘察了解的情况;
5、房屋所有权证(新北全字00311100号);
6、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新乡市城市拆迁赔偿标准》。
六、估价原则:
本评估报告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前提下,结合评估目的和评估物业具体情况,具体遵循估价时点原则、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替代原则。
七、估价方法:
根据估价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本报告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还原法对拆迁评估房地产进行整体性评估,至于部分无证构筑物、墙体及其占用的土地已包含在内,未单列其价值。另外虽然在本报告中未完全采用新乡市人民政府有关拆迁条例的补偿指导价,这是因为待拆迁房屋的装饰、装修及层高未在指导价中予以考虑完全。本报告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的精神进行评估。
八、估价结果
本评估以掌握的有关标的物的信息资料为依据,根据估价的目的,遵循评估程序,采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认真分析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的测算,并结合评估目的和评估经验,经计算拆迁评估对象在估价时点的拆迁补偿价格为:
人民币小写:206247元
大写:贰拾万陆仟贰佰肆拾柒元
九、评估价格有效期
本报告评估时效为半年,自20xx年四月十五日起生效。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地产市场状况和评估对象自身情况发生变化,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将发生相应的变化,评估结果也需做相应调整。
十、评估价格应用范围
该评估报告结果仅供拆迁部门补偿时参考,不做其它用途。
十一、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1、估价假设条件
我们评估的价值是现时价,及在估价时点对拆迁评估对象进行补偿的参考价格,假设:
(1)有自愿销售的卖主和自愿购买的买主;
(2)该物业可以在公开市场上自由转让;
(3)有一个适当的期间完成交易,可以通盘考虑物业性质和市场情形进行议价;
(4)不考虑特殊买家的额外出价。
2、限制条件
(1)对于房产的建筑面积等有关收据,均以委托方提供的房产证为法律依据,对于土地面积委托方未提供有关土地资料。
(2)本报告中的拆迁补偿价,是指估价结果专供拆迁人与补拆迁人协商被拆迁房屋补偿价格的房地产估价,不包括搬迁补助费、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价格。
(3)未经评估单位书面同意,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及任何相关资料均不允许在任何公开发表的文件、通告或声明中引用,本报告的解释权归评估单位所有。
十二、特别声明
1、本评估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人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2、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3、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4、我们已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并对标的物现场勘察的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承担责任。但评估人员对评估标物的勘察限于标的物的外观和使用情况状况。除非另有协议,评估人员不承担对评估标的物建筑结构质量进行调查的责任,和其被遮盖、未暴露及难于接触到的部分进行检视的责任。
5、没有人对本估价报告提供了重要专业帮助。
估价分析说明部分
一、估价物概况
本报告评估的标的物为一座位于新乡市胜利路XX号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属于XXX,该人持有新乡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新房权证字XXXXX号),评估的具体范围为房屋所有权证所载的建筑物及部分与之配套的构筑物及占用范围内的土地。
2、位置座落及环境状况
评估标的物座落于新乡市胜利路XX号(XX号与XX交叉口),该房屋南临XXX、北临XX商业铺面,门前为我市主干道胜利路,属新乡市二级区段(按原划分区域标准)该建筑后面(即东侧)为住宅房,监卫河河道。评估房地产属于正在出租的营业性用房,地处新乡市市级商业服务,房屋利用率极高,是理想的房地产投资、经商场所。
3、建筑物基本状况描述
评估标的物为一幢二层砖混结构建筑物。建筑时间为1981年,目前底层为出租商业经营场所,前墙粘贴古式仿砖瓷片,二层是前墙挂招牌,双开玻璃弹簧门,一层地面铺设花岗岩地板,墙壁贴纹布,顶层为轻钢龙骨吊顶,后为了经营方便设方格木棚,门框已经装饰修饰,并有磨砂单开门。二层目前为商业经营人的住所、属于出租,地面铺设普通地板砖,内墙888涂料抹平,部分粘贴壁纸,空间经磨砂玻璃隔开,予制过梁,现浇顶,二层设室外楼梯,由于该建筑物曾改造过,为经营和使用方便,楼梯靠南及二层东墙已经全封闭(含顶层临时)经评估人的现场勘测及调查了解,评估房产北墙长为8、35米,临街前墙为6、45米,建筑总面积(产权证)为78、90平方米于该幢建筑物经过二次装修使用及维护情况较好,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之规定,房屋成新率为九成新。
二、估价程序
1、专业人员组织评估小组,拟定评估工作方案。
地产评估报告 篇2
我们郑重声明:
1、估价人员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2、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估价人员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估价人员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4、估价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5、估价人员张**已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
6、本报告书含若干附件,与报告书正文具同等效力,不可分割对待。
7、没有人对本估价报告提供了重要专业帮助。
8、本评估报告由北京宜山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9、本报告估价结果仅作为委托方在本次估价目的下使用,不得做其他用途。未经本估价机构书面同意,本报告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均不得向委托方、报告使用者、报告审查部门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特此声明!
参与本系评估活动的评估人员签名:
地产评估报告 篇3
估价对象位于***,其合法产权人为***公司,建筑面积共9687.69平方米。
其中主楼一幢,1-5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7430.12m2,平均层高3.6米,建成于,于底重新改造装修,外观九五成新,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
副楼一幢,1-3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2257.57m2,平均层高3.2米,建成于20,外观九成新,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
房地产估价应当以估价对象的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进行估价,最高最佳使用是指法律上允许,技术上可能,经济上可行,经充分合理论证,能使估价对象产生最高价值的使用。本估价对象当前状况为最高最佳使用状态。
估价对象为商业房产,同一供求圈内的整体成交案例极少,无法适用市场比较法;同时由于其具有明显的收益性,因此适宜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据调查,***县中高档酒店一般入住率在50%-70%之间,估价对象为县政府指定招待中心,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估价对象年平均入住率按房间分类计算为40%-70%之间,估价对象拥有各类客房共82套, 现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其它酒店的情况制定下表:
日平均入住人数=(49+8)×2×70%+(13+6)×1×60%
+(2+2)×2×50%+2×2×40%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调查结果,确定估价对象会议室使用收入情况如下表:
餐饮年总收入包括食品、烟、酒、杂项、服务费等,按80%住宿旅客每人每天消费100元计算,则
估价对象现有相关服务人员98人,根据行业现状确定人数为100人,人均月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合计为1800元,则
餐饮年总成本=282.6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