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读后感(篇一)
我开始读《尼尔斯骑鹅历险记》啦!
在很久以前,有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子,长着淡黄色的头发,像亚麻一样。他长得很瘦,个子很高。他最喜欢搞恶作剧,我知道他叫尼尔斯豪格尔森。
一天,他爸爸妈妈做完家务后,准备去教堂。等他爸爸妈妈一走他就自由了,谁知道他爸爸妈妈出门之前就命令他在家读《福音书》。妈妈还给他搬了椅子让他坐在那里看。尼尔斯很不高兴地翻着书,无精打采的念了一会儿就困了,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我感觉尼尔斯的妈妈对尼尔斯很关心,还让尼尔斯读书,这样尼尔斯就不会感到没事可做了。我还想看看《福音书》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读后感(篇二)
前几日,老师发给我一本故事书,这本书是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本书内容丰富,十分吸引我,我被书中的故事所感动。
我在这本书里最喜欢的人物是雄鹅莫顿,他带着小主人公尼尔斯游览瑞典各地的自然风光,增长了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经历了种种困难和危险。比如:他帮助大雄鹅解救小灰雁邓芬、帮助黑老鼠打败灰老鼠、帮助松鼠妈妈解救小松鼠等等。在帮助他人时尼尔斯也获得了快乐,并从旅伴和其它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最终,使他改正了自己以前的缺点,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和乐于助人的大男孩。
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要向尼尔斯学习,爱护小动物,对待朋友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得到快乐成长。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读后感(篇三)
一本好书就像一把吉他,弹奏出一首又一首悦耳的声音,让你领悦世间美好的声音;一本好书就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即将绽放出美丽的花朵,让你感受大自然的魅力;一本好书就像是一位哲学家,谈吐不凡,教给你许多道理。
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我读过的一本书——《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被这本书打动的不仅是精彩的情节,还有让我铭记于心的道理。
本书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的代表作,192019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迄今已被译成五十余种文字。书中故事情节比较简单,写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瑞典南部,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捉弄小动物。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捉弄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全国,从家乡斯科讷省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他骑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旖旎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不少优点,当他重返家乡时,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地理知识,我还认识了许多植被和瑞典的各个地区,欣赏到了风景的优美,领悟到了成长的真谛。
这本书让一个乳臭未干的男孩子成功蜕变成了一个懂事的少年。我不由自主的想到了我,我和那个书中未经蜕变的男孩子有什么区别呢?我直到现在还经常惹父母生气,极少为家里分担过事情。然而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我该长大了。故事中的主角在和雄鹅经历了各种苦难后,终于长大了,而我为什么就不能呢?
我在此强烈推荐这本书,相信你会在这本名著当中学到很多东西。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读后感(篇四)
尼尔斯是瑞典一位14岁的小男孩,他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作弄小动物。一天,他因为作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妖法变成一个拇指一般大小的小人儿。为了不让家里的雄鹅跟随大雁飞走,尼尔斯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
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走南闯北,周游各地。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及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淘气调皮的缺点,培养了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
这本书让我增长了不少地理知识,也对瑞典的旖旎风光无限向往,同时教育我要刻苦学习,克服和改正自己的缺点,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